DB4205/T 56-2018 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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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5/T 56-2018 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范.pdf

ICS 93.160 p 59

DB4205/T5620

GTCC-036-2018标准下载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05/T562018目次前言I1引言.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建设管理....6技术审查..附录A(规范性附录)申请与受理一般要求附录B(规范性附录)宜昌市部分河流最小河宽(33条)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4205/T 562018

DB4205/T56—2018引 言宜昌市地处长江中上游,河流众多,其中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83条。近年来随着宜昌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涉河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河流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快速推进,我省涉河行政审批权限逐步下放,涉河建设项目管理难度日益增加,需要制定科学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宜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参照其他省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标准。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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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设管理和技术审查。 本标准适用于宜昌市行政区域内长度5km及以上河流(含水库、湖泊等)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 项目的管理,其他河流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70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SL4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GB507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 岸堤防及禁脚地;无堤防的河道,其河道管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 水位线下区域。河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3.2 涉河建设项目 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临河、拦河、穿堤、护堤地内的 建设项目,以及河道整治(清淤、疏浚、护岸、清污)和改道等建设行为。 3.3 跨河建设项目 跨越河道的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桥梁、架空管道(输水、输油、输气等)、渡槽及输电 处

河道的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桥梁、架空管道(输水、输油、输气等)、渡槽及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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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河建设项目 从河底及堤基穿越的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管道、隧道、缆线和涵管工程等 3.5 穿堤建设项目 从堤身穿越的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管道、缆线、排水(污)口、涵闸和泵站工程等。 3.6 临河建设项目 沿河道两岸修筑的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码头、渡口、取水口、排水口、排污口、丁坝 顺坝、护岸、道路、管线及景观工程等。 3.7 拦河建设项目 修筑于河道内拦截水流、高水位、调蓄水量或为阻挡洪水泛滥具有固定结构的建设项目,包括拦 河闸坝、潜坝、溢流堰、漫水桥等。 3.8 禁脚地 为保障堤防安全,在堤防迎水侧及背水侧划定的一定区域。 3.9 最小河宽 以河道行洪安全和河流生态保护为目的,在设计洪水标准条件下,根据流经河段的地质、地形等条 件,满足河流防洪、生态等河道综合功能的最小宽度。 3.10 阻水比 对应一定标准洪水,水面以下构筑物在垂直于水流方向上的投影面积与工程建成前同一过水断面面 积之比。

4.1涉河建设项目应符合防洪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蓝线规划、水资源规 划,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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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应在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完成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规定。技术 申请和受理的一般要求见附录A。

a) 项目建设的申请人发生变化; b 项目平面结构尺寸增加10%及以上或高程变化0.1m及以上; c) 项目规模发生变化,致使防洪标准发生变化; d)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平面面积或岸线长度增加5%及以上; 河道管理范围内管线长度增加10%及以上; f 管线埋设深度减少10%及以上; g 跨河建筑物和穿河建筑物的轴线方向发生变化; h) 因洪水或其他原因导致河道平面形态、地形发生较大变化。

5.4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制定度汛方案。

6.1.1技术审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永水行政王管

6.1.1技术审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送

a)必要性审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必要性; 符合性审查:防洪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蓝线规划、水资源规划及 有关标准的符合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包括:工程地质情况、防洪标准复核及洪水计算、水面线计算;是否满足最小河 宽要求: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影响分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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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分析及 ;建设项目对防汛抢险影响分析;建设 汛期施工的防汛抢险应急方案。

6.1.3技术审查意见应包括但不限于

(晋)12J4-2 专用门窗a) 审查确认的防洪标准和设计洪水; 6) 拟建工程在河道的位置及岸线长度、建设内容及结构尺寸、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c) 河道治理项目最小河宽; d 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影响堤岸安全运行等情况所提出的补救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e) 对影响第三人水事权益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f)防洪监管责任主体

6. 2. 1基本要求

2.1.1涉河建设项目应满足河道最小河宽的要求。当河道已划定规划治导线时,最小河宽按不 划治导线确定;当河道无规划治导线时,堤防达标的河段以两岸堤防之间现有宽度为最小河宽, 或堤防不达标的河段,最小河宽应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宜昌市部分河流最小河宽 附录B要求,

2.1.2在现状河宽大于最小河宽时,宜维持现状河宽,确需占用河宽的,应确保河宽不小于最 。在现状河宽小于最小河宽时,应拓宽河道满足最小河宽。

6. 2. 2跨河建设项目

6. 2. 2. 1桥粱

2.2.1.1桥梁设计时雪莲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试行)(2020年修订).pdf,应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桥的跨数和跨度,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应 道行洪的影响减少到最小。桥梁的跨数和跨度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桥梁跨度和跨数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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