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5-202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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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8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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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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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35-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835-202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C.0.1混凝土结构无压管道渗水量测与评定适用于下列条件: 1大口径(D,≥1500mm)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无压管道; 2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 3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等级标准;无设计要求时,不得有滴漏、线流现象 C.0.2漏水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提供管道工程的“管内表面的结构展开图”; 2“管内表面的结构展开图”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详细标示: 1)检查中发现的裂缝,并标明其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程度: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有渗漏水,但满足设计防水等级标准充允许渗漏要求而无需修补的部位, 3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管内表面的结构展开图”应纳入峻工验收资料。 C.0.3渗漏水程度描述使用的术语、定义和标识符号,可按表C.0.3采用。

表C.0.3渗漏水程度描述使用的术语、定义和标识符号

C.0.4管道内有结露现象时DB50/T 233-2020 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pdf,不宜进行渗漏水检测。

C.0.5管道内壁表面渗漏水程度宜采用下列检测方法: 1湿渍点:用手触摸湿斑,无水分浸润感觉;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不变颜色;检 查时,用粉笔勾划出施渍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长宽并计算面积,标示在“管内表面的结构 展开图”; 2渗水点:用手触摸可感觉到水分浸润,手上会沾有水分;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 会浸润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划出渗水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长宽并计算面积,标示

在“管内表面的结构展开图”; 3水珠、滴漏、线流等漏水点宜采用下列方法检测: 1)管道顶部可直接用有刻度的容器收集测量;侧壁或底部可用带有密封缘口的规定尺 寸方框,安装在测量的部位,将渗漏水导入量测容器内或直接量测方框内的水位;计算单位 时间的渗漏水量(单位为L/min或L/h等),并将每个漏水点位置、单位时间的渗漏水量标 示在“管内表面的结构展开图”; 2)直接检测有困难时,允许通过目测计取每分钟或数分钟内的滴落数目,计算出该点 的渗漏量;据实践经验:漏水每分钟滴落速度3滴~4滴时,24h的渗漏水量为1L;如果滴 落速度每分钟大于300滴。则形成连续细流: 3)应采用国际上通用的L/(m·d)标准单位; 4)管道内壁表面积等于管道内周长与管道延长的乘积。 C.0.6管道总渗漏水量的量测可采用下列方法,并应通过计算换算成L/(m·d)标准单位: 1集水井积水量测法:测量在设定时间内的集水井水位上升数值,通过计算得出渗漏 水量; 2管道最低处积水量测法:测量在设定时间内的最低处水位上开数值,通过计算得出 渗漏水量: 3有流动水的管道内设量水堰法:量测水堰上开设的V形槽口水流量,然后计算得出 渗漏水量; 4通过专用排水泵的运转,计算专用排水泵的工作时间、排水量,并将排水量换算成 渗漏量。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止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石油沥背脆点测定法弗拉斯法》GB/T4510 10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11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21246 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1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1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17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 18 《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SY/T0407 1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 20《地下管线非开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第2部分顶管施工》DBI 2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11/T852 22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 water supplyanddrainagepipelineproject

目次1总则..1582术语.3基本规定.1584测量.1595地下水控制..1606土方工程7运输与吊装,.1628给水管道敷设9排水管道敷设..16610管渠11沉管和桥管施16712顶管施13水平定向钻施17514夯管施工15盾构法施工17916浅埋暗挖施17非开挖修复...18118附属构筑物.183157

1.0.1阐述了编制本规程的目的。 1.0.2室内外给水排水管道的界线,以室外检查井或闸阀分界,排水管道以污水排出建筑 物外部的第一个检查井(含检查井)的管道视为外部管道;给水管道以供水管道进入建筑物 前的第一个闸阀井(含闸阀井)之外的管道视为外部管道;再生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可参照 本规程中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部分的相关内容执行

3.0.2本条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 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 与教训而做出的规定。 3.0.3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审查、会审(设计交底)和签证制度,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

要坏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 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3.0.4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 上方案审批程序,各行业均有不同的规定,本规程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 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3.0.7为施工测量条文,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现行国家标 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具体规定,本规 程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 3.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管材、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的品种类型较多、产品规格 不统一,产品质量会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环境保护。为此,管材、管件及其 他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供应生活饮用水管道的卫生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的规定。本规程提倡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3.0.9本条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 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1为强调基槽部位的施工安全特别制定。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 标准》GB50497的规定:给水排水管道主体采用开槽施工的沟槽或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 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 坑工程应实施监控量测。 土方开挖前应制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布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等内容, 并随施工展开监测。监测频率可以依据施工方法、施工周边环境情况、支护设计情况、规范 设计要求等综合考虑后制定

4.2.4根据目前北京市工程建设现状情况,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中有关卫星定位测量内容新增本条,主要针对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布设、 设计、选点、基本技术要求及外业测设等内容提出了要求。 4.2.10对测量的内业计算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5.2.3公式(5.2.3)落底式幕如图5.2

6.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 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规定制定本条。重要 设施的施工保护措施应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确定。 6.1.2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除房屋建筑、道路、桥梁、轨道交通设施外,还包括沟槽 附近的树木、输电、通讯杆线以及河渠等设施,通过调查,确定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 准确位置,通过分析施工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技术方案,以保证施工和周边环境完全。 土方施工方案中包括确定使用的机械设备、开挖方法,确定适宜的堆土位置,并设置施工临 时道路。 6.2.1沟槽断面包括槽底宽度、槽深、各层边坡以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参数。 6.2.2槽底宽度应根据施工设计确定,应能保证施工排水、管道安装、回填压实能够安全 进行。管道宽度一般是指管道结构宽度及两侧工作宽度;当有支撑时槽底宽度指撑板间的净 宽。 6.2.5配合挖掘机司机的专人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能及时组织槽底标高 和宽度的量测,保证沟槽开挖符合设计要求。 6.2.6放坡开挖的沟槽边坡应随开挖随时进行清理修坡,不能出现反坡、超挖等现象。 6.2.11槽边堆土包括两侧堆土、单侧堆土等方式。 6.3.5立板撑应在回填土至下撑杆底面,拆除下撑杆;回填土至横梁底面拆除横梁;回填 土至半槽再拆除上槽撑杆、梁及撑板;拔出撑板后的孔洞应采用砂或砂砾灌填处理。 6.4.1原土应经回填压实,压实后的填土密实度不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6.5.5悬吊管道下方可采用砂石料进行回填处理,也可采用高流动性的低标号混凝土回填 或设置砌体结构,当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悬吊构件。

6.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 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规定制定本条。重要 设施的施工保护措施应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确定。 6.1.2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除房屋建筑、道路、桥梁、轨道交通设施外,还包括沟槽 附近的树木、输电、通讯杆线以及河渠等设施,通过调查,确定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 准确位置,通过分析施工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技术方案,以保证施工和周边环境完全。 土方施工方案中包括确定使用的机械设备、开挖方法,确定适宜的堆土位置,并设置施工临 时道路。

6.2.5配合挖掘机司机的专人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能及时组织槽底标高 和宽度的量测,保证沟槽开挖符合设计要求。 6.2.6放坡开挖的沟槽边坡应随开挖随时进行清理修坡,不能出现反坡、超挖等现象。 6.2.11槽边堆土包括两侧堆土、单侧堆土等方式。 6.3.5立板撑应在回填土至下撑杆底面,拆除下撑杆:回填土至横梁底面拆除横梁;回填 土至半槽再拆除上槽撑杆、梁及撑板;拔出撑板后的孔洞应采用砂或砂砾灌填处理。 6.4.1原土应经回填压实,压实后的填土密实度不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6.5.5悬吊管道下方可采用砂石料进行回填处理,也可采用高流动性的低标号混凝土回填 或设置砌体结构,当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悬吊构件

7.1.1对于管节、管件运输、堆放场所提出了具体要求。堆放场所温度不应超过40℃,并 远离热源及腐蚀性物质:室外堆放不应长期曝晒。堆放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备)。 7.1.6本条规定了不同管材的管节堆放层数与层高,本规程表7.1.6管节堆放层数与层高 的规定取自工程实践的经验资料,无具体规定时参照执行

8.1.4管道安装前应先挖工作坑,其尺寸满足安装要求。每个井段安装完成后,即可进行 沟槽回填,以保证管段稳定。管道安装完后,应对管道的中心线和高程进行复测、调整。 8.2.3接口前应对法兰盘、螺栓及螺母进行检查。橡胶垫片的厚度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 一般情况下,当管径小于等于600mm时,橡胶垫片厚度宜为3mm~4mm,管径大于等于700ml 时,宜为5mm6mm。 8.2.4为保证法兰连接时垫片受力均匀,做到不渗不漏,密封严密,均匀对称拧紧螺栓 不得先将一侧紧再拧另侧。接口防腐主要包括螺栓和螺母防腐,一般应涂防锈剂。

8.2.4为保证法兰连接时垫片受力均匀,做到不渗不漏,密封严密,均匀对称拧紧螺栓, 不得先将一侧拧紧再拧另侧。接口防腐主要包括螺栓和螺母防腐,一般应涂防锈剂。 8.2.5本条第1款中1.5%D的D为法兰公称直径, 8.2.6滑入式橡胶圈柔性接口包括滑入式T形、梯唇形橡胶圈接口等多种形式,接口胶圈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13295的规定执行。安 装滑入式橡胶圈接口时,应将承口内工作面与插口外工作面清扫干净后,将橡胶圈嵌入承口 的凹槽内,并在檬胶圈外露的表面及描口工作面,涂以对橡胶圈质量无影响的滑润剂,待捕 口端部倒角与橡胶圈均匀接触后,再用专用工具将插口推入承口内,推入深度应达到标志环, 并复查与其相邻已安好的第一至第二个接口推入深度。 8.2.7球墨铸铁管柔性接口胶圈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 附件》GB13295的规定执行。 8.2.8及时回填是方便管道保护,是管道水压试验的基本要求;预留接口位置是便于水压 试验时接口渗漏检查和处理。 8.3.2橡胶圈应由管材厂配套供应,本条从物理性能、质量要求及截面的选择的方法对预 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接口橡胶圈提出要求,以保证接口安装质量。橡胶圈环径与橡胶圈截面直 径应根据管径与接口环形间隙选择,一般由设计单位确定,或由厂家根据管道设计确定,配 套供应。 8.3.3预应力混凝土管需要特殊长度时,应在厂家预制,以保证管身和接口质量。 8.3.5凝土管道对口施工时,一般先将管节稍吊离槽底,使插口橡胶圈准确地对入承口锥 面内;利用边线调整管身位置,使管身中线符合设计要求;管身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后,应对 管道进行加固、支撑,防止管道发生滚动,一般采取设置支撑架、及时回填胶角和设置垫块 等方法。 8.4.2本条对承插式橡胶圈柔性接口施工进行规定,以保证施工质量。接口施工前,应清 理管道承口内侧、插口外部凹槽等连接部位和橡胶圈;橡胶圈是接口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其在凹槽内安装是控制重点,不能出现扭曲翻转现象。润滑剂主要起到润滑作用,保证安装 顺利进行,防止管口损伤,润滑剂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防止管口污染,影响验收。

8.3.2橡胶圈应由管材厂配套供应,本条从物理性能、质量要求及截面的选择的方法对预 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接口橡胶圈提出要求,以保证接口安装质量。橡胶圈环径与橡胶圈截面直 径应根据管径与接口环形间隙选择,一般由设计单位确定,或由厂家根据管道设计确定,配 套供应。

8.3.5凝土管道对口施工时,一般先将管节稍吊离槽底,使插口橡胶圈准确地对入承口锥 面内;利用边线调整管身位置,使管身中线符合设计要求;管身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后,应对 管道进行加固、支撑,防止管道发生滚动,一般采取设置支撑架、及时回填胶角和设置垫块 等方法。

理管道承口内侧、插口外部凹槽等连接部位和橡胶圈;橡胶圈是接口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其在凹槽内安装是控制重点,不能出现扭曲翻转现象。润滑剂主要起到润滑作用,保证安装 质利进行,防止管口损伤,润滑剂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防止管口污染,影响验收 安装前,按照设计要求在插口上做好安装标记,以方便检查插入是否到位。安装就位,放松

紧管器具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1复核管节的高程和中心线,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用特定钢尺插入承插口之间检查橡胶圈各部的环向位置,确认橡胶圈在同一深度; 3接口处承口周围不应有胀裂现象; 4橡胶圈应无脱槽、挤出等现象。 8.5.2对口时应用400mm水平尺,在接口周围顺序找平。 8.6.3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宜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法兰接口,各种接口的适用范 围宜按表8.6.3的规定选择

8.6.3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宜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法兰接口,各种接口的适用范 围宜按表8.6.3的规定选择,

表8.6.3各种接口适用范围

8.6.7管端插入预留伸量是由管道安装和管道运行温度之差产生的,伸量应按照设计要求 执行,一般按施工时闭合温差计算确定。

8.6.7管端插人预留伸量是由管道安装和管道运行温度之差产生的,伸量应按照设计要求 执行,一般按施工时闭合温差计算确定。 8.6.8硬聚氯乙烯给水管还应现场条件调整管道长度,进行管道现场切断和加工,因此本 条对管道端面加工提出技术要求,以保证接口质量。采用切断管管节安装时,应保证断管管 节的切割断面平整,与管轴线垂直,并在断口端加工出坡口倒角,坡口倒角应清理干净,坡 口长度不宜小于3mm;钝边厚度宜为壁厚的1/2~2/3。管节或管件在粘接前,应用绵纱或干 布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试干净,被粘接面应保持清洁,当表面沾有油污时应用棉纱蘸丙 响等清洁剂擦净。粘接前应将接口试插一次,检查捕人深度及配合状况,划出插人标线。捕 口端插入长度应为承口深度;将粘接剂涂刷在插口外侧及承口内侧结合面上,宜先涂承口, 后涂插口,沿轴向均匀涂刷,粘接剂宜由管材供应厂家配套供应;粘接剂不得含有影响生活 饮用水卫生指标的成份;其物理化学指标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粘度:100厘泊~110厘泊,含固量11.9%~12%; 色度:小于1°,混浊度小于0.5°,无异味: 残余氯减量:小于0.7mg/L,氰化物:不得检出: 挥发酸类:小于0.005mg/L,高猛酸钾消耗量:小于1mg/L。 承插口涂刷粘接剂后,应立即找正方向将插口端插入承口,用力挤压,使插入的深度达 所划标线,保持一定的粘接接合时间,防止接口脱滑;承插接口连接完毕后,应及时将挤出 的粘接剂擦试干净。 8.6.9硬聚氯乙烯管与其他管材、阀门及消火栓等管件连接时,不得用板牙在塑料管上套 丝,应采用专用的法兰接头,

8.6.9硬聚氯乙烯管与其他管材、阀门及消火栓等管件连接时,不得用板牙在

8.7.1管节及管件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接口连接的质量缺陷,因此本条对列 观质量提出要求。 8.7.2本条对下管及敷设作业进行规定。采用承插式(或套简式)接口时,槽深小于3.0m 管径小于400mm的下管作业,宜采用人工布管且在沟槽内连接;对槽深大于3.0m,管径大 于400mm的管道,宜用非金属绳索兜住管节下管:不得将管节从槽边翻滚入槽;弹性铺管法 应采用机械设备吊装管道,在沟槽进行整体敷设。 8.7.3本条对管道连接提出要求,管道焊接操作应由生产厂家派专业技工或由经过技术培 训、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的工人进行施工。 8.7.4管道与井室宜采用柔性连接,承插管件连接或中介层做法均为柔性连接。 8.8.1玻璃钢管应执行相应的国家产品标准,并按照产品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8.5检查井包括阀门井、排气井等类型,控制不均匀沉降主要有加强回填压实度、选择 回填材料等方法进行控制。 8.10.1本条主要对内防腐层材料质量、卫生提出要求。 8.10.2本条对现场内防腐层施工提出要求。水泥砂浆内防腐层应选择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的 水泥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10.4防腐层平整度以300mm长的直尺,沿管道纵轴向贴靠管壁,量测防腐层表面和直尺 间的间隙。 8.10.13环氧树脂玻璃钢外防腐层施工可采用玻璃布刷涂树脂或玻璃布树脂浸揉法等方法 现场玻璃布涂刷树脂施工可采用手糊法,具体可分为间断法或连续法等方法。 8.11.5试压采用手提式打压泵,管道连接后将试压嘴固定在管道承口的试压孔上,连接试 压泵,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恒压2min,无压力降为合格;试压合格后,取下试压嘴,在 试压孔上拧上M10×20mm不锈钢螺栓并紧。 8.12.1当管理单位授权施工单位实施时,也应在建设、管理单位人员配合下进行实施。 8.12.3接管一般夜间进行,以减少对周边居民、单位的影响,一般应配备应急电源,切管 长度和位置应按换装管件有效长度在现场具体确定。 8.12.4停水接管应与管理单位派至现场的人员密切配合,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以保证工 作的安全顺利进行。阀门关闭后,应开启停水管段内的消火栓或用户水龙头放水,管段内仍 有水压,应检查原因,采取措施;新装阀门与既有管道之间的管件,除消除污物并冲洗干净 外,还应用消毒溶液洗刷两遍,进行消毒后,方可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再受污染 接口用的油麻应经蒸汽消毒,接口用的胶圈和接口工具,应用消毒溶液消毒。

9.1.1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理地塑科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中第5.1.3条内容: 增加塑料排水管道进场检验项目:污水管道应进行闭水试验或闭气试验。 9.2.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中第5.2节内容 新增混凝土基础施工要求。 9.6.1~9.6.9根据现行地方标准《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1中9.1 9.2节内容,对闭水试验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改。 9.7.19.7.4根据现行地方标准《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1中9.3 节内容,新增管道闭气试验的具体要求。

10.1.1~10.1.3总结北京地区管渠施工的具体情况,归纳增加管渠“一般规定”。 0.2本节砌筑管渠主要包括砌体砖墙砌筑预制混凝土盖板矩形管渠、拱形管渠、混凝土础 块砌筑管渠、石砌管渠等类型,一般底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矩形管渠顶部设置预制钢筋混 疑土盖板。 0.2.9模块式矩形排水管渠宜为混合式结构,由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模块砌体墙体和现 尧钢筋混凝土底板组成。 0.2.910.2.14据目前北京市地方设计、施工情况及现行行业标准《排水工程混凝土模 快砌体结构技术规程》CJJ/T230中第3、4、6节有关条款增加有关混凝土模块砌体渠道施 工要求。 10.3.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中第6.2.4 条内容,对原条款钢筋加工、安装施工要求进行修改。 10.3.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中第6.2.1 条内容,对原条款模板支搭施工要求进行修改。 0.3.3模板设计应保证结构尺寸和相互位置的准确性;应具有足够稳定性、刚度和强度 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应便于拆装;模板 的接缝不得漏浆:模板与脚手架不得发生联系。

设管道施工、管道和桥管铺设施工。明挖管道铺设是采取开槽施工方法;桥管是以桥梁形式 跨越河道的管道铺设方法;沉管法是采用浮运法、拖运法等施工方法,将已经组装拼接好的 管道(如钢管、或化学建材管)直接沉入河底;并视工程具体情况不留或仅留少数接口在水 上(或水下)连接。对于管内水压较小的管道(如取水管、排放管等),目前也采用预制钢 筋混凝土管分节下沉、水下接口连接的方法施工。常用的沉管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浮运法 (或漂浮敷设法)指管道在水面浮运(拖)到位后下沉的施工方法,又称为浮拖法;底拖法 (或牵引敷设法)指管道从水底拖入槽内的施工方法;铺管船法指管道在船只上发送并通过 船只沿规定线路进行下沉的施工方法,铺管船法也应属于浮运法的一种,但其施工技术与常 规的水面浮运法有很大的不同。钢筋混凝土管沉管也应属于浮运法,只是管材和管道形成方 式的不同。 由于沉管施工涉及水下、水面作业,工程技术要求高、设备使用多、施工安全和航运安 全控制等复杂因素,沉管施工方法确定后,还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 航运交通,以及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能力,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保证沉管施工质量 1.1.7本条规定采用沉管或桥管给水管道部分宜单独进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8 章、第9章的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不必受1km的管道试验长度限制,可不分段进 行整体水压试验;大口径钢筋混凝土管沉放管道可在铺设后可按内渗法和附录C的规定进行 管道严密性检验。 1.2.1近些年来在江河、湖海中进行沉管施工的工程越来越多,且工程施工难度的增加 水面浮运法施工的局限性很难满足一些特殊沉管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漂管要求水流速度小于 0.2m/s以下);可采用底拖法、铺管船法、钢筋混凝主管沉放等施工方法,以适应给水排 水管道穿越水域的工程施工需要。 11.2.5本条中公式(11.2.5)和表11.2.5的规定参考了相关资料,管道外壁保护层及沉 管附加物在管道两侧都有,计算开挖宽度应取2b;表11.2.5中数据不包括回淤量、潜水员 潜水操作宽度;若遇流砂,底部宽度和边坡应根据施工方法确定;浚挖时,若对河床扰动较 小可采用表中低值,反之则取大值;当采用挖泥船开挖时,底部宽度和边坡还应考虑挖泥船 类型、斗容积、定位方法等因素。 11.2.10条第3款项管道(段)弯曲包括发送装置处形成的管道(段)“拱弯”与发送后 水中管道(段)形成的“垂弯”,均不应超过管材允许弹性弯曲要求。 1.3.1桥管管道施工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施工方法,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桥管管道 安装可采取整体吊装、分段悬臂拼装、在搭设的临时支架上拼装等方法。桥管管道施工方法

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桥管位置、管道吊装场地和方法、河流水文条件、航运交通、周 边环境等条件,以及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桥管的下部结构、地基与基础及护岸等工程施工和验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的有关规定。 1.3.511.3.7条文参考工业管道桥管的施工要求,对支架和支座施工做出规定;支架 主要承重,支座强调固定方式。管道安装按整体吊装、分段悬臂拼装、在搭设的临时支架上 拼装等不同施工方式做出规定,

1在粘性土或砂性土层,且无地下水影响时,宜采用手掘式、机械挖掘式顶管法。当 土质为砂砾土时,宜采用具有支撑的工具管或注浆加固土层的措施; 2在软主层且无障碍的条件下,管质以上主层较厚时,宜采用挤压式或网格式顶管法 3在粘土层中需控制地面隆陷时,宜采用土压平衡顶管法; 4在粉砂土层中且需要控制地面隆陷时,宜采用加泥式土压平衡或泥水平衡顶管法 5在潮湿的黏土、砂土、粉质黏土层中,且对地面变形要求不严格时,顶进长度短 管径小的金属管宜采用一次顶进的挤密土层顶管法; 6当管径小于、等于800mm时,不得采用手掘进式顶管及相应的挤压网格式顶管。 本条强调顶管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沿线的调查,仔细核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勘察报告 特别是对既有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应人工挖探孔(通称坑探)确定其准确位置,以免施 工造成损坏。 顶管施工的始发井、接收井通称为工作井,进出工作井是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在工作 井内,施工设备按设计高程及坡度从井壁预留洞口进入土层的施工过程定义为“出工作井”, 又之,施工设备从土层中进入工作井壁预留洞口并完全脱离预留洞口的过程定义为“进工作 井”。本规程所称的顶管机包括机械顶管的顶管机和人工顶管的工具管。 12.1.3~12.1.5施工方法选择: 1散开式顶管机。 1)机械式: 指采用机械方法掘进的顶管机。如全断面切削的顶管机,遇岩层用滚刀,硬土层用切削 刀。挖掘机械可固定,也可移动,适用于整体稳定性好的地层,如胶结土层和强风化岩等 2)挤压式: 依靠顶力挤压出泥的顶管机。最适用于具看流塑性较好的软士层,在这层士中施工效率

很高。网格挤压式是挤压式的一种,在顶管机上加设网格,达到更好的稳定土体。 3)人工挖掘式: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顶管机,工作面一目了然,排障容易。适用于土体稳定、地下水较少 易开挖的土体。 2平衡类顶管机。 1)土压平衡式: 普通土压平衡式最佳使用土层是淤泥和流塑性的粘性土,带加泥装置的可用于粉性土, 但施工时用于淤泥和流塑性的粘性土,仍是最“可靠、经济、环保”。加泥是辅助手段。加 泥不但增加施工成本,而且还会影响工期,如操作不当,会增加设备负荷。如在流砂层加泥, 螺旋输送机出口容易产生喷发,增加施工的危险性。如果主要主层是粉性士,则不应采用土 压平衡式,而应改用泥水平衡式。 2)泥水平衡式: 普通泥水平衡式可用于淤泥和粘性土、粉质土、粉土、砂土,适用土层较广,最佳使用 土层是粉质土和渗透系数小的砂性土。但施工最“可靠、经济、环保”的土层是粉性土和渗 透系数较小的砂性土。泥水平衡式用于粘粒含量较高的土层,泥分离困难,废泥浆很多,对 环境污染较大;用于渗透系数较大的砂性土,进水管中的运载液要改用化学泥浆,随着渗透 系数的继续增加,运载液要改用特殊的化学泥浆,这样会提高施工成本。虽然泥水平衡式的 最佳土层也可采用气压平衡式,但气压平衡出泥效率低、施工成本高。 3)气压平衡式: 气压平衡式可用于淤泥和粘性土、粉质土、粉土、砂土,与泥水平衡基本一致,适用土 层也较广,最佳使用主层是有障碍物的复杂土层。但施工最“可靠、经济、环保”的地层是 渗透系数较大的砂土(渗透系数比泥水平衡大)。在渗透系数较大的砂土中施工,采用气压 平衡式不需要另加措施,而采用泥水平衡式要付出运载液改用高分子化学泥浆后的高额代 价,另外还要污染环境。 3顶管施工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用下列技术措施: 1)一次顶进距离大于100m时,应采用中继间技术; 2)在砂砾层或卵石层顶管时,应采取管节外表面熔蜡措施、触变泥浆技术等减少顶进 阻力和稳定周围土体; 3)长距离顶管应采用激光定向等测量控制技术。 12.1.4本条规定了顶管施工顶力应满足的条件,一般来说只要顶进的顶力大于顶进的阻 力,管道就能正常顶进。顶进的阻力增大时,由于管节和工作井后背墙的结构性能不可能无 限制(也没有必要)的增加,继续增加顶力也毫无意义,更何况顶进设备的自身能力也有 定的限度。因此在确定施工最大允许顶力时,应综合考虑管材力学性能、工作井后背墙结构 的允许最大荷载、顶进设备能力、施工技术措施等因素。

表12.1.6每米宽度上总被动土压力计算值

土体的允许承载力(kN/m)可取下列数值:

一般土壤 湿度较大的粉砂 比较于的粘土、亚粘土及密实的砂土

150 100 200

12.1.7钢丝网水泥是以钢丝网或钢丝网和加筋为增强材,水泥砂浆为基材组合而成的一种 薄壁结构材料,在顶管工程中用于管节之间缝隙的防渗漏保护层, 12.1.10面临时堆放的渣土应按照北京地区相关规定,制定如遮盖、定期洒水除尘等相应 的文明施工措施。 12.2.1工作并承受千斤顶的推力,应满足在顶力和周边水土压力作用下的强度和变形要 求。工作井变形过大就必然导致顶管轴线偏移,如果用土坑或板桩替代工作井一定要慎重 12.2.2圆形工作井受力性能好,特别适用于超深的情况,而矩形并则适用于多根管平行顶 进的工作井,可根据使用功能选择。 12.2.4工作井的围护结构应考虑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环境、结构受力、施工安全等因 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选用钢木支撑、喷锚支护、钢板桩、钻孔灌柱桩、加筋水泥土搅拌桩 沉井、地下连续墙等形式。

12.2.5接收井的尺寸满足工艺管道的连接要求,以及顶管机拆除吊出的尺寸要求。确定项

12.2.7后背墙后士体的承载力应按照设计说明。 和地勘报告没有给出相关数据,则一般土质宜按承压不超过150kN/m计算。 12.2.8装配式后背墙指用方木、型钢、钢板或其他材料加工的构件,在现场组合而成的后 背墙。人工后背墙指钢板桩、沉井和连续墙等非原状土后背墙。 12.3顶进设备包括后背、导轨、顶管机(掘进机、工具管等)、液压泵、液压油缸、液压 管路及液压控制系统、中继间和负铁等;垂直运输设备包括卷扬机、电葫芦、起重机等;水 平运输设备包括皮带机、斗车等;浆液运输设备包括泥水平衡顶管机使用的泥浆输送设备、 减阻泥浆注入设备等。 12.3.2本节第2款,工作井应浇筑水泥混凝土基础,将枕铁、枕木埋设于混凝土中;宜结

12.3.5本条款第3条

主质十片的选择与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安装在顶进工作井中的支架上,并与管道中心的铅垂面对称; 2)偶数个数的千斤顶规格应相同、缸体伸出速度应同步: 3)使用压力不得大于其额定的工作压力,伸出的最大行程,应小于其油缸行程100mm:

台液压油缸宜配置油缸台架,各液压油缸中心应与管道中心线对称; 5)使用多台液压油缸时,各液压油缸的油管应并联。 2顶铁的选择与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顶铁应有足够的刚度;顶铁上宜有锁定装置;顶铁单块旋转时应能保持稳定: 2)顶铁宜采用铸铁整体浇铸或采用型钢焊接成型;当采用焊接成型时,焊缝不得高出 表面,且不得脱焊; 3)安装后的顶铁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顶铁与导轨和顶铁之间的接触面不得 有泥土、油污; 4)顶铁与管口之间应采用缓冲材料衬垫。顶力作用下,管节承压面的应力接近其设计 抗压强度时。应采用U形或环形顶铁等措施,减少管节承压面的应力。 3顶进设备安装后应试车运行: 1)试车运行及顶进时,工作人员不得在顶铁上方及侧面停留,并应随时观察顶铁有无 异常迹象: 2)顶进开始时,应缓慢进行,待各接触部位密合后,再按止常顶进速度顶进: 3)顶进中若发现油压突然增高,应立即停正顶进,检查原因并经处理后,方可继续 进; 4)液压油缸活塞退回时,油压不得过大,速度不得过快。 本条款第5条,管道内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长度小于50m的顶管可采用通风机和鼓风机通风;管道长度大于等于50m的顶管应 采用压缩机通风; 2的空气质量应符合环保规定; 3空气温度较高且地面温度高于地下温度的季节,应采用经除湿后的压缩空气通风: 4通风设施的顶管工程每人所需的通风量为30m/h; 5中存在有害气体时应采用封闭式顶管机,并应增大通风量。 轴流风扇通风的缺点是噪声较大,管道越小噪声越大,在较长距离顶管中不宜采用。压 缩空气通风不但可降低噪声,而且输送距离长应优先采用。顶管内有害气体超标时人员应迅 速撤离,使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达标时,才能恢复施工。 12.4.6本条第5款,在顶进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顶进,采取下列措施; 1发生塌方或遇到障碍; 2后背倾斜或严重变形; 3顶铁发现扭曲迹象; 4管位偏差过大,且校正无效; 我受的杭五

6油泵、油路发生异常现象; 7管节接缝、中继间渗漏泥水、泥浆; 8地层、邻近建(构)筑物、管线等周围环境的变形量超出控制允许值。 12.4.15管顶进结束后,须进行泥浆置换;特别是管道穿越道路、铁路等重要设施时,填 充注浆后应使用雷达探测等方法检测。泥浆置换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由管内均匀分布的注浆孔向外侧空隙压注浆液: 2浆液搅拌、注浆泵、压浆管、注浆孔节门和注浆孔等可见本规程12.6节触变泥浆 减阻的应用; 3采用水泥砂浆、粉煤灰水泥砂浆等易干固结或稳定性较好的浆液置换泥浆,填充管 外侧超挖、塌落等原因造成的空隙; 4灌浆压力应根据管顶覆盖土层的厚度确定,宜为0.1MPa~0.3MPa。 2.4.18条第1款规定,施工过程中应对管道水平轴线和高程、顶管机姿态等进行测量 并及时对测量控制基准点进行复核,以便发现偏差:;管机姿态应包括其轴线空间位置、垂 直方向倾角、水平方向偏转角、机身自转的转角。 本条第3款规定,管道水平轴线和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工作并进入土层,每顶进300mm,测量不应少于一次;止常顶进时,每顶进1000mm 测量不应少于一次; 2接收工作井前30m应增加测量,每顶进300mm,测量不应少于一次; 3顶完后,应在每个管节接口处测量其水平轴线和高程;有错口时,应测出相对高差 4量较大、或频繁纠偏时应增加测量次数; 5记录应完整、清晰。 第5款规定,纠偏基本要领:及时纠偏和小角度纠偏;挖土纠偏和调整顶进合力方向纠 偏:力盘式负管机纠偏时,可采用调整挖主方法、调整负进合力方向、改变切前盘的转动 方向、在管内相对于顶管机旋转的反向增加配重等措施。纠偏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程中应绘制顶管机水平与高程轨迹图、顶力变化曲线图、管节编号图,随时掌握 顶进方向和趋势; 2进中及时纠偏; 3小角度纠偏方式,不得大角度急纠偏: 4时开挖面土体应保持稳定;采用挖土纠偏方式,超挖量应符合地层变形控制和施工 设计要求; 5式管机应有纠止顶管机旋转措施。 2.6.2触变泥浆注浆工艺要求是保证顶进时管道外壁与土体之间形成稳定的、连续的泥浆 套,其效果可通过顶力降低程度来验证。 12.6.4触变泥浆注浆系统应由拌浆装置、注浆装置、注浆管道系统等组成,本条给出其布

。 衬垫在管节张角的顶端被压缩到S.厚度。这时,相邻两个管节的张角在管内外可测得 四个间隙:管外最小开口间隙S。;管外最大开口间隙S1;管内最大开口间隙S2;管内最小 开口间隙S3。在这些间隙中,S。是由相邻两个管节之间的衬垫压缩以后形成,可以预先计 算或通过试验得出,该间隙是由前向后,每一个管节递减。 如果用普通的混凝土管作为曲线顶管用管,则S应控制在20mm~30mm以内。在含水 率少的粘性土中,可取上限30mm;在含水率大、水压较高的砂性土中,则应取下限20mm。 否则容易造成管口渗漏

12.7.5顶管中轴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采用计算机辅助的导线法 (自动测量导向系统)进行跟踪、快速测量: 2顶进时,顶管机位置及姿态测量每米不应少于1次: 3每顶入一节管,其水平轴线及高程测量不应少于3次

13.1.1定向钻系指地表式定向钻,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用定向钻机铺设小、中口径管道, 长度可达数百来。通常用于均质黏性土地层,不适用于杂填土、自稳能力差的砂性土层、砾 石层、岩石或坚硬夹层中钻进。水平定向钻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 该实穿越段地下既有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及周边环境,必要时应进行坑探,过程中若发现勘 察报告有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充勘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和建(构) 筑物探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现行行业标准《市 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等的相关规定执行;重 力流排水管道不建议使用定向钻进行施工。 3.1.2水平定向钻法一般用于不具备开挖条件的管道敷设工程。由于在钻进过程中,钻孔 仅通过泥浆来维持稳定,在穿越重要设施如建(构)筑物、铁路、高等级公路、重要水域等 时,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地 面沉降、塌陷或地层压裂等造成的危害。 3.1.4水平定向钻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泥浆、钻屑、油污等,若直接弃置会对周边 环境造成污染,应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夜间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 少噪音

1钻的入土点、出土点位置选择; 2轨迹设计(入土角、出土角、管道轴向曲率半径要求)

13.2.6工作坑施工方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根据地形、施工场地大小、管 线材质、管道种类、管径大小、管道埋设深度和地质条件等确定工作井施工方案。 13.4.1软土层可使用铣刀型扩孔钻头或组合型扩孔钻头,硬土层和岩层可使用组合型扩孔 钻头、硬质合金扩孔钻头或牙轮扩孔钻头。 13.5.5管道注浆应在回拖结束后进行,注浆前宜对管道进行定位;注浆宜通过注浆管进行 注浆管长度、管壁上注浆孔的数量与分布应根据地层条件、铺管直径与长度确定。注浆管应 可靠固定在已铺设管道外侧;浆液宜以水泥浆液为主,其配比宜根据地层等条件确定,可适 量加入粉煤灰、砂、缓凝剂等:注浆量不宜小于理论注浆量的1.2倍

14.1.1本规程的夯管法指在不开挖沟槽的条件下,在工作井中利用夯管锤(气动夯锤)将 钢管按管道设计轴线直接夯入地层中(通过撞击管道传力托架直接把管道顶进地下,不需要 设置反作用力墙),实现不开挖铺管。夯进过程中,土体进入管内,待管道贯通后将管内土 体清出。夯管法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接口为焊接连接方式,通常用于短距离的中、小口径管 道的铺设,夯入管道长度不宜超过80m。当周围施工环境许可时也用于大口径管道铺设。钢 管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等标准规定。 参考夯入钢管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依据现行地方标准《地下管线非开 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第3部分:夯管施工》DB11/T594.3,宜符合表14.1.1的规 定。

表14.1.1夯入钢管的壁厚

表14.2.1气动夯管锤选择

14.2.5管靴宜采用焊接方式制作,保护管口,减小土层对钢管外壁的摩擦力。 14.4.1管道内径小于0.8m时,不应采用人工排土,可选用气压、水压排土;管道内径不 下于0.8m时,可采用人工结合机械方式排土。排土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 在工作井附近逗留。人工排土时应保证管内通风有效。 14.4.3采用气压、水压排土,夯进管固定柱、密封板、气管连接应牢固,安全影响范围内 应采取全封闭作业。 14.4.4管内出土射程范围内、工作井内、工作井井口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5.1.1隧道直接用于输水时,应在隧道内设置防水隔层。 15.2.4新增工作井预留洞门直径计算公式,引自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446中第4.5.1条的内容。 15.2.8安装中线夹角即两条导轨内侧,接触盾构机外壳的点到安装中心线连线所形成的夹 角,角度宜为60°90°。 15.4.5将原条款修改为“各系统的空载调试,然后应进行整机空载调试。”,参考自现行 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中第7.2.4条的内容。 15.5.4本条款第4条修改为“封堵和填充注浆,注浆完成后方可掘进”,参考现行国家标 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中第7.4.7条的内容。 15.5.9本条款第1条修改为“10m范围内”,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446中第7.9.4条的内容。 15.8.7新增本条款,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中第 6. 4. 12 条的内容。

16.1.4隧道贯通后,应立即进行平面和高程贯通误差测量。贯通测量误差满足标准要求后 进行导线整体平差,平差原则是车站控制点不进行调整,将贯通误差分配到区间控制点内, 并用贯通平差后的数据进行后续施工基准。如果受工期要求,在隧道未完成贯通进行二衬施 工,需增加测量次数,并采取其他控制方法。为保证先期施工的二衬结构与贯通后的结构顺 利衔接,在贯通面前端预留一定长度的区间不进行二衬施工,预留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 16.1.5初支完成后的检测能够有效的发现初支厚度、与围岩的密实和脱空程度,初支内钢 架的分布。二衬完成后的检测能够发现衬砌的厚度、二衬内部混凝土的密实性及二衬与初支 的密实和脱空程度。 16.1.6监控测量是为了及时发现异常现象,需要由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控量测单位同时进 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给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保证施工安全。 6.4.1开马头门时,是竖井初期支护结构受力最薄弱的环节,因此为保证工程质量,要采 取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6.4.3施工中除严格控制开挖进尺外,还要注意核心土留置坡度、面积的问题,以避免开 挖工作面的塌方。 16.7.1由于钢筋格栅拱架加工精度要求高,制作数量大,为防止拼装质量不合格,要求制 作出第一榻钢筋格栅拱架进行试拼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避免制造出废品,造成浪费。 16.7.4钢筋格栅加工允许偏差是为保证安装质量而制定的,施工单位加工钢筋格栅前还要 考虑因做防水层及防水保护层而占用的净空所需要的空间, 6.7.5为控制隧道净空或二次衬砌结构的尺寸,减少格栅拱架在安装、混凝上浇筑过程的 变形,制定此规定,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99 16.7.7在开挖断面大及围岩不稳定的情况下,锁脚锚杆或锚管对初期支护的稳定及控制围 岩的变形能起到较好的作用。 16.7.8锚杆的锚固力与安装施工工艺操作有关,为保证质量,锚杆安装后要进行拉拔试验 16.7.11数据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99。 16.7.13用棉纱塞孔是为了避免别处补浆时浆液反渗回隧道。 16.8.2对基面的要求是为了保证防水板的铺设和焊接质量,确保防水效果。绝对不允许 出现露筋、漏水现象。 16.8.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施工缝应设置在剪力及弯矩较小及便于施工方便的位置;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筑 混凝土前,先浇箱的混凝土强度水平施工缝不应小干1.2MPa,垂直施工缝不应小干2.5MP

16.9.7模板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成型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混凝土质量,易于拆除模板,故模 板支立前应涂刷隔离剂,并支立牢固、平整、不漏浆。 16.9.13隧道结构变形缝处钢筋比较密DB37/T 3329-2018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同时又有止水带,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和止水带位 置正确,作出具体规定。 6.9.15防水混凝土在最初14d内硬化速度快,如果这段时间养护不好,混凝土易于失水 渗性能下降,收缩率增大,致使混凝土易产生裂缝。另外,混凝土浇筑后,产生大量的 水化热,如果过早的拆模,使混凝土过早暴露在大气层中,由于与周围环境温差过大,也会 使混凝土产生裂缝

7.1.1根据给水排水管道性质的不同以及管道管径、内部状况、施工环境条件的不同,逐 步发展出不同适用性的非开挖修复技术。根据工作原理和主要施工方式的不同,主要用于给 水排水管道的修复工艺可以归纳为涂层法、穿插管法、原位固化法、现场制管法等四类。又 由于实际作业工法、设备的不同,每类中又有不同的工艺方法,其特点和适用条件、范围有 所不同,具体参见表17.1.1的规定

17.1.1非开挖修复方法的工艺、工法及适用

17.1.2既有管道在设计过程中多处于使用状态,设计勘查距实际施工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因此施工方案编制前应对设计的管道情况进行复核,包括管道的使用状况、外观尺寸、内璧 损坏程度、清理工作需求情况,以及地上交通条件、周边建(构)筑物、障碍物等环境情况

资料进行核实确认;管道内情况复核一般宜进行团路电视管道检测。 17.1.4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的施工安全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 全技术规程》CJJ207执行;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的施工安全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 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执行。 17.3.1在既有管道预处理或修复作业前,受处于使用状态、淤积、内表面被覆盖等情况的 影响,通常设计文件对既有管道预处理的具体内容、位置、方式未能明确,需要结合修复作 业同时进行确定或校核。因此,一般需要在对管道缺陷处理前,结合导水、清淤作业对管道 结构缺陷或病害进行复核确认,确定预处理的内容和工作量,必要时与设计沟通。 不同类型的修复工艺对既有给水排水管道的作业条件要求不同,主要工艺的作业条件要 求或预处理后应达到的要求如下表17.3.1的规定。

17.3.1非开挖修复工法预处理要求

17.4.117.4.4在排水管道修复施工中化学材料涂层法由于对基底洁净度、干燥度要求 较高CJJ 93-20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所以施工难度大、涂层附着质量不宜把控,在选用时比较慎重;在供水管道中对水泥 内防腐修复是较经济、有效的修复方法,所以应用较多。 17.5.117.5.9本规程中的穿插法包括连续穿插法和不连续穿插法两种施工方法,其中 续穿插法包括折叠内衬法、缩径法、胀管法等;不连续穿插法为短管插管法、胀插管法等 折叠内衬法是采用牵拉的方法将压制成“C”型或“U”型的管道置入既有管道中,然后 通过解除约束、加热、加压等方法使其恢复原状形成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 采用胀(裂)管设备从内部以液压动力切割、胀碎既有管道,将既有管道碎片挤入周围 土体形成管孔,并同步拉入新管道对旧管道进行等径和扩径替换的胀插管法也属同类工艺, 但一般应符合结构性修复更新的相关要求,同时对临近管道的影响应予以考虑。 17.6.1~17.6.7原位固化法中内衬软管置入既有管道的方式分为翻转式和拉入式:固化 方式分热固化或光固化两类,热固化主要有常温固化、热水固化、蒸汽固化,光固化目前常 用紫外光固化。采用其他方式固化树脂内衬软管的修复方式也属原位固化法,

18.1.1原“规程”内容包括检查井及闸井、雨水口、支墩和进出水口构筑物,本规程内容 涵盖了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各类井室、雨水口、支墩工程。管道工程中涉及的进出水口构筑 物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内容。 18.1.2本规程规定给排水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专业施工要求,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基 本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 定。 18.2.1给水、再生水管道的蝶阀(闸阀)井、排气井、消火栓井、流量计井(水表)、排 泥(湿)井等附属构筑物均执行本规程。 18.2.2本条对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类管道、金属类压力(无压)管道和化学建材管道穿过井 壁的施工作出具体规定。 18.2.3本条对模块砌筑检查井、闸井的模块灌孔混凝土的施工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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