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558-2022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ICS93.160 CCS P 55
DB11/T558—2022 代替DB11/T558—2008
T/CECS 20010-2021 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技术指南(完整清晰正版).pdf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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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1基本规定 5材料与设备 水源及附属工程 管道工程 田间工程 9验收程序和要求 附录A(资料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表 附录B(资料性)自检记录, 附录C(资料性)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D(资料性)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附录E(资料性)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 附录F(资料性)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附录G(资料性)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附录H(资料性)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附录I(资料性)峻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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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材料与设备、水源及附属工程、管道工程 田间工程的施工质量及验收程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其它行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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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1节水灌溉工程包括水源及附属工程、管道工程、田间工程。 4.2节水灌溉工程质量检验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标段及分布区域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 元工程三级。项目划分表见附录 A。
4.1节水灌溉工程包括水源及附属工程、管道工程、田间工程。 4.2节水灌溉工程质量检验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标段及分布区域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 元工程三级。项目划分表见附录A。 4.3节水灌溉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a)材料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有文字记录; b) 设备安装应符合DB11/T950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设备安装检查记录及调试记录: c) 各单元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自检验并记 录,自检记录见附录B。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附 录C d) 单元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4.4建设单位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质量数据管理信息系统。 4.5 自动控制中的集控中心应符合设计要求。 4.6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应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4.7验收资料清单应完备,工程验收资料清单见附录D、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见附录E。
5.1.1各种材料、构件和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水利、建筑、化工、环保和卫生等有关行业技术要求; b)机电设备符合工程设计技术性能要求。 5.1.27 材料、构件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合同进行进场验收。 5.1.3 施工单位应对材料与设备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应进行平行检测 5.1.47 材料与设备存放应符合有关防火、防潮、防冻、防爆、防腐和防老化等要求, 5.1.5自动控制设备应符合DB11/T722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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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喷头应有型号和喷嘴直径等明显标识。转动部分及换向机构灵活,部件齐全、牢固,摇屑 紧适度。 3.2给水栓上阀体与下阀体之间的连接应可靠,并能在调节范围内进行调节。 3.3喷灌机组的外露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并设有预防事故标志和安全警示符号
5.4.1滴灌管(带)包装标签应包括公称直径、灌水器间距、额定流量、额定工作压力和壁厚等。 5.4.2滴灌管(带)壁厚偏差应符合GB/T19812.3的相关要求,灌水器间距偏差应在规定值的土5% 范围内。 5.4.3小管出流灌稳流器标签应包括额定流量、额定工作压力范围等。 5.4.4微喷头包装标签应包括额定流量、额定工作压力、喷洒半径等。 5.4.5过滤器外壳应有清晰、耐久的水流方向标识;筛网过滤器应有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砂石过滤 器和叠片式过滤器应有滤料级配或相当于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 5.4.6施肥装置应有标识,符合设计要求。
6.1.1机井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
6.1.1机井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机井平面位置、结构和地层柱状图; 一含水层砂样和滤料的颗粒分析资料: 抽水试验资料,包括静水位、动水位、抽水时间、出水量和含砂量; 机井验收结束后,提交成井验交单
6.1.1 机并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机井平面位置、结构和地层柱状图: 含水层砂样和滤料的颗粒分析资料; 抽水试验资料,包括静水位、动水位、抽水时间、出水量和含砂量; 机井验收结束后,提交成井验交单。 6.1.2成井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度在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超过1°,安装潜水电泵时不超过2°;泵段以下每 百米顶角倾斜度不超过2°,方位角无突变; 井孔直径偏差不小于设计井径20mm,井深偏差不超过设计井深的土2%o; 井管无残缺、断裂、弯曲等缺陷; 一过滤管安装位置允许偏差为土300mm; 洗井完毕后,井底沉积物厚度小于井深的5%o; 抽水试验应符合GB50296的规定; 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6.1.3并台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6.2.1蓄水池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6.2.1蓄水池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蓄水池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蓄水池基础验收相关资料; 蓄水池尺寸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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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资料; 一防水层、止水带、预埋管、预埋件等施工检验记录; 一回填土密实度记录; 蓄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6.2.2蓄水池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 2. 3 浆砌石等材料砌筑的蓄水池,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GB50203的规定 6.2.4 混凝土砌筑的蓄水池,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SL632的规定。
地基和基础、二期混凝土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结构尺寸、水泵和电动机基础尺寸等测量记录; 一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资料; 一水泵机组安装及试运行记录。 3.2建筑物的砌筑及验收应符合GB50202、GB50203、GB50204、GB50205、GB50207、GB50209、 50300标准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内的装饰装修、电气安装应符合GB50210、GB50303等标准有关的
一水泵机组安装及试运行记录。 6.3.2建筑物的砌筑及验收应符合GB50202、GB50203、GB50204、GB50205、GB50207、GB50209、 GB50300标准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内的装饰装修、电气安装应符合GB50210、GB50303等标准有关的 规定
6.3.3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础的尺寸、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出厂时已装配、调试完善的部分不应随意拆卸; 泵的校正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3.4水泵机组安装完毕应进行启动试验,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并记录完
验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额定工况下运行,在室温小于40℃时,轴承表面温度不超过75℃; 水泵各紧固件无松动,泵轴转动灵活、无杂音; 泵的振动值不超过GB50265的规定; 泵的噪声值不超过NB35074的规定; 一电机接地电阻及电机、水泵的性能指标与厂家提供的标准值相符。 3.5变频设施应标明额定工作压力、电机频率,配套元件齐全等
6.4.1计量设施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
4.1计量设施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计量设施安装平面位置图; 计量设施(仪表)准确性检测报告或证书;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合格证; 设备安装检查通用记录;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
6.4.2计量设施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安装固定牢固; 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符合DB11/T1468.1的有关规定; 连接电源线、信号线等,布线顺直,标签清晰:
接线正确、设备通电; 设备工作正常,指示灯显示正常; 水计量设施配备应符合DB11/T1769的相关规定。
1.1验收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地基和基础等隐蔽工程时,应填写下列记录: 管道位置、高程和埋设深度; 管道结构和断面尺寸; 管道接口、变形缝和防腐处理; 镇墩、支墩位置及其结构尺寸; 管道和附属构筑物连接处防水层处理; 地下管道交叉的处理。 .2 管道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水压试验记录; 回填土密实度记录。
地下管道交叉的处理。 7.1.2 管道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水压试验记录; 回填土密实度记录
7.2管道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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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管道开挖、回填、安装、检查井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DB11/T387.3的相关规定。 7.2.2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或其他建筑物时,应设套管、涵管等安全保护措施。 7.2.3管道系统上的建筑物,基础应坚实,出地管的底部和顶部应有加固措施。 7.2.4控制调节设备、计量设备、安全设备等应按流向标志安装到位。
7.3.1地埋管道安装完毕填土定位后,应进行管道水压试验并填写水压试验报告。管道试验段长度不 宜大于1000m。 7.3.2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塑料管道试水压力应为管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含水锤压力),保压时间 不应小于1h,管道试水时,环境气温应不低于5℃。管道无集中渗漏、无破损即为合格。 7.3.3喷灌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管道(HDPE)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7倍;低密度 聚乙烯塑料管道(LDPE、LLDPE)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的2.5倍;其他管材的管道试验 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微灌工程,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 7.3.4试验时升压应缓慢。喷灌、微灌工程达到试验压力保压10min,管道压力下降不大于0.05MPa, 营道无泄漏、无破损即为合格 7.3.5若水压试验保压期间管道压力下降大于等于0.05MPa,应进行渗水量试验,试验方法及指标应 符合GB/T50085的规定。
管道通畅,无漏水现象; 控制闸阀启闭灵活、各种阀门能在调节范围内可靠调节,密封元件能完全密封,在该设 大工作压力下各部件不产生变形和泄漏,水动、自动元件复位可靠,安全保护设备动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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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埋管道的阀门井中无积水,管道的裸露部分完整无损; 量测仪表盘面清晰,显示正常; 配套设施完善可靠,阀门井井盖完备,泄水井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地面金属管道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阀门井、于支管接头处及地埋管与地面管道接口处应采取防冻措施
田间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设备合格证、开箱记录; 设备安装图、设备安装记录; 设备试运行报告; 主要指标复测报告
8.2.1.1喷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支架歪斜或倾倒等现象。 8.2.1.2喷头运转中进口连接部位和密封部位连接可靠,不应漏水。 8.2.1.3旋转式喷头在制造厂推荐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应能沿设计方向连续稳定运转,换向灵活。 8.2.1.4移动管及管件应进行现场试水试验,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渗漏。 8.2.1.5快速接头应进行偏转角试验,将快速接头偏转成设计角度,在系统中该设备最大工作压力下 不应渗漏。 8.2.1.6具有自泄要求的管件,其自泄性能应达到使用要求。 8.2.1.7给水栓和方便体在系统达到最大工作压力时连接处不应泄漏,各部件不应有变形和损坏等现 象。
8.2.2.1装配好的整机各结构部件不应变形、变位;旋转部件转动平稳灵活,无碰擦、卡滞现象,各 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3.2.2.2动力机和水泵应保持良好的状态,机组运行稳定,不出现转速忽高忽低、异常震动和噪声等 现象,制动和保护装置安全、可靠。 3.2.2.3喷头应安装正确、运行稳定。输水管道无漏水,管道接头密封可靠。
8.3.1施肥装置压力及施肥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各部件承压部位密封牢固,压力表灵敏,阀 置正确、启闭灵活。 8.3.2过滤系统各部件齐全、紧固,仪表灵敏,阀门启闭灵活:过滤系统压力、流量、压力
标符合设计要求。 8.3.3灌水器和毛管连接的连接体,不应出现裂纹、脱离等现象。 8.3.4各连接体,不应有损坏、脱离、渗漏等现象。 8.3.5灌溉小区流量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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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出水口连接应可靠,密封部位不渗漏。 8.4.2出水口防冲防盗设施应可靠、出流顺畅。 8.4.3给水栓、控制阀门应启闭灵活,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8.4.4管道间距与出水口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4.1出水口连接应可靠,密封部位不渗漏。 8.4.2出水口防冲防盗设施应可靠、出流顺畅。 8.4.3给水栓、控制阀门应启闭灵活,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8.4.4管道间距与出水口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1信息采集与自动控制设备应实用可靠、技术设备稳定、操作维护简单、抗干扰能力强。 5.2自动控制系统硬件设备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5.3 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中国银行办公楼装潢和室内设施改造、附属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电源故障时应实现数据自我保护。 5.4传感器与控制仪表的输入输出信号引接线应做好接地保护。 5.5传感器布设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1.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 b)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 c)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9.1.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验收范 围、验收条件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 验收决定。 9.1.3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应参加。 9.1.4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9.1.5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b) 核验分部工程的工程量; c) 检查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 d)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1.6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 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报;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c) 检查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 d) 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9.1.7 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及时报备,
9.1.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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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随分部工程验收鉴 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 9.1.9应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并应由建设单位分送各 验收参加单位。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的格式,见附录F。
9.2.1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所有分部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 b)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 c) 具有独立运行条件且运行时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的单位工程泊林一期组团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二期修改版),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 约定的要求; d)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9.2.2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 验收范围、验收条件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作出验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