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88-2013 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寸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for constructionquality of rural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Acceptancecodeforconstructionquality of
某县中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SL688一2013)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3年10月14日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 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12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一 取水构筑物; 建筑物; 净水构筑物; 调节构筑物; 输配水管道; 设备安装; 自动监控和视频安防系统; 验收; 一分散式供水工程。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孟 杨继富 丁昆仑 何浩 邬晓梅 贾燕南 李晓琴 宋卫坤 曾向辉 曲炳良程先军 胡亚琼 祝芝君 季斌赵翠 孙文海 单军 陈升旗 真李含英 陈达 唐文坚 许辉韩士标 李琳 顾晓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冯广志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8.3 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阀门及计量设备安装 27 8.4 8.5 阀门井 27 设备安装. 28 一般规定 28 9. 1 9. 2 水泵机组安装 28 水处理及消毒设备安装 28 9.3 9.4 开关柜和配电柜(箱)安装· 29 9.5 电缆与管线安装 29 9.6 接地装置安装 29 9. 7 接闪器和避雷引下线安装 30 自动监控和视频安防系统 31 10 10. 1 自动监控系统 31 10.2 仪表设备 32 视频安防系统 32 10.3 11 验收 34 11. 1 般规定 11. 2 分部工程验收 34 11. 3 试运行 35 11. 4 单位工程验收 35 11. 5 竣工验收 36 12 分散式供水工程 39 12.1 一般规定 39 12.2 雨水集蓄供水工程 39 12.3 引蓄供水工程 40 12.4分散式供水井 40 标准用词说明 冬文说明
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结束,被后续工序或工程所覆盖 包裹或遮挡,以致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
元工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
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 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单 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位工程unitproject
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构(建)筑物
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质 检测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所进 的检测。
按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 程等检验项目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反映工程外在质量的检验
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 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 并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的 确认。
在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投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对工程 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的确认
3.1.1各种材料、设备和构件,除应符合有关水利、建筑、化 工、环保和卫生等行业的技术规定,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防 冻、防爆、防腐和防老化等要求。 3.1.2与生活饮用水直接接触的管材、管件及防腐材料、滤料 化学药剂、黏结剂等材料和设备,均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1.3材料与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合同中应 详细说明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3.1.4采购材料与设备时,供应商应根据有关安全、卫生以及 安装、使用的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涉水产品卫生 许可批件,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装配 图和控制原理图等文件。 3.1.5材料与设备到货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对照供货合 同进行规格、数量、材质、外观、附件、备件等检查。对批量购 置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3.1.6材料与设备应合理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钢材等材料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 2塑料管道有遮阳等措施。 3机电设备存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规定。 4药剂(混凝药剂、消毒剂)及生产消毒剂的原料等化学 品或腐蚀性物品应在专用仓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1水泥、钢材等材料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 2 塑料管道有遮阳等措施。 3 机电设备存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规定 4药剂(混凝药剂、消毒剂)及生产消毒剂的原料等 品或腐蚀性物品应在专用仓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2.1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 进行设计交底,监理单位应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并审查施工 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相应文件。
3.2.2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不
3.2.2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二 应擅自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应经有审批权的单位同意核准, 计单位完成。
3.2.3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未经监理单位
不应进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应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 单位验收,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有设计单位参加;隐蔽工程 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应覆盖。
3.2.8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符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GB50202的规定 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GB50204的规定。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GB50203的规定。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GB50205的规定。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符合GB50093的规定。
6泵站施工质量验收符合SL317的规定
3.2.9村镇供水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卫生防护、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火、节能、劳动保护、文明施工以及文 物保护等相关规定。
2.10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标准的 定。
3.2.10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标
3.4基坑回填应在构(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等隐蔽工程验收 格后进行。
3.3.5冬季填土,在道路或管道通过的部位,不应回填
其他部位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应超过填土总体积的 且冻块尺寸不应大于15cm
3.3.6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4.1应结合村镇供水工程的结构特点、工艺流程、功能及施 工工序等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 程序可参照SL176的规定,划分结果应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 检验、评定和验收工作。
一个或多个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供水
规模在1000m/d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以上的村镇供水工程宜 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单独验收;供水规模在1000m/d以下或供水 人口在1万以下的村镇供水工程,可根据计划任务下达批次打捆 验收。 2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按施工条件和功能作用可分为取水 构筑物、建筑物、净水构筑物、调节构筑物、输配水管道、设备 安装、自动监控和视频安防系统等分部工程。 3单元工程的划分可依据SL176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镇供 水工程的结构、功能、施工工序及质量考核等要求,按照层、 山凯进栏划八
4.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4.1.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 资料: 1水源井平面位置图、结构图和地层柱状图。 2水源井含水层砂样和滤料的颗粒分析资料。 3水源井抽水试验资料。 4 出水量和含砂量 5具有计量认证资质(CMA)单位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4.1.2水源井的出水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4.1.3 洗井完毕后应进行抽水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水试验应符合GB/T50625的规定 2抽水试验终止前,应米集水样,分析水质,测定含砂量。 水源水质应符合GB/T14848的有关规定:生活供水管井出水的 含砂量(体积比)应小于1/200000。 3洗井后的并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 4.1.4管井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井身应圆正、垂直,井身直径不应小于设计井径。井深 不大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倾斜度不应大于1;井深大于 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倾斜度的递增斜度不应大于1.5。井 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应有突变。 2滤料不应含有土、杂物和有棱角的碎石,不符合规格的 滤料数量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5%。 3过滤器安装深度充许偏差为士300mm。 4非取水层的含水层封闭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外封闭位置 的上下偏差不应大于300mm。
1并壁进水时,进水孔的反滤层应按设计要求分层铺设, 装填密实。井底进水时,铺设反滤层前,宜将井中水位降到井底 以下;每层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且下一层铺设完毕并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铺设上一层。 2并筒位置、并深以及并外四周封填材料、厚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 3大口井施工允许偏差宜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大口井施工允许偏差
41.6辐射井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辐射管的外观应顺直、无残缺、无裂缝,管端应呈平面 且与管轴线垂直。 2每根辐射管的施工应连续作业。 3 辐射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小于4%0。 4辐射管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冲洗;辐射管与预留孔之间的 孔隙应封闭牢固,不应漏砂。 4.1.7渗渠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渗渠的位置和取水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集水管铺设前,应对集水管作外观检验,并将管内外清 扫干净,不应堵塞进水孔;进水孔眼数量和总面积的充许偏差为 设计值的土5%。
4.1.6辐射井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4.1.7渗渠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渗渠的位置和取水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集水管铺设前,应对集水管作外观检验,并将管内外清 扫干净,不应堵塞进水孔;进水孔眼数量和总面积的充许偏差为 设计值的士5%。 3集水管施工充许偏差宜符合表4.1.7的规定
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表4.1.7集水管施工允许偏差
4集水管两侧的反滤层应对称分层铺设,每层滤料厚度应 均匀,且不应小于该层的设计厚度。 5渗渠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现场遗留的弃土及其他 杂物。 4.1.8截潜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水墙的布置、基础和两岸接头处的防渗应符合设计 要求。 2反滤层的层数、厚度和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滤料在铺 设时,不应夹杂黏土、杂草、岩石等杂物。 3蓄水池的卫生防护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第7章的 有关规定。 4.1.9 引泉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池底进水时,人工反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2泉室的卫生防护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第7章的有 ¥城宝
1 池底进水时,人工反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2泉室的卫生防护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第7章的有 定。 3泉室的进水管、出水管、放空管、溢流管、人孔、通风
孔的施工布置与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0地下水取水泵房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5.2节的有 规定。
4.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4.2.1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 资料: 1 取水构筑物的长、宽(直径)高度、厚度和表面平 整度。 2预埋件(管)预留孔进水管(孔)的尺寸和中心 位置。 3 试运转记录 4 取水量和含砂量资料 5具有计量认证资质(CMA)单位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4.2.2水下开挖沟槽平整后,应及时下管并回填密实。 4.2.3取水构筑物应位置正确,翼墙、护坡等混凝土或砌筑结 构的倾斜度、沉降量、位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取水头部的沉放位置、高度以及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方 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拼装位置准确,连接稳固。 4.2.5低坝式取水构筑物的取水口布置位置、坝基处理措施, 泄水和冲砂设施、坝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2.6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的布置位置、取水口栏栅设置、沉 砂和冲砂设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2.7移动式取水构筑物(缆车、浮船等)施工质量控制及验 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缆车、浮船接管车以及浮船上的设备布置、数量应符合 设计要求,安装牢固、防腐层完整、构件无变形、各水密舱的密 封性能良好,且安装检测、联动调试合格。 2摇臂管及摇臂接头在安装前应水压试验合格。 3摇臂管及摇臂挤头的岸,船两端组装就位应符合设计要
求,调试合格。 4浮船进水口处的防漂浮物装置及清理设备安装正确,船 眩外侧防撞击设施、锚链和缆绳、安全及消防器材等设置齐全、 配置正确。 5安装完毕后,应按GB50141的规定进行试运转,并做 好记录。 4.2.8取水构筑物完工后,应及时拆除全部临时施工设施,清 理现场。
5.1.1 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建筑物地基和基础、二期混凝土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 建筑物结构尺寸、水泵和电动机基础等测量记录。 3混凝士抗压、防渗试验记录。
5。1。4门窗应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外观应洁净T/CBDA 26-2019标准下载,不应有 碰伤、锈蚀。门窗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和防盗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门窗施工质量验收尚应符合JGJ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