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34-2016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替代SL 334-2005、SL 343-2006、SL 519-2013、SL 540-2011、SL 674-2013,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SL 334-2016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替代SL 334-2005、SL 343-2006、SL 519-2013、SL 540-2011、SL 674-2013,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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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34-2016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替代SL 334-2005、SL 343-2006、SL 519-2013、SL 540-2011、SL 674-2013,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of grassland in pasture area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

某公寓1#楼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 ,334一2016)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6年8月15日

水利部 2016年8月15日

4.16设计成果 2 5工程施工与验收 24 5.1一般规定 24 5.2水源工程施工·.· 24 5.3渠道与管道工程施工 24 5.4 建筑物及其他工程施工 24 5.5 设备安装 24 5.6工程验收 25 工程管理·…· 6 26 6.1一般规定 26 6.2工程运行管理 26 6.3灌溉用水管理· 26 1 效益分析 28 2 7.1一般规定 28 7.2经济效益分析 28 7.3生态效益分析 29 7.4社会效益分析 29 附录A风力提水工程主要参数确定 31 A.1风资源计算 31 A.2需水量与提水量计算 32 附录B 光伏提水工程主要参数确定 34 B.1光伏泵站参数确定 34 B.2光伏阵列容量的确定 35 标准用词说明 37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38 条文说明 41

1.0.1为规范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要求,提高工程建 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牧区与半农半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 设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工程管理、效益分析。 1.0.3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应坚持以水定草、以草定 蓄、节水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工程经济效益,兼顾 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A

1.0.4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应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因地制宜采用节水、节能、省工的高效用水技术。条件适 宜地区应采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484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20203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500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4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0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25机井技术规范

水上连巩物抗亦亦设计规范 SL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36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T238水资源评价导则 SL/T246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39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9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L400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 规程 SL703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1233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NY/T1237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DL/T499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理水平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0.6风力提水灌溉

利用光伏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机械能来直接驱动水泵或 驱动发电机用电力驱动水泵进行提水作业的灌溉方式

保持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范围内, 一定时间和空间内通过灌溉草地和其他途径提供的饲草饲料量与 饲养牲畜所需的饲草饲料量保持动态平衡

气流在单位时间内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风能。

由若干个太阳能组件或太阳能电池板连同支撑结构组合在 一 起的部件。

持续接收灌溉监控中心站的控制指令,发送到灌溉监控现地 站,进行自动灌溅的装置。

3.1.1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应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牧区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保护要求,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约束 下,根据可供水量确定目标任务。 3.1.2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行业及地区相关规划相衔接。 3.1.3应根据牧区草地类型、水草资源条件及利用现状、蓄牧 业生产情况、建设自标与任务,进行水资源评价和水草畜平衡分 析,确定规划范围、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工程类型、工程投 资等。

3.2.1应调查收集规划区气象、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 文、水资源、天然草地、灌溉草地、畜牧业、水利工程、灾害、 社会经济等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气象资料,包括降水、蒸发、气温、日照时数、风速等。 2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包括区域地形、地貌、工程地 质和水文地质等。 3土壤资料,包括土壤类型、质地、分布、水土流失情 况等。 4水文资料,包括河流水系、湖泊、径流、水位、泥沙、 水质等。 5水资源资料,包括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地表水资源 量及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等。 6天然草地资料,包括天然草地面积、类型、草地沙化退 化程度、植被盖度、产草量、适宜载蓄量等。

3.2.1应调查收集规划区气象、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 文、水资源、天然草地、灌溉草地、畜牧业、水利工程、灾害、 社会经济等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气象资料,包括降水、蒸发、气温、日照时数、风速等。 2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包括区域地形、地貌、工程地 质和水文地质等。 3土壤资料,包括土壤类型、质地、分布、水土流失情 况等。 4水文资料,包括河流水系、湖泊、径流、水位、泥沙、 水质等。 5水资源资料,包括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地表水资源 量及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等。 6天然草地资料,包括天然草地面积、类型、草地沙化退 化程度、植被盖度、产草量、适宜载畜量等。

7灌溉草地资料,包括灌溉天然草地面积、灌溉制度、产 量等,灌溉人工草地面积、种植结构、灌溉制度、产量等。 8畜牧业资料,包括牧业年度大、小牲畜头(只)数,年 末牲畜存栏数、出栏率,畜产品市场价格等。 9水利工程资料,包括现状工程数量、类型、完好程度、 工程运行情况、工程供水能力、用水效率等。 10灾害资料,包括灾害发生频率及危害程度等。 11社会经济资料,包括人口、行政区划、民族、劳动力、 牧民人均收人,交通、电力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标等。 3.2.2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其中作为规划依据的基 础资料应进行合理性和可靠性分析。

3.3水资源分析与评价

3.3.1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 统一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3.3.2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符合SL/T238的规定,包括下列 内容: 1水资源数量评价,主要包括降水、蒸发、地表水资源总 量及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总量及可开采量、水资源总量及可利 用量、水资源时空分布等。 2水资源质量评价,主要包括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 水资源污染状况等。 3水资源利用评价,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情况、开发利用现 状、供用水效率、存在问题等。 3.3.3应根据降雨、水文地质、来水情况、工程建设情况等资 料分析预测不同水文年的水资源可利用量。 3.3.4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整理已有资料为主,辅以 必要的勘测和试验,分析中应注意水资源数量评价、质量评价、 利用评价的衔接。

3.3.1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

3.4水草畜平衡与发展规模

3.4.1水草畜平衡分析,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依据畜牧业发展指标、草地承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估 算牲畜的饲草需要量。 2依据草蓄平衡估算饲草亏缺量,拟定灌溉草地发展规模。 3根据可供水量、灌溉需水量,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以水定草、以草定畜,核定灌溉草地发展规模

3.4.1水草畜平衡分析,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草畜平衡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式中Y—年饲草亏缺量,kg; Y—年饲草需求量,kg:

=Af+Bg ZA B 二

中 口A一一新规划灌溉天然草地发展规模,hm²; f一单位面积灌溉天然草地可食干草平均增产量,kg, 根据灌溉天然草地单产、原有天然草地单产、天然 牧草利用系数确定; B一一新规划灌溉人工草地发展规模,hm²; g一一单位面积灌溉人工草地可利用干草平均增产量, kg,根据灌溉人工草地单产、原有天然草地单产、 天然牧草及人工牧草利用系数确定; i一一不同灌溉工程形式的草地序号,i=1,2,3,",n; A:一一新规划不同灌溉工程型式天然草地发展规模,hm²; B:一一新规划不同灌溉工程型式人工草地发展规模,hm²

=AM+BM ∑Am: M= A Bm: M,= B

式中W一灌溉草地需水量,m°; M—灌溉天然草地综合毛灌溉定额,m²/hm²;

M一灌溉人工草地综合毛灌溉定额,m²/hm²; m:—某种灌溉工程型式下典型天然牧草或人工牧草毛灌 溉定额,m”/hm",根据当地或临近地区统计或试 验资料确定。

3.4.5水草畜平衡应满足下列条件:

1规划区灌溉草地需水量应小于等于灌溉工程可供水量。 2规划区灌溉草地饲草增产量宜大于等于饲草亏缺量。 3规划区灌溉草地饲草增产量小于饲草亏缺量时,应提出 调整牲畜饲养规模等措施,实现区域草畜平衡。

1按水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兼顾畜舍、 饮水点、定居点,对水源工程、灌(排)渠(管、沟)系、渠 (管、沟)系建筑物、电力、道路、林带、围栏等进行统一 布局。 2灌溉与排水工程的布置应相互协调。应根据地形、水文、 地质、土壤、水源、施工、交通、运行管理等条件,经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工程位置和类型。 3应按照确保渠道正常运行的原则,结合地形、地质、土 壤、施工、交通、运行管理、美观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渠系建筑物位置和类型。 3.5.2应根据气候、土壤、水文水资源、草地资源、畜牧业生 产、水利工程、行政区划等进行规划分区,同一分区宜符合下列 要求: 1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相同或 相似。 2草地类型和畜牧业生产结构相同或相似。 3牧区水利发展方向和工程类型相同或相似。 43 排水条件、排水类型相同或相似。

5.3灌溉工程布置应符合下

3.5.3灌溉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表水灌溉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貌确定渠道走向,充分 利用地形地势条件扩大自流灌溉面积。 2提水灌溉及井灌工程应按照总功率最小和便于运行管理 的原则进行布置。地形、地貌、土壤、水源、能源等条件有明显 差异时,应进行分区、分级布置。 3山丘区灌溉工程应遵循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原则进行分 区、分级布置。 4牲蓄转场地区的灌溉沟渠应设置牲蓄专用通道。 3.5.4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DB50T 1263-2022 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系统技术规范.pdf5.4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

1盐碱化草地宜采用以并代排或并渠结合灌溉型式。 2地形平缓、地下水埋深浅、排泄不畅的盐碱化、季节性 沼泽化草地,矿化度为2~4g/L时,宜排灌结合;矿化度大于 4g/L时,应以排水为主。 3山丘区排水工程宜利用天然河道与沟溪布置排水系统。

3.6.1应根据不同分区经济、社会、水文水资源、土壤、草地 资源、人工牧草种植结构等选择代表性工程进行典型设计,设计 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要求。 3.6.2典型工程宜为独立灌溉排水单元,典型设计应包括水源

3.6.2典型工程宜为独立灌溉排水单元,典型设计应包括水源

职工之家扩建配套工程高层外挑脚手架施工方案典型工程总面积不宜小于规划总面积的3%;万亩及以上的工程 建设规划各类典型工程总面积不宜小于规划总面积的1%。

典型工程总面积不宜小于规划总面积的3%;方亩及以上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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