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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3号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豫水办建〔2022]6号
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 升三年行动(2023一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2] 28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的有关部署要求,我厅制 定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一2025年) 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机保温地坪技术交底.doc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为重要举措,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 价值导向,推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三)行动目标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围绕我 省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落实质 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 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争创优质工程,促进我省水利工程 建设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1.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责任单位 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2021) 335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 身责任制的通知》(豫水建(2019)22号)要求,参建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授权的 项目负责人应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 诺书。各参建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层层建立质量责任制,与参与工 程建设的相关岗位人员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严格执行 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期间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质量责任 公示牌,峻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识牌,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 2.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质量首要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职责,严禁违法发包、股 解发包工程,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 合同约定,降低工程质量。 3.全面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 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 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注重实 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品质。勘察、设计单位应保证 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 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 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 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 同的要求进行施工,选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 要求,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对水利工 程质量实施监理,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 任。 4.落实从业人员质量责任。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供货等参建单位从业人员质量责任,明确各 自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履职管理, 完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和责任追 究,建立从业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制信息档案和台账。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1.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 量控制,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校审、会签、批准制度。应 当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交底,对施 工图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并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进行明确。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立 设计代表机构或者派驻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担任设计代表, 及时提供设计文件,按照规定做好设计变更。 2.发挥项目法人质量管理核心作用。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 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明确项 目法人职责。项目法人应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监督 及开工备案等手续;按要求组织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履行 设计变更的审查或审核与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在建 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度汛措施市政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应急 演练;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3.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合 同管理规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要求的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三检”制。加强关 键部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力度,留存影像、检测试验 地质编录等必要资料,加强施工记录、检验评定和验收资料管理, 实现工程质量全过程可追溯。 4.加强监理过程质量控制。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设置 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施工期间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形式 开展监理工作。严格履行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 的质量控制职责,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5.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强化施工质量检测方案的编制执行, 按照经备案的检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积极推进质量检测信息 化,逐步实现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检测报告自动生成、检测过程 溯源管理等功能。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 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 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质量监 督机构及委托方报告。 (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府监管效能
1.进一步完善制度。修订《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 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河南 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 管理规定》《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 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河南省水文工程建 设管理办法》,出台《河南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估办法》,进 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争 创优质工程,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水平。 2.强化政府质量监督。落实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经费,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政府质量监管效能。组 织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质量监 督方式,确保监督实效。全面实施工程质量评价及预警机制,促 进参建单位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工程质量不断提升。 3.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充分利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平台,强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监管,突出在建工程项目 市场主体质量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 资质和个人注册执业(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畅 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 结果和招标投标、争先创优等挂钩。 4.加强稽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稽察专家库,加强培训,全面
提升水利稽察专家的业务水平。制定年度稽察工作计划,严密组 织开展稽察工作,发扬“严、实、细、硬”的工作作风,真正把 工程建设中的问题查深、查透、查实、查准,提交高质量的稽察 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稽察发现问题的 整改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化 问责,并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总结分析稽察中发现的普 遍性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屡查屡改、屡改屡 犯,切实提高稽察工作成效。 5.加强质量检测单位监管。全面推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乙级资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展质量检测单位市场行为“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检查抽查,对 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行为加强监管。对资质许可、质量检测工作中 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和行政处罚。 6.发挥质量工作考核评估导向作用。制定《河南省水利建设 质量工作评估细则》《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评 分细则》,科学设立质量评估指标,将“质量提升行动”完成情 况列入质量监督履职巡查、质量工作考核评估内容,促进质量提 升和各项任务的高质量完成。结果纳入省政府河长制四水同治工 作考核和省政府对省辖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质量工作 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风情、自然景观,提供质量优良、安全耐久、环境协调、社会认 可的工程设计文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 资源建筑应用,推动工程建设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4.开展争先创优,建设优质工程。以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 程评选等为载体,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倡导优质优价,将企业已承建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 评审因素,鼓励将工程质量奖优惩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激发水 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推动我省水利 工程参与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水利工程 优质(大禹)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 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发挥优质工 程示范引领作用。 (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 1.2023年度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法人。重点排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在质量机构设 置、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 质量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等 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勘察设计单位在建立健全质 量体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是
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存在 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现场设代工作不规范,初步设计审查意 见不落实等问题。 (3)监理单位。重点排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 质量责任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监理单位 投标承诺人员不到位、出勤率低,文件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4)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 立和运行,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定和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如大体 积混凝土、深基坑、围堰、金属结构等工程)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重点整治施工单位投标承诺主要人员到位率低,施工方案编制不 规范等问题。 (5)其他参建单位。重点排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安 全监测和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 围或生产经营许可范围承担相应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超资 质超范围承担检测、监测业务问题。 2.2024年度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法人。重点排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在组织开展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制订工程建设 执行技术标准清单、组织开展项目划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
术标准及时开展质量验收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未组 织施工图审查陕西物资储备管理局职工培训中心降水及基坑支护施工方案.doc,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设计单位未根据工程建设需 要和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未按规定做好设计变更的普遍 性问题。重点整治设计变更文件编制不规范、程序不合理等问题。 (3)监理单位。重点排查监理单位未采取旁站、巡视、跟 踪检测、平行检测等形式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理存在的普 遍性问题。重点整治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现场控制差,规定动 作开展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 (4)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 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存在的普 遍性问题。重点整治施工单位不完全执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工 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 (5)其他参建单位。重点排查质量检测单位按照合同和技 术标准及时、准确开展质量检测、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存在的问题。 安全监测单位按照合同和技术标准及时、准确开展安全监测、提 交监测报告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治理检测报告出具不及时,安 全监测指标不完整等问题。 3.2025年度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法人。重点排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其他参建单
位的合同履约、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 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质 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水利工程 验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 方面存在等问题。 (3)监理单位。重点排查监理单位原材料、中间产品、设 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审批及验收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整治 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审核和验收工作不规范不认真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 (4)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 准和合同约定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进行质量检验,执行单 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及验收制度存在的普遍性问 题。重点整治施工单位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不规范,验收准备 不充分等问题。 (5)其他参建单位。重点排查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 应单位提供的产品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要求 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技术标准执行错误,未严格按照设计 施工及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除以上排查和重点整治问题外,可
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 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