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T 663-2014 干旱灾害等级标准(清晰)ICS 27.140 P55
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tandard of classificationfordroughtdisas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0050 某高科技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干旱灾害等级标准) 2014年第1号
水利部 2013年12月30日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5.1农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5.2牧业干早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5.3城市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5.4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5.5区域干单灾害等级......… 村录A(资料性附录)应用案例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 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5章和1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一一干旱灾害评估指标; 一一干旱灾害等级标准。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本标准解释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福云、吕娟、吴玉成、徐宪彪、苏志诚、刘宝军、刘洪岫、孙远斌、吴冬 平、施宏江、屈艳萍、高辉、张海滨、孙洪泉。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张旭。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于爱华。
因旱牧草返青期推迟20~30天或牧草减产2成及以上草场面积, 3.11 草场因旱成灾面积 只thedisasterpasture areaby drought 因旱牧草返青期推迟30天以上或牧草减产4成及以上草场面积。 3.12 牧草因旱损失率forage grasslossratecausedby drought 牧草因旱减产量占正常年份产量的比例,以百分率(%)表示
4.1本标准对于农业干旱灾害、牧业干旱灾害、城市干旱灾害、因旱饮水困难的评估指标及等级划 分标准以及区域干旱灾害等级的确定进行了规定。 4.2干旱灾害等级分为四级:轻度旱灾、中度旱灾、严重旱灾和特大旱灾。
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农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1 农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应包括粮食因旱损失量和粮食因旱损失率两个指标。主要适用于夏 浪和全年粮食因旱损失评估 2 采用粮食因旱损失指标评估农业干旱灾害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a)粮食因旱损失量应按公式(1)计算
单产平均值),t/hm²
Pg 评估区粮食因旱损失率,%; Wg 评估区正常年份或夏(秋)粮的粮食总产量, c)农业于旱灾害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于以种植其他作物为主的区域:
5.1.3对于以种植其他作物为主的区域,
5.2.1牧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应包括牧草因旱损失量和牧草因旱损失率两个指
5.2.1牧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应包括牧草因旱损失量和牧草因旱损失率两个指标
5.2.2采用牧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评估牧业干旱灾害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5.2.2 2采用牧业干旱灾害评估指标评估牧业干旱灾害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a)牧草因旱损失量应按公式(3)计算:
SL 663—2014
Wpi 评估区牧草因旱损失量,kg; Y 评估区正常年份的牧草平均单产量(评估年前3年的平均单产量,一般取最高产量月的 牧草单产量),kg/hm²; B2 评估区草场因旱受灾面积、成灾的面积,hm²。
式中: Pp 牧草因旱损失率,%; Ww 评估区正常年份牧草总产量,kg。 c)牧业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城市干旱灾害评估指标》
5.3.1城市干旱灾害评估指标应包括城市GDP(GrossDomestic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因旱损 失量和城市GDP因旱损失率两个指标。 5.3.2进行城市干旱灾害评估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a)城市GDP因昊损失量应按公式(5)计算
进行城市干旱灾害评估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5.3.2进行城市于旱灾害评估时,应执行以门
JCT364-2017 环形混凝土电杆钢模.pdfa)城市GDP因旱损失量应按公式(5)
Vmd一一城市GDP因旱损失量,万元; W一城市年干旱缺水量,m”; WGDP 一评估城市评估年(或前一年)单位GDP用水量,m”/万元, b)城市GDP因旱损失率应按公式(6)计算:
城市GDP因旱损失率,%; 评估年城市GDP值,万元。 c)城市于旱灾害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锥坡施工方案md=WGDE Wt
前述县级行政区各种干旱灾害等级确定结果显示,农业干旱灾害等级最重,为严重旱灾,根据本 标准5.5.1和5.5.2区域干旱灾害等级确定依据和原则,确定该县级行政区的区域干旱灾害等级为严 重旱灾。 至此,完成区域干旱灾害等级确定问题,按照同样的方法,确定市(地、州、盟)、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全国的干旱灾害等级。
前述县级行政区各种干旱灾害等级确定结果显示,农业干旱灾害等级最重,为严重旱灾,根据 5.5.1和5.5.2区域干旱灾害等级确定依据和原则,确定该县级行政区的区域干旱灾害等级为产 灾。 至此,完成区域干旱灾害等级确定问题,按照同样的方法,确定市(地、州、盟)、省(自治区 市)和全国的干旱灾害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