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77.2-2017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手持终端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3477.2-2017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手持终端 第2部分: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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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3477.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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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7.3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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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77.2-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477.2-2017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手持终端 第2部分:试验方法

6.4.7.5查询功能号

6.4.7.5. 1初始条件

初始条件如下: a)手持终端已经签约FollowMe相关业务; b)手持终端在SCP中已开户; c)手持终端已注册功能号。

YD5178-2009 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6. 4. 7. 5. 2 检验步骤

在手持终端上通过菜单或直接输USSD串查询功能号,手持终端显示屏显示功能号与注 号的MSISDN号码等相关信息,发往网络的USSD串格式正确

6.4.7.6注销功能号一正常注销

6.4.7.6.1初始条件

a)手持终端已经签约FollowMe相关业务; b)手持终端在SCP中已开户; c)手持终端已注册2个功能号

6.4.7.6.2检验步骤

a)在手持终端上通过菜单注销第1个功能号,手持终端提示注销成功,不再显示该功能号对应 的用户身份; b) 检查A接口信令,手持终端给网络发送的USSD串格式正确; C 在手持终端上通过USSD串码注销第2个功能号,手持终端提示注销成功,不再显示该功能号 对应的用户身份; d)检查A接口信令,手持终端给网络发送的USSD串格式正确

6.4.7.7注销功能号一功能号未注册到该MSISDN号码

6.4.7.7.1初始条件

6.4.7.7.2检验步骤

检验步如下: a 在网络中删除车次功能号,如果网络下发注销通知,则使手持终端处于盲区,从而收不到注销 通知; b 在手持终端上通过菜单注销该车次功能号,手持终端提示该功能号已注销,手持终端不再显 示该功能号。

6.4.7.8强制注销功能号

a)手持终端A和B已经签约FollowMe相关业务; b)手持终端A和B在SCP中已开户; c)手持终端A具有强制注销功能号的权限。

6. 4. 7. 8. 2 检验步骤

a)手持终端B注册车次功能号; b) 在手持终端A上通过菜单查询该功能号的注册情况,手持终端A显示功能号与注册该功能号 的MSISDN号码等相关信息; c) 在手持终端A上通过菜单发起对该功能号的强制注销,强制注销成功,手持终端A发往网络 的USSD串格式正确; d 手持终端B收到网络下发的功能号已被强制注销的通知,并不再显示该功能号。

6.4.8显式呼叫转移

6.4.8显式呼叫转移

6. 4.8. 1初始条件

手持终端A签约ECT业务。

6. 4. 8. 2 检验步骤

检验步骤如下: a)手持终端A呼叫手持终端B,通话正常; b)手持终端A将和手持终端B的通话置于保持,手持终端B收到保持音; c)手持终端A发起到手持终端C的呼叫,手持终端C应答,通话正常; 通过操作手持终端A的菜单,或者输人“4”发送,激活呼叫转移,检查手持终端B和手持终端 C的通话建立.手持终端A退出呼叫

1.1“手持终端注册功能号情况下的功能导址(CT=2、3、4、6、91)”,检验过程如下: )初始条件: 1)手持终端A和B处于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A和B已注册车次功能号,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 配置了功能号; 3)手持终端A和B、手持终端A和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之间有通话权限。 b)检验步骤: 1) 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2的号码,发起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 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2)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3)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4)手持终端B注册CT=3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3的号码,发起 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5)手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6)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7) 手持终端B注册CT=4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4的号码,发起 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8)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6.5.1.1“手持终端注册功能号

a)初始条件: 1)手持终端A和B处于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A和B已注册车次功能号,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 配置了功能号; 3)手持终端A和B、手持终端A和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之间有通话权限。 检验步骤: 1) 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2的号码,发起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 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2)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3)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4)手持终端B注册CT=3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3的号码,发起 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5)手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6)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7) 手持终端B注册CT=4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4的号码,发起 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8)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9)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10) 手持终端B注册CT=6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6的号码,发 起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11)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12)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13) 手持终端B注册CT=91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91的号码, 发起呼叫,手持终端B振铃、振动,并显示主叫用户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 铃音; 14) 手持终端B接通呼叫,手持终端A与B通话正常,手持终端A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 示手持终端B的用户身份; 15) 手持终端A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确,UUIE信元正确。

1)手持终端A和B处于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A和B未注册功能号; 3) 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配置了功能号,且是手持终端A所在 小区的调度员; 4) 智能网设置不允许未注册功能号的用户按功能号进行呼叫。 检验步骤: 1) 手持终端B注册CT=2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2的号码,发起 呼叫,呼叫失败; 2) 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 3) 手持终端B注册CT=3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手持终端BCT=3的号码,发起 呼叫,呼叫失败; 4) 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 5) 手持终端B注册CT=4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4的号码,发起 呼叫,呼叫失败; 6) 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 7) 手持终端B注册CT=6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6的号码,发起 呼叫,呼叫失败; 8) 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 9) 手持终端B注册CT=91的功能号,在手持终端A上输人手持终端BCT=91的号码,发 起呼叫,呼叫失败; 10)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

1)手持终端处于待机状态; 2) 手持终端已注册CT=2的车次功能号; 3) 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配置了功能号,是手持终端所在小区 的调度员。

1)在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上输人手持终端CT=2的号码,发起呼叫,手持终端振 铃、振动,并按主叫用户功能号显示主叫用户身份,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收到回 铃音; 2) 手持终端接通呼叫,检查手持终端与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通话正常,手持终端 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按主叫用户功能号显示主叫用户身份,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 度台按被叫用户功能号显示被叫用户身份; 3)手持终端挂机,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正常,UUIE信元正确

6. 5. 2 基于位置寻地

6.5.2.1“主叫注册

1):手持终端处于待机状态; 2) 手持终端已注册车次功能号,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配置了 功能号; 3) 手持终端和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之间有通话权限。 b) 检验步骤: 1) 在手持终端上输入短号码1200,发起对调度员的呼叫,调度台振铃,并显示手持终端A 的用户身份,手持终端A收到回铃音; 2) 铁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接通呼叫,手持终端提示通话正在进行,并显示铁路有线 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的用户身份; 3)手 手持终端挂机,通话结束; 4)检查A接口信令流程和UUIE信元。

1)手持终端A处于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A未注册功能号; 3) 铁路有线通信调度系统调度台在SCP中已开户,且配置了功能号,是手持终端A所在小 区的调度员; 4)智能网设置不允许未注册功能号的用户按功能号进行呼叫。 b)检验步骤: 1)在手持终端A上输入短号码1200,发起对调度员的呼叫,呼叫失败;

6.5.3铁路紧急呼叫

6.5.3.1“手持终端发起和接收铁路紧急呼叫”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和B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99,为业务用户。 b)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发起铁路紧急呼叫(对于OPH,应通过一个红色专用按键发起),铁路紧急呼 叫建立成功,在A接口可以观察到ImmediateSetup”消息,手持终端A有可视提示,提醒 用户使用PTT,手持终端B发出“紧急呼叫”的提示音和可视提示,自动加人并打开扬 声器; 2)在手持终端A上按下PTT键并讲话,抢占上行链路成功,给出声音和可视提示,手持终端 B能听到手持终端A讲话: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和B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99,为业务用户。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发起铁路紧急呼叫(对于OPH,应通过一个红色专用按键发起),铁路紧急呼 叫建立成功,在A接口可以观察到“ImmediateSetup”消息,手持终端A有可视提示,提醒 用户使用PTT,手持终端B发出“紧急呼叫”的提示音和可视提示,自动加人并打开扬 声器; 2)在手持终端A上按下PTT键并讲话,抢占上行链路成功,给出声音和可视提示,手持终端 B能听到手持终端A进话:

3)手持终端A释放PTT键; 4)手持终端A和B尝试退出铁路紧急呼叫,不允许退出; 5 在手持终端B上按下PTT键并讲话,抢占上行链路成功,给出声音和可视提示,手持终站 A可以听到手持终端B讲话; 6)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提示通话结束并返回待机状态。

6.5.3.2“手持终端延迟加人铁路紧急呼叫”检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和B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99,为业务用户; 3)手持终端A位于组呼区域内,手持终端B位于组呼区域外。 b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发起铁路紧急呼叫,铁路紧急呼叫建立成功,手持终端A有可视提示,并提 醒用户使用PTT,手持终端B没有收到铁路紧急呼叫; 2) 手持终端B进人铁路紧急呼叫区域,手持终端B发出“紧急呼叫”的提示音和可视提示, 自动加入并打开扬声器; 3)在手持终端B上按下PTT键并讲话,抢占上行链路成功,给出声音和可视提示,手持终端 A可以听到手持终端R进话

6.5.3.3“手持终端作为接收者离开铁路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和B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99,为业务用户。 b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发起铁路紧急呼叫,铁路紧急呼叫建立成功,手持终端A有可视提示,并提 醒用户使用PTT,手持终端B发出“紧急呼叫”的提示音和可视提示,自动加入并打开扬 声器; 2)手持终端B离开铁路紧急呼叫区域,手持终端B能给出声音和可视提示,并提示通话结 束,回到待机状态。

1) 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和B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99,为业务用户; 3) 闭塞MSC和BSS间所有业务信道。 )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发起铁路紧急呼叫,紧急呼叫发起失败,自动重发3次; 2) 观察手持终端A的界面有声音和可视提示,并有重发提示; 3) 选择重新发起,紧急呼叫发起失败,自动重发3次: 4)观察网络A接口铁路紧急呼叫重发的信令流程和次数。

1)C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已加人铁路紧急呼叫。 b)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提示通话结束并返回待机状态:

以查询到手持终端A发送的确认信息,其中包含参与此次铁路紧急呼叫的身份(组呼发 起者)、通话结束到发起确认呼叫的时间间隔、通话时长、组呼优先级、组呼参考和拆线原 因等信息; 3) AC服务器上可以查询到手持终端B发送的确认信息,其中包含参与此次铁路紧急呼叫 的身份(组呼接收者)、通话结束到发起确认呼叫的时间间隔、通话时长、组呼优先级、组 呼参考和拆线原因等信息。

B.6“手持终端铁路紧急呼叫AC确认失败”,检验过程如下: 初始条件: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在AC服务器上设置返回确认结果为失败,允许重发确认; 3)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已加人铁路紧急呼叫。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提示通话结束并返回待机状态; 2) 观察网络A接口信令,在A接口上能够看到发起AC确认的“Setup”消息,手持终端A和 B发送AC确认信息失败时重发不超过3次,重发间隔为5s~30s; 3) 手持终端A再次发起紧急呼叫,之后释放; 观察网络A接口信令,在A接口上能够看到发起AC确认的SETUP消息; 5) 在重发AC确认一次后,将手持终端A关机,再开机,再次开机后手持终端继续发送AC 确认信息,重发总次数不超过3次; 6) 在AC服务器上设置返回确认结果为失败,不允许重发确认; 7 手持终端A再次发起紧急呼叫,之后释放; 8) 观察网络A接口信令,在A接口上能够看到发起AC确认的SETUP消息,AC服务器返 回失败,根据失败原因,手持终端不再发起AC确认

6.5.3.7“有呼叫进人情况下的AC确认”检验

1)CCR中配置 优允级为V级): 2)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已加入铁路紧急呼叫。 b) 检验步骤: 1) 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提示通话结束并返回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B在手持终端A结束铁路紧急呼叫后立即拨打手持终端A,手持终端A振铃 振动; 3) 手持终端A应答呼叫,手持终端A和B通话正常; 4)手持终端A挂断与手持终端B的通话,手持终端A和B提示通话结束; 5) 检查手持终端A和BAC确认的情况,手持终端A和B是在结束点对点呼叫后才向确认 中心发送AC确认消息。

1)G式中配直铁路系急呼数据(优允级为U级) 2)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已加入铁路紧急呼叫。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提示通话结束并返回待机状态; 2)手持终端B在手持终端A结束铁路紧急呼叫后立即拨打手持终端A,手持终端A振铃 振动; 3)手持终端A应答呼叫,手持终端A和B通话正常; 4)手持终端A挂断与手持终端B的通话,手持终端A和B提示通话结束; 5) 检查手持终端A和BAC确认的情况,手持终端A和B是在结束点对点呼叫后才向确认 中心发送AC确认消息。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 2)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手持终端B已加人铁路紧急呼叫。 b)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后关机; 2)手持终端A开机,成功附着网络:

3)检查手持终端AAC确认的情况,手持终端A在重新开机后向确认中心发送AC确认消 息,且AC确认成功

息,且AC确认成功。 3.9“手持终端在铁路紧急呼叫中对低优先级呼叫呼入不给用户提示”,检验过程如下: a)初始条件: 1)GCR中配置铁路紧急呼叫数据(优先级为0级)和210组呼数据(优先级为3级); 2)手持终端A签约VGCS业务和组ID210、299,手持终端B未签约铁路紧急呼叫业务; 3)手持终端A已发起铁路紧急呼叫。 b)林 检验步骤: 1)手持终端B发起210组呼,组呼发起成功,手持终端A的界面没有210组呼的提示信息 2)手持终端B释放210组呼; 3)手持终端B发起对手持终端A的呼叫,优先级为3级,手持终端A的界面没有来呼提示; 4)手持终端A释放铁路紧急呼叫

6.5.3.9“手持终端在铁路紧急呼叫中对低优先级呼叫呼入不给用户提示”,检验过程

敏度、杂散辐射、输出RF频谱、阻塞、互调、同信道抑制、邻信道抑制等,按照YD/T1215规定的测 法进行检验,频段为上行885MHz~889MHz.下行930MHz~934MHz。

音频性能指标检验包括发 评定值、空闲信道噪声、声学回声 1538规定的测量方活

U.接口检验按照YD/T1215一2006第7章和第8章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8.2SIM/ME接口 SIM/ME接口检验按照YD/T3365第9章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9.1.1电池容量指示及

9.1.1电池容量指示及告警

9.1.1.1初始条件

手持终端处于待机状态。

检验过程如下: a)查看手持终端屏幕信息,被测手持终端屏幕上以直观的图形方式显示其使用电池电量; b) 给被测手持终端装配一个容量不足的电池,在待机及通话状态下查看屏幕并注意收听手持终 端发出电池容量不足的声音和可视提示: 在手持终端关机和待机两种状态下,使用手持终端专用旅行充电器充电,手持终端屏幕明确 显示出电池正在充电的提示信息。

手持台处于待机状态。

9. 1. 2.2检验过程

检验过程如下: a)被测手持台装入一块低电压且无法正常开机的电池,按开机键,手持台无法开机; b 被测手持台与电源适配器连接,并使电源适配器与公共电网连接,接通电源后,手持台有充电指示; C) 对手持台充电10min后,按开机键,开机后进行正常操作,充电至电池电量充满,测试手持台 能正常接受并处理操作,当用户未进行操作时,手持台的开关机状态无变化,当电池充满时, 手持台提示电量已满并自动停止充电; d)取出电池并测量其电压,电池电压不小于电池标识中限制电压; e)充电电池可通过线充和座充两种工作方式单独充电

手持终端充电电池性能按照GB/T18287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安全性按照YD1268规 方法进行。

池充电器按照YD1268和YD/T1591规定的测量

10环境适应性检验方法

高温存储温度要求为+55°C,关机状态下存储16h,在正常大气压条件下恢复,恢复后,在正常室 温下对功能、外观及装配进行检验,要求不产生故障或损坏。 高温检验按照GB/T2423.2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在不小于0.5h内将箱温从正常试验环境温度 25°C±10°C逐渐升至55°C±2°C,待温度稳定后,使用直流电源供电,开机状态下放置6min,然后检验 发射机相位误差、频率误差、最大功率级发射功率和接收机静态参考灵敏度等电性能指标,恢复后,在

10.3(恒定)湿热检验

(恒定)湿热检验按照GB/T2423.3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温度为40°C±2°C,相对湿度90%~ 95%,持续48h,然后进行发射机相位误差、频率误差、最大功率级发射功率和接收机静态参考灵敏度等 电性能指标检验,要求不产生故障和损坏,性能指标在容差允许范围内。恢复后重新对电性能指标和 功能进行检验,要求不产生故障和损坏,性能指标在容差允许范围内

将手持终端放置于低气压试验箱中,气压设置在53.2kPa,关机状态持续48h,恢复到标准大气压 后进行发射机相位误差、频率误差、最大功率级发射功率和接收机静态参考灵敏度等电性能指标检验, 要求不产生故障和损坏性能指标在容差允许范围内

福射检验按照GB/T2423.24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振动检验按照GB/T2423.13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手持终端通电、不包装、装上所配套的电池回 在振动台上,施加频率为5Hz~200Hz,峰值加速度为1.5g的正弦波振动,三个方向,扫频循环5次 有共振频率,则在共振频率上持续振动10min。振动后,检验发射机相位误差、频率误差等性能 性能指标在容差允许范围内。

10. 7. 1 GPH 冲击检验

手持终端捕入SIM卡,施加加速度为3g,脉冲持续时间为100ms的半正弦冲击,3个方向,每个方 向正、反各3次,共计18次。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通话检查和电性能指标检验,外观无损坏,功能应 能正常实现,性能指标不超过容差范围

10. 7. 2OPH 冲击检验

正常条件下,手持终端插人SIM卡,施加加速度为5g,脉冲持续时间100ms的半正弦冲击,3个方 向,每个方向正、反各3次,共计18次;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通话检查和电性能指标检验,外观无损 环,功能应能正常实现,性能指标不超过容差范围。 极端条件下,手持终端插人.SIM卡,施加加速度为10g,脉冲持续时间5ms的冲击,3个方向,每个 方向正、反各1次,共计6次;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通话检查和电性能指标检验,外观无损坏,功能应 能正常实现,性能指标不超过容差范围。

跌落检验按照GB/T2423.8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0PH从距地面1.5m高处自由坠落至钢制平滑 刚性表面,GPH从距地面1.0m高处自由坠落至钢制平滑刚性表面。手持终端插入SIM卡,通电但不 包装,以每个面向下跌落2次,6面共计12次。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和话音通信检查,OPH结构无松 动,外观无损伤,GPH外观无损伤,通信应能正常进行。

盐雾检验按照GB/T2423.17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盐雾检验按照GB/T2423.17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10.11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检验按照GB4208规定的限值和测

11安全和可靠性检验方法

11.2电磁兼容性检验

电磁兼容性检验按照GB/T24338.5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11.3可靠性检验 可靠性检验按照GB/T15844.3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

独立的开关机键及侧键:将手持终端不包装开机固定在设备上,以不小于0.6N且不大于2N的力 按任意选定的一个键,按压的速率为40次/min~60次/min,按压1×10°次。试验完成后检查该键的 外观和功能,按键外观应无开裂破损,按键功能应正常。 其余按键:将手持终端不包装开机固定在测试设备上,以不小于0.6N且不大于2N的力按任意选

定的一个键,按压的速率为40次/min~60次/minGB/T 8151.24-2021 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24部分:可溶性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pdf,按压2×10°次。试验完成后检查该键的外观和功 能.按键外观应无开裂破损.按键功能应正常

11.5充电线缆摇摆寿命

将线买固定在测试架,距离线头60cm线缆位置固定300g磁码,测试设备驱动以±60°的角度、 40~60次/min的速度进行摇摆测试,累计完成5000次测试。测试完成后,检验线缆连接功能、外表绝 缘层是否开裂。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每台产品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1规定的项目。 用户需要复验时,其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与出厂检验相同。 如有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应出厂或由制造商进行100%的挑选,挑选后可重新进行复验。如果检 验仍不合格,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新产品; b) 当产品设计、工艺、所使用的原材料的改变或软件变更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停产超过2年,恢复生产时; d) 转厂试制的产品; ) 经常生产的产品,每5年进行1次;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规定项目,型式检验后的产品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

DB11/T 1595-2018 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编制规范TB /T 3477.22017

表1检验项目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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