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289-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T 3289-2013 有砟轨道长钢轨铺轨机组本标准规定了在标准轨距上使用的有雄轨道长钢轨铺轨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技术 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新造标准轨距有雄轨道 天钢轨铺 机组(以下简称铺轨机组)
TB/T1580 新造机车车辆焊接技术条件 TB/T 1701 铁路货车无轴箱滚动轴承压装技术条件 TB/T1718 铁道车辆轮对组装技术条件 TB/T 1802 铁道车辆漏雨试验方法 TB/T 1901 车辆制动装置组装技术条件 TB/T2429 铁道货车转向架基础制动装置技术条件 TB/T 2708 铁道快速客车辗钢整体车轮技术条件 TB/T2817 铁道车辆用辗钢整体车轮技术条件 TB/T2879.5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机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 条件 TB/T2911 车辆铆接通用技术条件 TB/T3169 铁道车辆用车轴型式与基本尺寸 UIC642 国际联运机车和动车以及带司机室的拖车的防火消防特殊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牵引车drawingvehicles 将长钢轨牵引至道床上的设备。 3. 2 作业车operatingvehicles 将长钢轨拖拉、推送,轨枕布设定位,长钢轨收拢就位,并为铺轨机组作业提供部分牵引动力的设备。 3.3 运枕龙门吊transportsleepercrane 将枕轨运输车组上的轨枕成组供给作业车布枕装置上的设备。 3. 4 枕轨运输车组transportrailandsleepervehicles 运输长钢轨和轨枕的设备。 3. 5 布枕装置sleeperlayoutdevice 将轨枕承接、纵向和横向定位、向下转送和布设的装置。 3.6 匀枕装置sleeperuniformdevice 精确定位布设在道床上轨枕的装置。 3.7 计程装置 measuring distance device 准确测量铺轨机组走行距离,将信号反馈给控制系统的装置。 3.8 分轨装置 separate raildevice 将枕轨运输车组上要铺设的一对长钢轨调整到推送、牵引位置的装置。 3. 9 收轨装置sweepingraildevice 将道床上的长钢轨逐渐收放至承轨槽的装置。
铺轨机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5.2整机性能要求 5.2.1铺轨机组在12%的坡道上,装载2km枕轨料的工况下,应能够一次铺设长度500m、规格为 60kg/m的长钢轨。 5.2.2铺轨机组应能够完成Ⅲ型和Ⅱ型轨枕的铺设,枕间距调整范围为500mm~700mm。 5.2.3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应为880mm±10mm,同车前后车钩中心线高度差不应大于 10mm。 5.2.4铺轨机组作业走行速度应为0~0.6km/h。
DB1310/T 258-2021 智能多通道电磁式明渠流量测量系统技术规范.pdf,2.7铺轨机组应能施工作业最小曲线半径
2.8铺轨机组作业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枕间距误差:±10mm; b) 连续6根轨枕枕距偏差:±30mm; c) 轨道中心与线路中心偏差:±20mm。 5.2.9整车在计算状态下总重允差为±4%,每个车轮轮重相对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自 ±4%。最大轴重与线路允许值之差不应超过线路允许值的1%。 5.2.10铺轨机组的运枕龙门吊工作级别应按CB/T3811—2008中A5级进行设计
5.4.1应采用履带式结构,并能在20%o坡道上同时拖拉2根长度500m、规格为60kg/m的长钢轨, 拖拉时长钢轨中心距应保持3000mm~3200mm。 5.4.2应设置长钢轨拖拉轮存放装置。 5.4.3应设置钢轨夹紧装置,用于夹持拖拉的长钢轨,并在钢轨拖拉过程对钢轨不产生损伤。 5.4.4履带板上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小履刺对道砾的扰动。 5.4.5履带接地比压不应大于0.1MPa。
每米不应大于3mm,扭曲不应大于6mm。
5.5.1.5车体底架两侧走行轨的安装应符合CB/T10183的规定。 5.5.1.6车体构架的强度、刚度在挂运和作业状态下均应符合TB/T1335的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5.5.1.7车体的外形尺寸在挂运和作业状态下,应符合GB146.1的规定。 5.5.2转向架 5.5.2.1在铺轨机组整备状态下,转向架应能顺利地通过GB146.1规定的限界及设计的最小半径曲 线线路。 5.5.2.2转向架落成后,同一轴箱与导框纵向间隙之和应为14mm±2mm,横向间隙之和应为 20mm±3mmo 5.5.2.3转向架用车轴的型式尺寸应符合TB/T3169的规定,车轮应符合TB/T2708和TB/T1013 或TB/T2817的规定。 5.5.2.4同一转向架轮径之差不应超过4mm,同一轮对车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1mm。 5.5.2.5同一转向架两侧架固定轴距之差不应大于2mm。 5.5.2.6同一转向架承载弹簧、减振弹簧的外簧自由高之差不应超过3mm,内簧自由高之差不应大 于2mm。 5.5.2.7轮对组装应符合TB/T1718的规定,轴承组装应符合TB/T1701的规定。 5.5.2.8带动力走行的铺轨机组车轮与车轴的装配应符合TB/T1463的规定,无走行动力的铺轨机 组车轮与车轴的装配应符合TB/T1718的规定。 5.5.2.9弹簧悬挂装置应能满足运行平稳性要求,所有的悬挂弹簧应经过试验。 5.5.2.10转向架应有防止电流经过轴箱轴承的设施。 5.5.2.11 铺轨机组动力转向架减速箱应设置传动离合器,并设置离合器锁定装置和位置显示装置。 5.5.2.12 动力转向架驱动机构的齿轮应符合GB/T3077、GB/T10095.1—2008、GB/T10095.2 2008的规定,齿轮的制造精度等级不应低于CB/T10095.1—2008、GB/T10095.2一2008中的7级。 5.5.2.13动力转向架设计计算牵引力时,黏着系数取值不宜大于0.3。 5.5.2.14动力转向架结构强度应满足铺轨机组最大牵引力的要求。 5.5.2.15 动力转向架轴箱的温度不应超过0.6×(环境温度)+50℃,轴箱应设置轴温报警装置安装 接口。 5.5.2.16主动车轴上各零件在装配前应清理和清洗干净,在装配过程中各零部件保持清洁,不应磕 碰划伤和锈蚀
5. 5. 3 腹带式牵引装置
5.5.3.1履带式牵引装置在铺轨机组作业时应具备牵引和导向功能。 5.5.3.2履带走行装置和动力转向架应能够集中控制,并保证走行同步。 5.5.3.3应采用履刺高度较小的履带,以减小履刺对道床的扰动,履带接地比压不应大于0.1MPa。 5.5.3.4计算牵引力时附着系数取值不宜大于0.7。 5.5.3.5铺轨作业时应作为作业车的前支承,支承于待铺道床上,挂运时应呈收起状态,固定于作业 车的前端,满足运输走行要求。
5.5.4.1应其有完成长钢轨的收拢、落槽及轨距调整功能。
5.5.4.1应其有完成长钢轨的收拢、落槽及轨距调整功能。
0.5.4.3应合理设置 5.5.4.4收轨时钢轨应处于低应
5.5.5.1应能够完成轨枕的承接、纵向和横向定位、向下转送和布设轨枕等工作。 5.5.5.2应合理分解动作,以减少对机构的冲击。 5.5.5.3布设轨枕时应避免轨枕倾翻。 5.5.5.4应具有轨枕对中功能。
5.5.6.1应能方正轨枕和调整轨枕间距。 5.5.6.2匀枕装置与布枕装置应采用同一系统控制,动作应协调一致。 5.5.6.3匀枕精度应满足5.2.8的要求
5.5.7.1计程装置应能够准
5.5.7.1计程装置应能够准 年将信号反馈给控制系统。 5.5.7.2计程轮应具有垂直升降项 紧钢轨顶面作纯漆动。
5.5.8轨枕传送装置
5.5.8.1应能保证不间断地向布枕装置供枕。 5.5.8.2应采用链传送,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5.5.8.3应设置多级传送链,传送链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
5.5.9钢轨拖拉装置
5.5.9.1应能够顺利拖拉枕轨运输车组上的长钢轨,并将长钢轨拖拉至钢轨推送装置内。 5.5.9.2拖拉速度不应小于10m/min。 5.5.9.3最小拖拉力应大于60kN
5.5.10.1应具有向下、向两侧推送长钢轨的能力,动作应平顺,并避免损伤钢轨。 5.5.10.2 推送钢轨时,辊轮与钢轨的摩擦力应满足推送钢轨要求,各辊轮应同步。 5.5.10.3 夹紧机构应采用悬浮形式,各辊轮对钢轨的压力应均匀。 5.5.10.4 应具有在无道床上推送长钢轨的能力,推送力不应小于60kN
5. 5. 11分轨装置
5.5.11.1应满足将枕轨运输车组上钢轨向两侧分送,保证钢轨分送到位,并避免损伤钢轨。 5.5.11.2 应动作灵活,安全可靠;应具有防止钢轨磨损、侧翻等功能。 5.5.11.3 应合理布置分轨装置数量和位置,使钢轨处于低应力弹性变形状态,钢轨应力不应大于 300MPa
5.5.12.1作业车制动应采用液压闭式系统静压制动,应配备机车空气制动或手制动装置(或其他驻 车装置)。 5.5. 12.2 铺轨机组制动装置应符合GB/T5601和TB/T1901的规定。 5.5.12.3采用空气制动系统时,主管压力应满足500kPa和600kPa的要求。 5.5.12.4铺轨机组作业时,行车制动应由液压闭式系统实施静压制动。总制动力应满足在20%的 坡道上制动的要求。 5.5.12.5空气制动装置宜采用国内通用货车制动装置的标准配置,应符合TB/T2429的规定,满足 铺轨机组长途挂运的需要。 5.5.12.6手制动装置或其他驻车装置应采用铁路标准配件
5.6.1.1龙门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GB/T3811一2008的规定。 5.6.1.2主梁跨中2m范圖内盖板和腹板不应有对接焊缝,盖板和腹板上对接焊缝不应出现在同一 截面上,应错开200mm以上。 5.6.1.3四个支腿的支撑底板中心的对角线的长度偏差不应大于4mm,四个支腿组装后各支腿底平 面间的平面度误差不应大于2mm。 5.6.1.4主梁的盖板、腹板、支腿与主梁的对接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 5.6.1.5车体上应设置有运枕龙门吊锁定装置,车体在非工作状态下应与铺轨机组锁定。 5.6.1.6龙门架的外形尺寸在挂运和作业状态下,应符合GB146.1的规定。
5.6.1.1龙门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GB/T3811一2008的规定。
5.6.2.1取枕装置应设置轨枕吊具、提升机构、定位装置和安全锁定装置。 5.6.2.2取枕装置两钳板之间的最大开度应大于2800mm、平行度不应大于6mm。取枕装置上、下 运动时应保持水平,允许偏差为±5mm。 5.6.2.3吊具上应设有定位装置和安全锁定装置,具有防止吊具和吊取的轨枕在运枕龙门吊运行过 程中晃动,将吊具自动锁定,防止吊具意外脱落的功能。 5.6.2.4取枕装置宜具有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方式,可手动单独控制各装置的动作,也可自动控 制各装置按预定顺序动作。
5.6.3.1走行机构车轮应采用均衡走行轮组,走行宜采用液压马达驱动。
5.6.3.1走行机构车轮应采用均衡走行轮组,走行宜采用液压马达驱动。 5.6.3.2行车制动方式可采用液压制动,驻车制动方式可采用静压常闭式制动。 5.6.3.3运枕龙门吊在额定载荷工况下.走行速度应为0~300m/min。
5. 6. 4走行轨道
5.6.4.1 5.6.4.2走行轨两端应设置运枕龙门吊限位缓冲装置。 5. 6. 4.3 走行轨道的中心距宜为3 000 mm。
.6.5.1相两车存在80mm 足运枕龙门吊顺利通过。 5.6.5.2铺轨机组在曲线半径为 轨桥应能满足运枕龙门吊川
,6.5.1相邻两车存
5.7.1.1宜采用N16或N17平车加装运输支架,并设置运枕龙门吊走行轨道。 5.7.1.2枕轨运输车组上应安装车钩缓冲停止器。
5.7.1.1宜采用N16或N17平车加装运输支架,并设置运枕龙门吊走行轨道。
5.7.2轨枕运输支架及辑轮组
5.7.2.1轨枕运输支架外廓尺寸应符合CB146.1的规定。 5.7.2.2应具备装载2km轨料的能力。 5.7.2.3应具有装载500m及以下各种长度尺寸、60kg/m及以下型号规格长钢轨的能力。 5.7.2.4轨枕运输支架应便于与平车连接和固定。 5.7.2.5辊轮组应运转灵活,无卡滞。
5.7.3钢轨锁定装置
5.7.3.2应满足铺轨作业时待铺设钢轨安全锁定的要求,每根长钢轨的总锁定力不应小于60kN。 5.7.3.3应在枕轨运输车组首车和尾车上安装钢轨纵向挡架,在紧急制动工况下,应能防止钢轨 蜜出。
5.8.1铺轨机组动力系统应采用柴油发动机,尾气排放水平、噪声水平均符合环保规定,达到 GB18352.3标准要求。
5.8.1铺轨机组动力系统应采用柴油发动机,尾气排放水平、噪声水平均符合环保规定,达到
GB18352.3标准要求。 5.8.2柴油机标定功率应符合有关规定,柴油机发电机组应留有必要的功率储备,满足维修焊接和作 业的功率需要。 5.8.3柴油机无负载的最低稳定转速及全负载的最高转速,相对各自的标称值偏差在规定范围内,应 设超速保护装置。
.8.4废气排气管不应泄漏,并应加装隔热
5.9.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5.9.2各部安装正确、可靠、牢固,连接件使用准确,液压管路排列整齐,固定可靠,无交叉磨损,捆扎 无脱落,负荷运行后无漏油、渗油;各部接头、管道无锈蚀、凹陷、揉折、压扁、摩擦、破裂、扭曲现象。 5.9.3系统对各回路中的压力应能进行监控和显示,系统各回路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5.9.4各仪表、手动换向阀等元件的安装应便于司机观察和操作,并有相应的指示标牌。 5.9.5各油缸的工作行程和推拉力应满足整机性能要求,工作时运动平稳,不应有渗漏油现象。 5.9.6 液压系统应工作平稳,无噪声、无振动、无泄漏。 5.9.7 液压油箱应设置必要的加热和散热装置,保证整机液压系统工作在要求的温度范围内。 5.9.8 系统应设置油液滤清、回路保护、防冲击及故障报警等装置。 5.9.9 液压主要回路应设有对液压主要技术参数检测的接口。 5.9.10 液压软管两端应有清晰标记
5. 10. 1 电源
5.10.1.1系统应能根据整车用电设备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电源,并留有适量功率储备。 5.10.1.2系统提供的交流电源应满足电压为220V±22V和380V±38V,频率为50Hz±2.5Hz。 其电压、频率、功率的变化范围应满足铺轨机组系统供电使用要求和相关标准,
5. 10. 2 布 线
5.10.2.1电线、电缆的绝缘等级应与工作电压相符,并符合TB/T1484的规定。 5.10.2.2应采用预布线方式,主电路、辅助电路和控制电路的电线、电缆应纳入电线管槽内,交直流 分开走线,不宜交叉,当无法避免交叉时,对高电压电缆在交叉处应包以绝缘层。布线规则应符合 TB/T1507的规定。 5.10.2.3电线管槽应安装牢固,电线、电缆要用线卡、扎线带等适当间隔固定。 5.10.2.4每根电线、电缆两端应有清晰牢固的线号标记。铜母线要打钢印号码。 5.10.2.5接线端子应采用压接,两接线端子间电线不应剪接。 5.10.2.6电线管槽的设置应能防止油、水及其他污物的侵入。
5.10.2.1电线、电缆的绝缘等级应与工作电压相符,并符合TB/T1484的规定。
5.10.3系统控制功能
5.10.3.1应设置各种必要的连锁保护和故障报警功能。
5.10.3.1应设置各种必要的连锁保护和故障报警功能。 5.10.3.2应具有对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液压系统、制动及气动系统、作业系统等的控制功能。 5.10.3.3 应具有对制冷、采暖、照明、雨刮器等附属电器的控制功能。 5.10.3.4 应具有对铺轨过程进行自动控制的功能。 5.10.3.5 应设置铺轨作业机构诊断系统,具有对作业机构进行故障诊断的功能。
5.10.3.6应在作业车和运枕龙门吊上安装监视系统,具有随时监视铺轨机组走行、对中、布枕情况以 及运枕龙门吊走行、起、落吊枕情况。 5.10.3.7操作台和控制箱的安装和布线应满足防尘、散热及防水要求。电器元件、操作指示标识应 清晰、明确;仪表、显示器、指示灯等指示正确。 5.10.3.8电子装置应符合GB/T25119的规定。 5.10.3.9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24338.4的规定。
司机室应符合JB/T10902的规定。
5.12.1车上应装有前照灯、辅助照明灯、标志灯、室内灯、检修灯、作业照明灯。灯管、灯泡易于更换, 并应符合GB/T20418的规定。 5.12.2在人工照明条件下,指示灯和人工照明不应引起司机对信号产生错觉。 5.12.3施工作业区应设固定式照明和开关插座。车架下设防雨照明灯和插座用于检修。施工作业 区的照度不应低于301x。 5.12.4照明设备应满足夜间作业要求。
5.13.1车体与每个转向架、转向架与轴箱间应设置可靠电气连接。 5.13.2 铺轨机组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13.3 履带牵引装置的翻转机构应设置机械安全保护装置。 5.13.4 铺轨机组各指示灯、报警器应状态良好。 5.13.5 动力转向传动离合器应设置离合器锁定装置和到位显示装置。 5.13.6 运枕龙门吊应设置两车防撞装置。 5.13.7 作业车司机室、运枕龙门吊司机室、主要作业机构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 5.13.8 防火装置应安装牢固、可靠,灭火器型号、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13.9 铺轨机组主要机构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6.1.1目测检查面漆是否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是否存在裂纹、孔穴、固体渣、未熔合、 未焊透、咬边等明显缺陷。同时查看是否具有完整的自检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6.1.2目测和手动检查各零部件的焊接质量、连接螺栓、销钉的连接状态,检查车下紧固、悬吊的部件 的防松、防脱措施。 6.1.34 管路(油管、风管、电缆)安装、涂色、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采用目测和手工检查方法进行。 6.1.4 铺轨机组在整备状态下,用通用量具测量铺轨机组的各作业工况和长途运输时的相关尺寸。 6.1.5 限界检查按GB/T16904.1规定的方法进行。 6.1.6 动力转向架、运枕龙门吊走行机构加载试验按照JB/T9050.3规定的方法进行。 6.1.7 采用通用量具测量轨枕调整范围、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及前后中心线高度误差。 6.1.8 按GB/T25336的规定进行最小通过曲线半径、作业半径、整车总重允差及轮重偏差的 检本
动力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司机室、照明装置、安全装置的检查按GB/T2533 6.3牵引车
查看在最大牵引工况下,牵引车能否正常起步,且走行平稳,对道床不产生扰动。 体和转向架构架静强度和刚度试验按TB/T1335的规定进行
作业车车体和转向架构架静
运枕龙门吊的龙门架、取枕装置、走行机构、走行轨道、轨桥检查,通过使用通用量具现场 能参数、现场检查各装置是否符合5.6的规定
6.5.2运枕龙门吊性能试验
6.5.2.1运枕龙门吊检查包含额定载荷试验、动载试验和静载试验。 6.5.2.2额定载荷试验:在额定载荷工况下,检查运枕龙门吊各项技术性能参数。操作控制台进行试 验性升降、制动,检查其升降、制动和各安全装置工作情况。 6.5.2.3动载试验:在1.1G,的试验荷载下,检查运枕龙门吊各项技术性能参数。操作各机构 和制动装置在其运动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检查各装置和制动装置的可靠性,试验至少循环 1h。 6.5.2.4静载试验:在1.25G,的试验荷载下,检查运枕龙门吊及其各部分的结构承载能力。运枕龙 门吊载荷逐渐增加至1.25G.,起升100mm~200mm后,悬空时间不小于10min,检查运枕龙门吊各承 力部件是否出现变形裂纹或油漆整块脱落现象
将枕轨运输支架安装在平车上后,装载2km枕轨料,其中钢轨长度为500m规格为60kg 轨道上加速到40km/h,按50kPa的减压量逐步递增,直到达到紧急制动状态,制动后检查 承载部件是否满足5.7.2.6的要求,钢轨锁定装置是否满足5.7.3要求。 m
6.7整机运行性能试验
6. 7.1 动力学试验
6.7.2作业机构性能试验
6.7.2.1作业车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不少于10km的作业性能试验,检查铺轨机组的零部件状态、各作 业机构所有动作及主要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2.2在额定载荷下,在曲线上测试铺轨机组铺轨精度是否符合5.2.8的规定,铺轨效率是否满足 设计要求,试验方法如下: a) 铺轨精度检测:测量单根轨枕间距、连续6根轨枕间距、轨道偏离线路中心线距离各10次,计 算其算术平均值和偏差值,查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b) 铺轨效率检测:测量500m一个铺轨循环内的铺轨速度,连续测量10次,计算其算术平均值 和最高铺轨速度,至少有4次达到设计要求即为合格
6. 7. 3工业性考核试验
6.7.3.1工业性考核试验需完成累计铺轨作业量不少于50km。 6.7.3.2在额定载荷下,铺轨作业工况,检查铺轨机组牵引能力、钢轨推送装置、布枕装置、分轨装置 等主要工作部件的可靠性。记录各参数,检查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 6.7.3.3进行工业性考核试验的整车,在试验期间,只能进行正常的保养和维修。 6.7.3.4工业性考核试验工况应相当于正式运用的条件,作业条件宜达到极限工作条件。 6.7.3.5工业性考核试验期间,至少应记录下列事项:
d)纯作业时间; e)作业质量; f)作业中整车和各系统(部件)的问题。 6.7.3.6整车工业性考核试验结束后,应对整车和系统(部件)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测量,并出具工业 性考核试验报告。
7.1铺轨机组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检查与试验项目按表1中“S”符号的项目进行。 7.3铺轨机组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原则上应在一台车上进行,且每检验项目 a) 新设计制造时; b) 停产三年及以上又重新制造,有必要重新确认其性能时 c 正常生产的铺轨机组经重大技术改造后,其性能有较大改变时。
DGTJ 08-236-2013 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标志、包装、购存与运输
应在明显位置安装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明: a) 产品型号及名称; b) 发动机型号及功率; c) 外形尺寸; d) 最高挂运速度; e) 整备质量; f) 出厂编号及日期; g) 生产厂名; h) 最大起重量(运枕龙门吊)。 2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注意事项的标志。 3 应在明显位置喷涂顶车、吊装标识及运输相关
.1.1 应在明显位置安装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明: a) 产品型号及名称; b) 发动机型号及功率; c) 外形尺寸; d) 最高挂运速度; e) 整备质量; f) 出厂编号及日期; g) 生产厂名; h) 最大起重量(运枕龙门吊)。 8. 1. 2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注意事项的标志。 3. 1. 3 应在明显位置喷涂顶车、吊装标识及运输相关标志。
8.3.1 铺轨机组上的蓄电池应每隔15d充一次电。 8.3.2铺轨机组上的发动机应在发动前检查发动机的状况,每隔一个月发动运行30min。 8.3.3应每隔半年检查铺轨机组上液压油状况,并启动发动机进行液压系统空载运行,运行时间不应 小于15min,
8.4.1.1铺轨机组运输应按无火回送办理,挂于列车尾部,运行速度不应超过最高允许速度。 8.4.1.2整车运输时应按规定加足机油和润滑脂,各操作手柄或开关均置于非工作位并进行锁定, 铺轨机组作业车上各机构和运枕龙门吊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加固锁定,并满足铁路运输要求。 8.4.1.3通过铁路无火回送时,在线路上的运行速度应符合经规定程序审批的该机型的过轨运输技 术条件的规定。
GB/T 51335-2018 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8.4.1.4不应溜放、冲撞和通过驼峰;不应通过小于180m半径的曲线线路;不应侧向通过8号及其 以下道岔;成组挂运不应拆解。 8. 4. 1. 5 无火回送应有专人押运,
8.4.2.1铺轨机组主件运输属于特大型四超(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货物运输,应符合公路大件运 输的规定。 8.4.2.2铺轨机组通过公路运输时,可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拆卸、装车、加固,部件拆解尺寸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