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020.3-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5020.3-2016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支柱 第3部分:环形钢管支柱5.2.1.1钢材宜采用Q235B、Q345B或20号钢,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其质量应符合GB/T700、 GB/T709、GB/T1591、GB/T699和GB50017的规定。无缝钢管应符合GB/T8162的规定。 5.2.1.2所有钢管柱不得采用沸腾钢。 5.2.1.3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钢管柱所用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与主体*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GB/T5117和GB/T5118的 规定; b)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与主体*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 GB/T5293、GB/T8110和GB/T12470的规定
GB/T 25020.32016
钢管柱宜采用折弯机折压成型,可有1条或2条对称纵向焊缝。柱高小于或等于11m时DB34/T 4168-2022 装配式混凝土T梁工业化建造技术规程.pdf,钢 不准许有中间横向焊缝。钢管柱也可采用无缝钢管制造
5.3.3.1纵向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打底,自动埋弧焊焊接。其他焊缝可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 手工电弧焊。 5.3.3.2焊缝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良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属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 本清除干净。 5.3.3.3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 5.3.3.4未注明焊缝质量等级的焊缝,按三级焊缝质量检验,焊缝外观质量及焊缝高度应符合 GB50205的规定
5.3.4折弯、矫正及制孔
5.3.4.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6℃时,低合*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2℃时,不应进 弯成型和冷矫正。 5.3.4.2煤接后的支柱查曲应进行矫正,矫正后的支柱查曲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各部尺寸允许偏差
3孔边缘不应有裂纹、飞刺和大于1.0mm的缺
GB/T25020.3—2016
5.3.4.4制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5.3.4.4制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
5.4锌层及涂层技术要求
钢管柱宜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当采用其他防腐技术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钢管柱的热浸镀锌 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热浸镀锌应符合GB/T13912和GB/T2694的规定。钢管柱应设热液 工艺孔。
热浸镀锌漏镀面应用罐装冷喷锌或富锌底漆、面漆各一道进行修复,干膜锌含量不应小于92%。
5.4.3锌层附着量和锌层厚度
钢管柱壁厚小于5mm时,锌附量不应小于 厚大于或等于5mm时,锌附着量不应小于610g/m,即任何局部锌层厚度不应小于86μm
锌层应与*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按GB/T269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锤 击试验后,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5.4.6.1热浸镀锌钢管柱有涂装要求时,可采用氟树脂涂料(简称:氟碳涂料)双重防腐涂装体系,其技 术指标参见附录A。当采用其他涂装体系时,应满足本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5.4.6.2表面涂层颜色应具有景观效果,且不得与铁路信号:红、绿、黄色相干扰,并应符合GB/T3181 的规定。 5.4.6.3涂装样板制作参照HG/T3792的规定,并按指定的颜色制作热浸镀锌钢板涂装样板,样板颜 色的目视比色按GB/T9761的规定进行。 5.4.6.4涂装应在钢管柱热浸镀锌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在钢管柱出厂前完成。不需喷涂的预留孔部位 应采取适当的喷涂屏蔽措施。 465路法于共**加下
a)热浸镀锌后应及时进行喷涂作业,间隔时间不应超过7d; b)热浸镀锌层表面的污溃、锌灰、锌瘤及毛刺等,应清除干净; 对于在涂装之前已经破坏的锌层需要用环氧富锌底漆进行修补后方可进行涂装; d 氟碳涂料涂装作业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雨天、雾天及风沙场 合不准许作业,
5.4.6.6涂层质量要求如下:
a)涂料涂层表面应平整均匀,不准许 不影响防护性的轻微橘皮 流挂、刷痕和少量杂质; b)涂层的色差与样板比较,色差目测不明显,色差△E<2
)涂层十燥后的十膜总厚度不应小于80um; d)涂层的附着力可采用拉开试验法或划格试验法试验。采用拉开试验法时,附着力不应小于 5.9MPa:采用划格试验法时,附着力等级应小于2级
5.5外观质量与外形尺寸
主锌层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和GB/T13912
5.6.1标准检验弯矩检验
柱加荷至标准检验弯矩时,锌层、涂层不剥离,不
5.6.2导高处挠度检验
钢管柱加荷至导高处挠度检验 度检验弯矩Mw2时,导高处挠度不应大于
5.6.3柱顶挠度检验
钢管柱加荷至柱顶挠度检验弯矩时,其柱顶挠度不应大于号 (L为柱高)。
钢管柱加荷至承载力检验弯矩(为标准检验弯矩的150%时,焊缝不开裂,锌层、涂层不剥离,柱体 不产生鼓曲塑性变形(表面凹或凸)。
产品出厂前,方钢管柱顶端应封堵。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验验用仪器设备及尺寸测量量县的技术要求见表
GB/T25020.32016
表5检验用仪器设备及尺寸测量量具的技术要
6.3锌层及涂层质量检验
6.3.1锌层质量检验
6.3.1.1锌层厚度测量
取两端和中部3处外观质量合格、面积为1cm²的矩形表面为基本测量面,每个基本测量面测 5个点,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局部厚度
6.3.1.2锌层附着性
按GB/T2694的规定进行检验。
6.3.1.3锌层均匀性
按GB/T2694的规定进行检验,试样由企业提供与支柱相同工艺条件下的测试面积 100cm的试板
6.3.2锌层和涂层总厚度的测定
6.3.3涂层质量检验
6.3.3.1涂层厚度
6.3.3.2涂层附着力检验
6.4.1结构性能检验要求
6.4.2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结构性能检验采用立式试验方法,钢管柱受力方向为水平。立式试验布置如图2所示
检验荷载,单位为千牛(kN) 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钢管柱立式试验基础应稳定可靠,基础不应有转动
6.4.4钢管柱挠度测量
钢管柱立式试验时,将经纬仪放置于垂直悬挂方向,任一级荷载下的钢管柱挠度 则量。
GB/T 25020.3—2016]
6.4.5钢管柱的加荷程序
正式测试前应对支柱预加50%的标准检验弯矩值以消除安装间隙,并重新紧固螺栓,卸荷后测量 挠度初始值。 第一步:由零按导高处挠度检验弯矩Mwi的25%级差加荷至导高处挠度检验弯矩Mw1,每次静停 时间不少于1min,测量并记录钢管柱的挠度值;再按导高处挠度检验弯矩Mw2的25%级差加荷至导高 处挠度检验弯矩Mw²,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1min,测量并记录钢管柱的挠度值。 第二步:由导高挠度检验弯矩Mw2卸荷至零,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其挠度值。 第三步:由零按柱顶挠度检验弯矩20%的级差加荷至柱顶挠度检验弯矩的80%,每次静停时间不 少于1min,测量并记录支柱的挠度值;再按柱顶挠度检验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荷至柱顶挠度检验弯 距值,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支柱的挠度值。 第四步:由柱顶挠度检验弯矩按50%的级差卸荷至零,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其 烧度值。 第五步:由零按标准检验弯矩20%的级差加荷至标准检验弯矩,测量并记录其挠度值,递增至标准 检验弯矩的12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1min,再按标准检验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荷,递增至标准检 验弯矩的150%(即承载力检验弯矩),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观察支柱的变形情况及锌层是否剥 离,焊缝是否开裂,柱体是否产生塑性变形(表面凹或凸),测量并记录支柱的挠度值。 第六步:按标准检验弯矩50%的级差卸荷至零,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其挠度值。 6.4.6弯矩计算[见式(1)
6.4.6弯矩计算[见式(1
Mμi=PμiL1 式中: Mi—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Pai——任一级荷载加荷值,单位为千牛(kN); L1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式中: Mi—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Pai——任一级荷载加荷值,单位为千牛(kN); L1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6.4.7试验结果评定
6.4.7.1承载力检验弯判
M>[β]M 式中: M 支柱达到承载力检验标志时的实测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βu] 支柱承载力综合检验系数允许值,β=1.5; Mk 标准检验弯矩,单位为千牛米(kN·m)
6.4.7.2挠度检验
钢管柱挠度检验结果应符合式(3)要求
钢管柱度检验结果应符合式(3)要求: f f°一一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f,]一—5.6中规定的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允许值,单位为毫米(mm)。 GB/T 25020.32016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厚度及标准检验弯矩和挠度检验。如有涂装要求钢管柱尚需进 层厚度检验, 同一规格的钢管柱,每2000根为一批;如在一年内生产总数不足2000根,也应作为一个验 7.1.3.1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锌层和涂层厚度 7.1.3.2结构性能 从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锌层和涂层厚度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每批随机抽取1根进行标准检验 和挠度检验。 7.1.4.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每根钢管柱:A类项点应全部合格;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e=3)。不合格的钢管 剔除。 7.1.4.2锌层、涂层厚度 每根钢管柱锌层厚度和涂房 和5.4.6.6的规定,则判定该产品锌层厚度和 拿度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产品应剔除,并重新进行防腐处理, 7.1.4.3结构性解 钢管柱进行标检 定该产品的结构性能合格。如其 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进行复验,其中仍有1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 结构性能不合格, 外观缺陷允许修补的产品应修补完好,经检验合格后,可按合格品验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首次投产或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1 停产1年或异地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当同一规格的钢管柱累计生产4000根或在3年内生产总数不足4000根时。批量少于20根 时,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质量及标准检验弯矩、挠度和承载力检验弯矩检验。如有涂装要求 的钢管柱尚需进行涂层质量检验, 7.2.3.1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和涂层厚度 7.2.3.2锌层均匀性能 试样由企业提供相同工艺条件下的测试面积不小于100cm”的试板 7.2.3.3锌层附着性及涂层附着力 7.2.3.4结构性能 7.2.4.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受检钢管柱:A类项点应全部合格:每根钢管柱的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e=3) 7.2.4.2锌层及涂层质量 锌层厚度、附着性、均匀性及涂层质量判定如下: a)受检钢管柱锌层厚度均符合5.4.3的规定,则判定锌层厚度合格; b 锌层附着性符合5.4.4的规定,则判定锌层附着性合格; C 锌层均匀性能符合5.4.5的规定,则判定锌层均匀性能合格; d)涂层质量符合5.4.6.6的规定,则判定涂层质量合格 7.2.4.3结构性能 受检钢管柱进行标准检验弯矩 和承载力检验弯矩检验时,均符合5.6的规定,则判定结构 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结构性能不合格。 8.1钢管柱在距柱底1.5m处田野侧设置铭牌,其内容应包括:商标、制造厂名、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a) 制造企业名称、地址; b) 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执行标准; d)产品规格; e) 质量检验结果; f)制造企业检验部门签章 a) 制造企业名称、地址; b) 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执行标准; d)产品规格; e) 质量检验结果; f)制造企业检验部门签章。 9.1钢管柱贮存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钢管柱应按种类、型号分区存放,钢管柱底层木垫枕应有足 够的支撑面,以防止支点下沉。相同型号的钢管柱叠放时,各层钢管柱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堆放 不应超过5层,层间应设垫层,以防止钢管柱被压坏或变形。 9.2吊装钢管钢管柱每次不应超过2根,且宜采用两点吊装。 9.3钢管柱在装车、运输和卸车时,应妥善固定,保证不发生变形,不损伤涂层。钢管柱发运应按交通 运输部门的规章办理。 9.3钢管柱在装车、运输和卸车时,应妥善固定,保证不发生变形,不损伤涂层。钢管柱发运应按交通 运输部门的规章办理。 9.4不准许用人工从车上推下钢管柱的方式卸车。 9.4不准许用人工从车上推下钢管柱的方式卸车 GB 51343-2018 真空电子器件生产线设备安装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涂料涂装体系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氟碳涂料涂装体系的技术要求 底漆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2的要求。 表A.2底漆技术要求 A.3氟碳面漆技术要求 面层涂料要具有超高的耐候性,具有优异耐酸、耐碱、耐盐及其他化学物质腐蚀的化学性能及优异 的力学性能,并符合表A.3和HG/T3792的规定, GB 50336-2018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原版[17HG/T3792交联型氟树脂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