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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审批*事指南.pdf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审批*事指南
事项名称: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审批 事项代*:310102249000
1.《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2年5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民个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 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等3件*方性法规的决定》,202 年8月25日上海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第78号*布)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轨道交通应当设置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 (一)*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二)*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三十八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单位,其作业方案 应当经过市交通行*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从事打桩、基坑施工、挖掘、*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钻 探、河道疏浚、*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业;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作业单位应当先将上述作业方案送轨道交通企业进行技术审查,轨道交通 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市交通行*管理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 是否同意作业方案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轨道交通企业。 市交通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企业制定安全保护区作业方案技术 审查规定,根据作业区域与作业类别的不同明确技术审查期限。
(一)*理*构名称及权限 1.主体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审批权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批。 (二)审批内容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 (三)法律效力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未经审批同意,不 得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四)审批对象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建设单位。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 (1)*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2)*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3)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2.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400万吨选厂建设工程综合分项区域外尾矿坝回水管道、滤液回水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其作业方案应当经轨道交通企 业技术审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2)从事打桩、基坑施工、挖掘、*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钻探、河 道疏浚、*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业; (3)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申请*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的、 未经行*审批已经开工的、未经轨道交通企业进行技术审查的、未采取相应的安 全保护措施的情形。 六、审批数量 王宙*数量阻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网上申报要求提供电子文件。
(二)行*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一)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受理。 (二)*理期限:法定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几、申批证件 审批证件名称为:《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许可决定》。 审批证件内容包括:决定包含主要要素,如工程概况、安全保护要求、结论 等。 审批证件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至项目峻工日止。 审批证件送达方式:网上送达或快递寄件送达。 审批证件送达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审批*构了解本*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事指南向行*审批*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 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审批*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行为,依法 提出行*复议或者行*诉讼;也可以向行*审批*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或者控告。 (二)申请*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 保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承诺按照材料要求落实保护责任。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按时提交行*审批*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审批*构工作*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 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附录A *事流程示意图
Φ400mm高强砼预应力管桩施工方案附录A *事流程示意图
图1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审批网上申请流程示意图
附录B上海市交通行*许可申请书(示例)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审批建设单位名称填写工商注册名称选择类型选择“*铁监护*统项目*号”*铁监护填写轨道交通企业*统项目生成的*铁监护**号统项目*号,并点击“**校验”验证。注意:项目*号是一串数字,不是技审意见中的“沪轨XXX"。注册**工商注册********经营或者****填写日常**、经营********法定代表*填写工商**电********注册话项目负责***电********话*******电********话文书送达**填写真实有效、能送达********申请项目名称填写具体项目名称、与立项批复等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申请情况说明(用途、规模等)8
1.常见错误:申请单位名称处填施工单位。 正确做法:申请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2.常见错误:申请表中单位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 正确做法:申请表中单位名称和盖章一致。 3.常见错误:专项保护方案未经轨道交通企业审核同意并盖章。 正确做法:专项保护方案须由轨道交通企业审核同意并盖章确认。 4.常见错误:不同材料中出现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 正确做法:报审材料的封面、页眉、印章、正文以及*统填报信息中出现 的建设单位名称要一致。 5.常见错误:不同材料中出现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正确做法:报审材料的封面、页眉、正文以及*统填报信息中出现的项目 名称要一致。 6.常见错误:审报范围错误。 正确做法: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昆山段、市域铁路不适用于本指南。
1.问:申请*登录账号之后,出现看不到已申请项目的信息、找不到补正按 钮、或无法下载电子证照等异常情况,如何操作? 答: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或尝试更换浏览器,推荐谷歌(GoogleChrome)、 MicrosoftEdge。对于补正项目,在【我的待*】标签下查找补正按钮 2.问:非企业核准、备案、审批类项目需要提供设计方案批文吗? 答:不需要。
3.问:申请*应当提供审批文件、施工图吗? 答:不需要提供
4.问:若项目实施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成都皇后国际*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重新申报行*许可吗? 答:若项目发生建设单位主体变更、设计方案变更、施工工况变化、作业 条件不具备等事项的,需重新申报行*许可。
5.问:取得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的许可决定,是否表示项目可以开工建 设? 答: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批,仅代表市交通行*管理部门允许该项 目申请单位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并落实对轨道交通的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取得建设等管理部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1.《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2年5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 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等3件*方性法规的决定》,202 年8月25日上海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第78号*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