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压力流)管道安装与铺设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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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压力流)管道安装与铺设安全技术交底

2.3.1管与稳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过程中,临时中断作业应将管口两端临时封堵。

2.排管应根据管道设计及其沿线变坡点、折点、附件等的位置结合现场环境状况安排管子,并放置稳定,挡掩牢固。

3.钢管段较长采用多个三角架倒链等起重机具下管时,应由一个信号工统一指挥HJ 2053-2018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同步作业,保持管段水平下落。

4.在沟槽外排管时,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并应根据土质、槽深确定管子与沟槽边缘的距离,且不得小于1m,管子应挡掩牢固。

5.使用手持电动砂轮机打磨管子坡口时,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使用坡口机作业中,不得俯身近视工件,严禁用手触摸坡口和擦拭铁屑;工件过长时,应加装辅助托架;检查坡口质量时必须停机、断电;刀排、刀具安装必须吻合、牢固。

6.在沟槽上方架空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管下方严禁有人。

(2)沟槽顶部宽度不宜大于2m。

(3)支承每根管子的横梁顶面高程应相同。

(4)排管用的横梁两端在沟槽上与土基的搭接长度,每侧不得小于80cm。

(5)排管所使用的横梁断面尺寸、长度、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严禁使用糟朽、劈裂、有疖疤的木材作横梁。横梁安设后应检查,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7.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三角架支搭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符合要求;三角架应立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垫板;三支腿顶部连接必须牢固。

(2)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暂停作业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拆除三角架时,应先摘除倒链。

(3)人工移动三角架前应拆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4)倒链安装应牢固,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吊物需暂时在空间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2)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3)使用时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5)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6)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7)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8.切断钢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宜采用砂轮锯切管;切管后应将切口倒钝。

(2)使用切管机切管,作业中应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切管时进刀应平稳、匀速,不得过快;作业中应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直接用手清除;机具设备必须安置在稳固的基础上;加工件两端应支平、卡牢;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必须分两次进刀。

(3)使用手锯、切管器等切断时,工作台应安置稳固;加工件应垫平、卡牢;切断时用力应均衡,不得过猛;切断部位应采取承托措施。

9.钢管对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口后,应及时将管身挡掩,并点焊固定。

(2)对口时,严禁将手脚放在管口或法兰连接处。

(3)采用机具对口时,机具操作工必须听从管工指令。

(4)人工调整管子位置必须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配合协调。

(5)点焊时,施焊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非施焊人员必须避开电弧光和火花。

2.3.2钢管焊接与切割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焊接(切割)作业后必须整理缆线、锁闭闸箱、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待焊、割件余热消除后,方可离开现场。

3.焊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接操作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焊接作业。

5.焊接(切割)作业中涉及的电气安装引接、拆卸、检查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6.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7.焊接作业必须纳入现场用火管理范畴。现场必须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施工季节和环境状况,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采取防火措施,保持安全,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用火证。作业人员持用火证后,方可焊接作业。

8.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的防护用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1)焊工作业必须佩戴耐火、状态良好、足够干燥的防护手套。

(2)作业人员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切割)操作特点选择穿戴防护服。

(3)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作业人员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5)当现场噪声无法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取保护装置(耳套、耳塞)或其他适用的保护方式。

(6)施焊中,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和防护微粒口罩等。

(7)在仰焊、切割等操作中,必要时应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戴耐火质的防灼伤的斗篷。

(8)作业人员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登高焊接时应戴头盔式面罩和阻燃安全带,辅助人员应佩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9)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阻燃、耐磨损和防滑性能。电焊工穿的防护橡胶鞋底应经耐规定电压试验,确认合格,鞋底不得有鞋钉,积水地面作业时,焊工应穿经耐规定电压试验,并确认合格的防水胶鞋。

(10)防护用品必须干燥、完好,严禁使用潮湿和破损的防护用品。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铺有绝缘的垫物上,并穿绝缘胶鞋。

9.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宽度不得小于80cm,高处作业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且严禁下方有人。作业时,应设专人值守。高处作业搭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2)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7)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8)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10.焊接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天然采光或充足的人工照明。

(2)作业场地应平整、清洁、干燥,无障碍物,通风良好。

(3)现场地面上的井坑、孔洞必须采取加盖或围挡等措施,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4)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气瓶、电缆和其他器具等必须放置稳妥有序,并不得对附近的作业与人员构成妨碍。

(5)施焊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放置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不能满足时,应采用阻燃物或耐火屏板(或屏罩)隔离防护,并设安全标志。

11.使用电弧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应设防护设施。

(2)焊机的电源开关必须单独设置,并设自动断电装置。

(3)多台焊机作业时,应保持间距50cm以上,不得多台焊机串联接地。

(4)受潮设备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并记录。

(5)作业结束后,电焊设备应经清理,停置在清洁、干燥的地方,并加遮盖。

(6)作业中,裸露导电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和防护设施,严禁与人员和车辆、起重机、吊钩等金属物体相接触。

(7)焊接设备的工作环境应与其说明书的规定相符合,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8)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9)作业时,严禁把接地线连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建(构)筑物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现场应设专人检查,确认安全。

(10)长期停用的焊机恢复使用时必须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并记录。

12.焊缝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挡。

(2)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5)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无损探伤检测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8)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9)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χ、γ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0)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13.构成焊接(切割)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JGJ 59-2011标准下载(1)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物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

(2)电焊缆线长度不宜大于30m,需要加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3)焊接缆线应理顺,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的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

(4)焊机接线完成后,操作前,必须检查每一个接头,确认线路连接正确、良好,接地符合规定要求。

(5)作业中,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0049 29-余杭区临平塘栖供水二期某水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作焊接电路;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于传输焊接电流。

(7)电焊缆线穿越道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设防护套管等);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穿过。缆线受损或断股时,必须立即更换,并确认完好。

(8)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MΩ),不得将其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焊接电缆宜使用整根导线,需接长时,接头处必须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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