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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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市发展大道BT项目神定河大桥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9)拆架时螺丝扣必须从钢管上拆除,不准螺丝扣在被拆下的钢管上。
(10)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板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11)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架子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在拆架时嘻戏打闹。
(12)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T/GAEC 201-2018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编制与管理指南(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团体标准).pdf,不准穿胶底易滑鞋上架作业,衣服要轻便。
(13)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要有防水措施,以防雨后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箱保管。
(15)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重新外刷一道防锈漆,刷一道调合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6)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架子搭拆工作。未尽事宜工长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做详细的交底,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应及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
5.14.6桥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准备和现场布置
(1)施工场地内的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品仓库,动力通信线路和基他临时工程,安全距离在工地布置图中明确规定。并按照建筑设施的需要,设置消防、防洪、防雷击等设施。
(2)工地内所有安全设施及危险标志不得擅自拆除,如确需拆除,事后立即恢复。
(3)工地现场与公路、人行道交叉的道路口,设置警告牌(灯),交通繁忙的道口,设围栏并派专人看守。
(4)工地备用有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并对水源调查,水质进行分析。工地平整,排水沟渠畅通,必要时设汇水池和排水泵站。
(5)工地通信及供电线路安全要求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1)钻孔桩施工前,对钻机进行全面检修,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符合设计要求,钨全套拉力试验合格,钢丝绳与钻头连接的夹子数按等强度安装。地面夯实或铺木排架,以保证钻架的稳圈。严禁人拉钢丝绳卷绕,工作中的钢丝绳严禁人员跨越。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停机检查保养时,将电源关闭;工作停止后,并闭电源,锁好开关箱。双层拆钻杆时,上下紧密联系配合,严禁用机械动力拆接钻杆。
(2)钻孔桩施工中,特别注意防止孔壁坍塌。如遇大量坍方时,回填重钻,并相应提高泥浆比重。如出现梅花孔、斜孔、偏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回填重钻。
(1)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好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
(2)钢筋除锈、调直、切断、弯曲成型等加工过程中,采用机械加工时,操作人员着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且机械防护罩及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等装置安装良好、齐全。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场地。
(3)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钢筋不准直接往下甩。起吊预制钢筋网、架,做到稳起稳落,在安装就位并支拉稳妥后脱钩。不得在已安装好的钢筋上行走。
(4)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当使用吊机吊装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拨移,不得徒手操作。每模板就位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在竖立模板当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5)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听从信号指挥,不准超载。
(6)使用吊斗灌筑砼时,应先通知模板内作业人员避让,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7)使用混凝土震捣器时,认真检查振捣器的外壳、胶皮电源线有无破损;是否有接地装置;电源线与震捣器接地连接是否可靠;手持式震捣器是否装有触电保护器;震捣器搬移地点以及在间隙工作时,电源开并关闭情况等,当确认一切良好后,由作业人员戴绝缘胶皮手套操作。
(8)墩帽立模时,在脚手架与墩身的空隙间挂设安全网。
(9)拆模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扔。利用吊车拆模时,等模板与砼完全脱离后吊运,不准吊拉模板。人工拉绳拆除模板时,拉绳长度足够。被拆下的模板及时起钉、清除灰浆,修理校正变形、涂油防腐等然后堆码整齐、平稳、牢固。
(10)灌浇砼时分层、均匀进行,使用震捣器捣固时,不得震动顶杆、钢筋和模板,在模板提升时禁止震动。提升结构设置限位安全装置,夜间作业设有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14.7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准备和现场布置
(1)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布置。工地的布置,全面规划,遵守有利于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的原则,办公生活区、机械检修区、物资存放区、施工作业区及施工道路等主要生产和生活设施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符合防洪、防火、防署等安全和卫生要求。
(2)人行和运输便道,经常养护,保持畅通。
(3)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良好,各项绝缘指标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触电保安器。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与公路、铁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应符合规范要求。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定期检查、测试,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2)桥头两侧的填土打夯时,对所使用的打夯机经常检查其各部构件,遇有脱榫、劈、折断等迹象,及时修理。使用内燃打夯机时,确认机械完好,由两人同时作业。使用蛙式打夯时,电源线完好无损并装有保安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并不得夯打电源线。人工打夯时,随时将粘附在夯具面上的泥土除去,防止夯具歪倾倒伤人。
5.15安全设施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5.15.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账。
5.15.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5.15.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5.15.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15.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5.15.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5.15.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5.16安全生产学习活动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要手段。项目部积极为安全培训创造条件,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育培训的分类、内容及方法
1、“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
教培对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部长、专职安全员)。
主要内容: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管理制度、专业技术知识、安全质量责任体系运行及行业和企业有关规定。
主要方法:以项目部为主组织进行。采取举办培训班经地方政府有关职能机构或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教培对象: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
主要内容:本工种规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常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权力和义务。
主要方法:送地方政府有关职能机构或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上岗。
教培对象:全体员工,重点是作业层。
(1)安全素质教育。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技术知识教育、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本岗位安全职责、权力和义务教育,经答卷考试合格后填发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证书》。
(2)“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入项目部的新职工,在未上岗前进行入项目部、施工队和岗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公司级):
公司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及要求;
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内容(项目部级)
本项目的概况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本公司内曾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和原因;
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3)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班组、岗位教育)
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岗位使用的机械、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和防护知识;
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三工”教育。施工队的各工作面或工班,必须做到:工前讲安全要求,工中查安全管理,工后评安全绩效。做到时时监控,超前预防,持续改进绩效。
(4)定期安全教育。每周一次并不少于2小时的定期安全教育,此项教育要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工程任务实际编制教培教材,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教培的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5)不定期安全教育。利用早会、晚会、工程例会等形式进行实例安全教育,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电报、会议等安全工作的要求或指示精神,把握安全工作的重点或主攻方向,使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开展教育活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信誉评价、推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等有利契机,适时开展答卷考试、知识竞赛、文体活动、板墙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安全管理内容寓于娱乐中。
主要方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学习、分批分期培训、因人施教或缺员补课等方法。
(二)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规定
1、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文件),对企业各类人员年度再培训的时间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入项目部新职工的公司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项目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安全环保部建立培训台帐,将人员姓名、培训内容、考试成绩等培训情况一并进行登记,考试答卷保留至项目竣工、队伍撤场为止。
5.17建立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5.18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5.18.1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3.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4.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5.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6.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5.18.2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18.3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发生坠落事故等特定危险施工的同时,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3)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不得攀爬脚手架。
(6)进行悬空作业是,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建筑物临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的安全网。
(8)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泥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平网。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二)机械设备伤人的预防和应急预案措施
(2)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要求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4)危急状态消除,由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三)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1)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一般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10或122,听候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项目经理部必须2小时内报告业主安委会。
3)、重、特大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10或122,听侯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处理,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项目经理部必须2小时内报报告业主安委会。
(四)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1、目的: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现场作业中出现的物体打击事故。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7)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2)物体打击应急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务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防触电及触电应急预案措施
1、目的: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作业中出现的安全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公路桥梁施工中常见的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触电者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的方法如下:
(1)低压触电脱离方法: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拖开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2)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压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带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救护人员应疏散现场人员在以导线落地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1)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棸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2)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3)将伤员迅速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1)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2)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①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②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③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④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⑤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⑥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⑦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⑧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⑨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⑩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①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施工设施、机械设备等与电线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要求。当操作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5)接地、接零与防雷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⑦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①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④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①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③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④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
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⑥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①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②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设备。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针长度应为1~2m。
①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系统。
②配电系统中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③配电箱及开关箱装设的电气技术要求
Ⅰ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Ⅲ端子板一般放在箱内配电板下部或箱体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①施工现场的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为便于作业和活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装设局部照明。
②停电时,应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③正常湿度环境下,选用开启式照明灯具;在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必须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灯具。
④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GB/T 37784-2019标准下载⑤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⑥现场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金属卤化物灯具距地面5m以上。
①室内灯具装设不得低于2.4m。
②室内照明必须安设开关,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③在用易燃易爆材料作顶棚的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并保证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库、油漆仓库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
严禁职工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违章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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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123-2012标准下载十堰市发展大道BT项目神定河大桥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