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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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外滩中信城发展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方案408页-(409P)11.10.6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总包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进场前必须按花名册,每人交一张1寸彩照统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胸卡。胸卡费用由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队伍自行支付。无胸卡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指定分包/直接分包的管理人员一律佩戴白色安全帽,施工工人一律配戴黄色安全帽GB/T 37828-2019标准下载,其它颜色的安全帽一律不准带入现场。
3)搭设材料库房或办公用房,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或经总包审核后,按总包指定地点和相关要求搭设,其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承担。
4)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分室的标牌由总包统一制作,未经允许不得悬挂任何标语或标记,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如确需悬挂必报综合办公室批准。
5)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8)伙房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11.10.7 环保控制和管理
总包将协同各分包单位,依据ISO14000标准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环保管理责任状,确保ISO14000环保体系在本工程工地建立和有效运行。
1)对于有害材料的控制
为了防止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进入现场,总承包将委派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建材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全部进场材料的检验,对于那些对人体有害的或给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坚决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2)对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控制
3)对施工现场防止水污染的控制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和管道试压用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和试压用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总包及有关各分包在施工现场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而污染水体。总包设专人负责检查,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对施工现场防止噪声污染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总包负责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为了不影响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对于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通风风管制作等),总包将负责组织安排在远离住宅和办公区的位置进行。对于必须在施工现场操作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切割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或音障,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有关因素进行调整,以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1.10.8 合同管理
1)为规范合同管理,理顺合同关系,业主在工程分包时,总包予以积极配合、按时参与过程洽谈。
2)违反合同规定不能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总包部将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3)合约部主管负责合同的履约管理。合约部主管应每周检查一次所有分包商合同履约情况,并填写合同履约报告,并呈报项目经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约过程中有重大问题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商,应及时由总包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后报业主、监理。
5)为了更好的履行分包合同,建议对分包商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由总包确认。
11.10.9 机具设备管理
机具设备管理工作由总包部统一负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总包部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有计划进退场。机具设备使用须遵循以下几点:
1)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提前申报。工程设备申报单必须注明进场机具的型号、数量、及有关参数。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将登记表上报总包,并随表附上进场机具的合格证。总包将对进场机具随时检查。
2)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机具一律拒绝进场。总包对进场机具进行检查时,若发现没有做登记的机具将停止其使用,并有权调查其来历直至没收。
3)施工机具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4)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包括已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500mm以上钢直尺、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绝缘电阻表/万用表/电流表等,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
5)总包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此类设备、仪器及钢卷尺进行检查。若发现没登记、不合格、已损坏过期的正在使用及处于待用状态,总包将按其使用的情况,对没有登记、不合格、已损坏、过期的设备、仪器进行重新检查合格为止。
6)使用的机具外壳绝缘必须符合要求,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线代替;
7)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三级配电箱的配量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8秒;
8)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总包方机械管理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撤出场外,否则,总包方有权予以处罚,并视情况轻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9)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总包部机械管理员备案。
11.10.10 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总包部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各专业分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由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⑴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指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⑵各指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⑶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⑷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5)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材料管理工作见流程图三:
流程图三:材料管理流程图
11.10.11 现场水电管理
总包单位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⑴总包将按服务承诺将水电接至指定位置。
⑵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生产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接水。
⑶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
⑷接水、接电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⑸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
⑴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电的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专业工程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指定的配电箱接电。
⑵现场总配电室专职设电工,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项;施工区设专职电工,对现场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进行维护管理。
⑶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8秒。
⑷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处理故障迅速果断,不得有意拖延时间。
⑸值班电工须作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作好交接记录。(记录表见附表)
⑺正常维护需要时,值班电工有权对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负责。
⑻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⑼指定分包/直接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上海市有关单位或其认可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单位负责。
⑽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按上海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在现场的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停工整顿,因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11.10.12 文件和资料管理
总包部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及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其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由项目总工负责,是保证整个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的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其中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它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的依据,施工成果的证据。其所涉及的各种制度、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与业主、监理各分包之间联系函都是关系整个工程极其重要的文件。
⑵业主指令、施工方的复函、图纸会审记录(土建、机电、装饰接收/下发)
⑺监理批准的方案审批表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3)总包和指定分包/直接分包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包在总承包部下设资料室或资料员,专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及归档工作。
4)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
必须按总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⑴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总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⑵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各类文件、资料,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总包资料室登记。
⑶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单等均需要由总承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后,由总包资料员登记存档方可报送,否则总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5)业主、监理、设计院下发的函件经总包审阅后以工程通知单或总包指令的形式转发给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各单位必须根据通知及函件之具体要求处理各项事务。
6)总包对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上报资料的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单位,各单位必须根据其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包汇报。
7)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上报文件资料必须一式四份,总包将依据实际需要转报业主、监理审阅及存档。
8)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对工程情况图纸问题、进度、安全、质量等相关事宜
可以以“工作报告”形式上报总包,总包对该报告的意见将通知单或总包指令的形式下发 。
10)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10)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自己收集整理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总包将不定期对资料进行抽查和考证、考评,不合格的资料应及时整改。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总包要求上报,由总包上交地方监督站及有关部门。
流程图四:资料管理流程一
流程图五:资料管理流程二
11.10.13 穿插和配合施工
总包部对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在穿插作业时,为防止工序颠倒,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特对交叉施工作业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总包部设协调工程师对指定分包/直接分包之间的交叉施工作业进行管理;交叉施工作业时,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在进行施工时,必须向总包专业工程师申请施工许可证,专业工程师签字后报请协调工程师审批方可施工;
2)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已确认修改、调整后的图纸、洽商、方案,提前弹出本专业在结构上占用部位走向线,如发现重复占位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总包单位后协商解决。
3)各施工单位在交叉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其它专业已施工成品、如发现或经多方面确认是该单位损坏成品,将对该施工单位处以重罚。
4)各类中、大型设备进厂如需现场垂直运输设备配合时,施工单位需提前一周向总包单位呈报书面申请并附有设备清单。外型尺寸、单件重量、数量、运输方案、安全技措方案、报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图纸洽商、综合审定方案,提前作好该部位施工准备工作。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向总包单位或有关专业呈报配合施工需解决、处理的问题。施工方案应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应提前两天到现场实际考核施工条件是否满足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条件与方案不符,应通知相关单位。
6)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部位不准自行处理其它专业特别是暗埋在结构内专业的成品及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7)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挂牌上岗。
8)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对本单位所属分包的特殊专业必须在总包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有关部门办理验收。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验收标准或没能达到总包单位要求的验收等级,该单位应担负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9)优先安排已具备施工条件工序,特别是无交叉配合要求可单独进行施工的工序,前面工序已施工完毕并已验收或未曾验收但不影响后序工程施工工序。
10)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使各专业都能紧张而有秩序的施工。在装修阶段,按楼层移交装饰单位,由装饰单位对自已装饰的层区进行全面管理。区域移交由总包方主持,相关单位参加。移交前各单位除必须穿插施工的分项外,原则上按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完毕,各种设施,配件齐全到位,成品完好。对安装工程存在的问题,暂不能修复和暂不能施工分别列出清单,双方签字认可,以分清责任。
11)各指定分包的施工区域移交后仍有部分安装队伍进入装饰楼层施工的,进入前须持总包方签发的“室内施工许可证”按所需施工的部位对安装单位移交。移交前应确定施工时间,避免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层、同一部位施工。安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执行装饰专业的有关规定,对质量、安全、成品、文明施工、消防卫生等负责,施工完毕后履行交验手续。
12)装饰分包单位在施工楼层的出入口另设专人值勤,非本专业人员不得入内,未经容许不得携带施工材料、工具出场。值勤人员有权检查、登记、询问携带的物品、工具、材料等的来源去向,如有疑问应记录好胸卡编号或单位姓名以待总包方处理。
11.10.14 安全保卫、消防
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由总包部统一组织、统一按照上海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总包部与各指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施。
1) 保卫工作方案,灭火预案。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带好安全帽否则拒绝其进场并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包办理出入证,否则,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指定分包/专项单位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来人在门卫处登记,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单位将受到处罚。
5) 布建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按照有效半径25-50m的规定,设计布置临时消防栓和工程内消防竖管。工作面上100m2:1,重点部位于10m2:1配备轻便灭火器材,定期检修,保持灵敏有效。
6) 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7) 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作业。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动火证的审批程序为: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填写动火申请单→总包专业工程师签字→总包安全工程师审批。
8) 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9) 生活区规划应留有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 。
10) 及时处理各种违章,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无证操作或持伪冒证假证,危险性作业。以及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章实行重罚,直至清理出场。
11) 易燃、易爆、可燃性材料进场申报表
易燃、易爆、可燃性材料进场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盖章) 年 月 日
11.10.15 分包商劳务管理
按有关用工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工人,进行登记、管理、证件检查的工作。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同时对施工质量的提高有重要意义,对工程工期起到保障作用。
主管部门:由综合办公室和质安部按有关法规、法章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劳务进行统筹的管理。
1)分包单位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一张照片向总承包申报——由总承包统一注册登记。
2)须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3)指定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务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在本工程中的特殊要求要加强教育。
4)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指定分包商承担有关责任。
5)各指定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6)总承包监督各分包单位商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文明有序地进行。
7)定期对工人宿舍进行安全、人员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因素,对无统一证件的人员应予以清退。
8)配合协助公安人员、社区保安人员共同搞好一方的平安。
11.10.16 总分包协调会安排
11.10.17 工程竣工及验收
总包部针对工程规模大,施工工艺比较复杂,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多等特点,在装修工程进入后期,由质量部门拟定收尾竣工验收计划。并制订出保证计划顺利实现措施,详细地列出了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重点,落实到人。
1) 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经理必须组织人员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定期解决;并作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 总包部总工程师主持,质量部门根据各分包单位汇报验收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工程质量及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令其整改后再报。重点是机电设备的系统调试。
(1)检查调试资料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调试前,机电分包单位认真作好调试计划,作好供电、供水准备工作,消除影响功能效果的缺陷。
(2)协助业主在当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 总包部在工程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工程验收标准,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后,即可开始验收。
4) 总包部在正式验收前三天,向监理公司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由监理约请设计、业主会同总包进行检查验收。
11.10.18总承包对分包的服务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特点,同时,为表示我公司承接该工程的诚意,我公司将以下范围内的内容为各专业公司提供服务:
● 提供装修及机电安装分包施工所需标高、轴线
为确保工程质量,对整个工程的标高和轴线,将由技术部统一管理;作为大型工程,精装及机电安装分包项目多,如何确保各个专业空间的合理衔接,,尤其与精装关系比较密切的电梯、扶梯安装,一旦安装位置与标高发生问题造成返工而拖延工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造成精装时不可挽回的宏观缺陷。唯一的标准是线的控制。
(1)统一测定建筑标高50线
在每层主体结构模板拆除后,围护结构施工前,由总包组织统一测量,以结构施工时水准点为基础,在混凝土柱上测出建筑50线供室内外装修与机电安装引用,在区段结合部位的混凝土柱上必须设置建筑50线,以避免区段之间产生误差,在围护结构施工时必须及时在围护结构墙体上测设建筑50线并弹好墨线。
(2)机电管线安装最低限位线设置
在每层围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各分包施工单位依据总包统一在混凝土柱上测定的建筑50线,准确引测到隔墙上并弹上墨线,待隔墙砌筑完成后,即按顶棚完成标高弹出顶棚完成面线和往上200mm弹出机电管线安装最低限位线,以控制机电管线安装最低部标高,避免由于管线安装低,造成吊顶时灯具风口及其他机电设备安装空间不够,造成已安装好的机电管线返工,甚至不得不降低顶棚标高而影响建筑效果。
(3)机电设备安装标高的控制
电梯、电扶梯安装必须严格按总包提供的各层统一建筑50线,安装电梯门与梯门牛腿以及电扶梯机头机尾标高,必须避免该处地面标高出负误差,而造成地面水流入梯井或扶梯机头机尾内造成设备事故,这是规范所不允许的。
(1)轴线控制线的设定
主体结构施工时各区段分包施工单位为结构施工逐层引测弹在楼面上的轴线,在主体结构完成后,由于移轴控制网因结构影响而无法通视,因此,在建筑平面x、y两个方向上选择能够控制整体平面尺寸的部位且能够互相通视、相互垂直、平行于轴线一定尺寸的控制线,此线称之为轴线控制线。
(2)轴线控制线的测定
在首层各施工区段主体结构模板拆除后,围护结构施工之前,以各施工区段主体结构施工时测设的轴线为基础,由总包统一测定x、y两个方向的轴线控制线,然后以此为基准铅垂向上向下逐层扩展,统一测定结构平面位置、机电设备安装位置和建筑内外装修完成面,而避免了以往各区段使用各自轴线造成区段之间、上下层之间不交圈、围护结构与装修、装修与机电设备安装矛盾,最后影响精装效果。
(3)机电设备安装平面控制线的测定
电梯与电扶梯安装平面位置是否准确,不仅关系到该层与装修墙、顶、地的相互关系,而且涉及竖向各层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电梯与扶梯安装前,所在区域分包单位应以每层统一轴线控制线为依据,测出设备安装的中心线或控制线,跨层安装时,还必须以铅垂线检查其是否在同一垂直面上,同时检查各层电梯门洞口是否在同一垂直面上,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向安装单位交线,同时在电梯门外侧墙面,应根据该墙饰面材料作法,依据统一轴线控制线弹出墙面完成面线及梯门中心线于楼板上,以控制梯门及呼梯盒等设备安装位置。
(4)顶棚与机电设备安装定位线的测定
顶棚上面设计布置的机电设备比较多,灯具、送回风口、烟感温感探头、消防喷洒头、音响喇叭保安监控器、引导标志等,按顶棚建筑平面布置图要求的位置准确安装,是保证顶棚装修效果的重要一环。为达到此目的,应采取:须经深化设计的顶棚平面布置图,依据统一的轴控制线,将顶棚排版在楼地面上放线,然后将上述各种机电设备准确位置标在放好的吊顶板中央,并向机电各专业分包单位交底。机电各专业安装时严格按楼面弹好的设备位置和墙上的吊顶(顶棚)完成面标高线各自安装吊杆、支管连接到位。在顶棚面板安装时,再配合安装固定表面的设备。设计为各种材质方板时亦可将顶棚主次龙骨安装好,再安装有主要设备的井字方板,将顶棚排板定位,然后机电各专业安装吊杆、连接支管到位并安装好顶棚表面的设备一次完成,此法安装单位对设备安装位置、标高比较好掌握,但多专业在已吊好的主次龙骨和部分面板的顶内安装容易破坏成品,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返工浪费。
专业分包的测量管理的开展,除轴线控制由总承包部在每层结构完成后组织统一测定外,其余所有分包项目线位控制,均按总承包部统一进度计划,在分包进场前,由各区项目部的测量班按总承包部专职测量总测量管理人员在现场交底,并办理交接手续。
● 临时施工用水、用电
根据业主提供的水电以及各分包商需求的水电情况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进行统一规划;
● 工程竣工资料复核、归档
①在各分包施工前,为每个分包提供一份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规范;
②在施工过程中,对各专业公司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每日检查一次,并随时提供咨询或其他各专业公司要求的服务;
③竣工后在20天内协助专业公司完成本专业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在30天内由总包统一整理归档,并向业主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 专业公司施工安全措施的检查、验收
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将纳入总包的统一管理之中,因此,对专业公司的施工安全措施我们提供如下服务:
①协助各专业公司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进行复核;
②检查、验收各专业公司的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③对不符合国家、上海市及安全施工方案要求的措施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必要时将派员协助整改;
④定期(每周一次)对各分包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书面检查通报。
● 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成品、半成品是各单位施工成果,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好坏体现了施工现场总体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对各专业公司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设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的专职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看护;
②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
③必须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时,在交叉作业点设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旁站管理;
④实施各专业公司自防与专职看护相结合的方式;
●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①我公司将按照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实施管理,并对各专业公司进行方案交底;
③施工围墙、现场标语、标记、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实行统一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每周一次);
④由总承包管理部的质量管理部、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DL/T 1325-201标准下载,并为各专业公司随时提供咨询服务或相关支持。
● 施工工作面的协调
①我公司将负责工程次序、时间进度的协调工作,确定详细合理的工序和安装计划,积极主动的了解各专业公司的施工难度和施工需要,对不同单位交叉施工出现矛盾的地方予以协调,主动的找出解决办法;
②隐蔽工程施工前,要求土建单位给予各专业公司足够的时间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预留配件等;
③协调机电安装工程,使该工程能恰当的在预定空间安装DL/T 1780-2017 超(特)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保护系统检验规范,而不会在互相之间或与建筑物结构工程或装饰产生矛盾,并能在进度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④负责协调各系统的调试和联动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