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施工方案(4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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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施工方案(46P)

7.4 堤防工程监控量测

7.4.1 堤身挡土墙监控量测

在挡土墙整个施工过程中,为有效监控挡土墙沉降位移,有必要进行工程监控量测,为挡土墙的施工提供参考依据,其监控量测方法如下:

(1)变形监测网,由部分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构成。监测周期,应根据监测体的变形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期间,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

QB/T 5075-2017标准下载(2)挡土墙变形监测等级

本工程挡土墙类型为扶壁式挡土墙,墙高为7.2m,此挡土墙工程为一般性的结构物,拟采用监测等级为四等。

(3)变形监测网的设置

变形监测网的网点,宜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基准点,应选在变形影响区域外稳固可靠地位置不少于3个基准点,选用挡土墙附近一级控制点作为基准点。

②工作基点,点位选在比较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基准点埋石制作,水平位移基准点采用φ12钢筋,在钢筋顶用钢锯锯出十字线,垂直位移基准点采用φ12钢筋,并将钢筋头打磨成圆弧形,造好标石到现场选点埋设。

(4)每期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并做好记录。

(5)各期的变形监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

②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③使用同一台仪器设备。

⑥采用统一基准处理数据。

(6)为满足监控量测需要,确保监控量测的质量,我部配备测量仪器和设备如下:

(7)每期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观测数据。当数据处理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即可通知项目部总工以及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①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允许值。

②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

根据本挡土墙工程规模,类型以及安全性等指标,选择相应的方法进行监测:

①水平位移监测采用极坐标法。

②垂直位移监测采用水准测量方法。

7.4.2 堤身沉降和侧向位移测量

(1)为了控制沉降和填土速率,堤段每间隔100m布设一组沉降板和侧向位移观测装置,每组观测装置由一个侧向位移观测桩和二个沉降观测板组成。

(2)黏性土堤身经碾压检测合格后,按100m间距在线路上埋设沉降观测桩和位移桩。沉降观测桩由沉降板、螺栓、测杆、套管、套管接头、套管盖板、测杆头组成。沉降板为钢板(500cm×50cm×1cm)。测杆采用Ф40mm钢管制成,下端与沉降板采用双面电弧焊接,每根长为1m,套管采用Ф60mm塑料管。位移桩采用C25水泥混凝土方桩。沉降板大样图如下:

(3)工作原理:埋在地表的沉降底板随地基沉降而下沉,通过连接在上面的测杆的传递测量其高程,测杆高程减去杆长即为沉降板高程,每次沉降差就是地表沉降值。

(4)在填筑过程中应动态观测沉降和侧向位移,加荷速率应严格控制,每填筑一层观测一次。如果堤中线每昼夜沉降差大于10mm或坡脚水平位移每昼夜大于5mm时,应立即停止填土,待堤身稳定后再继续填筑。填筑完成后,前一个月每周观测一次,稳定后,每二周观测一次,连续三个月沉降≤5mm/月时,可进行路面结构施工。

8.1 确定施工进度控制点

8.3周边环境协调措施

9.1工程施工质量分解目标

本工程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

项目质量目标控制包括以下三方面:

(1)工作质量控制目标

工作质量是指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人员,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所表现的工作水平和完善程度.该项质量控制目标可分解为: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施工工作质量等三项。

(2)工序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的.

每道工序的质量,必须具有满足下道工序相应要求的质量标准,工序质量必然决定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可分解为:人员、材料、机械、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等五项.

(3)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产品质量是指工程项目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在使用功能、安全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可分解为: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等五项。

9.2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9.2.1确定质量控制点

9.3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9.4.1黏性土填筑施工质量控制及措施

(1)黏性土碾压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A:根据设计,要求碾压密度≥0.93。

B:单元工程不合格样压实度值不应低于设计压实度值的96%。

C:单元工程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

D:本工程为2级新筑堤,筑堤材料为黏性土,单元工程压实度合格率应大于等于85%。

施工单位每150m3等检查1点。

9.4.2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1、每完成一段河堤填筑,及时完成相应坡面、坡脚防护施工,未及时完成的坡面用彩条布做临时覆盖保护。

2、对河堤施工段防护堤、导流沟、截流槽、排水沟以及坡面、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处理。

3、及时做好疏通清理工作,做到周边排水系统沟不积水,在施工中被损坏的排水设施应在洪汛到来之前予以恢复。

4、在汛期,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设在低洼处时,采取有效的防淹措施。

5、加强边坡的监测工作,堤基边坡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如发现情况异常人员及设备及时撤离现场。

6、土石边坡可能发生的险情是渗水、裂逢、滑坡,防护堤可能发生的险情是决堤,冲毁等,针对不同的险情特点,加强对防洪堤工程的巡视。

7、雨季施工地段,应在雨季前做好防水、防洪及排水工作。

8、雨季填筑,应集中力量,组织快速施工,不宜全面铺开。

9、严禁在雨天进行填筑非渗水土的作业。

10、雨后必须待填层面晾干或采取其他措施,并确认填料含水量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4.3质量管理措施

包括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安保、质保体系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

施工单位应将进场机械设备的进场日期、数量、规格及型号、技术状况、使用工点等进行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报验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图纸提供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核对统计,并建立台账报监理备查。

(4)施工组织设计报审

总施组和复杂工程施组必须由进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其余施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即可,并及时报验。

在施工单位组织自检,满足按照相关规范的各专业“验标”的要求后,对各道工序进行报验,经监理现场检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2.1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2)消灭重点火灾事故、减少严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管理规范、现场安全稳定。

10.2.2安全管理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施工作业层严格落实9大员基本设置配置、建立5项基本制度、严肃2项纪律、明确现场施工管理模式方针目标展开表。

每个施工小组配置一个专业队长和一个技术负责人,设置施工、质量、安全、资料、材料五大关键人员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

(2)五项基本制度包括

培训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分配考核制度。

正式职工跟班作业纪律和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的纪律。

(4)施工团队组建及其管理

1)、每个单独的施工团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施工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组成人员。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施工队主要组成人员应由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均纳入统一集中管理,由施工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做到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10.2.4安全防范重点

(1)事故控制点:桩基施工;交通事故。

(2)控制点的管理:制度健全无漏洞;检查无差错;设备无故障;人员无违章。

10.2.5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2)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新职工必须进行公司、施工队和班组三级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查出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章守纪,佩带安全帽。

(8)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七牌二图”及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

(9)施工用电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架空线、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10.2.6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做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

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等可能因雷电或外壳带电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均装设接地线。

10.2.7机动车辆交通安全

(1)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车辆驾驶执照上岗。

(2)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包括现场配合汽车、拖拉机、搅拌车、泵车、移动式吊车、翻斗机、推土机、装载机等)车况要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3)机动车辆存在制动、转向失灵、严重漏油、喇叭不响等严重缺陷时严禁驾驶,车辆运行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机动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及无证驾驶,严禁把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5)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疲劳过度时不准开车。

(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限速行驶,在场区水泥路面主干道上行驶的高速车(汽车、汽车吊、泵车、搅拌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其它路面为15km/h 。在厂区水泥路面主干道上行驶的低速车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拖拉机)行驶速度不超过15km/h,在其他路面上为10km/h。

(7)严禁在拖拉机的挡泥板、车头与拖斗连接处载人。严禁在行驶中的车门上站人。

(8)严禁在厂区内超车和将场内施工用车开出施工区域。

(9)严禁人、货混装。

(10)装运物体应垫稳、捆牢,严禁超载行驶。

(11)严禁追、爬、跳行驶中的车辆。

(12)严禁擅离岗位;停车后熄火、拔下钥匙、锁好车门后方可离开。

(13)严禁车辆在通道上并排停放,妨碍交通。

(14)严禁无证开车或私自偷开机动车辆。

(15)严禁在翻斗车箱内、履带车辆的履带上站人。

(16)机动车辆在龙门吊下主干道装车时,要靠边停放,装车时严禁车头开走它用,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车、封车。

(17)超长、超大物体运输时必须封车牢固。

(18)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必须可靠,土方运输的翻斗汽车在行驶时必须平放车斗,出料时不得朝有人的方向倾斜。

(19)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灯光照明,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应穿反光服。

十一、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临设及加工棚应按公司标化要求搭设,并且使用前应有审批程序。搭设应规范、整齐、样式统一、

(3)施工现场设置吸烟点、饮水点及休息棚,并派专人打扫及围护。

(4)施工现场厕所及浴室应有专人负责每日2~3次打扫,保证无明显污渍及异味。卫生设备应有专人维修、保养。

(5)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准入制度,员工佩戴胸卡,专人登记,不佩戴者不得入内。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全硬化处理,并定期对损坏处实施维修,确保路面平整,无坑坑洼洼。

(2)施工现场应配置专门洒水车对现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确保路面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同时应沿路设置取水点,确保能持续作业。

(3)现场材料堆放应定点、堆放整齐,安放专门的材料标示标牌。材料应对方在专门的支架上,不得无任何保护堆置与硬化地面。

(1)各种设备、材料远离操作区域,并不准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

(2)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布图位置进行规范堆放,所有材料集中整齐堆放,按要求进行检测挂牌。现场材料员认真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包括数量、质量、质保书)并且做好记录(包括车号、车次、运输单位等)。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安全员、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现场进场机械均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证年检报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12.1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和权限

环保小组副组长:甘学强、刘伟波、叶文、尹宏章、吕彦瑾

环保小组组员:黄宏权、叶泽霖。

12.1.1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副经理分管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质安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施工全过程的环保、水保工作和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

(3)监测工作,督促各项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安全环保部设置一名专职环保与水保监督员,由具有环保与水保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实施环保、水保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环保、水保指令,并负责贯彻执行。 

(5)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项目环保、水保措施和分项工程的环保、水保方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施工调度部负责合理安排生产,组织各项环保、水保技术措施的实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6)施工队、及作业班组负责组织所辖施工人员的环境、水保培训和考核,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文明和技术素质,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物品严格管理和领用制度,负责各种施工材料的节约和回收等。

12.2 辨识重大环境因素

为了有效地控制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我部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现场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评价形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12.3环境保护资源配置计划

12.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2.4.1环保规划制度 

项目部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应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计算环境保护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12.4.2环境保护方案审批制度 

12.4.3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项目部对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各施工队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加强自检,并做好记录、总结,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等情况发生时应制订整改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整改情况填写文明工地考核报表,予以保存,便于检查。

12.5施工环境保证措施

12.5.1渣土、扬尘控制

(2)土料、砂石等运输车辆上的装载物不得超高,且必须100%加盖。

(3)土料、砂石等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道路上行驶,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

12.5.2水污染控制

(1)进行土料拌合填筑等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控制施工生产的污水流向,防止漫沿,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线、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油料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储存使用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4)食堂的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生产用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二级沉淀、三级排放”。严禁污水乱排放。

12.5.3固体废弃物

(1)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总承包商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1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

a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b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e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13.2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     

(一)节能措施    

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机械设备与机具    

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1、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施工用电及照明    

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14.1绿色施工目标、指标 

1、绿色施工管理绩效达标,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并持续改进,杜绝重大不合格项,保证临时用电的正常合理使用。

15.1成品保护的意义 

成品保护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快速的进行施工,避免为工程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同时,成品保护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切实有效地保护。

15.2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管理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肖隆科)

副组长:现场负责人(叶泽霖)

组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各施工班组负责人(黄宏权、叶文、叶时宇、滕伟业、谭岳雄)

(2)以现场负责人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各施工班组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B成品保护小组责                           

(1)成品保护小组在业主、监理及总包单位监督下,负责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惩制度。 

(2)划分成品保护的责任范围,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3)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4)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包括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及成品保护奖惩制度。

15.3成品保护责任制 

项目成立成品保护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配备充足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制定针对性的堤防成品保护制度,协调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 

建立专人负责制,教育工人提高保护成品意识,组织专职检查人员巡视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 

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定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工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

DB13(J)/T 8325-201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A、成品保护的主要内容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堤防工程进行保护,堤基上做排水沟,防止堤基泡水损坏。禁止重型车辆在堤基上行驶。

B、对进场材料及设备的管理 

我部考虑对进场材料及设备、部件,在库房内统一堆放保管;对于数量大的材料(本工程主要是指黏土),根据工程进度及工序安排需要,动态、及时地调整材料、设备进场时间,使材料设备尽可能不占用项目空间资源,达到“及时进场、及时安装”,保证其他分项工程及工序的正常进行;对于需在现场临时堆放的材料设备,现场统一堆放整齐,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标识和编排。

C、对施工过程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统一堆码整齐。成品、半成品分层分施工部位进行堆放,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损坏或丢失。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对发生成品损坏的,要及时恢复,经常巡视检查。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制定重要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家单位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部位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施工程序的做法。 

D、已施工完成品的管理 

在总包的管理下,工作面移交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DB13/T 2475-2017 钢结构住宅用框架梁、柱选材通用要求,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堤防工程的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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