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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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口隧道施工方案(修改后)厚度、顶(府)板岩柱、地质构造等煤层赋存情况,为安全揭煤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隧
道的瓦斯设防段每隔45m要求设置1个地质超前探钻孔,当隧道掘进至距煤层垂距10m处打3个超前钻孔,应详细记录岩心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岩层破碎地段,距煤层垂距20m处尚应增加一组超前钻孔。首次揭煤至少达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预测孔,其它部分开挖至距煤层垂距5m处至少各打一个预测孔,以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为防止突出检验失败或防突措施失效而发生安全事故,隧道在煤系地层施工的全过程
中,都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铁路瓦斯隧道技术暂行
规定》有关规定GB_T 50599-2020 灌区改造技术标准.pdf,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通风,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
1)本隧道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方能上岗,并与矿山救护队建立联系(或
组建矿山救护队)以防万一;需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检测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2)建立稳妥可靠的通风系统,揭煤施工前,应全面风机、主风管及电源等保证风机的
正常运转,备用风机应保持良好状态。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能够
3)揭煤前,工作面与煤层之间要留足安全岩柱,其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若围岩
松散破碎,还应适当增加。
4)隧道穿越煤层时根据施工中各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当煤层有突出危险时,需
采取钻孔排放,金属骨架支护等防突措施。
5)隧道应尽量一次揭开煤层,不能一次揭开煤层全厚时,在施工剩余部分时,也必须
采取防突措施及(或)安全措施。
6)不论煤层预测突出与否,均采用震动放炮揭煤,震动放炮参数及作业要求,需根据
煤层具体情况,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办理。
7)揭煤以及在煤层中掘进时,放炮地点应设在洞外,放炮时,隧道同时停电,全部人
员撤至洞外,人员及机电设备不要正对洞门,洞门附近灭绝火源。
8)瓦斯设防段施工时,隧道应按设计及时施作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隧道采用台阶开
挖时,上断面开挖后,其底面除煤层和灰岩以外之软的岩层均铺设40厘米厚的临时仰拱,
9)隧道揭煤时,应设压风自救系统,第一组压风自救器距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为30~50
米,以后每隔50米设一组,每组压风自救器的数目,应根据工作面最多施工人员确定,每
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10)进入有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应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11)煤层地段掘进工作面,应设置风机喷雾装置,浮煤应浇水并及时运出洞外,防止煤层爆炸。
12)隧道内应设双回路电源,以防停电导致事故。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独立电
源。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13)根据本隧道周边其它隧道工程的施工经验,并结合本隧道地层特点,在没有煤层
段,也可能存在瓦斯突出的可能性,所以,隧道瓦斯超前探测和监测应贯穿整个隧道的施工过程中。
6.4瓦斯检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对于采用钻孔排放瓦斯的煤层,在排放一定时间(15~30天)后,由掌子面打检验
孔,检验孔孔底应位于排放瓦斯范围内,在排放钻孔之间(最少要打两个),采用与预测
孔相同方法测定K1值,如在判定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认为措施有效,否则应延长排
放瓦斯时间,增加排放孔孔数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2)瓦斯检测采用人工监测(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与自动遥测(瓦斯自动探头
与瓦斯测报中心)相结合的方式。在进出口洞外设置瓦斯监测中心,在洞口内布置远距离
瓦斯探头(建议在开挖工作面、二衬工作面、回风流中各布设一个),连续监测洞内瓦斯
浓度以确保施工安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应使用手持式光波干涉仪校核;瓦斯监测应相互印证,但仪器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标定和校核,以保持其性能良好。
3)重点检测开挖面及其附近20m,同时应对断面变化交界处上部、导坑上部、横通道
处以及衬砌台车内部、防水板背后、坍方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测,相应的
制定完善的瓦斯检测制度。
4)瓦斯浓度管理应按三级管理实施,即隧道内任一处瓦斯浓度低于0.3%时可正常施工,
当达到0.4%时应报警,当达到0.5%时应停工检查并加强通风。
5)对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应严格按照下表执行:
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表
6)瓦斯隧道内施工,每班应有专职的瓦斯检测员值班。瓦斯检测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
回检测制度,在洞内巡回检修瓦斯,并做好记录。瓦斯检查频率要求如下:
7)瓦斯隧道施工除按规定进行瓦斯浓度检测外,还应检测瓦斯绝对涌出量。
不含瓦斯工区:每班应检查1次;
强制性规定必须检测的时机:钻眼中、装药前、放炮后检查。
瓦斯隧道洞口每60min检测一次。
1)瓦斯隧道的照明器材应采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送风口风道或洞口,移动照明必
2)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应满足:高压不应大于10000v;
3)瓦斯隧道内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与电
气设备的连接,电缆剪的连接必须使用防爆型接线盒。
所有起重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高压电线路、压力容器等,加强保养、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所有机具设备的人员均要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9、机人员组织保证措施
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交班时,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施工中,指定专人对洞内围岩及地面位移变形情况进行观测,检查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工处理。
10、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1、夜间作业时,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禁止施工作业。照明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措施。
2、参加夜间施工的人员应接受统一培训,接受夜间施工的相关知识。在现场作业时,应有专人进行指挥。充当指挥者的人员应接受视力和听力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指挥者。
3、夜间施工前应设置专门的防护和预警设施,同时认真检查施工机械、电力线路、防护措施,确保无故障运行。
4、对于夜间施工,要安排好工作时间和工序循环,有出现异常现象的应急措施。
11、隧道施工安全预案
11.1溶洞处治安全预案
隧道局部可能有溶蚀现象,根据溶洞位置的不同,采用以下处治措施:
11.1.1溶洞在遂底、小型溶洞最深处距遂底小于3m时均可挖出换填(C10混凝土);超过3m时,可采用挖孔桩支撑,或根据溶洞跨度的大小,采用梁跨方式处理。
11.1.2溶洞在侧墙。可局部挖除溶洞充填物后在衬砌以外砌筑M7.5浆砌片石挡墙(墙后通过预留压浆管充填注浆)。
11.1.3溶洞在遂顶。溶洞提交不大时可在拱顶以上浇注100cm混凝土护拱(或200cm厚浆砌护拱)。护拱之上用压砂充填。
溶洞较大时,应视具体情况作专题设计进行处治。
11.2涌突水(泥)处治安全预案
11.2.1超前地质预报探测涌突水的可能性
11.2.2.1全断面深孔预注浆:当隧道穿越厚度较大的短处破碎带,地下水丰富,可能产生突泥、突水的段落,及逆行那个全断面深孔预注浆,堵水并加固地层。
11.2.2.2深孔周边预注浆:当含水层和隔水层的接触带、厚度较小或岩质较好的断层破碎带及大的溶缝,地下水较大,但围岩稳定性较好,掌子面不会发生用处坍塌的情况时,进行深孔周边预注浆,堵水并加固地层。
11.2.2.3开挖后周边注浆:当岩体节理裂隙发育,洞室开挖后地下水呈大面积渗水或淋水状,围岩稳定性较好,采用开挖后周边注浆堵水。
11.2.2.4排水施工:当预测前方存水体静储量有限时,可揭开逐步排水或将水逐步引排出来,一般待静储量排完,地层涌水量大幅度减少后,才进行下一步开挖工作。
11.2.2.5设置泄水洞:当施工中发生突发性的涌突水(泥),采用注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地下水涌水量仍然超过或接近设计排水能力,并且短期不见明显减少,主洞排水系统仍然淤积、堵塞严重时,可以考虑实施泄水洞。
1、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各项瓦斯隧道质量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部发有关“规范”、“规定”及施工设计图和验收标准要求。
3、成立瓦斯隧道施工QC小组,开展各项质量攻关活动。
5、进入煤层地段,密切观测围岩的变化,做好监控量测,并采取合适的支护手段,防止坍方冒顶。
6、接近煤系地质,必须钻孔探测瓦斯与煤层,加强瓦斯的监测,对瓦斯压力超过0.74Mpa,必须采取措施降压。
7、通过钻探确定煤层发育状况,以便在施工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
8、及时进行二次衬砌封闭瓦斯煤层地段,做好混凝土抗渗、抗侵蚀的试验和设置全封闭双层防水层,防止瓦斯渗漏出衬砌。
9、搞好揭煤爆破设计,确保石门揭煤的成功。
10、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测量准确无误,防止技术质量。
12.1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预防和避免已完工程意外损坏,做好保护工程的宣传工作。
2、坚持做好日常已完工程检查工作,如有隐患及时排除。
3、爆破作业按技术交底进行,以免对已完工程造成影响。砼工程做到内实外美。
4、已完工程在验交前,组织专人对工程进行洒水养护,保证工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施工测量工作惯穿于从工程交接桩起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是开展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必须提前进行,认真做好对这项重要工作,各项目部要落实责任人。
3、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符合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4、隧道中线及高程贯通误差要求为:横向贯通限差50mm。高程贯通限差30mm。
13工期保证措施及工期安排
1.1、编制科学、严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尽快使全部瓦斯防爆机械进场,培训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合理安排组织劳动力。
1.2、按网络计划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留有余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确保瓦斯施工段在安全合理的基础上加快进度确保工期。
1.3、配备性能先进、状况良好、适用本工程建设的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落实“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机械现场保养“十”字作业法,提高机械设备、车辆的完好和使用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1.4、根据当地气象、地质、水文特点,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汛期、冬季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节奏。实行倒班作业,调整运料计划。多储备水泥、砂石料,以备因雨季、汛期、冬季影响而延缓工期。
1.6、实行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施工队、工区、经理部签订安全责任状,每个施工人员与工程队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当由于瓦斯涌出量过大或突出危险性过大,造成工期延误时,为保证工期,必须加大人员及设备投入。
14隧道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瓦斯隧道的地质情况,对瓦斯隧道可能发生的坍塌、瓦斯突出等事故提前作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要,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反应,实施紧急救援,有效预防事故范围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应急响应机构及职责
现场抢险部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的抢险、搜救工作。
抢险物资保障部门负责抢险物资准备、供应以及现场照明、通风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现场消防工作,以及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
医疗救护部门负责现场必要的就地救护工作,以及一当地医院救护的联系。
交通指挥部门负责抢险现场的交通疏导,维持抢险现场秩序,并负责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联络。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抢险救援期间的后勤物资、生活保证。
14.3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发生的等级建立相应的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事故应急相应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4.4建立抢险保障系统
(1)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器材,制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障正常运转。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抢险物资、常备医疗药品和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水中逃生设备、岩爆个体防护设备等。
抢险物资包括钢材、水泥、木材、脚手架、钢管、钢拱架、编织袋、开挖机具、运输机具、注浆机具、抽水机、抽水管道
常备医疗药品和器材包括消毒用品、溺水和受伤急救用品、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水中逃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衣等水中漂浮物。
配备足够的抢险、救援人员,定期对各类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知识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抢险、救援演练。
事故发生时应进有足够的车辆,并保证车辆运转正常交通顺畅。
(1)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发生涌突水处的事故时,涌突水处的人员迅速开展自救工作,远离涌突水现场。
(2)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全部作业人员,清点施工人数,确认是否有人员伤亡回处于危险状态,并立即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盲目进入危险区域。
(3)若无人员伤亡或处于危险状态,迅速制定抢险方案,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当有人员伤亡,立即组织救援,帮助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根据伤员情况施行必要的救护工作,尽快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以最快的速度使伤员得到尽可能好的紧急救护。
(5)交通指挥部门迅速清理现场无关人员,清理和设置路障,维持现场秩序,保证抢险救援的交通通畅,必要时请求当地公安来维持现场秩序。
(6)在实施抢险方案时应随时注意观察围岩情况(包括地下水情况);发生坍塌事故时应对周围未坍塌地段作必要的加固,防止涌突水引起坍塌,检查其他地方是否还有涌突水的可能。
(7)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搜集事故物证,调查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者,制定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
(8)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安全通过事故段,恢复正常施工。
附件1、瓦斯隧道岗位责任制
附件2、瓦斯隧道各作业工种安全操作须知
附件1、瓦斯隧道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确定和审批瓦期隧道施工的资源配置。
②、审核和批准瓦斯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直接统一指挥揭煤施工。
③、审查揭煤报告,听取揭煤现场施工单位的揭煤工作和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④、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预防瓦斯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灾害性事故采取果断措施。
2、现场指挥组岗位职责
②、负责瓦斯隧道施工现场指挥与管理,全面负责揭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揭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③、揭煤过程中每天进洞检查,掌握揭煤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揭煤。
④、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质量措施的落实。
3、机电设备组岗位职责
①、加强机电设备检修,确保瓦斯隧道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②、检查所有进入瓦斯隧道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③、指导指挥督促机械班、电工班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测和日常维修保养。
④、对防爆设安装、维修、使用人员加强防爆知识业务学习,做到判断事故准确、处理及时。
4、通风防爆组岗位职责
①、负责全隧道瓦斯通风防爆管理工作。
②、对全隧道施工人员进行瓦期防爆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③、对洞内机械设备防爆性能、瓦检员、安检员、洞口值班员、风机管理员等进行管理。
④、填报瓦期日报、月报、年报,做好瓦期检测记录、总结。
⑤、监督主扇、局扇、风门、风管的管理维护。
⑥、负责洞口安全检身及通风防爆设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5、施工技术组岗位职责
①、负责揭煤前煤层层位预探工作,确定煤层的位置。
②、编制瓦斯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石门揭煤爆破设计,制定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③、对揭煤作业人员进行揭煤施工技术培训和指导。
6、安全质量组岗位职责
①、全面负责瓦斯隧道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监督各种安全检查质量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各项安全质量措施的落实。
②、负责瓦斯隧道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瓦斯隧道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③、建立健全瓦斯隧道施工的各种岗位安全制度。
④、组织安全检查,负责揭煤前及揭煤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瓦斯隧道各工种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①、负责搞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防治灾害事故和自救互救能力。
②、揭煤前检查避难洞室和避难路线标志牌。
③、揭煤前救护人员应在洞口值班,炮后半小时自救人员进洞检查瓦斯,并确定送电、通风、排放瓦斯等具体措施。
8、后勤保障组岗位职责
①、做好后勤保障,保证瓦斯隧道施工、材料、机备供应和人员资金到位。
②、加强瓦斯隧道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附件2、瓦斯隧道各作业工种安全操作须知
①、从事开挖作业人必需全面撑握防爆知识,熟悉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化施工。
②、必须撑握施工方法,布孔和钻孔实施方案。司钻前应认真检查开挖面的地质情况,根据围岩变化严格控制和调整钻眼方向和角度。
③、隧道分部开挖,由于对围岩多次扰动,容易引起坍方,采用的施工万法应按规定执行,同时应增强判断力,不准随心所欲,盲目挂钎打眼。
④、开挖工作面到永久性支护之间,必须按施工技术要求执行,靠近开挖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护在放炮前必须加固。在煤层地段进行开挖,必需按照“打浅眼、多循环、弱爆破、强支护、快衬砌”的原则进行。
⑤、开挖工在挂钎司钻前,必须经现场值班瓦斯检测员全面检测浓度,确认不超标时方准从事司钻作业,开挖工作面上的瓦斯浓度必须降到0.5%以下方可开挖钻爆。
⑥、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钻孔作业必须停止,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⑦、严格实施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开挖班组在工作面按眼孔设计方位和数量打完眼后,须经现场领工员验收,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确认钻眼符合要求,瓦斯浓度不超标时,方准通知装药放炮。
⑧、当遇到开挖工作面不能自稳或地面沉陷过大的情况时,应采取封闭开挖面,超前锚杆,小钢管或插板,临时封底,小钢轨预埋、预注浆加固等措施,不准盲目开挖。
⑨、坚持湿式作业,用风钻打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炮后先洒水,后工作。
2、瓦斯检测员工作须知
①、瓦斯检测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的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②、在进洞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仪器,应保持光谱清晰,氯化钙不受潮,苏打石灰不变色,否则禁止使用。
③、每班值班瓦斯检查员,应按瓦斯检测中心规定的检查部位,认真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重点检查工作,不准误测、漏测,同时按统一记录表格的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检查结果。
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当导坑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严禁放炮。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期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迸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准违犯。
⑤、瓦期检查员除规定的检查点(面)必须认真检查外,因主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在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还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按“一炮三检制"的原则,做好放炮作业中的瓦斯检查工作。
⑥、瓦斯检测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必须向下一班清楚、准确的详细交情况、交检测记录、检测仪器。仪器有损坏者下一班不准接收,应立即更换。
⑦、每五天校正便携式报警仪一次,每十五天校正光干涉瓦斯测定仪一次,禁止拆卸仪器,损坏时交瓦斯监测中心修理。
1)、凡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包括送药员、装药员)、必须由经过专门技术培训,从事爆破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不准从事爆破工作。
3)、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专职放炮员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上,放炮作业,应严格执行"放炮员、工班长、瓦期检查员在场的“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所放炮制”。
5)、有瓦斯或煤层爆炸危险的开挖工作面,爆破必须全断面一次爆破,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个爆破器同时进行放炮。
6)、在高瓦斯隧道中放炮应采用正向放炮。
8)、从成束的电雪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9)、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炮箱上装配。
②、装配引药时必须电雷管受震动时、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③、电雷管只许由药箱顶部装入,不得由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入药卷的中部或绑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10)、装药时,必须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进,不得冲撞或捣实,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各种导电体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剩余的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对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2)、炮眼深度与封深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如挖边墙脚等必须浅眼放炮时,要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米,但炮泥必须封满。
②、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一半,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13)、隧道内的所有机具必须采用防爆型,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及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撞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在有煤尘爆炸的煤层中,在开挖工作面放爆前后20米的范围内部必须酒水降尘。
14)、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放炮母线用采用铜芯绝缘线,严格使用裸线和铝芯线。电雷管的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互相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等导电体系接触。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隧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放,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
②、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
③、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放炮必须采用放炮器。
④、放炮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放炮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电力放炮接线盒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其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⑤、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同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个人操作。
15)、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通电后不响时放炮员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秒,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秒),才可沿线路检查。
16)、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打残眼: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高压风吹这些炮眼。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收集未爆的雷管。
④、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点进行其它工作。
1)、通风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供风制度.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不准停风。
2)、局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3)、通风机应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负责通风管理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相关作业人员撤出洞外,并切断电源。
4)、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经瓦斯检察员检测各工作面瓦斯、局扇和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准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管理人员应在班前、班中及交班前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所装有的风电闭锁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风管应按要求吊挂平直,拉紧挂稳,以免出现摺皱增加局部阻力,在有横交处应使弯度圆顺,避免死弯。
7)、风管不能有破损、凹陷,风管接头处应严密,不能有漏风现象,发现漏风处应及时处理。
8)、根据掘进速度,及时接长风管和拆除风管。
9)、每班必须检查,关闭好风门。防止漏风及短路通风。
1)、主风扇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值班时间内严禁脱岗。
2)、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一班下班前应认真交接班记录及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当班员不得隐瞒不安全问题,清楚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除计划进行保养换车时,向值班室请示批准外,严禁任意停风。
4)、机械保养停风不得超过30分钟。
5)、因故障停风时,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恢复通风。
6)、通风机的运转事故及处理结果,应记录并载入记事薄。
7)、换风时必须指定专人,机械室值班人必须在场工业锅炉机械安装通用施工工艺,换风前工具必须予先检查齐全。
8)、备用机械必须经常保证能立即发动,备用皮带应经常有六根。
1)、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洞内防爆电缆沿侧壁挂设必需按规定进行,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2米,悬挂点间距不超过4米,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4)、负责检查洞内各种电缆的挂设、接头、防爆、接线和挡板以及破损情况,凡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必须采取果断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5)、严格检查各种电气设备运转和漏电保护装置,不准随意改换安装方式。尤其对施工作业面投光灯、衬砌所用捣固棒电机以及装碴机,梭式矿车等电源线接头的拆、接工作,一点不准马虎GBT1040.1-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pdf,丝毫不能漏电,确保防爆。
7)、洞内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无损,禁止乱拆元件及隔爆结合面,电气线路必须保持整齐,类别清楚,不得将电线路拖地和相互缠绕。
9)、一切容易碰砸的或易露的电气设备必须加装防护罩或遮拦,防止碰伤险。损伤破皮电缆必须及时粘补,防止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