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科研楼(武汉)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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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科研楼(武汉)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1.12不合格品的处置和质量事故处理

3.1.12.1凡在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将及时进行处置,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总体质量的100%合格。

3.1.12.2施工各方发现不合格品都要及时作好标记,并及时上报项目部质量管理组,项目部质量管理组及时对不合格品报告进行确认。将签署确认意见后的不合格品报告转入项目部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工程师召集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审后,提出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并通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然后才能实施。

3.1.12.3施工方根据不合格品评审报告中的处置意见进行处置后,项目部质量管理组负责验证DB36/T 943.7-2021标准下载,并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不合格品处置验证报告中的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检查。

3.1.12.4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不合格项通知单》由项目部接收登记并进行处置。

3.1.12.5为了严肃质量纪律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将严格按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对该事故进行处理。

3.1.12.6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当日立即停工,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逐级上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3.1.12.7发生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事故发生三日内拿出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审批后,报业主工程部、监理工程师部批准。对于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或直接损失二万无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公司内部通报。

3.1.12.8各类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严格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部门应有事故教育和预防措施。

3.1.12.9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处置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处理报告等)由质量管理部保存,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移交业主。

3.1.13质量管理考核

3.1.13.1我方将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保证项目部的各项目有关质量管理和保证的文件、制度、标准得到有效贯彻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针对本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考核的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3.1.13.2质量管理部每月对项目部各部门和专业工程队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状态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照相应的奖罚措施对考核结果做出处置。

3.1.13.3对质量管理部的考核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负责。

3.1.13.4项目部各部门和专业工程队应自觉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公司本部的监督考核。

3.1.14与其它安装工程的交接

3.1.14.1为了保证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移交安装单位,并为安装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应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对工程项目进行交接,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3.1.14.2工程项目在交接前,必须通过项目等级验收划分规定的验收签证。未完成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交接。

3.1.14.3工程项目交接时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主持,移交人员和接收方人员共同参加。

3.1.14.4中间交接项目检查主要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资料检查:项目验收签证、技术记录、试验报告、材料质保书等有关质检、技术资料。

3.1.14.5在交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整改通知单,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整改单位和整改方案。项目整改完成后质量管理部进行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和接收方进行验证。交接检查合格交接双方填写“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表”。

3.1.15工程档案管理与控制

3.1.15.1为确保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满足正常追溯、查阅,保证该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的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将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同步管理,在做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策化的同时,就制定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计划,明确职责、阐明具体管理内容和要求,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过程控制。

3.1.15.2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进行策划,在征求建设方和监理工程师意见后,由工程管理部信息中心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工程档案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人,使工程施工中做到何时收集何种资料(包括工程照片、音像资料),都有明确规定,并负责印发给相关部门实施执行。

3.1.15.3各专业工程队和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档案工作计划,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过程控制,做到及时收集,随时提供追溯查阅,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上级质监(检)中心站监督检查和机组启动调试的需要及各种类型的监督检查。

3.1.15.5加强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结合内部质量审核和项目阶段性检查,保证工程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3.1.15.6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移交业主半月内移交完毕。

3.1.16工程的保修与服务

3.1.16.1在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同时提交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

3.1.16.2本工程终身保修,免费保修期按工程合同的规定执行。

3.1.16.3整体工程或其中单项、分部、分项工程不论是否提前移交业主使用,保修期均从项目竣工验收正式移交生产之日算起。

3.1.16.4在保修期内,由于我方原因而造成的缺陷或事故,我方将无偿给予修复,如非我方原因造成的缺陷或事故业主需我方进行处理,我方将积极给予配合,根据业主所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建、维修缺陷及其它不合格之处。

3.1.16.5当我方履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处理的合理要求有困难时,将书面通知业主,业主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相关费用从我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3.1.16.7工程投用二年内项目部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回访,收集用户对工程施工的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制定服务方案并负责实施。

3.2工艺质量控制措施

本工程开工前将按照质量目标确定质量控制项目目录,并按照《消除质量通病手册》组织制定可供实际操作的质量控制计划并确保严格实施。本工程主要质量控制措施概述如下:

3.2.1钢梁、钢柱等制造

3.2.1.2钢构件的下料尺寸应考虑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加工余量的数值应根据规范或实际试验确定。

3.2.1.4板材的拼装在组装前进行,焊缝按二级检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3.2.1.5钢构件表面采用喷砂除锈,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的Sa2.5级的要求。

3.2.1.7涂装完毕后,应在构件上标注构件的原编号。

3.2.1.8钢结构出厂时,应附带出厂合格证和其他相关的技术资料。

3.2.2钢梁、钢柱等安装

3.2.2.1钢梁柱安装前应在现场进行单榀试拼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拼装过程应严格按

施工方案所规定的工艺、方法,禁止擅自改动。

3.2.2.3安装构件前应对构件进行质量检查。

3.2.2.4安装施工中各工序、工种之间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检,保证各种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3.2.2.5各种测量仪器、钢尺、轴力仪在施工前均送检标定合格后使用。

3.2.2.6严格执行本工程《钢结构安装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建立钢结构安装的质量保证体系(融合于钢结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3.2.3.1焊接工程概况

3.2.3.1.1本工程钢结构焊接构件类型主要为钢板焊接。母材均为国产Q235钢。

3.2.3.1.2焊缝形式主要有全熔透对接焊缝、贴角焊缝等。

3.2.3.2焊前准备

第八章“焊工考试”的规定,组织焊工进行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焊工才能进入现场进行焊接。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的焊工可直接进行现场施工。所有焊工均须持证上岗,随时接受检查。

3.2.3.2.2构件外形尺寸检查和坡口处理。

构件的组装尺寸检查:焊接前,应对构件的组装尺寸进行检查,圆钢管主要检查构件的圆度、平直度和长度,如发现上述尺寸有误差时,应纠正后方可施焊。

焊缝坡口的处理:施焊前,应清除焊接区域内的油锈和漆皮等污物,同时根据施工图要求检查坡口角度和平整度,对受损和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打磨和修补处理。

3.2.3.3焊接材料的准备。

3.2.3.3.1所有焊接材料和辅材均要有质量合格证书,且符合相应的国标;

3.2.3.4焊接环境

3.2.3.4.1下雨天露天作业必须设置防雨设施,否则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3.2.3.4.2采用手工电弧焊风力大于5m/s,采用气体保护焊风力大于2m/s时,应设置防风设施,否则不得施焊。

3.2.3.4.3雨后焊接前,应对焊口进行火焰烘烤处理。

3.2.3.5.1定位点焊:组装时的定位点焊应由电焊工施焊,要求过度平滑,与母材熔合良好,不得有气孔、裂纹,否则应清除干净后重焊。严禁由拼装工进行定位点焊。

3.2.3.5.2打底焊:为保证全熔透焊缝的焊接质量,焊接前应先清除焊缝区域内的油锈,使用焊接工艺规定的参数施焊。

3.2.3.5.3中间焊和罩面焊:均采用埋弧焊,焊接应在构件两端加设引弧板。

3.2.3.6控制焊接变形:

所有构件的焊接应分层施焊,层数视厚度而定;

作好焊接施工记录,总结变形规律,综合进行防变形处理。

3.2.3.7焊接检查

3.2.3.7.1焊缝的外观检查:Q235B钢应在焊接完成24小时后,进行100%的外观检查,焊缝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一级焊缝的要求。

3.2.3.8返修工艺

超声波检查有缺陷的焊缝,应从缺陷两端加上50mm作为清除部分,并以与正式焊缝相同的焊接工艺进行补焊、同样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复检。

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mm)表10.3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0.2+0.02t且小于等于1.0,每100.0焊缝缺陷总长小于等于25.0

0.2+0.02t且小于等于1.0长度不限

<0.05t且小于等于0.5;连续长度小于等于100.0,且焊缝两则咬边总长小于等于10%焊缝全长

裂纹、弧坑、电弧擦伤、焊瘤、表面夹渣、表面气孔

缺口深度小于等于0.05t,且小于等于0.5

第六章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本项目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2.3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图(见下图)

3.施工技术措施保证体系

3.1项目部各成员成立以技术负责人的施工技术保证体系。

3.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3.4项目部各成员方安全技术经费由各方安全管理部掌握,专款专用。所需设备、材料,列入工程项目物资、技术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应。

3.5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的项目,严禁布置施工。

3.6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会审通过,由项目部各方班组技术员或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

3.7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针对该项目特点、所选用的机械及工器具、采用的特殊材料、场地及周围环境,从技术措施上予以消除与控制。

3.8实行安全“准入”制度。本工程开工前,所有参建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项目部安全管理组对工程项目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4.3安全检查流程图(见下图)

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受检单位

5.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5.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求。

5.2每周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检查、了解本专业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3施工班组实行站班会制度,切实做到“三查三交”,并有完整记录。

5.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凡属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均做到百分之百的登记、处罚和处理,并将罚款纳入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不得挪作它用。

6.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6.2易发事故控制措施

6.2.1触电事故控制措施

6.2.1.1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施工用电规划图和容量计算书,电源布置按图施工。各级电源盘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6.2.1.2施工用电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各级电源盘做到准化、规范化、统一化。

6.2.1.3制定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强化施工用电管理。

6.2.1.4实行用电设施安装申请制度和设施定期维护制度。

6.2.15施工机械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和专人监护。

6.2.1.6建立电动工器具领用登记制度,严格电动工器具检查和维护管理。

6.2.1.7所有固定式电动机具、机械等必须可靠接地。

6.2.1.8现场照明必须固定,基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用电,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6.2.1.9过路电缆应直埋地下并穿管,架空电线必须加绝缘子,架空线离地高度一般在4m以上,穿越机动车道路时高度不小于6m。

6.2.2高处坠落及高处落物控制措施

6.2.2.1工程施工尽可能减少高处交叉作业;如不能避免时,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及高处落物。

6.2.2.2施工现场屋面边、临时通道边等危险场所,必须设置临时符合安全要求的盖板或栏杆,设置明显的警示牌。

6.2.2.3进行高处吊装时,工作面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

6.2.2.4危险作业处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2.2.5对高处作业用料进行严格控制,做到随用随吊,不得过多堆放。各类工器具必须有防坠措施。

7.1施工组织设计阶段

7.1.1从施工组织设计入手,现场的特点,合理布设电源线路、水原管道的走向,并对施工道路和线路进行标识。

7.1.2根据工程图纸,采用电脑编制模拟施工软件,找出工程施工中的危险点、危险源,制定危害辨识、危险评估与控制计划。

7.1.3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要指出危险点、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7.1.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列出必须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

7.2.1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1.1建立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

7.2.1.2项目部各成员方使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项目部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做到奖罚严明。

7.2.1.3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2.1.4采用广式集中照明。照明必须满足夜间施工人员的行走和施工要求,标准电源一至三级盘按图布置,地下管线走向标识明确。施工电源的安装、拆除、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各级标准电源盘设专人监管并有标识。

7.2.1.5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办公室、库房、工具间,并张挂有关职责、制度,集装箱式工具间必须设可靠接地。

7.2.16加强组织协调,实行科学管理,避免和减少高处及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7.2.1.7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填写《单项工程开工前环境安全确认表》,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开工。

7.3.1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着色、编号,由安全管理部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7.3.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7.3.3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7.3.4所有高处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7.3.5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7.3.6施工中的电焊机、空压机、气瓶、打磨机等必须采取固定措施存放于平台上,不得摇晃滚动。

7.3.7防火、紧急救护和消防紧急报警等标志牌应醒目、齐全,稳定牢固,统一规格。

7.3.8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前交底制度,严禁无措施未交底进行施工。

7.3.9架子工实行统一管理,脚手架必须由持证架子工搭设、维护和拆除,做到持牌使用。

7.3.10现场集中作业场所氧、乙炔气瓶采取分别装笼运输与使用。

7.3.11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电(火)焊皮线、电源线布设合理、规范。

7.3.12特种作业务必持证上岗,且所持证件必须是专业对口、有效期内及市级以上的有效证件。

7.3.13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做到有制度有记录(按“三宝”原则进行,根据国家规范、施工方案要求内容,对现场发现的有安全隐患即时进行整改。

7.3.14坚持班前安全教育制度,且班组每日活动有记录。

7.3.15对于“三违“人员必须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惩处。

7.3.16按国家要求设立安全标语、安全色标及安全标志。

7.3.17按规定挂设安全网,除随施工高度上升的安全网以外,每隔三层设固定安全网。由于生产条件所限,不能设网的则根据有关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措施。

7.3.18按规范认真做好“四口”、“临边”防护,做到防护严密扎实。

7.3.20施工机具一律要求做到“三必须”,电焊机必须采取防雨措施,焊把、把线绝缘良好,且不得随地拖拉。

7.3.21现场防火制定专门的消防措施。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权限交由安全负责人,对广大劳务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其防火意识。

7.3.22对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要求: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临边作业部位必须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乱堆或直接往下丢弃;传递物体禁止抛掷。一旦发生物体坠落及打击伤害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8.特别强调的安全措施

8.1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8.3吊装方面的作业必须有跟随时的水平安全网,且每隔一层设一固定安全兜网,按施工方案及时进行临边防护安装。

8.4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8.5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挂设安全标志,加强安全警戒。

8.6施工中的电焊机、空压机、气瓶、打磨机等必须采取固定措施存放于平台上,不得摇晃滚动。

8.7登高用钢爬梯必须牢牢固定,不得晃动。

8.8紧固螺栓和焊接用的持篮必须符合构造和安全要求。

8.9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原则。

8.10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做好台风雷阵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8.1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并在操作行走时即刻扣挂于安全缆绳上。

8.12高处作业中的螺杆、螺帽、手动工具、焊条、切割块等必须放在完好的工具袋内,并将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直接放在梁面、翼缘板、走道板等物件上,以免妨碍通行,每道工序完成后柱边、梁上、临边不准留有杂物,以免通行时将物件踢下发生坠落打击。

8.13禁止在高空抛掷任何物件,传递物件用绳拴牢。

8.14气瓶需有防爆防晒措施,且远离电焊、气割火花及发热物体。

8.1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上下来往,不得在柱上等非规定通道爬攀。如需在梁面上行走时,则该梁面上必须事先挂设好钢线缆绳,且钢丝绳用花篮栓拉紧或梁下面已兜设了确保安全的水平网。

8.16各种用电设备要用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气割时,乙炔瓶必须直立并装有回火防护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大于10m,远离火源并有遮盖。

9.1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工人进行文明施工知识的教育,增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

9.2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现场做到“一图四牌”。

9.3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现场的机械和材料,做到摆放有序、合理.材料按分类堆放,并挂标记牌,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9.4每天收工时要清扫施工现场,做到人走场清,活完料净,以创造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

9.5施工人员的办公室、材料仓库、宿舍、食堂等室内外要保持洁净、整齐,施工人员要统一穿工作服。

9.6制订文明施工奖罚细则,施工中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评比。

1.施工场地废旧材料堆放

1.1对于工程下角料和一些损耗材料要运至业主指定的堆放点堆放。

1.2对于施工的电焊条头要全部清理到铁桶内堆放。

2.处理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保证措施:

依据:贯彻我公司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程序文件。

目标:噪音排放达国标,白天70<夜间55<DB;粉尘排放达国标,粉尘浓度<1.0mg/m3;降低现场各项消耗材料,尽量变废为宝,对不能利用的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使之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开展环境目标管理。

把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细化制定措施,落实到人。同时,施工现场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安全、环保与健康,另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清洁时间为每晚19时或与业主商定。

1)订购噪音低的施工设备;

2)合理安排机械作业,避开机械作业高峰;

3)控制夜间施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晚上10时,特殊情况要报有关部门批准,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不得超标(如工期紧张确需加班,应当安排进行低噪音工作)。

2019《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3、施工材料进场及线路安排严格按业主业主审批的施组进行。

针对各施工工种编制专门的作业计划,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依靠科技进步,改善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pdf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天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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