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矿井采区总进风巷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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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矿井采区总进风巷施工组织设计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开始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均应经常用长柄工具找尽顶帮的危岩活石,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找顶时应设一名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观察顶板,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负责找顶人员在找顶时必须穿整齐工作服并尽可能戴上手套,防止矸石划伤。

2、进行找顶作业时,负责找顶和观察的人员都必须站在已经支护好的硐室顶板下进行作业,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空顶区域内进行作业。

3、进行找顶作业时,只允许由一人进行找顶,严禁多人同时进行找顶作业,防止相互碰撞伤人,找顶的长柄工具长度为1.8~2米。

4、打眼、装药、打锚杆、喷浆前、放炮后JCT2372-2016 集成电路用石英舟,必须先用长柄工具找掉危矸活石,再进行施工。

5、锚索、锚杆必须按规定角度打眼,不得打穿皮眼或顺层面、裂隙眼,锚索、锚杆安装要牢固,托板紧贴顶板不松动。

6、巷道内松动锚杆必须及时紧固,无法紧固或失效锚杆要及时重新补打。

7、工作面,严格执行一掘一锚的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初喷到迎头不超过5m,确保工作面安全施工。

8、遇断层或顶板破碎区时,应缩小锚索和锚杆支护的间排距,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钢棚支护。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必须向下班交接清楚,做到交清接明。

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措施

1、严格按爆破图表布眼,装药和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井下爆破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作业资格证后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

5、火工品存放、运输必须有专人负责,严加看管,放炮员在运输火工品时其他人员不得与其同乘一罐。

7、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9、坚持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2)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3)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1、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为不得低于150m的安全地点,弯巷不得低于100m的安全地点。

1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的线路作为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斜井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4、放炮前必须对巷道内的风筒、电缆及各种管路保护好,否则不准放炮;放炮线严禁缠绕在压风管、水管及电缆上。

1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8、通电后拒爆,放炮员必须首先取下钥匙,将放炮线扭成短路,使用延期电雷管时等待1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原因。

19、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不允许继续施工,除负责处理瞎炮人员外,所有无关人员均须撤离现场。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岩石,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0、爆破后,应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矿尘、井帮、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方可恢复生产。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1、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3、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4、严禁放明炮、糊炮。

25、施工中央风井井底两侧时,放炮距离小于100m时,井下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在井口放炮,严禁在井下放炮。

三、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并严格执行机电安全巡检制度。

2、井下供电严格实行“三专两闭锁”。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运电器设备等。

4、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包括各种认证和标识。

5、电线、电缆、通讯线路按规定高度架设悬挂整齐。

6、井下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并且灵敏可靠,坚持每天做漏电实验。

7、电工下井必须配带便携仪。

8、电缆和电器设备连接要有接地线,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现象。

9、井下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上架。

1、井下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制度,设备保持完好,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2、井下电气设备、电缆严禁有失爆现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先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所有电器和设备距轨道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500mm,安全间隙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措施。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中的有关规定。

5、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许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6、掘进工作面的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敷设电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锚索钻机使用管理措施

1、钻孔前,要检查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2、开机前要认真检查风、水管的连接情况,确保不漏风、不漏水。锚索机旋转时,禁止用戴手套的手试握旋转的钻杆。

3、当锚索机收缩时,手不要握在气腿上,以免挤伤手。

4、钻孔时,禁止使用太大的推进力,以免降低钻孔速度,造成卡钻、断钎、损坏钻杆或钻头等事故。打眼时,不准用手握转动的钎子。

5、施工锚索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锚索机下作业,人员应位于左侧,使操作臂在右侧。

6、当所施工的位置影响行车时,必须等施工完毕后再行车。

7、锚索按设计要求注好后,及时使用张拉机具加压,达到130KN。

8、禁止将锚索机平置于地面;开眼位时,应扶稳钻机,进行开眼作业;

9、钻机加载或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应合理把持摇臂取得平衡,操作者要合理站位。

10、打锚索孔时,接长式钻杆连接处强度较低,在接头位置进入孔内之前要控制锚索机推力,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11、锚索要在地面截好后入井,松开盘住的锚索时要注意其弹性大,防止突然弹开伤人。

12、打锚索眼时,要密切注意观察钻进情况,在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

13、张拉锚索前,应先检查张拉千斤顶、油泵各油路接头处是否有松动,若发现有松动部分,必须先及时拧紧后张拉锚索。

14、张拉锚索时,应使张拉油缸与锚索保持同轴,张拉千斤顶卡住锚索后,人员可暂撤到张拉千斤顶侧面。张拉千斤顶正下方严禁有人。

1、使用时装上镐钎,握住手柄向冲击力方向施力,使风镐进行工作。

3、在软矿层工作时,勿使镐钎全部插入矿层,以防空击。镐钎卡在岩缝中,不可猛力摇动风镐,以免缸体和联接套螺纹部分受损。

4、如滤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排除,不得取掉滤网。

5、工作时应检查镐钎尾部和衬套的配合情况,间隙不得过大、过小,以防镐钎偏歪和卡死。

6、风镐在使用期间,每星期至少拆卸两次,用清洁的柴油洗清,吹干,并涂以润滑油,再装配,发现有易损件严重磨损或失灵,应及时调换。

7、风镐和风管必须连接牢固,拧紧拧牢,并用铁丝带上劲,以防脱落伤人。

1、打眼前及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路的连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风锤与风、水带连接要扎紧扎牢,严禁跑风、漏水。管路连接处要加好双保险,用铁丝绑好,防止脱扣伤人。

2、领钎人袖口要扎紧,严禁戴手套。

3、打眼时,要随时注意两帮、顶板情况,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4、打眼前领钎人要用手镐刨出眼窝,防止钻头乱跑。

5、打眼时,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风锤侧面稳钻,两腿前后错开,严禁身体直对钻孔,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严防断钎风钻扑倒伤人。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断钎伤人。

6、多台风锤同时作业时,要划分好区域,做到定钻具、定人、定开眼顺序,不准交叉作业。

7、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8、打眼过程中,发现钻具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时,必须停钻处理

9、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炮眼内继续打眼,并必须坚持湿式打眼。

八、耙矸机使用注意事项

1、耙矸机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2、耙矸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并且能够全部覆盖耙矸机运行区域。耙矸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耙矸机运行时,除耙矸机司机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和进行其他工作。

3、耙矸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耙矸机的三角插板和挡矸板必须设置齐全。

4、耙矸机卡轨器应齐全有效,支撑腿必须连接牢固,符合要求。耙矸机的电机电缆必须用橡胶软管或其他方式捆扎保护。

5、开耙矸机前,司机应先检查手把、连接机构、按钮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要先处理好,才能开车;每次开车前均应发出信号;耙矸机停止运行时,耙矸机司机应及时从控制按钮上切断耙矸机控制电源,并卸掉耙矸机控制手把,防止其余人员误操作。

6、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车,并从馈电控制开关上切断耙矸机电源,而后才能进行故障处理。停送耙矸机电源时,必须坚持“谁停谁送”的原则,其余人员严禁随意停送耙矸机电源。

7、作业期间应经常清理耙矸机两侧,以防矸石埋压电机。耙矸机司机操作侧必须保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8、耙矸机运行时,耙斗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通行或逗留;耙矸机尾轮钢丝绳受力的方向均不得有人,除耙矸机司机操作耙矸机外,其余人员必须处于安全地点。

9、严禁将耙矸机的回头滑轮挂在支护锚杆上,需要时可以打专用锚杆或打霸王桩配合霸王鞭挂回头滑子。出矸时耙斗不得碰撞棚腿或帮锚杆。

10、耙矸机作业前,必须在矸石(煤)堆上洒水,并使用高压水冲洗巷道帮顶,同时检查耙矸机卸料槽上方的喷雾装置是否完好。

11、耙矸机过渡槽上严禁存放矸石,防止耙矸机运行时矸石被耙斗挤出或被钢丝绳弹出伤人。

12、当耙矸机耙斗的出绳方向与耙矸机的夹角较大时,耙矸机司机应在出绳方向的对侧操作,以防止耙矸机耙斗窜出耙矸机伤人。

13、耙矸机的回头滑子直接挂在迎头进行倒货时,迎头严禁有任何人员。

14、固定钢丝绳滑轮和防护网的霸王桩(固定楔)采用废旧风锤钎杆(六角钢)加工,长度为700~800mm,霸王桩一头加工成直角状,长度不得小于100mm。霸王鞭采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加工,两头均有绳扣,加工成后长度为600~800mm,绳扣采用插接法加工。霸王桩深入巷道坚硬岩石实体内的深度不得小于600mm。

15、耙矸机运行与迎头施工平行作业时迎头要留5m的空间,耙矸机耙斗前必须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网,防护网能够覆盖迎头巷道的全断面,使耙矸机运行段与迎头施工段形成独立的作业空间。

16、耙矸机在耙矸时若阻力较大,耙矸机司机应将耙矸机耙斗前后移动几次,严禁扒不动强行硬把,以免造成耙矸机断绳和损坏耙矸机电机。

17、当耙矸机运行时,遇到大块矸石时,严禁直接耙装,必须先将大块矸石砸碎。

18、耙矸机司机在操作耙矸机时,速度要掌握均匀,防止耙矸机钢丝绳摆动范围过大伤人或造成卡绳等事故;钢丝绳不的打结及散花。严禁将耙矸机的两个手把同时拉紧,以防止耙矸机耙斗飞起造成事故。

19、耙矸机司机在操作耙矸机时,耙矸机距离巷道边的有效空间不得小800mm。

20、耙矸机距迎头的距离为7~35m。

21、耙矸机设专人维护。

1、施工中采用人工搅拌料,喂料,喷浆机喷砼。

2、喷浆前,接好风、水管,输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3、喷浆前,要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磨擦板,不允许出现漏风现象。喷浆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或二次喷浆面;并在巷道拱顶和两帮拉线安设喷厚标志;喷射人员必须佩带好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4、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

5、喷射的顺序为:先墙后拱,先凹后凸,自下而上的进行。

8、一次喷射厚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重新冲洗受喷面后再喷射。喷砼应严密封实巷顶和巷帮,不允许有孔洞或蜂窝。

9、速凝剂必须在喷浆机的上料口随喷随掺入,不得提前掺入混凝土内。

12、如巷道有淋水现象时,应减少给水量,加大速凝剂加入量。

13、喷浆前应对喷浆范围内的风水管路、风筒、电缆管线及电器设备进行保护。每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清理、收集回弹料,并应将当班的拌料用尽。

14、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或材料。

15、在喷浆机的回风侧30米范围内应设置一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风水联动喷雾,喷浆前打开灭尘;喷浆后及时关闭。

16、喷浆工作结束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7天以上进行养护,每小班不少于1次,以后每天洒水养护1次,总养护期为28天。

17、喷浆前,电缆、风筒、管线、电气设备等必须用小料遮掩好,喷后及时将喷浆料清理干净。

1、局部扇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严禁无计划停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即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必须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每天进行一次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2、必须有足够的通风能力,保证工作面有新鲜的空气,不得随意停风。如工作面需要停风时必须编制专门停风措施报矿审批。恢复通风后必须由瓦检员经过检测瓦斯不超限并汇报调度,施工人员得到命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瓦检员必须专职并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填写瓦检牌板,并汇报调度,每班不少与三次。

4、风筒距迎头煤巷不得超过5m、岩巷不得超过8m,且风筒悬挂整齐,不得有折弯阻风、漏风现象。

5、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工作面放炮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禁止放炮,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汇报调度,及时处理。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9、每月定期检修局部扇风机,严格执行检修停风、停电审批制度,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

10、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距顶板高度300mm,帮200mm,且有专人每周做一次断电试验,并进行瓦斯探头校正。

11、必须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死弯、无漏网,风筒接头必须反连,异径风筒必须使用过度节,严禁花接。

12、瓦斯传感器与风筒不得悬挂在同一侧。

13、每小班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施工点的风筒有无脱节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做到风筒逢环必挂。

1、坚持湿式打眼,定期对巷道进行洒水降尘,个人要佩带防尘口罩,搞好综合防尘措施。喷浆前、放炮后必须打开喷雾降尘,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危害。

2、严禁在无风或微风的情况下作业。

3、严禁打干眼,巷内设置净化水幕三道,水幕覆盖全断面,水幕至顶板不得大于0.3m,另耙矸机卸矸槽上方安设喷雾,并能正常使用,且雾化效果好。

4、防尘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拆除。

5、放炮前、放炮后对迎头进行洒水除尘;施工巷道定期洒水灭尘。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和烟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执行。每人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3、所有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隔爆性能,杜绝失爆,设备管理达到矿用防爆标准。

4、严禁明接头和破皮漏电,达到“三无”、“四有”要求。

5、机械设备注油品种及数量符合要求,运转灵活,严禁轴承滑动摩擦。

6、要加强爆破管理,防止爆破作业操作不当造成火灾。放炮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使用矿用隔爆性放炮器,严禁采用糊炮和明火放炮,并坚持使用水炮泥。

7、迎头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每个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器的存放地点。

8、火灾处理: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9、井下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发生瓦斯爆炸。

10、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11、经常组织职工学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1、爆破作业过程中,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原则;并与放炮员、班长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

3、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4、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5、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

6、局扇由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10m,风筒口距离工作面煤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8m。

7、局扇和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8、工作面因某种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都不得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9、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要采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调校。

10、项目经理、副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掘进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人员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检查瓦斯。

1、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应采取减速措施。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工作面用0.6耙矸机将矸石排至1.5T“U”型矿车,再用电机车或人力将装岩矿车(拉)推至井口。

4、临时轨道铺设轨距600mm,轨枕间距为1m。采用30kg/m的钢轨铺设,构件齐全,紧固有效。

十五、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矿井必须作好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4、巷道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巷道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5、巷道低洼处,在非行人处掘出水泵窝,并配备风泵进行排水。

7、车辆调车需用电瓶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挂环顶车。

8、电瓶车在过弯道、前方有人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告声。

9、电机车司机必须携带瓦斯监测便携仪作业。

第九章文明施工及质量标准化

(1)在掘进施工中所敷设的电缆、风水管路、风筒等均应按断面图中规定的位置要求吊挂牢固整齐、美观。

(2)电缆钩每隔3m一个,电缆垂度不超过50mm。水管要接口严密,不得出现漏水现象,水管距迎头20m范围内使用一寸胶管,20m外使用一寸铁管,要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延长,以确保迎头正常用水。

2、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不大于10mm。

2)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轨道距迎头6~20m;运输机械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1)通风系统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

2)工作面风筒不落地。

1)机电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各种保护齐全有效。

2)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4)机电工、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

2)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

1)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或除尘机。

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风有风流净化装置。

4)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1)作业场所有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线路图。

2)图板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3)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三图一表。

1)巷道内无淤泥、杂物、积水(淤泥、杂物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2)浮矸(煤)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

3)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工器具摆放有序,做到“风、水、电、气、油”五不漏。

4)管线吊挂整齐,挂牌管理。

5)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实行光面爆破,临时支护紧跟迎头。

6)加强通风和综合防尘管理,使井下粉尘浓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1、供风管、供水管吊挂在巷道的水沟侧,距底板高均为1.2米,风筒吊挂在巷道的水沟侧,距离底板1.8m,电缆吊挂在巷道的水沟对侧,距离底板1.8米。临时轨道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一致,轨道间距600mm,轨枕间距1000mm。

2、巷道掘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中腰线进行施工,腰线必须紧跟耙矸机后。

3、锚杆眼深度不超过设计50mm,不小于设计,锚杆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间排距偏差±100mm,外露长度≤50mm,孔深允许偏差0~+50mm。

4、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80KN,锚索锚固力不得低于200KN,角度均不得低于75度。

5、水沟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持平直,不得倾斜。

6、巷道净宽中线到任一帮允许误差0~100mm,净高允许误差0~100mm,喷厚不小于设计,表面平整度≤50mm,金属网至岩面≥30mm。

7、每班及时对巷道进行砼洒水养护工作,养护不能少于7天。

第十章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1、施工中坚持四条灾害处理基本原则

2)、积极稳妥地开展自救,安全的消除和控制事故。

3)、戴好自救器,安全撤离。

4)、妥善避难,自救互救。

2、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1)、避灾应急原则:灭、护、撤、躲、报。

JB/T 13849-2020标准下载2)、发生煤尘、瓦斯、火灾灾害时应急措施:

工作面发生煤尘、瓦斯、火灾灾害时,一定要镇静,不要惊惶失措,所有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按照就近进入新鲜风流侧的原则迎风撤退,根据灾害地点的火情状况,靠近事故点回风侧人员,应尽可能避开火势绕过火点,进入新鲜风区域中。

3)、发生突水预兆和发生水灾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负责通知受水害威胁地点及附近工作人员,按避灾线路撤到安全地点。

4)、发生冒顶事故的应急措施:

工作面一旦发生冒顶事故,班、队长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同时应立即清楚地向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发生煤尘、瓦斯、火灾事故时,人员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在跟班队长的带领下按下面避灾线路迅速撤离:瓦斯、水灾、火灾:工作面→北回风井与北进风井联络巷→北回风井马头门→北回风井井筒→地面。

DG/TJ08-202-2020 钻孔灌注桩施工标准.pdf二、避灾路线示意图(见附图)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赤峪煤矿北风井二、三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井巷工程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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