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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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方案通用施工组织设计4.门式刚架钢结构安装工艺
4.1安装工艺流程(见图)
门式刚架的钢结构安装工艺流程
选择一般以大跨度斜梁起重高度(包括索具高度)为原则。根据结构形式和现场条件韩山隧道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可采用单机或双机吊装。根据工期要求,也可采取多机流水作业。
4.3,门式刚架的安装顺序
原则上,安装程序必须保证结构形式稳定的空间体系,并不导致结构永久变形。
2)斜梁在地面折平的垫木上拼接,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好并组装。
注意:检查刚架的垂直偏差,复测钢柱标高和斜梁跨度。合格后,用电动扳手初拧和终拧高强度螺栓。
4)除最初安装的两榀刚架外,其余刚架间的檩条和墙梁螺栓均应在校准后再拧紧。
5)构件吊点要经计算确定,绑扎点要采取加强措施。
6)当山墙的墙架宽度较小时,可先在地面拼装好,整体起吊安装。
7)各种支撑的拧紧程度以构件不拉弯为原则。
8)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主要受力部位焊接其他物件。
9)檩条和墙梁安装时,应设置拉条并拉紧,但不应将檩条和墙梁拉弯。
11)必要时,使用缆风绳临时固定刚架,防止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出现倾覆。
4.4柱脚及基础锚栓:
应在混凝土短柱_L用墨线及经纬仪将各柱中心线弹出,用水准议将标高引测到锚栓
基础底板,锚栓尺寸经复验符合GB50205要求且基础砼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后放可进行钢柱安装。
钢柱脚地脚螺栓采用螺母可调平方案,钢柱脚应设置钢抗剪件,详见结施。待刚架,支撑等配件安装就位,结构形成空间单元旦经检测、校校几何尺寸确认无误后,应对柱底板和基础(或混凝十短柱)顶面间的空隙采用微膨胀自流性细石砼或专用灌浆料填实,可采用压力灌浆,应确保密实。
刚架安装顺序:应先安装靠近山墙的有柱间支撑的两榻刚架,而后安装其他刚架。
头两棉刚架安装完毕后,应在两根刚架间将水平系杆,壤条及柱间支撑,屋面水平支撑,隅撑全部装好,安装完成后应利用柱间支撑及屋面水平支撑调整构件见的垂直度及水平度;待调整正确后方可锁定支撑.而后安装其他刚架。
除头两根刚架外,其余棉的模条、墙梁、隅撑的螺栓均应校准后再行拧紧。
钢柱吊装:钢柱吊至基础短柱顶面后,采用经纬仪进行校正。
刚架屋面斜梁组装:斜梁跨度较大,在地面组装时应尽量采用立拼,以防斜梁侧向变形。
钢柱与屋面斜梁的接头,应在空中对接,预先将加工好的铝合金挂梯放于梁上以便空中穿孔。
檩条的安装应待刚架主结构调整定位后进行,像条安装后应用拉杆调整平直度。
结构吊(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的稳定,并防止产生过大变形。
结构安装完成后,应详细检查运输,安装过程中涂层的擦伤,并补刷油漆,对所有的连接螺栓应逐一检查,以防漏拧或松动。
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构件上加焊非设计要求的其他物件。
钢构件加工时,在钢构件高强螺栓结合部位表面除锈、喷砂后立即贴上胶带密封,待钢构件吊装拼接时用将胶带铲除干净。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因加工误差而无法进行施工的构件螺拴孔,不得采用锤击螺栓强行穿入或用气到扩孔,应与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高强螺栓拧断顺序应由中间向两端逐步交错将Z字型拧断,拧断完成后,应检查尾长是否符合要求。
除锈:除镀锌构件外,制作前钢构件表面均应进行喷砂(抛丸)除锈处理,不得手工除锈,除锈质量等级应达到国标GB10923中sa2.5级标准。
底漆一遍,铁红C53-31红丹醇酸防锈漆,涂层厚度25-30微米;
中间漆二遍,云铁醇酸防锈漆,涂层厚度50飞0微米;
面漆M遍,灰色C04-42醇酸调和漆,涂层厚度40-50微米;
修补漆共五遍,各层如上,涂层厚度*-140微米。
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
钢结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材料特性(如涂装材料使用年限,结构使用环境条件等),定期对结构进行必要维护(如对钢结构重新进行涂装,更换损坏构件等),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1适用于厂区和住宅区现浇混凝土路面、预制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的施工。
2道路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测定平面和高程控制桩,据以定出路面中心、路面宽度和纵横高程等样桩,并进行复测。
3道路施工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的有关规定。
4厂区和住宅区道路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操作规程相应面层和垫层所用材料的质量要求。
5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坡向、雨水口等符合设计要求,泄水畅通。
1路基处理。路基挖填工程接近完成时,应复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缘及纵横断面,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应予以整修。整修工作包括路床、路肩、边沟和边坡等项目。
2道路的基层,宜采用板体性好、强度高的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砾)石掺灰和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等半刚性基层。
3路面基层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石灰稳定土基层应做到配料准确、拌合均匀、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压密实。
级配碎(砾)石拌石灰基层的碎(砾)石颗粒应符合级配要求,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基层的砂砾应有一定的级配,压实工作必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路基应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在土质不良或纵坡过大地段,边沟宜用块石、卵石等加固。
5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在排水不良、地下水位高的路基上,或在施工发现翻浆(橡皮土)的地段,应采取将原土晾干,换用干土、砂石、炉渣、掺拌石灰以及设置盲沟、隔离层等方式处理。
路面范围内的管沟、涵洞回填时,应在对称的两侧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应先用人工分层夯实至不小于500mm(从管沟、涵洞顶部算起),然后继续填土,可使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或使用辗压机压实。
6车行道路基土的压实密度,应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7路基的碾压宜采用8-12吨辗压机,辗压时应顺行车方向从路边压至路中,开行速度采用25-30m/min,并重迭辗压至平整坚实、轮(夯)迹相互搭接为止。在辗压机不能到达的路槽和检查井边缘,可用人工夯实。
8基层完成后,应加强养护,并控制行车,不使出现车槽。如有损坏应在面层施工前采用相同材料修补压实,严禁用松散粒料填补。
9根据设计要求和道路构造要求,道路应设置垫层,一般有灰土垫层、砂石垫层、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
10设置垫层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垫层施工前,应处理好路基基层,并完成排水设施;
10.2垫层铺筑应碾压密实、均匀;
10.3冻土地区采用灰土垫层、混凝土垫层时,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施工,并应在冰冻前达到规定强度。
10.3,水泥混凝土路面
1道路构造、混凝土路面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120mm,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小于C25。
2混凝土路面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级。水泥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并进行复试、检验。
3混凝土路面用砂,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的粗、中砂。
4混凝土路面用碎(砾)石,应质地坚硬,并应符合规定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40mm。
5混凝土配合比,应保证混凝土的设计强度、耐磨。耐久、抗冻和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的要求。
6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装运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漏浆,并应防止离析,当有明显离析时,应在铺筑时重新拌匀。
7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前,应对模板的间隔、高度、支撑稳定情况和基层的平整、润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8混凝土拌合物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8.1.混凝土面层的厚度不大于220mm时,可一次摊铺,大于220mm时,可分二次摊铺,下部厚度宜为总厚度的3/5;
8.2摊铺厚度应考虑振实预留高度;
8·3采用人工摊铺时,应用锹反扣,严禁抛掷和耧耙;防止混凝上拌合物离析。
9混凝土拌合物的振捣,采用插人式振捣器与平板式振捣器配合使用,先用插人式振捣器振捣,后用平板振捣器振捣。振捣器在每一位置振捣的持续时间,应以拌合物停止下沉、不再冒气泡并泛出水泥浆为准,并不宜过振。振捣时,应铺以人工找平,并应随时检查模板有无变动。
10混凝土拌合物铺筑后整平时,填补板面应选用碎(砾)石较细的混凝土拌合物,严禁用纯砂浆填补抹平。经用振动梁整平后可再用铁滚筒进一步整平。整平时必须保持模板顶面整洁。接缝处板面平整。
11混凝土板做面前,应做好清边整缝、修补掉边、缺角。做面时,严禁在面板混凝土上洒水、撤水泥粉。做面宜分二次进行,先找平抹平,待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作第二次抹平。混凝土板面应平整、密实。
12板面抹平后,按设计要求沿横坡方向拉毛或采用机具压糟。拉毛和压槽深度应为l-2mm。
13混凝土路面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缝和缩缝,分块浇注混凝土。伸缝和缩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横向伸缝一般每隔10-40m设置一道。在与工程构筑物衔接处,道路交叉口处,亦必须做成伸缝。伸缝必须上下贯通,其宽度一般为15-25mm。伸缝板应选用富有弹性的优质材料(如木板等)制成,其埋人混凝土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路面厚度的2/3(从底面算起),并在上部填人填缝胶结材料;
13.2横向缩缝一般每隔5-7m设置一道,缝宽为8-l0mm,深度不应小于路面厚度的l/3(从顶面算起).
缩缝的施工方法,一般采用切缝法,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25-30%时,采用切缝机进行切割。切缝后应尽快灌注填缝料;
13.3混凝土路溅路缘石时设置纵缝,施工时,可用地毡或涂刷沥青等隔开;有路缘石或路面较宽(即纵缝超过一条)时,应设置纵向伸缝,其具体做法与横向伸缝同。
混凝土路面的纵缝、横缝必须沿全长贯通,纵缝和横向伸缝必须上下贯通。
14混凝土板做面完毕,应及时养护,养护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湿法(覆盖草帘,均匀洒水)养护或塑料薄膜养护,混凝土板在养护期间和填缝前,应禁止车辆通行。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混凝士板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允许开放交通。
15混凝土板面外观,不应有露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啃边、掉角、印痕和轮迹等现象。板面接缝填缝应平实、粘结牢固和缝缘清洁整齐。
10.4,预制混凝土块路面
1预制混凝土块路面适用于通行轻型机动车的路面和人行道路面。
2预制混凝土块路面一般采用砂瞅和水泥砂浆铺设。
3用于铺设人行道和车行道的混凝土路面砖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路面砖》(JC/T446)的规定。预制混凝土块的厚度、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路面混凝土块的厚度不小于100mm,预制混凝土块人行道,厚度不应小于50mm,强度等级均不小于C20。
4铺设预制混凝土块,应用木槌敲击稳定,不得采用向底部填塞砂浆或支垫砖块的找平方法。缝隙的宽度不应大于6mm。
用砂铺设的预制混凝土块路面,在铺设后应全面检查,修理平整,调整缝宽,然后用干砂灌缝,洒水使砂沉实。
用水泥砂浆铺设的预制混凝土块路面完工后,应养护三昼夜,养护期间不得开放交通。
5预制混凝土块表面无明显裂纹、脱皮、起砂现象。铺设必须平整稳固,无松动和缺棱、掉角。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缝宽均匀、顺直,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10.5,沥青混凝土路面
1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强度、刚度、收缩变形、高程、拱度等符合要求,具有稳定性。基层表面应平整、密实。基层的拱度与面层的拱度应一致。
2以原有的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作基层加铺沥青面层时,应根据旧路面质量情况,确定对原有路面进行处理、整平或补强,铺设面层前,基层表面应清理干净。
3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乳化石油沥青等,沥青材料应附有沥青质量检验单,并按要求进行试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用于沥青面层的粗集料采用碎石和筛选砾石,其粒径规格应符合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细集料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及石屑,其规格应符合要求,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粗、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5沥青混凝土路面各层的混合料类型应根据道路等级及所处的层次确定。沥青混凝土拌合料面层宜采用双层式结构,上面层沥青混合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1/2,下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
6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合厂(场、站)用拌合机械拌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所有集料颗粒应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沥青拌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确定,沥青加热温度及沥青拌合料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品种。粘度、气候条件及铺设层的厚度来选定。
7热拌沥青混合料当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时,运料车应采取保温、防雨、防污染的措施。
8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摊铺。路面狭窄部分、平面曲线半径过小的弯道以及小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采用人工摊铺。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沥青混合料的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因素,由试铺试压方法或根据以往实践经验确定。摊铺沥青混合料应速度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摊铺速度应根据施工机械配置情况及摊铺厚度、宽度来确定。
摊铺后紧接着碾压,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度及路拱、横坡是否符合要求。
沥青混凝土摊铺完成一段,开始碾压时的温度,一般为110-120℃,但碾压终了不应低于70℃。碾压至稳定、平整、密实为止。
气温低于5℃施工时,运输沥青混凝土应严加覆盖保温。每m3沥青混凝土的铺设速度一般为6-7min。遇有四级以上风时,不宜施工。
9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间歇后,继续铺设时,在施工缝处操作应特别仔细,接缝应紧密、平顺。上下层的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表层的纵缝应顺直。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应错开lin以上,横向接缝也可以采用斜接缝。斜接缝的搭接长度宜为0.4-0.8m。沥青拌合料的搭接处应清扫干净,并洒一层粘层油。当搭接处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超过压实厚度时,多余部分应予以剔除,并应补上细混合料,斜接缝应充分压实并搭接平整。纵、横接缝的施工应采用“毛搓热接”的方法,接缝处应用热金属夯夯实,并用热烙铁等工具熨平、使其不露痕迹。雨水口蓖子、检查井盖等高出路面部分,不应大于5mm。
10当遇雨或下层潮湿时,不得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11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压实完毕并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需要提早开放交通时,可在面层上洒水冷却、降低混合料的温度。
12路面表面应*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逢、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面层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接茬应紧密、*顺,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10.6,道路附属工程
1,厂区和住宅区道路路面的路缘石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条石铺筑,雨水进水口和检查井采用红砖砌筑,或采用混凝土制作。
2当采用条石作路缘石时,应选用棱角整齐、表面未风化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立式路缘石高出路面150mm,卧式路缘石其顶面与路面*齐。预制混凝土路缘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路缘石表面*整,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转弯处路缘石应按转弯弧形加工制作。路缘石之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灌实、抹*。路缘石安装顺直、高度一致、棱角整齐。
3路缘石基础要坚固、稳定,可采用水泥砂浆、石灰稳定土及砂砾等,路缘石铺筑后宜用水泥砂浆勾缝。
4埋置式路缘石必须在道路面层施工前安装完毕。路缘石埋置后,应用回填料压实或采用防止面层施工时变形的保护措施,严禁在面层铺筑后开挖面层埋设路缘石。路缘石安装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整无错牙,勾缝应严密*滑。侧石背面回填密实。
5雨水进水口分侧立式和*卧式两种,侧立式应设置在侧石的位置,*卧式进水口盖座外边缘与侧石边距离不得大于5cm,并不得伸进侧石的边线。
6检查井的施工应与地下管道等附属设施同步进行,并经一定时间养护,待水泥砂浆硬化后才可铺筑路面。检查井井圈底座应铺砌牢固,并有足够的强度,井圈四周的腿、基层、面层应仔细夯实,井盖顶标高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10.7,钢*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
1,水池在施工中应注意解决地面水(截水沟)的排除,其他有关护坡、地下水排除、机械挖掘、0.3m内人工清土、验槽、夯填等施工技术问题。应分别符合本规程《基坑支护、土方与爆破工程入《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册的有关规定。
2,如存在地下水地下,水降低应比干作业面低0.5m,挖至基底后,地下水应稳定在基底下0.5m一段时间,待干作业完成,池体自重超过水的浮力,且夯填完毕,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位。应及时回填,尽量缩短水池外露时间,回填工作应沿水池四周及池顶分层均匀回填,防止超填;顶板表面覆土时要避免大力夯打。对于设置在地下水地区的水池应在试水合格后立即回填,先填池顶土,后填四周上.
3,池壁木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支模前,应在垫层上放出墙的中心线和边线并核对标高找*;
3.2先将一侧模板立起用线锤吊直,然后安装背楞(圆弧形)和支撑,经校正后固定;
3.3待钢*保护层垫块及钢*排距间内部撑铁(拉结*)和钢*安装完后,各种埋设铁件、套管安装完毕后,支另一侧模板,池壁较高时要合理设置混凝土浇筑口;
3.4为了控制池壁的厚度,内外模板之间用加有止水环的对拉螺栓紧固,再加内外权两侧支撑,防止模板整体倾斜;
3.5底板与池壁连接斜托上部的施工缝处,在安装内侧,模板前按设计要求埋设止水带;
3.6模板底部按适当距离留清扫口。
4,池壁钢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1采用定型组合钢模支池壁时,钢模下端应垫*,并紧靠定位基准线,用钢管作竖楞及横楞,用U形卡上下左右连接整体。内外模板用带止水环的对拉螺栓及“3”形扣件紧固,用斜撑调整固定其垂直度。定型组合钢模板不够模数时,用55mm厚木板作定型模板。钢管均采用48x3.5mm规格,以便用脚手架组合扣件;
4.2池壁用定型钢模支模时,首先应根据圆池直径大小,合理地选择钢模板宽度,并画出模板组装图。拼装模板时,应在钢模板缝中夹马粪纸或部橡皮条,以满足模板的圆弧度要求;
4.3为保证池壁准确性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浇灌池底混凝土垫层时,应在池壁外模及内模脚处埋好埋设件,一般间距500mm,组焊成固定支架,用以支撑池壁内外模板,并在固定染上按圆池内外模板弧度,焊上直径为16左右环形钢*,用以固定池壁哪位置;
(2)在池壁内侧垫层上同时应预埋有拉、顶内侧池壁模的埋设件,一般距离池壁约2/3~1倍的池壁高度;外模拉、顶支撑可用木桩或短角钢打人土层中;
(3)安装用8-12槽钢加工成圆形钢楞,间距一般为750mm左右,再背以248mm钢管,间距一般为60mm(如才用槽钢加固圆形钢楞,间距可稍放宽些),按高度为每750mm穿带止水环的12对拉螺栓,壁下部用支撑固定,上部用6-8钢*加紧线器对拉,不得用矿铁线代替;
(4)池壁模板支撑不准顶支在脚手架上;
(5)为了及时检测弧度和半径,应在池中心预埋控制点。
4.4若池壁较厚(>200mm)高度不超过5.om的水池,可采用无支撑支模施工方法;即先立内模,绑扎钢*,再立外模。
要求施工用的模板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内外模板用拉结止水螺栓紧固,肉模里钢圈用花兰螺栓、拉条拉紧
5,钢*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1HPB225级钢*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HRB400级钢*的末端可不做弯钩。钢*的弯钩应背向保护层;
5.3底板钢*绑扎时应确保设计要求的保护层厚度,用带22#绑线的水泥砂浆垫块、塑料垫块或塑料卡环垫好。底板上部钢*以铁马凳支撑确保设计要求位置;
5.4底板为双层受力钢*,下层**行长跨方向受力*在下,*行短跨方向受力*在上,上层*则反之;
5.5池壁钢*绑扎时,横向钢*宜设在内侧,但为便于施工,横向钢*可设在纵向钢*的外侧;
5.6采用绑扎接头时,钢*搭接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B要求;用22#铁丝绑扎三道;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25%,
5.7变换钢*直径或根数时,应在池壁的四周内均匀地进行;
5.8主钢*的混凝土保护层:水池底板40mm(有垫层);支柱为35mm、顶板和池壁为25mm,迎水面保护层为50mm
5.9应确保内外壁的钢*保护层厚度,应用钢*单肢箍支撑及塑料垫块、塑料卡环和水泥砂浆垫块等来保证,安装允许偏差为。3mm,检验允许偏差为十smm、-5mm,合格率为80%,顶部纵*保护层合格率为叨%。严禁以钢*头作垫块使用,或将钢*用铁钉、铅丝直接固定在模板上;
5.10为确保钢*排距,底板及顶板钢*均宜用铁马凳支撑绑牢;池壁钢*以S型拉*绑牢;
5.11纵向受力钢*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5.12钢*遇到孔洞时应尽量绕过,不得截断,如必须截断时,应与孔洞加固环*焊接锚固;
5.13钢*的交叉点应用22#铁丝扎牢;板和墙的钢*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钢*和冷轧带肋钢*,必须全部扎牢;柱箍*应沿受力方向错开设置;柱中竖向*搭接时,角部钢*的弯钩*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应为45度(矩形柱人中间钢*的弯钩*面应与模板面垂直;当采用插人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度;绑扎扣应为八字扣。
6,防水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1蓄水池应为1级防水等级,水池不允许渗水;
6.2池体工程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6,由设计单位确定;
6.3池体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
6.4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且应符合第6.2.6.21条规定;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6.5防水混凝土的质量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实验室试配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Z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3)砂率宜为35%-45%(泵送可增至45%),灰砂比宜为1:2一1: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人泵坍落度直为100-140mm;
(6)实验室经试配达标后方可下达试验质量配合比通知单,接到通知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现场砂、石含水率,确定现场混凝土质量配合比(二次扣水)之后方可施工;
6.6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件模(无底铁模)有:l)圆台体形试模,上径为175mm、下径为185mm、高150mm;2)圆柱形试模,直径为150mm、高150mm;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脚(GBJ82)的有关规定;
6.7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块留置与普通混凝土试块留置要求相同;
6.8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9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整,不得有露*。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6.10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
6.11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十15nun、-10mm;
6.12防水混凝土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可在混凝土中掺用UEA膨胀剂,限制度的1.25倍(约250-350mm)在振捣上一层时,应插人下层中50mm左右,以消除两层之间的接缝,上层振捣要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进行;插点排列可采用行列式或交错式,间距为450-600mm;离开模板150-200mm;可以直插、斜插(40-45度);每点振捣时间为20-30s;做到快插慢拔。
7防水混凝土的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8池壁施工缝的位置可以设在以下部位:
8.1底板与池壁连接斜托上部(≥200mm);
8.2池壁与顶板连接的斜托下部。
9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9.1可使用中埋式钢板止水带,其厚度为2-4mm,宽为400mm,上下各200mm,钢板短边的搭接应连续满焊;
9.2也可使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使用何种,由设计确定;
9.3施工缝处浇筑混凝上前,下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以上;
9.4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粒和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再铺一层20-25mm厚与原防水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石子的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9.5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9.6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
9.7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固c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9.8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直、无翘曲现象;
9.9当水池长度超过25m时,可在水池长度中部处(若遇支柱,可错开一个区格),设小于lm宽后浇带(含顶、壁。底板X可做成*直缝、阶梯缝、企口缝间隔42d后,再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捣,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宜为C30;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第6.2.9.5条规定;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10为提高水池的不透水性,可在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基层上采用多层抹面的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普通水泥砂浆的质量配合比:第一层抹水灰比为0.55-O.6O的水泥浆;第二层抹水灰比0.4O-O.5O,质量比1.5-2.0水泥砂浆;第三层抹水灰比0.37-0.40的水泥浆;第四层与第二层相同;第五层与第三层相同。掺外加剂、掺合物、聚合物水泥砂浆的质量配合比应符合所掺材料的规定,但必须无
10.3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80%;基层表面应坚实、*整、粗糙、洁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
10.4水泥砂浆防水层施i应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和表面压光;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搓,但离开阴阳角处不得小于200mm,接搓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10.5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10.6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严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10.7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
11浇筑水池防水混凝土前应将铁梯、过墙套管和吊攀等预埋件按图预先埋设牢固;防止浇筑防水混凝土时松动,安装附属设备的预留孔洞应事先留出,不得事后敲凿。
12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穿墙套管中部应设置止水环,且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12.2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12.3套管内的穿墙管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如油麻),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防水油膏或水泥石棉)
13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13.2预留地坑、孔洞、沟槽的防水层,应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13.3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做法,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并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14水池抹面之前应先做充水试验,充水分三次,每次充水1/3水深,每次充水结束稳定2d,观察和测定渗漏情况,扣除管道的渗漏因素,24h渗漏率应小于l%‰,视具体情况修补。
执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规范的规定编制脚手架单项施工方案。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1.2,构配件要求 1钢管 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2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钢管。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1.3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旧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规范相应条款的规定; (2)钢管上严禁打孔。2扣件 2.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3.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3.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号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 3.3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3.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4连墙件 连墙杆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1.3,荷载 1荷载分类 1.1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与可变荷载(活荷载)。 1.2永久荷载(恒荷载)可分为: (1)脚手架结构自重,包括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和扣件等的自重; (2)构、配件自重,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自重。 1.3可变荷载(活荷载)可分为: (1)施工荷载,包括作业层上的人员、器具和材料的自重; (2)风荷载。 2荷载标准值 2.1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宜按规范附录A表A-1采用;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与竹串片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应按下表采用;
(3)栏杆与挡脚板自重标准值,应按下表采用。 栏杆、挡脚板自重标准值
脚手架上吊挂的安全设施(安全网、苇席、竹笆及帆布等)的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2,装修与结构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按下表采用;其他用途脚手架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注:斜道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2kN/m2 2.3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0.7μz·μs·w0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规定采用;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规范表4.2.4的规定采用; w0——基本风压(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采用。 2.4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下表的规定采用。 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μ
注:1.μstw值可将脚手架视为桁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表6.3.1第32项和第36项的规定计算;2.φ为挡风系数,φ=1.2An/AW,其中An为挡风面积;AW为迎风面积。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的φ值宜按本规范附录A表A-3采用。 3荷载效应组合3.1设计脚手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宜按下下表采用。
3.2在基本风压等于或小于0.35kN/m2的地区,对于仅有栏杆和挡脚板的敞开式脚手架,当每个连墙点覆盖的面积不大于30m2,构造符合本规范第6.4节规定时,验算脚手架立杆的稳定性,可不考虑风荷载作用。 11.4,设计计算 1,基本设计规定 1.1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可只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 (2)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3)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1.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1.3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尚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 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1.4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55mm时,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1.550m以下的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当采用本规范第6.1.1条规定的构造尺寸,且符合本规范表5.1.7注、第6章构造规定时,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1.6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下表采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N/mm2)
1.7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表采用。
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kN)
注: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1.8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下表规定的容许值。
注: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 1.9受压、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下表规定的容许值。
注:计算λ时,立杆的计算长度按规范计算但k值取1.00,本表中其它杆件的计算长度l0按l0=μl=1.27l计算。 2,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计算 2.1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σ=M/W≤f 式中M——弯矩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规定计算; W——截面模量,应本规范附录B表B采用;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按规范表5.1.6采用。 2.2纵向、横向水平杆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M=1.2MGk+1.4ΣMQk 式中MGk——脚手板自重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MQk——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2.3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挠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v≤[v] 式中v——挠度; [v]——容许挠度,应按规范表5.1.8采用。 2.4计算纵向、横向水平杆的内力与挠度时,纵向水平杆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纵距la;横向水平杆宜按简支梁计算,计算跨度l0可按图采用;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外伸长度a=500时,其计算外伸长度a1可取300mm。 2.5纵向或横向水平与立杆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R≤Rc 式中R——纵向、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5.1.7采用。
(a)双排脚手架;(b)单排脚手架1―横向水平杆;2―纵向水平杆;3―立杆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
3,立杆计算 3.1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2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1.4ΣNQk(5.3.2-1)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0.85×1.4ΣNQk(5.3.2-2) 式中NG1k——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 NG2k——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 ΣNQk——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内、外立杆可按一纵距(跨)内离工荷载总和的1/2取值。 3.3立杆计算长度l0应按下式计算: l0=kμh(5.3.3) 式中k——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1.155。 μ——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下表采用; h——立杆步距。
脚手架立杆的计算长度系数μ
3.4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Mw,可按下式计算: Mw=0.85×1.4Mwk=0.85×1.4ωklah2/10(5.3.4) 式中Mwk——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ww——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4.2.3)式计算;la——立杆纵距。
3.5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脚手架搭设尺寸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计算底层立杆段; (2)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产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3)双管立杆变截面处主立杆上部单根立杆的稳定性,应按规范公式进行计算。 3.6当立杆采用单管时,敞开式、全封闭、半封闭脚手架的可搭设高度Hs,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小者。但当符合规范第4.3.2条规定时,可仅计算(5.3.6-1)式:
3.7当按规范第5.3.6条计算的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m时,可按下式调整且不宜超过50m; [H]=Hs/(1+0.001Hs) 式中[H]——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m)。 3.8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可采用双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必须另行专门设计。 4,连墙件计算 4.1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等的规定计算。 (1)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1=Nlw+No(5.4.1) 式中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5.4.2条的规定计算; No——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kN),单排架取3,双排架取5。 (2)扣件连墙件的连接扣件应按本规范5.2.5条的规定验算抗滑承载力。 (3)螺栓、焊接连墙件与预埋件的设计承载力应大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 4.2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lw=1.4·wk·Aw(5.4.2) 式中Aw——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5,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1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p≤fg 式中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A——基础底面积;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规范公式计算。 5.2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fg=kc·fgk 式中kc——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规范规定采用; fgk——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GBJ7)附录五的规定采用。 5.3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混凝土应取1.0。 5.4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6,模板支架计算 6.1参与模板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及其荷载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6.2模板支架立杆的稳定性应按规范公式计算,其中轴向力设计值和计算长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架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ΣNGk+1.4ΣNQk 组合风荷载时: N=1.2ΣNGk+0.85×1.4ΣNQk 式中ΣNGk——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ΣNQk——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2)模板支架立杆的计算长度lo,应按下式计算: lo=h+2a 式中h——支架立杆的步距; a——模板支架产杆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 6.3模板支架立杆的压缩变形值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11.5构造要求 1,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1.1在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宜按下表采用。
注:1.表中所示2+2+4×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2+2(kN/m2)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kN/m2)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是根据本规范第7.3.12条的规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a/2设置。
常用敞开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注:同上表 2,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2.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不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1;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见下图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b)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4)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2.3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图6.2.3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3,立杆 3.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见下图。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3.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3.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规范采用。 3.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6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3.7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4,连墙件 4.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h——步距;la——纵距。 4.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4.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5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4.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4.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5,洞口 5.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应在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2)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m; 2)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m。 5.2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墙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T/CEC 227-2019 火力发电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a)挑空一根立杆(A型);(b)挑空二根立杆(A型);
(c)挑空一根立杆(B型);(d)挑空二根立杆(B型); 1―防滑扣件;2―增设的横向水平杆;3―副立杆;4―主立杆 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构造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3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5.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5.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6,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6.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6.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规范规定;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6.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7,斜道 7.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7.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4.1~6.4.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和6.6.3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7.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8,模板支架 8.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2)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3)设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用取可靠措施固定; (4)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外,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8.2满堂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规定。 11.6,脚手架施工 1,施工准备 1.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2应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1.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1.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地基与基础 2.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 2.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3,搭设 3.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3.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3.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3.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范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3.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独立或附墙砖柱。 3.7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范构造规定。 3.8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搭设应符合本规构造规定。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9门洞搭设应符合规范造规定。 3.10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11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
3.12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范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支;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3.13模板支架搭设除应符合规范构造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拆除 4.1拆除脚手架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本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本规范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11.7,检查与验收 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的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1.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1.3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1.4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 2)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定,且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2)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规定。 1.5构配件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2,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规范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技术交底文件。 2.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2.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表格表规定。
2.5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下表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11.8,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DB51/T 2191-2016标准下载,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