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体育中心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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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体育中心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7.2.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7.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苏州金阊区虎丘A地块定销房工程水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施工方案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7.4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7.4.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7.4.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7.4.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下表中规定的允许值。

基准短路容量(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7.4.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7.5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①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②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验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7.6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验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7.7.1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7.7.2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8、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8.1.1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对象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8.1.2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8.1.3系统检测内容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

8.2.1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3)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

(4)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

(5)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6)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7)智能化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要求;

(8)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全部检查。

8.2.2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控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

检查数量:检查全部进行过试运行的系统。

8.2.3空调与采暖的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应成功运行,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冷热源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8.2.4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8.2.5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

检查数量:按20%抽样检测,不足10台全部检测。

8.2.6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试运行时,监测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工矿,在中央工作站检查运行数据和报警功能。

8.2.7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1)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应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2)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3)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1)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2)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中央工作站上进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3)在中央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4)在中央工作站采用改变光照度设定值、室内人员分别等方式,观察相应回路的控制情况;

(5)在中央工作站改变场景控制方式,观察相应的控制情况。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中央工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8.2.8综合控制系统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功能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

(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

检验方法:采用人为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运行工矿检测协调控制和优化监控功能。

8.2.9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管理软件进行功能检测。

8.3.1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一致,控制系统性能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冗余设备的故障检测正确性及其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下载功能、设备及网络故障自检测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控制器的数据存储能力和所占存储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故障检测与诊断系统的报警和显示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设备启动和停止功能及状态显示应正确;

(8)被控设备的顺序控制和连锁功能应可靠;

(9)应具备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模式下的命令冲突检测功能;

(10)人机界面及可视化检查。

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下表《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

1.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当上述规范未明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方案相关章节确定,

1.2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1.3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照本规范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遮阳设施。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散热器;设备、阀门与仪表;保温材料;热力入口装置;调试。

风机、空气调节设备;空调末端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

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

冷、热源、空调水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

2、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2.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2.4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3、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3.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为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3.4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5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3.6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3.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4.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围护结构各组成部分的节能专项验收项目应全部合格。

4.1.2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全部合格。

4.1.3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的完整包含以下内容:

①设计施工图和专项审查文件;

②设计与施工执行标准、文件;

③材料、部品及配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含系统耐候性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④材料、部品及配件的抽样复验报告;

⑤各检验批、分项、专项的验收记录;

⑧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

⑨热工性能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4.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资料归档的一般原则

4.2.2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不到省规程的合格标准不得进行验收。

4.2.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文件应纳入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并作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一部分。

4.2.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相应的资料归档至单位工程资料中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分册,并打好页码。

4.2.5质量验收资料涉及的屋面保温分项划入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外墙外保温或外墙内保温子分部划入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地面保温分项划入地面子分部工程。

4.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 4.3.1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应采取过程控制与结果抽验相结合,资料必须完整并特别重视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性。

4.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部品、配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应检查有效的产品生产早期、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执行标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

②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在施工进场后应进行现场抽样复验。

③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④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3民用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含建筑节能工程的专项验收合格,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应是其各分项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其各分项项目验收合格应是各检验批验收合格。

4.3.4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最大偏差不得大于是1.5倍的允许偏差。

4.3.5屋面、墙面和地面等建筑节能工程中的保温层厚度都应进行现场抽检,其厚度偏差应不大于相关要求,保温层的最小厚度应满足设计值,且不应出现负偏差。

1.1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人员多,任务紧,把安全生产管理贯穿到整个生产活动中,采取有针对性,重复性的安全措施,在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1.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队里对新进来的工人进行安全交底。

1.3进入现场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吸烟。

1.5楼板洞口、阳台口、转角口等危险地方,不得打闹,不得随意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1.6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因地制宜的做到“四有”:

③有用火审批制度④有消防器材。

1.7操作施工机械要集中精力,方法正确,按规程操作。

1.8进行电气调试时,严格按照电气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1.9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有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1.10施工电梯每层卸料平台设防护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执行额定重量人员。

2.1严格遵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在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时,晚上10时以后不进行有噪音的工作。

2.2对噪音大的施工机械,进行封闭围挡隔音。

2.3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湿润GB/T 38329.1-2019标准下载,防止扬尘。

2.4现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

2.5装修施工队进场后,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环保、环卫的有关规定,提高环保意识,明确工程环保要点,提高环保自觉性。同时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分区、分片落实到各施工队。

2.7合理布置现场施工机械,对噪音和扬尘较大的机械要尽量远离居民区,并搭设好隔音、防尘防护棚。

2.8各种机械要尽量选择低污染型,同时做到合理操作、妥善保养老机场一期安置点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避免因非正常使用带来噪音或不良影响。

2.9做到文明施工。对粉尘大的材料搬运时,注意适当洒水润湿。工地内和工地进出口附近的道路,设专人每天清扫、洒水,保持道路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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