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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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二号线施工组织设计a.如施工引起的振动可能对周围的房屋造成破坏性影响,应向周围居民分发“米字格贴”,避免因振动而损坏窗户玻璃。
b.为缓解施工引起的振动,而导致地面开裂和建筑基础破坏,可采取以下措施:设置防震沟和放置应力释放孔。
A.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时段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GB 50869-2013标准下载,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B.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A.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B.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C.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D.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①公司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产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②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如果施工现场周围有较重要的环境保护目标,或政府环境保护主管提出明确降噪要求,而可能导致原设计工艺发生改变时,如打桩工艺需要改为压桩工艺和钻孔灌注桩的,公司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提出更改工艺的申请,并经总工室批准,设计部门修改后实施。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噪声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16.5.8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公司负责各项目所需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并编制《危险化学品清单》,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许可复印件,由保卫、消防干事负责上述资料的验证。
(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①公司委托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有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保卫、消防干事负责上述资质的验证,并监督化学危险品的装卸,制止装卸过程中的野蛮作业。
②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配有物料安全数据表,可由公司的保卫、消防干事向供应商发出《物料安全数据表》由供应商填写该表,也可由保卫、消防干事向专业咨询机构及刊物获取。
③对已通过ISO14001认证或正实施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可以优先采购或增大其采购比例。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A.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和足够的消防水源及设备。专门储存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仓库,应有隔离、清洗消毒和现场急救的安全设施。
B.库房或储藏室应根据储存情况设置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汛、避雷、消防、防护等安全设备,采取有效的放火分隔设施。使用的电器和机械设备都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C.在仓库和堆垛附近应有标明化学危险物品性能、消防方法等说明牌。通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应经常保持畅通。库房之间,包括露天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
D.储藏室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平方米。储藏柜应根据具体情况建造,但每只柜的总储量不得超过200公斤。
A.化学危险性能互相抵触(如接触后会爆炸、燃烧和发生毒气)以及消防、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必须分库或隔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通道。堆垛与墙壁、房顶之间应留出间距。
B.储藏室和储藏柜以储存性质相同的物品为主。对化学危险性能互相抵触或先放方法不同的物品(爆炸物品除外),如果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可允许同室分堆或同柜分格储存。
C.露天货物应选择在地势高而干燥的地点,远离烟囱、明火作业场所和高压架空电线,并与四周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堆垛应有必要的苫垫、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遇水燃烧或受热后能发生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
D.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地点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试验和分装、打包、封焊、修理等不安全操作。每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库房内不准住人。
E.仓库、储藏室、贮罐、气罐、露天堆垛附近应划定禁火区,严禁烟火,并应有警告标志揭示在明显地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事先应订出严密的用火制度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保卫部门批准后,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F.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入库验收、发货核对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和可能自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加强检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自燃、爆炸。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G.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人员进入、机械操作、明火管理等安全制度。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应严格遵守“五双”制度(两人管理、两人收发、两人运输、两把锁、两人使用)。
H.夏季(每年6月20日至9月10日)当天气象预报气温在30℃以上的,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停止装运氯酸钾、石油醚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具体物品见品名表,数量少、包装好的不超过500克和500毫升的试剂小包装除外)。如确有特殊需要,应采取遮阳、防水等可靠的安全措施,才能装运。在气温不超过30℃的情况下,可全天运输,但使用、运输单位应与收、发货单位协商联系,取得同意。
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必须持公安、劳动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不得任意替换。
④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材料员)凭收料单进行接受入库,并进行清点、验收,包括对入库品进行登记,放到规定的部位。化学品收发应用合适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危险化学品的收发及管理参照本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4)危险化学品的领用
①对危险化学品发料严格控制,凭领料单发料,手续不全不发料,以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准确去向。对于新化学品,应向化学品领用部门发放MSDS资料,MSDS资料作为受控文件由生产供应部向各使用部门发布。
②生产供应部根据实际情况将危险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
③使用部门领用时,应当面点清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完好无损。
④使用部门领用后,应放在规定的化学品堆放处。
⑤使用部门领用危险化学品时,要按“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超量领用。
⑥使用部门领用时,应使用适当的防护工具。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①使用部门应将有关化学品的MSDS资料张贴在施工工位,并根据MSDS的应急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措施及设备。
②化学品使用部门负责对化学品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应将新化学品的使用作为环境因素向主管部门申报。
③如作业现场对化学品使用的所产生的环境因素的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应由使用部门及时向保卫、消防干事反映。
④各使用部门及个人在生产工艺和日常使用中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的用量,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避免浪费而造成废物的增加。
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做到安全生产,根据需要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⑥盛装危险化学品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⑦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发生异常情况时,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物料安全数据清单上指示的应急反应程序及措施作出紧急响应,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和受伤人员。
(6)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
①保卫、消防干事负责废弃后化学品及容器的处理及处置。
②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位置在制定的有标记的盛器内,作为危险废弃物由相关方处理,具体管理按《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③受到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容器、包装物品或其他装置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适当的消除污染。
16.5.9环境卫生管理环保措施
①生活区设围栏,有“五小”设施平面图和卫生包干块示意图。
②门口标明企业和工程项目名称。
③场地平整,无坑洼积水,无蚊绳孳生地。
④保持排水通畅,明沟、暗沟应清洁无杂物和黑臭。
⑦禁止在生活区域内乱涂乱画乱写。
(2)办公室、宿舍及更衣室
①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蛛网、积灰、无痰迹、烟头、纸屑。
②宿舍、更衣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办公室内部整洁、整齐、美观大方。
③使用标准床铺,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④办公室、更衣室宿舍都有卫生值日制。
⑤附近应设置供职工清洗手的水斗和清洗台,并保持排水畅通。
①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
②室内排水畅通,浴水不随意排放路边,影响交通。
①相对集中的工地应设医务室,无工地医务室应配急救药箱。
②医务人员至少每周1~2次巡视工地并有记录,做好季节性防病卫生宣传工作。
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水源(如自来水),无自来水,须打集水井,井离厕所、河道距离应大于30米,专人管理消毒、加盖,并在安全处理后使用。
①严禁厕所设置于河道上,并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
②有贮粪池或集粪坑,并密封加盖,粪便不得满溢,要及时清运。
③必须有水源供冲洗用,市区内不得设旱厕,并不能直接把粪便排入雨水管道。
④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保持整洁。
⑤定期下药,并有记录,厕所内不得有蝇蛆。
①食堂位置与厕所、污水沟距离应大于30米。
②有《卫生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
③有消毒、防尘、灭蝇、除鼠措施。
④内部布局符合生熟分开原则。
⑤设熟食间或有熟食食罩,内不得有蝇和蟑螂,生熟炊具分开,已消毒熟食具皿必须置于规定的每日用消毒液浸洗的无虫害消毒柜中。禁止使用再生塑料盆、桶。
⑥备冰箱,专人管理,生熟分开,定期清洗并有记录,有进货标志。
⑦有留样菜、进货验收记录,变质食品有处理和记录。
⑧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上岗,并做到“三白”。
⑨砧板、摇肉机、拌面机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
第十七章工程交验后的服务措施
17.1交验前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严格自检,保质保量,以优良的工程质量验交给业主。
17.2验交后,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在接到业主要求修复的通知后,及时派人进行修复,最迟不超过7天人员必须到达。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7.3如果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总之我们将尽可能的做好交验后保修工作,确保交通正常运营。
18.1.2本《预案》为西安地铁项目施工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依据,项目部必须依照本《预案》要求进行统一指挥,对西安市地铁项目施工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18.1.3各单位应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重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18.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8.1.5重、特大安全事故,指在西安市地铁铁项目施工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及其他性质影响特别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类别包括:
(1)意外触电伤害事故;
(6)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18.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8.2.2成立西安地铁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其指挥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指挥长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组织。
18.2.3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
18.3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18.3.1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4)根据事故发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项目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统一指挥和调度。
(5)检查督促施工队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施工生产秩序的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8.3.2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全面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组织疏散工作。
(4)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及时与事故现场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上级单位报告。
(5)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18.3.3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事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
(4)负责及时召集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分析安全事故原因,决策救援措施的实施。
18.3.4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定期不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及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3)协助指挥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4)向指挥长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18.4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18.4.1项目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8.4.2项目部按照工程实际,结合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潜在事故、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
18.4.3项目部应对潜在事故、重大危险源、事故易发地段和部位设置预警标志及应急所需物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防止丢失、损坏或失效。
18.4.4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18.5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与报告
18.5.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队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现场指挥办公室,现场指挥办公室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派人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18.5.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上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8.5.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8.5.4现场指挥办公室接报事故后10分钟内将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现场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本系统施工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险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险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4)为使抢险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有关部门应立即到达指定岗位,积极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协同救灾。
18.5.5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
(2)负责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设施的管理部门,当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和地方相关部门联系,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办公室应和当地公安部门(消防)积极取得联系,一方面组织抢险救灾,另一方面加强对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治安,对肇事和事故责任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施工技术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按照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输到位,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
(5)项目办公室(医疗卫生保障)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急救队伍,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器材、设备,必要时可请求地方医疗单位救援。确保伤员及时达到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6)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救灾配合工作。工会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财务部门应保证救灾资金到位。
(7)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8.5.6现场指挥办公室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18.6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18.6.1重大安全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2)现场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及时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处理措施和其他安全保障事项。
18.6.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18.6.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18.7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18.7.2对在重大安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8.7.3对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应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7.4项目部应当积极开展对危险源的调查识别,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业务基础建设。
18.8应急培训与演练
18.8.1为了使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明确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根据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各单位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
18.8.2应急预案确立后,项目部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使其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8.8.3应急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具体操作。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各种机械、设备、器材的熟练操作;
(3)对危险源进行辩识和个人的防护措施;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18.8.4救援队伍的训练可采取自训与互训结合;岗位训练与脱产训练结合;分散训练与集中训练结合的方法。在时间安排上应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训练效果,在训练前应制定训练计划。
18.8.5应急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应做到,公司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现场人员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1)测试应急预案的充分程度;
(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3)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提高与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在紧急情况下,确保总体协调所需的各种通讯联络能有效的传递;
(6)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8.9各种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18.9.1围护结构开挖阶段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
(1)如果开挖过程中发生渗漏,应视渗流部位、流量、渗漏点大小分别采用下列方法:
⑵如果渗漏点局限于开挖面以上,且渗漏量不大,宜采用双快水泥抽槽压注聚氨酯的方法封堵。
⑶如果渗漏点局限于开挖面以上,且渗漏量较大,宜在渗漏点打入泄水管,用钢板和双快水泥封堵泄水管周围,待周围封堵材料达到强度后关闭泄水管阀门。
⑷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应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双液浆,注浆采用压力控制,最高压力不得超过0.3Mpa,同时注意支撑安全。
⑸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且流量较大,应在基坑内局部回填至流量减小后,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聚氨酯。
⑹如果渗漏点不明,水流自开挖面下向上涌出,应立即停止开挖,局部回填直至渗漏停止,然后采取上述基坑外注双液浆措施。
⑺如果渗漏水流混浊,且渗漏时间较长,应注意渗漏点附近可能存在严重的土体流失,出现空洞,此时严禁重型机械靠近,并应立即采用振管注浆方法填补空洞。
18.9.2基坑边坡纵向失稳滑坡
对于地铁车站而言,基坑边坡纵向滑坡后最直接后果就是冲掉支撑,导致围护结构破坏,一旦发生此类恶性事故,首先应在不危及人员安全前提下补强支撑;如果不能补强支撑则应立即组织回填基坑坍方处,并组织周围人员撤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⑴基坑开挖前采用条分法计算土坡稳定性,慎重确定放坡坡度。
⑵暴雨来临之前所有边坡应铺设塑料膜防止暴雨冲刷,同时在坡脚设置大功率水泵抽水,防止坡脚浸水。
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基坑停工较长时间,应在平台、基坑边和坡脚设置排水明沟和积水坑,并派专人抽水值班。
⑷在进度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少开工作面。
⑸坡顶严禁堆物,坡顶不允许设便道。
⑹坑内注浆孔必须用水泥浆填满,不得留空洞使得地下水渗入。
18.9.3支撑失稳,基坑崩塌
钢支撑失稳前有拱起或下沉的先兆,支撑轴力监测也会发生异常,一旦发现此类先兆应立即停止开挖,在失稳的钢支撑旁加设钢支撑,并施加预应力,同时对周围支撑复查,查找是否有支撑松弛,如果发现有支撑松弛,应立即复加预应力。如果没有支撑松弛或支撑而发生支撑失稳,则应立即查找周边超载、支撑材料等原因,防止失稳现象扩散。
一旦发现坑底隆起迹象,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应立即加设基坑外沉降监测点。对小型基坑可采用回灌水的方法,对大型基坑则应立即回填土,直至基坑外沉降趋势收敛方可停止回灌和回填。然后会同设计一起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对策。
18.9.5围护结构位移过大,周围建构筑物管线沉降超标
发现围护结构位移过大,应立即暂停开挖,并紧贴土面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对已经设置的支撑逐根复加预应力;同时应对周围建构筑物设置跟踪注浆孔,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减少其沉降,
18.9.6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
理论上降水曲线包在基坑内,不会大幅影响周围环境,如果发生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只有二种可能:围护结构存在大的孔洞或降水深度过大,发现这一情况应立即停止基坑内降水,并组织修坡,加大基坑纵坡比防止纵坡失稳;随后查找原因,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应暂停施工,采取技术措施修补缺陷,避免更加严重的后果;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应限制抽水深度。
18.9.7脚手架强度不足,楼板浇筑时失稳
楼板浇筑时应有专门人员在底模下监视,发现失稳先兆(异常响声、变形)应立即通知停止浇砼,并立即在原有底模下加设脚手,直至稳定。
18.9.8电视塔变形超标
针对电视塔变形超标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施工降水所引起,可以采取增加回灌水量和在电视塔沉降一侧旋喷注浆的方法.
GBT208-201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pdf第十九章车站围护结构施工设计图
第二十章合理化建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技术)
20.1建议暗挖隧道采用全洞范围钢花管超前注浆
暗挖隧道洞身范围内含饱和性黄土地层,开挖扰动容易造成饱和性黄土失水塌方,建议采用全断面钢花管超前注浆,加固隧道开挖断面和断面周围土体,一方面保证了开挖隧道安全,另一方面加长了水路通道,延缓了水流速度,减少了失水量。
20.2建议盾构入口处加固处理与车站围护同期施工
因盾构机施工时,对周围地基基础破坏性较大,盾构前对始发井前8米范围要进行加固,施作旋喷桩,建议此项工序与长延堡车站基坑围护同时进行,避免盾构机对已完车站基础、主体造成破坏。
20.3建议对F10地裂缝采取预防突然涌水措施
24-轻质隔墙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指南(JHC).docxF10地裂缝极易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突然涌水,我们建议在基坑开挖前在地裂缝范围内和两侧进行超深钢花管或者绣阀管注浆,以防止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突然涌水导致围护结构失稳和附近建筑物沉降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