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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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长清风力发电1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随时掌握作业层人员的身体状况及思想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将人员调离原施工岗位。
随时随地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生产方案、措施在本作业队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生产过程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SGBZ-0105机械回填土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协助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本作业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参加编制本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负责检查整改情况。
负责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的巡回跟踪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
协助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状况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告等文件。
对各种安全生产方案措施在本作业队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施工生产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本工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协助工班长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的巡回自检,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
10.3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0.3.1安全管理制度
10.3.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将安全生产总目标,逐级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各作业队、工班及个人,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安全生产责任状”由上级部门负责人对下级部门负责人或个人签订。
职能部门对部门工作人员,各队对工班长和工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在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备查。签字盖章后生效。
10.3.1.2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制度
10.3.1.3安全防护用品、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
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评估、采购、布放、报废、检查程序。
确保在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商员工),均能按照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的配备标准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安全眼镜、听力保护用品等。
最低要求: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至少已配戴了安全帽,安全鞋;
为有效识别管理,配发的安全帽将分色使用:安全监督人员使用白色;公司管理人员使用红色;特种作业人员使用蓝色;工人使用黄色。
项目经理部还将展开劳保用品的安全意识教育利正确使用培训,并执行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
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必须在合格的专卖店购买。安全帽上应标明国家标准号,制造厂名,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还应注明辅助要求等永久标记。安全带须有合格证,包装上标明商品名称,数量,厂牌名,出厂日期以及冲击重量(120公斤),冲击距离,保管注意事项等。
防护用品由安质环保部部长定期组织进行检查,施工中作业工区应随时检查,发现不合格物品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换修理。
试验工程师应根据要求对防护用品、器材及工具进行检测,并作好检验记录。安全带应进行拉力试验;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杆购进后应作一次耐压强度试验,合格者才能使用,以后每六个月必须试验一次,不合格的坚决销毁。
施工人员在使用防触电用品以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防止存放或运输时被利器划破,失去绝缘性能发生触电。
10.3.1.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制定安全施工检查的程序和制度,安全检查分内部和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风险评价,日常自查,安全交底,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节前和季节性检查等。
外部检查由工程师,安全监察机关,业主,第三方顾问公司独自进行或联合进行,上述所有检查均必须有书面的检查记录或评价报告、咨询报告给予洋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切实落实“三定四不推”。
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有登记、整改、复查和处理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做到检测有记录、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危险预防有教育。
安质环保部部长应定期组织现场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和整改。在定期举行的会议上,向工程师汇报。
安全检查时,项目经理,安质环保部部长,项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参加。
10.3.1.5设备检修和点检制度
建立施工设备管理制度,设备采购前进行安全与健康风险评估,确保使用的设备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使用中建立安全点检和检修制度。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均列入监管。
10.3.1.6特种设备及危险性设备管理制度
就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设备、器材、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制定预防性检查管理规定,这些设备在正式使用或开始工作前,由项目经理部的安质环保部部长进行专项检查,并经其签字同意后方得使用。
10.3.1.7起重设备、承重设备管理制度
提供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保证其安全并正常运转,如起重、升降机、运送材料的传送设备。
所有起重、升降机等设备应装有自动安全负载指示器,带有过载报警和断电装置。所有类似设备应该按照厂商建议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日常维护。
现场所有起重及升降设备在使用之前都要经过检验和测试,应符合安全标准,在把设备登记在“批准的现场起重设备目录”前提交测试证明。如在现场发现未标记或未登记的设备,该设备应立即被清理出现场。
定期对设备进行测试,并将测试证书附在起重设备现场登记本里。
安全工作负载用不褪色颜料清楚地印在设备上,或者也可用不脱落的安全标签条附着在设备上。
准备并保存一登记本,记录批准使用的现场起重设备,包括现场使用所有起重设备的检测证书,并进行记录的日常更新。在现场施工开始时,此登记本可在工程师或其他相关方需要时查阅。
指派合格的持证操作者操作起重设备。
10.3.1.8明火、密闭空间、基坑开挖、桩基、高处作业、用电等高危作业申报审批制度
明火、密闭空间、高处作业、用电等高危作业应预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细致的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施工作业前必须由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申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审批,并进行全程监控。
10.3.1.9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建立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10.3.1.10应急预案制度
项目经理部将针对本工程中的风险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所识别各种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
紧急情况发生时内部协作与交流所必需的信息。
紧急情况发生时各类人员的行动计划,包括发生紧急情况的区域内所有外来人员的行动计划,例如要求承包方的人员和来访人员也撤离到指定的集合地点。
应急救援组织及紧急情况发生时具有特定作用的人员职责、权限和义务,例如消防员、急救人员等。
紧急情况发生时现场急救、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疏散的措施和步骤。
紧急情况发生时施工现场使用或存放危险物料的应急处理措施。
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外部应急机构(如消防、抢险、急救等机构)的接口。
与邻近单位和公众的交流。
重要记录资料和重要设备的保护。
应建立应急小组,明确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以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处理,以将损失减到最低,并尽快恢复,此预案应征得工程师的审核同意。
10.3.1.11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化学危险品必须严格管理,危险品的存放、使用、运输、销毁(或退还)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场使用和仓库储存均不得超过临界量,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需按规定申请后,采用专库存放,并设置警告标志,安排专人管理,管理方案和存放设施,应得到工程师的批准。
10.3.1.12安全教育制度
特殊工种由安质环保部部长组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台帐。
工种变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安全月,安全周以及安全竞赛等各项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知识、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以及操作技能等。
安全教育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
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专用台帐。
10.3.1.13安全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通过制订实施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以提高全体员工坚持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项目经理部安质每季对项目经理部各作业队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汇总结果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财务办理有关兑现手续。
在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工程质量或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较大成绩者。
责任心强,使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免受重大损失的。同坏人坏事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成绩者。
以班组为单位,每季度项目经理部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奖励,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交通、行车及其它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达到了项目经理部规定的文明施工条件,各种基础资料记录齐全、真实,质量均满足“内控标准”。
汽车、作业车要定机、定人、定责(临时替班除外),司助人员定期对车辆做好例保,消除一切事故隐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报检修人员。
凡发生交通事故,机械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按直接损失的6%处罚,视责任程度扣发当月生产奖金。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分别视情况给予处罚。
对造成事故苗头和违章不听劝阻者罚款100元。
派工人员违章分配,未造成损失的按照黄牌通知书罚款,造成事故按规定处理。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除按规定上报外,视情节轻重,罚炊管人员30—300元。
事故班组在单位工程(站、区间)施工期间,发生轻伤及其它事故,该班组安全一次性奖励免发。
10.3.1.14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施工负责人”牌、“安全值日”牌、“施工安全员”牌,由作业队统一保存。工前点名时由队长根据分工统一发放。
10.3.1.15管理人员盯岗制度
在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时,主要管理人员要盯岗作业。
管理人员要协助施工负责人对主要工序的施工安全严格把关,保证施工组织与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施工负责人协调施工内外的配合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遇有违章操作不听劝告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处罚。
10.3.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0.3.2.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围护栏,工地出入口,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区等危险部位或须提醒注意的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高噪声、粉尘、有毒害物质的场所应设置对应的警告和提示标志。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安全门、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黄色间隔条纹标志,在“四口”及临边处使用红色和白色的间隔条纹标志。
10.3.2.2成品保护措施
1、塔架、叶片、叶轮和机舱的保护措施
塔架、叶片、叶轮和机舱不得切割、开洞。卸货、掏箱、组合、吊装时,严格按照相关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注意防雨、防潮、防机械撞击。不得碰损表面油漆。确因吊装原因不得已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尽量减小损伤面,并在施工完毕及时修复。
不得随意在以上设备上(及附近)放置重物、易燃易爆物品。清除一切威胁源。
开箱时仔细检查设备有无缺陷。若有缺陷,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确认并尽快处理;若无缺陷,将设备包装及时恢复,按要求存放,定期检查(如不能及时安装)。
在设备吊装、运输及现场拖运时,应有防止设备被钢丝绳勒坏或被其它物体碰坏的防护措施。对易损的设备零部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对于现场解体检查(检修)的设备,拆卸的零部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禁止在部件和设备的非焊接部位引弧试焊。
电缆桥架不得作起重吊挂点及脚手架的生根件。
对已敷设暂不做头的高压电缆应及时封头。
对已敷设暂不接线的控制电缆,应在盘、柜(屏、台)后盘放整齐堆放,就地的应盘好后绑扎在设备上。
对于电缆沟中的电缆,电缆敷设完后应及时整理,清理杂物,盖上盖板。防止污染及踏砸伤害等。
相关专业在电缆有碍于施工或施工时,对电缆有可能造成污染及损伤应及时与电仪专业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0.3.2.3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认真做好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防洪抢险物资、器材到位。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密切注意当地气象台的天气预报,坚持昼夜值班。
施工时切实保护好既有防洪设施,如有损坏,立即予以恢复;发现线路状态有变动等情况,立即组织抢修,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
听从业主的安排,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参加防洪抢险行动。
10.3.2.4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条件不理想的地点,严禁夜间施工。
夜间施工时,加强人员之间的通讯联络,严禁人员落单作业,各作业单位之间保持通讯畅通,互相照应,相互提醒。
夜间施工完成后,安全人员与作业负责人必须进行巡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
10.3.2.5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1.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禁酒后操作,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
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任意拆动,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员及其有关单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交叉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与相邻接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工序衔接。均衡组织生产,协调施工,按照控制工程优先的原则,组织好各工序的施工。
积极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和业主或其代表的工作,服从指挥。
加强交叉施工配合,重点部位派专人盯守,并争取各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
10.3.2.6控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设备运输、安装安全措施:
设备运输前,绘制详细的运输路线图,制订每站各种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检查运输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运输中,设备应用飞机带等专用工具捆扎牢固。
设备起吊时,吊臂下严禁站人,设备吊装过程中,应有防晃措施。
设备安装时,应有防倾措施,防止设备倾倒伤人。
10.3.2.7特殊工作的监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审查,此方案获得通过后由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安质量环保部部长签名确认。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项目经理部制定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应事先获得工程师的同意,获准后应对参与施工管理、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进行全员的宣导、落实和监督。
就危险性作业项目制定预防性检查管理规定,在正式使用或开始工作前,由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部长进行专项检查,并经其签字同意后方得进行。
10.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0.4.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0.4.1.1管理标准化
加强基础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做好原始记录。要求文明管理基础扎实,规章制度齐全,原始记录准确齐全,实现正规化、科学管理化。
10.4.1.2现场标准化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整洁,各种安全标志齐全醒目,材料堆码、工具摆放、场地布置、作业着装等方面规范标准。
10.4.1.3操作标准化
每个工种都要制定科学的、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每个工人熟记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规范人的行为动作,使之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10.4.2管理制度和措施
10.4.2.1文明施工责任协议制度
我公司将与业主签订《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
10.4.2.2文明施工设计方案
项目经理部将依照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文明施工设计方案,确保施工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应交由工程师审核并获其同意。
项目经理部将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
10.4.2.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沐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标志悬挂在现场。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明确指定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食堂厨房有纱门、纱窗,地面水泥抹光,墙面应贴白色瓷砖、顶棚进行防尘、防雨、防漏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饮用水卫生合格,饭菜卫生新鲜。
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10.5现场治安、防火管理措施
10.5.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防火管理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制订火灾紧急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灭火操作培训。
就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制订特别规定,所有动火作业均应进行动火前风险评估,并事先获得动火许可证。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配设标准,在施工场所、材料堆场、宿舍及其他建筑物内配备适用于灭火类别的灭火器。
至少每100m2的区域应设2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2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危险品仓、油漆使用、变、配电房、术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加倍配设。每栋建筑物至少配备一组灭火器,确保火灾控制措施、消防员配备和消防器材能满足现场的任何火灾。
在宿舍区和I施工区制订“防火须知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
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熬制沥青时应有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行政办公室指定统一地点,但严禁使用电炉。
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抛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灰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灰缸。
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离开蚊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及时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跑。
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
10.5.2治安防范、防火责任制
如我方中标,将与业主及其代表签订《治安防范、防火责任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
10.5.3实行治安管理“一票否决权制”
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旨在建立一种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以调动各方的重视和进行治安治理的积极性,督促现场人员改进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原则是加强现场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
否决的内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质环保部部长等相关人员的评先、晋职晋级的资格。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
因项目经理部中高层管理人员不重视,治安管理机构不健全,造成现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政治、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政治影响的;
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上级主管部门或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及公安机关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因教育管理不力的,现场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现场发生刑事案件、职工违法犯罪、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
建设三路基坑开挖与支撑施工方案10.5.4治安管理教育措施
10.5.5现场人员管理措施
由治安管理人员负责为内部职工和临时劳务人员的办理暂住证,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
10.5.6危险品管理措施
执行国家关于爆炸、剧毒、易燃等危险品管理规定吉林延边某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范本,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过程重的安全制度。
10.5.7治安保卫措施
在仓库、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设置治安保卫组,全天24小时的治安安全护卫,包括施工现场、工棚、现场的每个进出口。并与当地的公安机关合作,遵守工程师对出入现场的人员及现场保安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人员包括访客、检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都接受了最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