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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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广场改扩建项目土建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工作;
(2)定时准确地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情况;
京珠高速某段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组织设计 .doc(4)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
(1)积极贯彻和宣传总包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参加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对进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起符合总包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其改正;
(6)监督分包重要劳保用品选用合格定点厂家产品,并鉴定其质量符合要求;
(7)负责安监部对总包部门等的对外工作;
(8)负责安监部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9)有权建议处理不重视安全部生产工作的班组长及组员。
3.1对所有进驻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2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
3.3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配属队伍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4)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5)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6)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7)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8)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第二节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钢结构安装基本安全要点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所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高空操作人员应符合超高层施工体质要求,开工前检查身体。
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工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钢结构是良好导电体,四周应接地良好,施工用的电源线必须是胶皮电缆线,所有电动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零星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
电焊机使用时,要求焊把线与地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超过30m。
电箱与电焊机之间的一次侧接线长度不大于5m。
焊把线如有破皮,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三道。
焊接平台上应作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测。
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并编号、注明责任人。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开关、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作用。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所需的安全措施。
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
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履带一高一低。
严禁超载吊装,超载有两种危害,一是断绳重物下坠,二是“倒塔”。
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会使物体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会砸伤人和碰坏其他物体。
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构件摆动越大,超负荷就越多,就可能发生翻车事故。短距离行驶,只能将构件离地30cm左右,且要慢行,并将构件转至起重机的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有些起重机的横向与纵向的稳定性相差很大,必须熟悉起重机纵横两个方向的性能,进行吊装工作。
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机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稳而倾翻。
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并编号、注明责任人。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开头、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电熔丝。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在开工前与工地管理部门办理好即用电手续。按时检查电路上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所有供电线路及设备的连接、安装及维修,由专职电工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处理。
与电动工具连接的电源插座、插头,必须是合格产品,并经常保持完好无损;确保引出的电源线外绝缘层无剥离露线现象,不允许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现场所用的开关或流动式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和防雨设施;
安装时所有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连接可靠,完好无损;雨天时室外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建立以保卫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消防组。
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
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保证有灾情时消防车畅通无阻。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少于30m;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火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护和隔离措施。
每天清理高空废铁等碎小物,用吊箱吊到地面,再归堆,定期搬出现场。
高空使用的小型工具如线锤、钢卷尺、榔头、扳手等,要放到工具袋中。使用此类工具时,严格遵循项目和班组的安全交底,如榔头、板手柄上要系细绳套,操作时,细绳套系在手腕上,以免不慎从高空落下伤人。
高空焊接,不得在高空存放焊条,废弃的焊丝或空焊丝盘,下班时从高空带到地面废料堆。严禁乱抛乱扔。
高空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在正下方用警示绳划出危险区,并派1人监护,以免扣件、钢管或扳手不慎掉落。
在钢构件起吊时,构件底下严禁站人。
第三节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提供充分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一切电器设备与装置由合格人员施工安装,使用时应谨防危险。
3、施工前和施工期间采取适当的步骤,查明现场地下、地上所有通电的电缆或电器所在,并防止对工人造成危险。
4、在现场铺设和维修电缆或电器,应遵守国家技术规则和标准。
5、项目部负责临电施工
5.1项目部应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工地临时用电安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装验收、检查工作。
5.2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料场、车间、仓库及各临时设施用电的验收工作,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5.3认真执行国家和各级安全用电规程和规范,参照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运行与维护,做到安全可靠。
5.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高低压配电设施和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检查接地保护和防雷保护及常用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检查特殊环境中的安全用电和现场照明工作。
5.5认真贯彻施工用电相关标准,认真贯彻北京地区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和保养方面的规程规定,检查现场、车间、仓库等的电气运行状况。
5.6项目施工必须在开工前编制临时用电方案,经总部总工办审批后交底实施。
5.8现场临电电工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材料,严格用电申请报批制度,严禁私拉乱接。
5.9建立健全现场临时用电档案。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成立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名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电工房、办公室保
5、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作到反应迅速,团结奋斗;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
7、对现场消防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7.1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7.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8、现场应设有消防设施,摆放要符合规定。
9、对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1、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12、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13、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要符合规定,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用火点不小于10m。
第五节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西安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环保的文明工地。
2、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
文明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的始终。它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涉及项目每一个人员的生产、生活及工作环境。我公司结合以往工程的施工经验,并遵照西安市有关规定,把该工程建成洁净文明的工地。
实施责任:现场经理是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工程管理部直接负责现场的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管理要点:分阶段组织现场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机具进场出厂顺序,对现场材料、物资挂牌分区摆放,做到井井有条的施工,赏心悦目的布置。
3.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保持现场内的清洁。
3.2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有明确的划分标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
3.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砼施工等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施工现场控制噪音不超过土方阶段白天75分贝、夜晚55分贝的限制。
1、我们将依据GB/T14001环境管理标准和我公司环保手册,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1.1配合业主单位,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备所需资源;
1.2负责落实业主单位下发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管理方案》。
2.1处理、协调项目内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事宜;
2.3负责施工生产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定期联系政府主管部门对污染排放进行监测;
2.4对现场的水、电、办公用品进行节能降耗管理。
3.1负责落实总包下达的本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3.2编制项目《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管理方
3.3协助编制工程项目重大环境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技术方案
3.4负责专业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4.1组织实施并保证工程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符合环境管理的各项要求
4.2按业主要求,负责应急准备及响应方案的实施。
4.3按业主要求,负责组织对现场班组进行环境管理培训及施加管理。
5.1负责对我司的分供方施加环境影响;
5.2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6.1负责项目消防安全管理;
6.2对应急准备及响应措施的检查;
6.3负责传达防汛信息,检查项目防汛的准备工作。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尽量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2、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空压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破碎剔凿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电锤应安排在白天使用。
第4章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为确保工程质量,应加强全员的成品保护方面的教育,并在交底及施工中,做出成品保护方面的要求。
2、加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木材、构配件等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和保护,到现场后应逐件验收,入库存放,码放应严格执行公司要求,不超高、超重,倾料放置。
3、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4、在各工种交接时,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需进行检查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5、避免或减少工序进行之间造成的成品损伤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品造成损伤或污染的,需事先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成品的损伤或污染,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证施工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样板。
6、植筋时,在结构胶的养护时间内,严禁挠动。
7、混凝土结构分块拆除时,严禁高空抛落,设置必要的防护平台。
8、水钻切割拆除时,产生的污水应及时清理。
第5章工程回访与保修措施
工程回访与保修服务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延续,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调查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了解业主要求,及时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为确保本工程质量应做好竣工后的服务工作。
(1)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以后应甲方要求回访,直至交工后三年为止;
(2)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卡,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2.2经审批后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部门发给维修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份保存。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生产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我单位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2.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并报送单位工程部备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以及国家对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保修期内进行保修。
3.1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交付使用六个月内进行回访。听取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查明用户提出的质量缺陷的部位及使用情况,分析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与业主协商返修内容及进度。
3.2在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必须及时进行保修,并作好保修记录。
3.3保修期外以及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当用户提出返修要求,为了对用户负责,我们应派人去调查,分析原因,与业主协商返修内容、进度及有偿维修服务取费协议。
3.4返修工程必须由我单位质监部门对返修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和鉴定,并交业主验收签字。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顺利落成并已交业主使用。我单位本着为业主服务的宗旨,对该工程使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立即告诉我们。我们必将以最快的速度弥补我方遗留下的不足之处。
如您对维修服务不满意,可直接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投诉。
1)我单位对所承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在竣工交付后我单位工程部将定期组织回访。
回访形式一般为派出技术人员登门访问业主或以信函形式进行通讯回访两种。回访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图、双方约定的有关内容。
1)凡我单位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在保修期内按保修范围对确属我方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2)建筑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3)质量终身负责指超过工程保修期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如确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按3.2条执行;如经分析不属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但业主有要求时均可按优惠条件提供服务,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1)凡属我单位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接到用户通知七天内派人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保修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进行急抢修。
4)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工程皖2018ST216: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底板整体浇筑式圆井.pdf,因业主原因迟迟未输最终竣工验收签证,不再履行回访保修服务责任,可进行有偿服务。若业主在交付使用一年内办理完最终竣工验收,保修期则应按交付使用之日计算。
5)涉及到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我单位实施保修。业主也可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保修。
6)保修项目完成后,由保修单位组织质量验收。
热力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7)业主对保修质量进行确认、签字。
8)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建设单位(用户)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