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某线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 A2标段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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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某线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 A2标段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3.4乘坐车辆时,应坐在安全处,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3.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调头、倒车,在狭窄场地内行驶时,必须专人指挥。

3.6现场行车,进出场要减速某高层商住楼喷锚及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行车线路不良、照明度差时要慢;起步、交会车、倒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密集处及出入大门要慢。

3.7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道路中的障碍应设安全标志和防护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和足够的照明。

3.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放在坡道上,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溜坡。

3.9机动车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员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和车之间;在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停留或通过。

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4.1机械设备应按其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作业,不得操作带故障的机械设备作业。

4.2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有关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3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必要时应验算检梁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4.4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

4.5机械设备在靠近架空输电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6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7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作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人员在安排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架子、安装的电气和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1.3运用安全教育宣传栏、安全会议和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1.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特殊工种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经过三级教育者,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1.6项目部每天安排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1.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立即通知报告上一级安全员和质安部,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

1.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1.9项目部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公司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2.3认真贯彻“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把好“四证”,“一教育”关(即就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证、暂住证及三级安全教育),对劳务队伍招收进场的新工人,应有劳务单位盖公章的花名册,“四证”齐全报项目部同意后,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及班组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无“就业证”就安排上岗者,根据省、市有关劳务管理文件,对私招乱雇者罚劳务单位每人次500元,使用童工一经发现罚使用班组3000元。

2.4从事特种作业(电工、电气焊、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架子工等)应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无证者严禁上岗。

2.5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提高防护水平,每个劳务工都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并且应加强个人防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劳务单位要组织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并要组织定期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如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以使事故调查和处理。

2.6劳务工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施工及生活用电均由专业电工搭设。严禁乱拉乱搭。严禁使用高功率用电器(电炉、电热棒、电炒锅)及煤油炉等,还应做好住宿文明管理,消防工作应符合消防保卫部门要求,宿舍不得居住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3.2在禁火区(木工棚、仓库、临时住宅、办公室、发电机房、配电房)应设有明显防火标志,同时设置消防器具。

3.3施工平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3.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六不准”:(1)电气焊接人员无操作证,不准操作;(2)不了解焊接割地点周围情况,不准操作;(3)不了解焊割内部情况,不准操作;(4)装过易燃易爆的容器未消除危险品的,不准操作;(5)重点要害部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准操作;(6)发现有与明火安全作业相抵触情况,不准操作。

3.5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棒、煤油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6木工场所严禁烟火,认真及时做好木屑刨花的清理工作。

3.7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转,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磨擦发生高热起火。

3.8暂设宿舍、食堂、仓库,由项目部统一搭盖,搭盖材料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大间隔小间,小间搭“阁楼”。

3.9发电机房、配电房内至少配置“干粉”或“1211”灭火机两台及砂箱。“两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机的使用方法。

3.10灭火器应定人、定位,消防要道应保持畅通。

3.11工地防火工作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并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4.1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2)技术交底资料;(3)安全检测记录;(4)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4.2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生产临时用电安全运行,尤其对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3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断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有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防止“一闸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4.4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址、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到省建设厅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5、配电室(站)安全管理制度

5.1配电室(站)应由专职电工管理,严禁闲人进入,确保电房的安全。

5.2配电房必须符合“五防一通”要求,窗、通气孔等应加铁网防护,门要向外开,并需加锁。

5.3配电房必须配备绝缘手套、绝缘棒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

5.4配电屏上的各配电线要编号,标明用途标记。

5.5配电屏操作的地面必须铺设绝缘垫。

5.6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作好设备运转及交接班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7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测,开关柜每年应维护1—2次,保持清洁,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5.8配电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5.9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牌,不准违章作业。

5.10配电房的线路走向及其它线路变动,需经行政、安全、机电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6.1库房内的物品储存要分类放置在木制或钢制架层上,架与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通道,堆放应牢固整齐,防止倒塌。

6.2存储化学、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相互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必须有一定安全间距分开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如化学名、俗名、禁忌和灭火的方法等。

6.3库房通风良好,具有一定照明度,室温要低,高温季节应有降温措施。

6.4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变质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积水的地方。

6.5受阳光直射易引起燃烧、爆炸、变质、分解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6.6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7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入库。

6.8库房内不准使用60W以上功率电灯、交流收音机、电烙铁和取暖烘烤设备。

6.9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点燃明火,严禁放烟花爆竹。

6.10库区内应放置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

6.11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6.12消防器材应有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待用。

6.14库房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素质。

7.1布置施工生产必须讲安全,无安全措施和未经交底时工程项目严禁开工。

7.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危险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现场施工严禁穿“三鞋”(高跟鞋、拖鞋、硬底鞋)。

7.4工作时间严禁打闹玩耍,严禁将儿童带入施工现场。

7.5各种安全设施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

7.6严禁擅自动用运行系统的有关设备和附件,严禁使用管道、走道、平台、施工脚手架作为起重作业的承力点。

7.7气焊及切割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非电焊工、气焊工不得动用电气焊。

7.8非电工严禁装拆电气设施,非机械工严禁操作施工机械。

7.10现场生火必须有“生火证”,明火作业要有专人看火,并备有灭火器材。

8、安全文明生产十项纪律守则

8.1坚持安全生产一个方针,四个原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8.2坚持生产会必须讲安全;班组上班前开生产安全会,实行工地及班组安全值日制、安全自检、互检制;交待生产任务,必须交待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班组可拒绝接受生产任务。

8.3单位工程项目未经申报安全资质审查和未办好施工许可证及开工审批手续的不准开工,没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与交底的不准开工。

8.5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规程操作,按施工程序施工。施工管理人员要给作业工作创造安全施工条件,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从严查处。班组中组织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8.6特种作业及工种变换人员,未经技术安全培训合格、无证不准上岗;职工(含民工)新进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及技术复杂或危险性大的作业,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8.7严禁私招乱雇,一切外来劳务用工必须通过综合部审查、登记、签订合同(含外包工),合格后才准使用,综合部与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8.8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工地;酒后及带小孩者,不准进工地;穿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的鞋以及喇叭裤、赤脚、赤膊者不准进工地;不系安全带(网)或无其它防护设施不准在高空危险场所作业;无隔离棚不准在垂直交叉作业下方站立通行;无符合安全要求的脚手架,不准在2m以上的高处支拆模板、扎筋、浇筑混凝土或装饰作业。

8.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垂直吊运设备,配电箱及电器安装实行标准化。施工用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对脚手架(含吊篮)、卷扬机吊架、及其它起重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临建设施等未经检验合格发证,不准投放使用。一切机电、起重设备不准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8.10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安装、修理、拆除与操作电气及机械设备;不准私自拆移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与信号、警告装置;不准向上或向下抛扔任何工具及物品;不准乘坐吊篮上下;不准在禁火区动火、吸烟、焊接(割)场所必须有防火措施;不准在起吊物下面站立通行,不准在不设安全边坡挖土方。

凡违反以上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1.3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要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1.4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认真查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1.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督促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6对现场搭设的高空作业设施、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1.7对工地的安全隐患以及总公司、工程处或分公司所发出的隐患通知,应按通知期限整改。

1.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1.9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督促和支持有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防碍安全工作,无理刁难者,应进行严肃处理。

2.5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凡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2.6发生伤亡和重伤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参加调查,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对主要直接责任者要提出严肃处理意见。

3、技术主办安全生产责任

对项目经理部,本施工队生产安全工作负技术方面责任。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标准,把安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2负责督促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检查交底情况,对重要的危险性施工项目,要亲临现场督促和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指导安全施工的依据。

3.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

3.5认真主持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措施项目要纳入正式生产计划,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3.6经常对所属职能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部门工作。

3.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4、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员系队长抓好安全生产的参谋和助手,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行使监督、检查,并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4.2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各施工点的安全动态,做到勤抓、细抓、严抓,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有关人员发出隐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复发的措施,并认真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4.6做好各项原始记录,按时报送有关资料。

4.8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防火器材设施和防火安全工作。

4.9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4.10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

4.11与劳动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5、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5.1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措施,不违章作业。

5.2保管好使用的工具及防护用品,坚持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到正确使用。

5.3对不熟悉的机械,工器具未经操作训练不得操作和使用,不动用他人机械工器具。

5.4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要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区域切勿进入或特别小心。

5.5坚持文明施工,下班前一定要做好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6师傅对徒弟或工人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危险工作要交待安全施工方法,并在施工中照料他们的安全。

5.7爱护现场安全设施,不得乱拆、乱动,不得将设备、材料堆放在施工通道上,保持施工通路畅通。

5.8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安全工作建议,揭发不安全因素,为安全多做工作。

5.10本人发生事故或发现他人造成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或有关部门,并积积抢救伤者,防止扩大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提供旁证。

6、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直接安全责任,不违章指制止违章作业。

6.1根据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对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各施工设备(机、电、架、便道防护等)是否完整、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6.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同意。

6.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班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详细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在生产过程中要搞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当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首先要搞好安全。

6.5对新进场的各工种工人及施工中变换工种的人进行三级教育,并逐个签名。要教育工人遵章守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搞好工地现场防护,督促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高空悬外作业人员要使用安全带,按规定挂好安全网。

6.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擅自处理。

6.7不违章指挥,要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总分公司、工程处安全管理部门对工地发生的隐患通知书应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整改,逾期不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根据情节加重追究责任。

6.8负责电器、机械设备(会同机管员)的技术交底及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9强化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齐全、准确,施工安全日记每天有记录,内容要全面真实;隐患整改要有登记资料。要确实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达标。

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责任。

7.1遵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施工。

7.2负责组织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并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讲安全,班后检查安全,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生产必须布置安全工作。

7.3经常向组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组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施工。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安排上岗。

7.4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设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

7.5掌握班组工人的身体、思想、技术状况,合理分配工作。

7.6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8、机管员安全生产责任

8.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安全负责。

8.2制定机械施工安全措施,并付诸实施,保证所用机电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8.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电机、电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

8.4配合现场施工员,做好机电、起重设备的安装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工作。

8.5经常深入了解施工情况,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6发生机电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8.7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9.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并带头遵守,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帮助。

9.2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讲话,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箱梁预制施工工艺细则,督促安全施工的贯彻执行。

9.3认真做好生产场所的班前、班后检查,督促并协助改善各种安全设施,教育组员爱护与正确地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9.4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与反馈

项目部每旬由专职安全员协同工程部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工地进行一次大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评分报表。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可以开具隐患通知书GBT18474-2001《交联聚乙烯(PE-X)管材与管件交联度的试验方法》.pdf,也可开会讲评。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点讲清。受检施工班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按规定将整改情况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理及罚款,要当场宣布。

项目部应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或专业问题随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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