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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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回填施工方案(四)劳动力的准备表2
根据本工程现场特点,本项目的填方主要位于旧服务区场地、加油站及附近停车场内,但新建工程施工不能影响旧服务区日常经营,因大面积基础群基坑底标高不一,机械开挖次序采取先整片开挖至设计标高,然后再挖建筑物基础较深部位。当一次开挖深度超过挖土机最大挖高度(5m以上)时,宜分一至两层开挖,并修筑10%—15%坡道,以便挖土及运输车辆进出。现将主体建筑挖方分为六个区域(附图一),其中因征地及便道问题影响,暂时可完全完成的部分为四区,其土方用于加油站区域回填。其他区域可开挖部分采取措施开挖,其土方仍用于加油站区域回填。在此前提下其开挖的土方仍不够用于加油站的回填,故要求建设方尽快解决征地及相关问题,以免影响施工进度。2.边坡开挖
(1)场地边坡开挖应采取沿等高线自上而下淮安沈阳路某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在边坡上采取多台阶同时进行机械开挖时,上台阶应比下台阶开挖进深不少于30m,以防塌方。
(2)边坡台阶开挖,应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边坡下部设有护脚及排水沟时,应尽快处理台阶的反向排水坡,进行护脚矮墙和排水沟的砌筑和疏通,以保证坡脚不被冲刷和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不积水,否则应采取临时性排水措施。
(3)边坡开挖对软土土坡或易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在开挖后应对坡面、坡脚采取喷浆、抹面、嵌补、护砌等保护措施,并作好坡顶、坡脚排水,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基坑、槽和管沟开挖
⑴.基坑(槽,下同)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长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基坑长度应稍大于基础长度。如超过表3规定的深度,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坍方。其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可按表4采用。放坡后基坑上口宽度由基坑底面宽度及边坡坡度来决定,坑底宽度每边应比基础宽出30cm,以便施工操作。
基坑(槽)和管沟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表3
密实、中密的砂子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硬塑、可塑的粉质粘土及粉土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0
1:0.67~1:1.00
1:0.5~1:1.0
注:①.有成熟施工经验,可不受本表限制。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②.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也不受本表限制。
③.开挖深度对软土不超过4m,对硬土不超过8m。
⑵.当开挖基坑(槽)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而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基坑、槽每边的宽度应比基础宽15~20cm,以便于设置支撑加固结构。挖土时,土壁要求平直,挖好一层,支一层支撑,挡土板要紧贴土面,并用小木桩或横撑木顶住挡板。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部土方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支撑或砌砖、毛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土堆砌临时矮挡土墙保护坡脚。
⑶.基坑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3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过2.0cm。
⑷.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由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15~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20~30cm。
⑸.雨季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⑹.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复测检查。
⑺.基坑挖完后应进行验槽,作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基坑、基槽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机械和人工清槽时,放线工要配合钉桩等。
机械挖方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表5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五、土方开挖和支撑施工注意事项
1.大型挖土及降低地下水位时,应经常注意观察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有无下沉和变形。如有下沉和变形,应与设计和建设单位研究采取防护措施。
2.土方开挖中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立即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来现场处理,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挖掘发现地下管线(管道、电缆、通讯)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来处理,如发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观测孔等亦应加以保护。如施工必须毁坏时,亦应事先取得原设置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4.基坑槽、管沟支撑宜选用质地坚实、无枯节、透节、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使用杂木。
5.支撑应挖一层支撑好一层,并严密顶紧,支撑牢固,严禁一次将土挖好后再支撑。
6.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填土要分层回填夯实,使之严密接触。
7.埋深的拉锚需用挖沟方式埋设,沟槽尽可能小,不得采取将土方全部挖开,埋设拉锚后再回填的方式,这样会使土体固结状态遭受破坏。拉锚安装后要预拉紧,预紧力不小于设计计算值的5%~10%,每根拉锚松紧程度应一致。
8.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的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情况,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加固办法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柱及横撑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支撑后拆旧支撑。
9.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层。拆除支撑时,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1、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2、开挖时不能勾断或挖破预制桩。
3、基坑四周应设排水沟、集水井,场地应有一定坡度,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和场地。
4、基坑边坡的支护结构,在开挖全过程中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
5、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7、在完成土方开挖和承台垫层砼后,应及时进行桩检测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桩基验收。
七、土方开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内容主要为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轴线、方位和几何尺寸。
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物方格网,按设计总平面图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可采用经纬仪及标准钢卷尺进行检查校对。按设计基础平面图对基坑、槽的灰线进行轴线和几何尺寸的复核,并检查方向是否符合图纸的朝向。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两倍的挖土深度;水准点标高可引测在已建成的沉降已稳定的建(构)筑物上,或在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妥加保护。挖土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复测,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
控制内容主要为检查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
土方开挖一般应按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如用机械挖土,深5m以内的浅基坑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0~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边挖边修坡,以保证不扰动土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遇标高超深时,不得用松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压(夯)实到设计标高;当地基局部存在软弱土层,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与勘察、设计、建设部门共同提出方案进行处理。
挖土必须做好地表和坑内排水、地面截水和地下降水,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500mm以下。
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一般用表面检查验槽法,必要时采用钎探检查、或洛阳铲探检查,经检查合格,填写基坑槽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6)。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表6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做地(路)面的基层。
宜优先利用基坑(槽)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有机杂质,含水量应符合要求。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可用作各层填料。
1、回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草皮、杂物、树根和淤泥,排除积水,并在四周设排水沟或截洪沟,防止地面水流人填方区或基坑(槽),浸泡地基,造成基土下陷。
2、施工完地面以下基础、防水层、保护层,填写好地面以下工程的隐蔽工程记录,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认可。混凝土或砌筑砂浆应达到规定强度。
3、本工程土方回填属大型土方回填,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对压实系数的要求、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等,通过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在8%以内,每层铺土厚度为50cm并每层用光碾压路机压实。
4、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每隔3m打入水平木桩,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做好水平标记。
1、填土前应检验其土料、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当含水量过大,应采取翻松,晾干、风干、换土回填、掺大干土或其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如土料过干(或为砂土、碎石类土)时,则应预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等措施。粘土,粉质粘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按设计要求经试验确定,其参考数值见表7。
2.回填土应分层摊铺和夯压实,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见表8。
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参考表表7
最优含水量(%)(重量比)
最大干密度(t/m3)
注:1.表中土的最大干密度应以现场实际达到的数字为准;
2.一般性的回填可不作此项测定。
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表8
3、在地形起伏之处填土,应做好接搓,修筑1:2阶梯形边坡,每台阶可取50cm,宽l00cm。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大于1:1.5的斜坡。接缝部位不得在基础、墙角、柱墩等重要部位。
4、大面积回填用机械碾压,在碾压之前宜先用轻型推土机、拖拉机推平,低速预压4~5遍,使表面平实,避免碾轮下陷;采用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渣或碎石类土,应先静压,而后振压。
5、用压路机进行填方压实,应采用"薄填、慢驶、多次"的方法。碾压方向应从两边逐渐压向中间,碾轮每次重叠宽度约15~25cm,边坡、边角边缘压实不到之处,应辅以人力夯或小型夯实机具夯实。碾压墙、柱、基础处填方,压路机与之距离不应小于0.5m。每碾压一层完后,应用人工或机械(推土机)将表面拉毛,以利接合。
6、填土层如有地下水或滞水时,应在四周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已填好的土层如遭水浸,应把稀泥铲除后,方能进行上层回填;填土区应保持一定横坡,或中间稍高两边稍低,以利排水;当天填土应在当天压实。
7、雨期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分期完成。从运土、铺填到压实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应压完已填土层,并形成一定坡势,以利排水。施工中应检查、疏通排水设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使基土遭到破坏。现场道路应根据需要加铺防滑材料,保持运输道路畅通。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t/m,且不应集中。
1、回填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损坏或下沉。
2、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受到损坏时,方可进行回。
3、基坑(槽)回填应分层对称进行,防止一侧回填造成两侧压力不平衡,使基础变形或倾倒。
4、夜间作业,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置足够照明,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防止铺填超厚和挤坏基础。
5、已完填土应将表面压实,做成一定坡向或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坑(槽)浸泡地基。
1、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前,应检查坑(槽)壁有无塌方迹象,下坑(槽)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
2、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土的变化,对坑(槽)、沟壁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基坑(槽)边上不得堆放重物。
3、坑(槽)及室内回填,用车辆运土时,应对跳板、便桥进行检查,以保证交通道路畅通安全。车与车的前后距离不得小于5m。车辆上均应装设制动闸,用于推车运土回填,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卸土。
4、非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不准擅自动用机电设备。使用蛙式打夯机时,要两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移动胶皮线。操作夯机人员,必须戴胶皮手套,以防触电。打夯时要精神集中,两机平行间距不得小于3m;在同一夯行路线上,前后距离不得小于lOm。
5、压路机制动器必须保持良好,机械碾压运行中,碾轮边距填方边缘应大于5OOmm青龙桥贝雷架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专家论证通过(2020).docx,以防发生溜坡倾倒。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1、因是有密实度要求的填方,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定夯实后的干密度,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措施。
2、严格选用回填土料,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不同的土填筑时,应按土类有规则地分层铺填,将透水性大的土层置于透水性较小的土层之下,不得混杂使用,以利水分排除和基土稳定,并可避免在填方内形成水囊和产生滑动现象。
3、严格控制每层铺土厚度,严禁汽车直接向基坑(槽)中倒土,并应禁止用浇水、水撼方法使土下沉,代替夯实。
4、管沟下部、机械夯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用细粒土料回填,并仔细夯实。
5、室内地坪等部位的回填土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雨天不宜进行回填施工,必须回填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砂土、石屑等填料,周围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