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最详细的通信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模板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经理组织各级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部门,各环节进行三种情况的施工检查:
6.2.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内部检查的环节(要素)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落实到岗。
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浙江大厦(蜂巢)项目工程钢结构施工方案,切实可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执行情况。
③安全生产措施编制是否切实可行,完整及时,贯彻到位,执行得力。
⑤检查新上线工人及民工的教育计划、内容、考试成绩的原始记录,有无上岗证。
⑥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持证上岗。
⑦作业车高空作业等特殊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⑧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安全带、安全帽等工具用品是否通过了定期试验检查,使用状态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使用。
⑨检查记录、台帐、资料齐全。
⑩吊车等车辆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书及定期维修记录。
为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及现场设备安全,我们为每一个关键的现场施工工序制订安全标准及注意事项,现场施工时,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其主要标准化作业工作如下:
(11)电缆、光缆运输
(12)电缆、光缆头接续作业
在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头盔,并确保:挖土洞口有围栏;材料堆放稳固;机器的转动部分有安全罩;所有吊重装置必须有检验安全证书及定期维修管理;配电箱、开关箱有操作指示和安全警示;机械定期维修及作业安全;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各项规定执行。
8.1、个人安全防护计划
(1)个人防护设备规定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法》,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所有从事《工业安全(眼睛防护)法》规定的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护目镜。
从事研磨、清洗、喷洗、混合等工作或必须接触对人体有害的烟尘或蒸汽的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面罩。根据《工业安全(石棉)法》规定,从事石棉生产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8.2、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计划
(2)工程车过道岔桥处的行驶过程中要有专人引道。引道人员须经过道岔移动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隧道内施工时,应于隧道内作业面两端50m处悬挂“前方施工,禁止作业车入内”的警示灯。
(2)需停电作业时,在作业区两端验电、挂接接地棒,如有必要,设专人防护。
(5)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穿防护服。
(6)在有行人的桥墩处施工作业时,下面需要提醒行人注意的有防护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防护。
8.3高空施工的安全措施
③作业人员衣着灵便,在易于发生挂碰的场所,将裤脚、袖口、衣扣扎好。
①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进入高空作业面。
②安全帽,安全带及个人工具等随身携带的物品必须牢固可靠的系在身上,不易掉落。
8.4、其他施工的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
①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配电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临时用电设计执行,不准任意拉线接电。
②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和操作指示、安全警示。
③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必须使用上海市建委建议指定的专用配电箱,以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
④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电缆的截面要符合载流要求,不能以小代大,以次充好。
⑤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要设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在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2)区间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①出工前必须坚持早点名安全讲话制度,根据当天的施工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各种记录。
②区间施工时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严禁其他人干扰或乱发信号,应配戴上岗证各种防护标志,上下桥要注意临时踩板是否牢固。
③作业过程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精神集中,应随时对工作程序进行检查,并设安全防护。
④各类工具材料的传递应用小绳或其它工具,不得抛掷。
在油料库、材料库、机械室等地点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
2)用电安全标识揭示牌
在施工用电配电箱等用电线路及设备上悬挂用电安全揭示牌。
9、消防、治安管理措施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
认真执行上海港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和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治安防范、防火责任协议书及监理单位制定的有关工地治安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
(2)进入工地后,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管理人员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
(3)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工程师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工程师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工程师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二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施工驻地,采用标语、广播、版报等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意识。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的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7)生活区禁止使用电炉。离开驻地作业时,应将各类电器的插头拔下。节假日对重点防火部位派专人值班保卫,以防发生火灾。
10、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2)在施工中安全工程师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束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正(如情况与原计划无异时不用修正)。
(3)工班长在施工中可实操作中的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报安全工程师,并由安全工程对风险评估报告进报修正。
(4)对于调查报告中列出的高危险工作,安全工程师应通知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安全委员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
(5)风险评估表应记录操作内容、危险性、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严重性、风险等级、预防措施和负责实施预防措施的人员。
(6)风险评估报告应明确记录风险预防措施,并对个人保护设备类型和培训课程等详细信息进行分类。
(7)风险评估结果将用于改进安全工作规程、方法表和工作许可证制度。所有结果应记录在方法表中。
(8)工地风险评估报告由项目经理审批。
11、施工中安全应急方案
(3)严重事故应急计划
(2)洪水(仅限于工地应急计划)
(5)危险物品或化学物质的泄漏或倾泄应急计划
(6)大量气体如煤气和有毒气体的泄漏应急计划
(7)热带飓风和暴雨应急计划
(8)应急措施中还应包括:公告牌、楼层、入口、办公室、工地办公室内都应有应急标识,人员应急撤离线路、消防设备等。
(7)施工现场设备应急抢救人员(专职,并经过严格的培训)。
(1)本项目成立紧急应急管理小组,由健康、安全管理部长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应按原应急计划进行紧急救助。
(3)紧急应急小组得到相关紧急信息时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反映,确定是否是属于紧急应急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应急小组应立即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场地,并清点人数,如有失踪人员极时作好记录并展开力所能极搜寻工作。由专职应急抢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适当的救治处理。
(7)在相关政府部门到达救助现场后,由专人向相关政府部门人员汇报情况,并配合其作好继续救助工作。
(2)火灾和爆炸应急计划
12、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1)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以及“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维护此工程的企业形象。
(2)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积极协调组建现场分健康、安全、文明及治安施工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接受工程师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
(3)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及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4)执行我公司颁布的工艺、工法,使施工过程有法可依。
(5)在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同时,确保工程内实外美。
(6)施工现场的各类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或进入施工工地,必须佩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施工证。工地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挂牌上岗。并接受监督。
(7)爱护高架和其他市政设施,搞好施工配合,保护好已完工程成品
(8)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事先征得用电管理单位的同意,并按用电安全规程操作,严禁擅自拉线接电。
(7)对水文、地质、地震观测桩等永久性测量标志要予以保护,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挪动和损坏。
(10)施工前要对地下管线的现状进行调查,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
(11)施工需中断或限制路面交通时,要事先报工程师和交通管理部门,拟定交通疏导方案,待批准后实施。
(12)在施工路段设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在台风、暴雨季节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10号线突发轨道交通民用通信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通信质量和财产损失,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轨道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应对突发轨道交通通信事故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维修保养,强化检查督促,开展宣传教育,防止和减少突发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突发轨道交通事故实行统一指挥,我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快速反应,积极投入抢险恢复通信工作。
本市建立轨道交通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作用,由相关单位加强日常巡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轨道交通事故预警报告制度,明确职责,简化程序,对本市轨道交通检测信息、通话信息、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我们接到轨道交通通信事故报警后,在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应迅速向响应负责人报告。
轨道交通区域内一旦发生事故,相关运营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进行即时处置,及时保证区间通信,尽快消除险情,对运营车辆采取应急调度措施等;如果险情扩大,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1接到突发轨道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向市大桥抢险救灾指挥部通报,并按照本预案实施联动处置。
2大桥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要求市大桥抢险办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合适部位开设现场指挥部。
3各成员单位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按市大桥抢险救灾指挥部命令和本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对于民用通信的保障,项目经理及时组织工程师,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等相关队伍为辅助的抢险救灾队伍网络。
2我们根据各自职责,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各应急队伍应熟悉相关预案并根据实战需要组织演练。
1我们单位在设计、建设轨道交通时,应听取运营单位和管理单位的意见,配足配齐轨道交通运营必需的安全及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包括器件、线缆、POI设备等备品备件等。
2我们会对轨道交通公共通信机房和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完好,并不断更新完善。
3有关应急处置单位应研制和配备各类专业设备,用于抢险救灾。
4其他参与应急处置单位要自行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器材。
一旦我们接到通信中断或发生意外,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响应,会安排专用车辆及时相应大桥指挥部的指挥要求。
轨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专业通讯保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1我单位会对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公共安全的技术水平。
2会在第一时间响应指挥部的及设计的要求,及时提供系统图纸及临时通信等等,的技术要求。
我方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遵守法规,强化环保意识,预防污染,净化环境,持续改进,铸造绿色工程。
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全面规划,严格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的环境保护法规以及建设方制定的关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环境保护,实现制定的环保目标。
保持施工现场、施工临时场地环境清洁,控制噪声、振动、废气和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排放符合上海市以及建设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条例的要求;无重大管线事故(水管、煤气管、污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
3、环境控制组织管理机构及权责
3.1、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环保体系
3.2、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3.2.1、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1)全面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组织环保工作检查,确保体系正常运转;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方针和法令;
(3)科学组织经理部资源,以最低的环保成本,确保环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2)及时参加建设方、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工作会议,配合建设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2.2、项目副经理环保职责
(2)组织环保、工程技术、安质、物资机械等部门,定期进行环保工作检查。
(2)负责对施工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组织环保、物资、工程技术部门对采用的环保设施和设备进行评价。
3.2.2、物资机械部环保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物资及有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储存和领用,预防影响环境潜在事故的发生;
(2)负责环保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3)负责包装物的回收和处理;
(2)负责施工机械噪声、尾气排放等影响环境因素的治理工作;
(5)负责机械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
3.2.5、其他管理部门环保职责
(2)执行环保管理方案,负责本部门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2.1、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
2.1.1、对施工现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的控制
所有排放水体不应有因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
(1) 能够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
(2) 漂浮物、浮渣或油类等;
(3) 产生令人厌恶的颜色、气味或浑浊物;
(2) 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物质;
(5) 滋生出令人厌恶的水生物。
2.1.2、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噪声的控制
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述时间内需要从事噪声超标准施工的,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
施工噪声的控制指标按GB12523–7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执行。
2.2、环境管理的程序及监察计划
2.3、本工程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因素分析
本工程可能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主要因素有:
(1)投入施工的各种车辆、工具产生的尾气、噪声;
(2)打孔作业时的混凝土尘埃;
(5)各种施工过程中的剩余材料和废弃材料;
(8)生产生活用后的废旧电池等。
2.2、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项目部通过对本工程中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的具体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编制环境管理计划,经工程师审批后付诸实施。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贯彻执行环境管理计划,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环境监察,执行阶段性环保检查评审,并持续改进,确保符合国家、上海市以及建设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条例的要求;将施工中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保护生态环境,为沿线居民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环保控制管理内容如下:
(2)工程中的环境控制,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控制和临时驻地的环境控制;
(5)定期、不定期环境监察;
(6)阶段性的环境保护检查评审及持续改进;
(7)环保文件、资料及环境监察记录管理。
2.6、施工人员环保培训及意识教育
项目部坚持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及上海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建立奖惩制度,将环保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头。现场环保管理部长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指导下,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管理手册》,经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印制成册,所有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并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学习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使职工明白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自觉的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组织全体职工中深入开展“我为绿化献爱心”活动、爱护环境、保护绿化,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环保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的学习;
(2)本工程中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因素分析及对策;
(3)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环境保护职责及相应的奖惩制度的发布;
(2)具体环保措施的落实;
GB/T 37882-2019标准下载(5)环保监察计划的实施及环保控制记录的管理;
(6)环保检查评审方案的发布。
2.7、施工临时驻地的环境保护
(1)临时设施搭建时注意保护好花草、树木和公共绿地,使其尽量保持原状。
(2)在使用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碱等物质时,要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不得任其泄露而污染土地、河川。严禁焚烧塑料、橡胶等产生有害气体的化工产品。
(3)临时设施搭建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占用或利用土地上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对工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
(5)工程完工后,应按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LY/T 3136-2019标准下载,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修复因工程施工受影响的地方,努力使其恢复原貌,尽量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