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机械挖土施工工艺标准2.4.3作业条件准备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2.4.4其他条件准备
2.5.1施工工艺流程1)参加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技术负责人。
2)会审内容:设计说明、技术要求、平面尺寸、剖面结构、坐标点、水准点等标注是否清晰准确无误。
1)参加人员:所有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手。
2)交底内容一般有下列几项:
(2)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工期要求及保证措施
(4)施工安全及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6)工程资料的集累、整理。
12填写开工报告并报送监理或建设单位批准,确定开工日期。
2.4.2施工机具准备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4)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5)坚硬性粘土一2.0m。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1∶0.75~1∶1.00
1∶1.0~1∶1.25
1∶0.5~1∶1.00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4.开挖上口线:在施工中上口开挖线经常被散土层覆盖看不清楚,放线员要立即补洒未挖掉部分已不清楚的边线,并保证其准确无误。
1)边坡检查: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开挖的边坡坡度,随时校核。常用的检查方法是用按设计边坡坡度制作的三角靠尺或仪器检查。三角靠尺见图5所示。
(1)用三角靠尺检查时方法为:用靠尺斜边靠在边坡上观察吊线锤是否与竖直角边重合,若重合说明坡度符合要求见图5;若吊线锤在竖直直角边外,则坡度大于标准要求,此情况施工中不应出现见图6;若吊线锤在竖直角边内,说明坡度小于标准要求见图7,此情况施工中可以校正。
图6坡度大于要求的情况图7坡度小于要求的情
(2)上下层有错台要求时下层开挖前应重新放好该层的开挖边线,并做好控制桩加以保护。
2)基底标高控制:为不扰动基底土的结构,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上预留20cm~30cm厚土,用人工配合清理至基底标高。
3)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4)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1)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2)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4)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6)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l)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2)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7)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1开挖方式:宜采用纵向由里向外先两侧后中间的方式开挖,见图4所示。
2分层开挖:开挖深度超过机械一次挖掘深度时应分层开挖
1)地下无障碍物时,分层原则宜上层薄下层厚,这样便于运输车辆重载爬坡,但分层厚度不宜相差太大,否则影响挖掘机的最佳挖土深度效能。
2)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等障碍物时,分层原则宜上层稍厚下层稍薄。这样挖掘机拔杆伸的相对较远,方便清除障碍物和清理基底工作。
2.5.4季节性施工要求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4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长度、宽度(同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2.8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l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2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扬灰及时洒水;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车箱应包裹严实,防止路途散土;车轮泥土冲洗干净;安排专人清扫出入口和运输沿线道路。
1特种机械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运输车辆出入的大门口、作业区域边缘距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较近的、现场储油罐、配电箱等有危险的地方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告标牌,储油罐、修理车间及易引起火灾的地方应配有灭火器。
3开挖的基坑(槽)管沟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并保证其牢固可靠。
4配合机械施工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DB37/T 4269-2020 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pdf5施工机械必须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B1016图纸会审记录
C1203测量放线记录;
B100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
东源县仙塘某大桥及引道工程(实施)施工组织设计A100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层开挖各层标高控制测量记录
以上质量记录按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中的表样填写,无相应表格可按规定的内容自制表格填写。当建设工程监督单位另有要求时,可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