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梁板运输与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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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梁板运输与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汽车起重机行驶立交道口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驾驶员距道口15米处,能看到两侧各200米以外的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抢道通过。

机动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Q/GDW 11507-2015标准下载,汽车起重机不得通过。

停车应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防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

(5)下列地点不得停放车辆

距近车站、加油站20米以内的地段。

纵坡大于5%的路段;

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米以内。

(6)倒车时,驾驶员应看清周围道路环境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7)同向行驶车辆,两车之间距离应保持在50米以上,行驶缓慢,避免紧急制动。

4.2.2汽车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要求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车辆上公路时,除应取得由地区公安局交通队发证,还应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驾驶作业时,要随带特殊工种操作证,以便有关部门检查。

(2)驾驶员必须努力掌握车辆驾驶技术,熟悉车辆性能和道路情况,掌握车辆的一般机械、电器知识、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车辆启动前应检查车辆性能,严禁带病出车。起步时要先察看周围有无人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4)严禁酒后开车。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谈话,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5)在行车方面,必须坚持“十慢”、“十不开车”、“十好”的要求:

“十慢”:起步慢、转弯慢、下坡慢、会车慢、倒车慢、拖车慢、人多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天泥滑慢、过桥慢。

“十不开车”:车门不关好不开车,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物没有装好不开车,脚踏板站人不开车,胎架站人不开车,翻斗车厢不落好不开车,接班没有检查不开车,超长超高超载不开车,没有随带驾驶证明不开车。

“十好”: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驾驶作风好、行人动态观察好、信号标志看好、车辆保养好、操作规程遵守好、安全措施执行好、同志互助团结好。

4.2.3汽车起重机防倾翻措施:

(1)作业场地坚实平整,不得下陷,保证工作过程中整机保持水平,对不够坚实地面应予加强,支腿处应加垫板,以加大地面承受能力。

(2)风速大于13.8m/s(相当于6级风)时,起重机不得作业,当臂长大于50m作业时,风速不得大于9.8m/s(相当于5级风)。并注意风向对起重机稳定性的影响,不吊货物时,前方来的风有一定危险,吊重时则相反。

(3)吊重时严格按额定起重量表和起升高度性能曲线作业(详见附表),起吊物品不能超过规定的起重量和工作幅度,禁止超载作业。

(4)不得用起重机吊拔起重量和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

(5)不能斜拉斜吊,起吊时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不能随便增加或减少平衡重。

(6)工作时运行应平稳,不要突然起吊和制动,回转时应注意不要使吊重向外抛。

4.3.1结构外观检验。

(1)检查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不得出现气孔、夹渣、咬肉、焊道偏移等缺陷,着重检查吊臂根部、变幅油缸支承点、桁架臂主弦杆与连接座的焊缝。有必要时用探伤仪进行检验。

(2)检查结构件的螺栓连接是否紧固,销轴是否安装完好,并及时紧固。

(3)检查结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吊臂及支承装置不得有裂纹或变形,如发现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报废。

(1)检查吊具、钢丝绳、滑轮、卷筒等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如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新件。

(2)检查液压缸、减速器是否有漏油,变幅、伸缩臂、回转时应平稳,不得出现抖动现象,支腿油缸、变幅油缸在吊重时不得出现回缩现象。

(3)检查发动机燃油是否充足,散热器内油是否充足;发动机油是否适中,无污染;油箱内油是否充足,油压是否达到工作要求。操纵控制器的手柄、踏板动作是否良好。

4.3.3安全装置检查

起重机应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且动作准确可靠:

(2)起重力矩限制器或起重量显示器;

(4)钢丝绳变幅起重机的幅度限位装置和防吊臂后倾装置;

4.3.4使用前应进行的试验

(1)起重机投入使用前应先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2)作业场地坚实平整,不得下陷,保证工作过程中整机保持水平,对不够坚实地面应予加强,支腿处应加垫板,以加大地面承压能力。

(3)开车前应先鸣铃或报警,吊重接近人时应报警以提示人们注意。

(4)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要注意起重臂端部运动以及被吊重物的状况。

(5)应对起吊的重物重量了解准确,确定是否属于安全工作负荷,司机只能按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或起重特性曲线指示的起重能力工作,严禁超载使用。

(6)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和吊臂下不得站人,不准在运转时进行检查、润滑、维修等工作。

(7)起吊物品上不得站人,吊重不得从人的上方经过。

(8)吊重回转时,速度要低,制动要平稳,不得突然制动,减少物品摆动。

(9)带载变幅时操作应平稳,增大幅度时要注意防止超载,不得突然停止变幅,因为此最易造成倾翻或臂架折断。

(10)不得带载重力下降,空钩重力下降时不要急刹车,防止起重机倾翻和臂架折断。

(11)带载伸缩一定要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小心操作。

(12)严禁斜拉斜吊,不准起吊埋在土里的物品。

(13)吊重行驶时一定要按说明书规定的吊重行驶起吊,行驶地面要平整、坚实,物品离地面要低,并防止摆动,行驶时回转机构要制动或锁紧,行驶速度要低,起、制动要平稳。

(14)大风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风速超过规定值时应即停止作业。

(15)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音响、振动、发热、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起重机带故障工作。

(16)严禁正常操作时使用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停车,以防安全装置失灵或精度过低时造成事故。

(17)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联合起吊物品时,要有正确起吊方案,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起吊方案,并注意配合;各台起重机的负荷分配应合理,每台起重机的负荷应不超过额定负荷的80%。

(18)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各部位的压力值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19)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可以拒绝执行,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任何情况下都应执行。

(20)主、副卷扬不得同时工作。

5.1汽车起重机的使用要点

(1)行驶前必须遵守与汽车有关的操作规程及交通规则。将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吊钩用专用钢丝绳挂住。将车架尾部的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两支座内(使撑杆稍微受力即可),并用锁架螺母锁定,以改善转台行驶时的受力情况。将锁式制动器插入销孔,以防旋转。

(2)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如遇松软地基或起伏不平的地面,一定要垫上合适的木块,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下部车驾驶室不得坐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不得在车前方起吊。

(4)伸缩式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必须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角度不得太小。

(5)起重臂伸出后,若出现前节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调整正常后方可作业。

(6)满负荷作业时,应注意检查起重臂的挠度。侧向作业时,要注意支腿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调整正常后方能继

(7)起重机停驻后整机倾斜度一般不得大于1·5°,底盘车的手制动器必须锁死。吊重时不得扳动支腿操纵阀手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起重臂放于正前方或正后方,方可调整。

(8)对起重机的关键部件,如起重臂等,要定期检查是否有裂缝、变形以及连接螺栓的坚固情况。任何不良情况都不能继续使用。

(9)满载起吊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后,才能继续起吊。起吊时动作要平稳,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对无提升限定装置的起重机,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11)双机抬吊构件时,构件总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防止任何一台负荷过大而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机进行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双机吊运的指挥信号,使两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1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的发动机电门关闭,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杆推上制动位置。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5.2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2、起重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意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

6、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牌后方才可闭合主电源。

7、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或手轮置予零位。

8、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开动或脱离起重机。

9、驾驶起重机应用手操作手柄,不许用人体其它部位去转动控制器,正常情况下不要用安全装置停机,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0、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因停电使重物悬挂半空时,起重作业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并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围栏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把重物妥放置地面。

12、多人挂钩操作时,驾驶人员应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动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驾驶员应紧急停车。

13、起重机起吊重物时,一定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H≤0.5m经试吊发现无危险时,方可进行起吊。

14、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15、在吊运过程中,重物一般距离地面0.5m以上,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在旋转起重机工作地带,人员应站在起重机动臂旋转范围之外。

16、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收起重机锚定住。

17、起重作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时,切断电源并挂标识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人员。

18、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下除外),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或因销子、轴等受到过大扭力而发生事故。

19、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0、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钓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21、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索具、辅具、览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2、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3、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准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4、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动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到80%,也可以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挥。

6.1安全生产组织保证

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个人的根本利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控制和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开工前进行系统安全教育,开工后抓好“三工”教育定期培训,还要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常对工人进行教育,避免放松警惕性,马虎大意,违章操作酿成大错。

6.1.3严格安全监督、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6.1.4抓好安全施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6.1.5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严格按工艺流程组织施工,搞好工序衔接,严格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生产有序不乱。

6.1.6运输车辆要求车况良好,不许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教育,不许违章驾驶。

6.1.7起吊设备和吊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物件起吊前要对起吊设备和吊具进行检查,物件起吊时设专人指挥。并在吊物范围内安全警戒。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获得相关证书才允许上岗,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及工作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间要注意观察外部形势。

①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②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③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④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⑤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①指标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②工作场地有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①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②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③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④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

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刹车制动闸,坡道上停放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0C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

6.2.2梁板拖车运输

(1)梁板运输车前、后及两侧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及超长标志,在指定线路上行驶,复杂路段配备专人照看,保证安全通过。

(2)梁板拖车运输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配备一名副驾驶员,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车上不得坐人。

(3)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刹车,驶到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4)在雨、雾天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5)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6)炮台拖车空车返回时,后炮台车与牵引车必须连接稳妥后才可发车。

(1)吊车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旋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双机抬吊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

(2)吊车作业时必须有指挥人员,双机抬吊或回转时必须统一指挥,使回旋同步,即架梁孔的桥下两端配备安全员,设置安全岗。

(3)梁体吊离地面10㎝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吊环、吊钩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4)起、落梁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5)吊车作业时,起重臂下、梁下不得站人。

(6)吊车移位时,起重臂必须完全归位。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吊梁所用钢丝绳必须按荷载要求,选用适合的标准绳索,所用钢丝绳及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10倍。在使用当中应经常注意检查钢丝绳及接头、吊环,并做必要的维护。

6.2.5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及易滑鞋,均应佩戴安全带,所用物品、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帽梁外侧施工人员行走处应挂好安全网,墩台身处应配人员上下梯。

(5)桥上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备通讯工具。

(6)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高空防护工作,防止工、器具从高空附落,杜绝从高处向下扔东西,以免伤人或损坏工、器具。

(7)严禁桥上作业人员戏嬉、打闹。

(8)严禁有不宜登高病症的人员从事桥上作业。

6.2.6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员上下梯应采取防滑、防倾倒措施,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吊臂归位,人员撤离,驻车制动。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吊机吊梁作业。

6.2.7高温季节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宜搭设凉棚,准备防署药品。

6.2.8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桥梁两侧及便道处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并设专职安全岗。

6.2.9在维持通车路段上架梁,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交通量较大时,应与路政部门联系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交通厅、省质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7.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副组长:向金鹏、赵胜伟

成员:程梦君、方建利、李晖、李坦、何雷军、王志鹏、钟军、方惠文、代方礼、陈伟平、刘忠。

(1)闻佳清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指挥现场抢救工作,负责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2)方建利、高继军、许国文、钟军、方惠文、代方礼、陈伟平负责现场具体的抢险与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救援物质的准备工作。

(3)赵胜伟、李晖、李坦、何雷军、王志鹏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纪录。

(4)向金鹏、程梦君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并书写事故调查报告。

7.3、起重吊装设备事故发生原因 可能导致起重设备吊装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设备设施缺陷或设备无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不全。 (2)设备使用伪劣零件。 (3)指挥失误或没有专人指挥。 (4)设备超载或违章使用。 (5)为赶进度造成机械疲劳作业未能及时检修或监护失误。 (6)违章作业。操作人员培训不够,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7)设备倒塌。

7.4、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7.4.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7.4.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7.5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采取的措施等。同时应根据事故初步判断的性质,决定是否报告119、120处理。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2020年11月).pdf,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抢险万案,组织实施。

医疗急救:120;匪警:110;火警:119。

项目负责人:闻佳清手机:18972988388

技术负责人:赵胜伟手机:15549736566

安全员:刘忠手机:15549736656

2、重伤员运送应用但架,腹部创伤及背住损伤者,应用卧立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立,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头,以免呕吐误吸。

DB12/T 1000-2020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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