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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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西二线(郑州局管段)NX2标项目部第三分部古庄河大桥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3.2.5临时用电计划
4.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营业线沉降观测,在施工期内,安排有经验的线路工每日观测记录线路几何尺寸,安排专门人员按规定频次记录路基的沉降位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营业线安全。
水泥稳定土施工工艺框图4.1钻孔桩施工安全措施
⑴桩机就位后,按要求设置缆风绳及地锚,确保桩机不向营业线侧倾倒;桩基钢筋笼应分段吊装,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要求。
由于钻机在施工过程中相对前后方向,左右方向上容易侧翻,故在钻机就位时将钻机前面对向营业线,后支点及操作平台背对既有线,钻机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侧翻将不会对既有线产生影响。钻机场地应平整、坚实,松软底层处采用碎石土进行整平、压实,软基采用换填碎石土、抛填片石、铺垫大面钢板或枕木等方法进行基础加固、垫平处理,加固的基础面必须平整,防止机械倾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为加强钻机的稳定性,在钻机桅杆顶上远离营业线路侧系上两根缆风绳。如图所示:
⑵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锈蚀、拉伸、弯曲、疲劳、断丝等原因其破断拉力逐渐降低,降低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用。
⑶大型机械进入铁路范围内施工,必须实行一人一机看守。
⑷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经考试合格的并具有铁路施工经验的操作人员担任。
⑸钻孔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周围地基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
4.2钢筋工程安全措施
⑴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在地面进行,避免在高空操作。
⑵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碰撞或发生触电事故。
⑶在雷雨时暂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⑷在安装成品钢筋时,经常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安全。
⑸焊机必须接地,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连接导线处,都应有可靠的绝缘。
⑹大量焊接时,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升温不得超过60℃,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焊机负载规定,以免过分发热而损坏。
⑺钢筋施工时严禁将钢筋放在钢轨上。
4.3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墩身模板安装或拆除时,吊装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装时在模板下口挂2根缆风绳,背向营业线方向人力牵引,防止模板摆动引起侵限事故,每块模板吊装固定好后,方可吊装下块模板。
模板安装时,严格遵守先营业线侧再线路大小里程侧最后营业线外侧的顺序,同时派专职安全员现场防护;吊车吊装时应缓慢移动,防止吊装时吊车大臂或模板侵入营业线。
模板安装完毕后,在顶口四个边角处设置4根缆风绳,固定模板不发生倾覆;同时质检员对模板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浇筑墩柱砼。
脚手架、支架靠铁路一侧,设置安全网围护全封闭围护,严禁向铁路一侧抽穿钢管、钢筋。禁止从高空向铁路侧投掷物件。
墩身砼浇筑采用汽车泵配合施工,在砼浇筑过程中,需设专人指挥。当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到距营业线最远的架子上。
4.4混凝土工程安全措施
⑴泵送混凝土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场,防止在泵送混凝土过程中超界侵入营业线影响行车安全。
⑵离地2米以上浇捣混凝土事先搭设好操作平台。
⑶泵车送料时,平台上避免过量堆放,严防平台超载而倒塌伤人。
⑷使用振动器应先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移动振动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使用振动器时必须带好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伤人。
4.5脚手架施工安全措施
⑴脚手架搭设的材质、规格、数量由项目部专职技术员、材料员检验确认后使用,材料进场要有检验报告。
⑵搭设、拆除脚手架的施工人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架子工担任。
⑶脚手架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组长和专职安技人员一起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挂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⑷脚手架拆除时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⑸搭、拆架子的高空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上架作业。
⑹脚手架拆除的顺序先外后内,后搭的杆件先拆,先搭的杆件后拆,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⑺拆除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的电源线,防止事故发生。
⑻脚手架拆除人员由一人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拆除工作中途调换人员时应作详细交底方可离开。
⑼脚手架拆除每日收工时,要使没拆除部分仍具备必要的临边防护措施,横向的稳固,不留散边、散头等。
4.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⑴凡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作业为高空作业。
⑵高空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⑶进行高空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品。
⑷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⑸高空作业应佩戴工具袋,小型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好,不得随便乱放,防止落下伤人。
4.7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⑵按经报批审定的《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⑶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按三相五线制进行铺设,选用国家认可的标准电箱,所有电箱全部编号、加锁。
⑸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加设防护套管,电缆架设时采用沿墙壁或电杆设置,且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的最大孤垂距地大于2.5m。
⑹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实现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以保护在故障情况下能分级动作。
⑺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且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
⑻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⑼所有配电箱、开关箱、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处置均由电器专业人员完成。
⑽检查、维修周期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检查均按规定做好专门的台帐纪录。
4.8电缆、管线安全作业管理措施
⑴开挖前会同设备管理单位探明地下管线。挖探时,必须有设备单位人员在现场监护,挖出的管线需经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确认并办理签认手续后,方可迁移并采取保护措施。
⑵电缆、管线开挖前,由电缆、管线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标明电缆、管线走向,并经双方书面签认。
⑶地下不明电缆、管线先进行人工挖探,挖探作业人员由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担任。
⑷对于挖出的电缆、管线采取一定的临时保护措施,如采用PE管、钢管等进行外包加固。
4.9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⑴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⑵施工现场要有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严格的安全规程。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的安全载流量进行选择,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都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都应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施工时要做到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零电阻和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并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⑶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⑷施工现场生产用电、生活用电由电工统一安装,配电源要有绝缘接地装置并上锁。施工设备要有接地、漏电装置,电线电缆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并要有防雨、防潮措施。施工现场不准随地乱拉、乱拖电线。
⑸现场、仓库挂有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放置,专人保管。
⑹每日巡视,注意防火、防盗,做到无失窃、火警事故。
⑺在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外侧,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⑻防止高空坠落。对高空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上高。高空作业的临时设施,包括支架、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规定标准。临空口应设置栏杆,必要时挂安全网。
⑼防止触电伤害,防止物体打击。
4.10线路的监护措施
在线路附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线路安全运营,要加强对线路的监测工作。
①沉降与位移:在地基加固和基坑开挖时进行观测,每个点都编号存档,水平位移及垂直沉降每天观测两次,并做好记录,每十天汇总一次,保存资料备查。
②轨道轨向与轨距:对我分部划界区域内的运营线路,监测其轴线位置与轨距。按要求设置观测点,做好记录备查。
线路路基:3cm(累计)5mm(当次)
b、若发现监测结果超出以上允许值,由联络员向项目部通报情况,由施工负责人主持研究加固方案。
由于本工程来往列车密度大、速度快,因此在施工时间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c、项目部指派专人每天早、晚二次对设置在路基上的观测站和轨面标高、线路中线进行观测,作好记录,并和工务检查的结果进行对照。
d、项目部安质部除负责现场检查外,每天下午对线路养护作业人员的检查单签字,并做好记录。
e、备用的道碴卸在上、下行线的两侧,作为日常起道用,作业组织一个8~10人的应急抬运道碴小组。
f、准备2台排水泵备用,以便高温时可对钢轨降温,预防线路养护过程中的涨轨。
g、监护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路基变化情况,遇有坍塌预兆,立即组织人员支护。
h、钻孔桩围护施工开始,在每次列车通过后须检查线路中心线及轨面的变化,两侧路基下沉情况及扣轨件,绝缘板是否松动等,遇有变化,及时处理。
i、施工前,线路要按规定设好防护人员和信号标志,夜间要有照明,以便日夜对线路进行监护。
4.11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措施
严格按相关规范对营业线防护设置各种防护设施。
⑴施工前,应向铁路各部门联系,签订书面协议;并提前报施工计划,经计划下达后,方可据此施工。
⑵在施工过程中及每次列车通过后,必须有专人对线路进行检查监视,如发现异状立即整修,达到要求方可通车。
⑸施工时,如遇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应立即与车站调度员联系,并全力以赴组织抢修,架设枕木支垫加固线路,确保行车安全,为此工地应备有足够的抢险材料。
4.12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措施
⑴施工前,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⑵对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挂牌管理,并标明设备状态,落实一人一机防护。
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提供有效的年检合格证和司机操作证并报监理确认。
⑷进场的大型机械设备采用缆风绳及地锚进行加固处理,并派人24小时看守。
⑸钻孔桩、挖孔桩、挖机进行动土前,由设备管理对施工区域进行地下管线交底后,并采取管线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动土作业。
⑹大型机械机具施工前,对该工程的施工注意事项进行书面交底,并做好双方签字工作。机具操作人员,凭项目部的施工派遣单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作业。
⑺操作司机与防护人员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络。施工中,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动工作业。
4.13线路防护安全措施
⑴线路防护办法按照铁路工务部门及郑州铁路局相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防护。
⑶需进行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⑷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⑸施工防护人员,应佩带防护员标记。
⑹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备足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作业标、减速地点标、对讲机、信号旗等防护工具,夜间施工时,应配备信号灯。
4.14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⑴管线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用管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⑵施工前,要摸清施工范围内地下的管线设施。对一时没有把握弄清的要采取挖探沟或用地下管线探测器进行探测,查明走向、埋设深度及产权单位、用途、数量等并设立标志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⑶在有管线地段上面施工前,要事先拟定立体交叉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在实施之前将施工计划、保护方案报给协管和产权单位,对施工影响不大而不拆迁的,开挖后设置标志,采取盖、栏、支撑、护套等,监护办法予以保护。
⑷采用机械进行土方开挖作业时,遇有管线,要做到管线两侧1.5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改用人工开挖。同时,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工作。开挖时,禁止使用三齿耙等尖锐工具,做到逐层轻插轻挖,防止挖坏管线,一旦发生管线破损,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维修单位前来抢修,在抢修之前要加以看守,严禁掩盖。
⑸请地下管线的管理单位的监护人员至现场进行交底,查明管线的确切位置,并办理相关安全协议。
4.15防洪、防汛措施
进入工地后与当地水利、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详细调查并取得气象水文资料,签订协议书,及时、准确地掌握河流流域非汛期中长期降水预报、旬月径流预报和汛期月径流预报的有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洪防汛措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的规定,做好汛前防洪检查,备足防洪材料、机具,组织好抢修队伍,修筑临时排洪设施,防患于未然。
服从上级防洪统一指挥,积极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的准备,汛期要密切注意防汛通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级防洪值班情况的抽查和防洪信息的传递。
做好施工的抗洪防汛工作,保证施工地段排水设施畅通无阻,确保行车安全。施工期间不能保证汛期安全的要暂停施工。
落实以防洪包保责任制为主的各项措施,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以防施工机械、材料、施工现场线路设施等受洪涝灾害侵害。
应急预案专项小组机构如下:
副组长:官文新项目副经理
成员:李国安陶锐李琦关源曹磊王俊江巩自强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铁道部、郑州铁路局等有关营业线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营业线施工意外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组织管段内营业线施工重大意外事故的现场监察、防护及应急处理。
②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营业线施工应急管理工作,正确指挥抢险抢救队伍进行抢救,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及时向组长汇报事故破坏的程度,并协助组长与营业线行车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当组长不在的时候代替组长行使职责。
③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应急处理工作,由现场抢险抢修组、医疗抢救组、线路防护组、通讯联络组和后勤组组成。
④现场抢险抢修组:事故发生后,现场抢险抢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用加固、抢修或排除事故隐患等措施,有效的遏制事故的蔓延。同时,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器材物资的抢救,为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和事故的再次发生。应急救援人员要具有丰富施工及抢险经验的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作人员。
⑤医疗抢救组:负责事故所造成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紧急救护。医护人员到达时,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伤情严重的,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紧急抢救。
⑥通讯联络组:快速将事故造成的破坏程度、相关影响向营运单位及指挥长汇报,正确处理好和当地铁路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引导抢险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抢险抢修抢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其介绍情况,协助紧急抢修及抢救。
⑦线路防护组:负责事故发生后对营业线的安全进行防护,并向组长及时汇报营业线来车情况。
⑧后勤组:负责应急响应中的财力、物力的调配,保证抢险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⑨项目部职责: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做好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认真编写施工应急预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进行施工,经常保持和营业线行车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联系。
⑩施工架子队职责: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按既定方案施工。在事故发生后协助参加抢险抢修工作。
5.2.1应急队伍保障
⑴架子队是营业线应急处置的主要队伍,应按照职责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⑵项目部应加强与铁路部门、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驻地部队等沟通协调,确保应急处置时公安、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设备抢修队伍及时赶赴应急现场进行救援抢修。
5.2.2物资设备保障
⑴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
⑵项目部负责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储备,并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2.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⑴项目部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⑵项目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应急处置时可根据应急抢险救援需要,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
⑶各项目部应按照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重点做好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明确应急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应急指挥调度准确、可靠。
5.2.4交通运输保障
⑴项目部对管段内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要实施动态管理。
⑵营业线施工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事故发生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并落实。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援的,由指挥部应急办负责联系协调,确保应急救援通道快速顺畅。
⑶项目部应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交通应急联动机制,根据需要设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抢险救援车辆及时通过。
⑷对施工中毁坏公路设施,影响交通或行车的情况,项目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同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交通畅通。
⑴发生营业线施工事故后,项目部应组织力量负责临时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
(4)120——急救中心
(5)122——交通事故
5.3专项应急预案和措施
5.3.1路基沉降应急预案
地面沉降的最大值为40mm,一次沉降3mm报警。开挖基坑土方前,在基坑的外侧设置水位观测孔。如地面沉降达到报警值,而且基坑外侧水位观测孔的水位下降,则在水位观测孔内采取回灌,在基坑内侧或外侧采取快凝的压力注浆法,在水泥浆里加入水玻璃,水玻璃的比例为水泥的四分之一,在灌浆点处要保证地下水基本没流速,不然水泥浆会流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同时加快施工进度,取消碎石垫层,加厚混凝土垫层,分条相间开挖和浇筑混凝土。
5.3.2路基塌方应急预案
施工前,从物资堆放场地到线路位置,预留抢险通道,并要求保持畅通。若在挖土过程中,由于施工地质、天气原因,发生塌方或流沙等情况,危及线路安全,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先进行停车防护,通报路局工务段和运输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列车发生事故,准备专业人员及物资材料,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正常。
5.3.3强降雨天气应急预案
⑴大雨期间停止一切深基坑作业。
⑵雨前应清除基坑边多余的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⑶深基坑的围护设施应略高于周围地面,防止强降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灌入深基坑内,并使基坑外排水通畅。
⑷雨期必须有专人对基坑周边进行巡视、观察,一旦出现裂纹、滑坡等现象,立即向防汛部门汇报,同时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发现汛情时值班人员及时与之取得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防汛。
⑸地道施工贯通后及时采取封闭隔离措施,防止施工人员随意通过地道进入既有站台。
5.3.4挖断电缆线应急预案
若在挖土过程中,不慎挖断电缆或破坏了其他管线设备,立即停止施工,现场施工员通知安全员,确认电缆性质,然后通报设备归属单位,由设备单位组织抢修,不得隐瞒,也不得擅自处理。
5.3.5胀轨跑道应急预案
5.3.6断轨应急预案
当作业人员发现断轨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汇报,并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当钢轨断缝小于50mm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在断缝处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固定,在断缝前后各50m范围内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mm,放行列车速度为15~25km/h。有条件时应原位复焊,否则应在钢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拧紧接头螺栓,然后可适当提高行车速度。如是普通标准轨线路地段,发现断轨时,比照无缝线路,并更换折断钢轨,发现鱼尾夹板折断按断轨处理。当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的,应封锁线路进行临时处理。沿断缝两侧对称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好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在短轨前后各50m范围内,拧紧扣件后,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临时或紧急处理时,均应在断缝两侧各3.8m处轨头非工作边上作出标记,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做好记录。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C10砼垫层施工方案(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肋板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召开安全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