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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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爬式塔吊施工方案3.测量三相电流,排除故障
4.检查输入电压并纠正
7.检查制动器电压及延迟断电器动作时间,清除故障
夏季(高于10℃):N220中符合工业齿轮油
Q/GDW 13002.7-2018 10kV变压器采购标准 第7部分:10kV单相油浸式变压器专用技术规范冬季(不高于10℃):N150中符合工业齿轮油
每工作240小时适当加油,1500小时换油一次
每工作160小时适当加油,每半年清除一次
每工作1500小时换油一次
起升机构定、动滑轮各导向轮
每工作240小时换油一次
每工作160小时适当换油,每半年清除一次
每工作56小时用油壶加油一次
每工作160小时用油壶加油一次
工作200小时增添部分清洁油,工作半年后完全更换油
第五章、内爬式塔吊的安全管理
5.1.1.第2.0.8条.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5.1.2.第2.0.9条.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1.3.第4.1.5条: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1.4.第4.1.8条: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挑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1.5.第4.1.10条: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获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5.1.6.第4.1.12条:严重时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铸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5.1.7.第4.1.16条: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5.1.8.第4.4.6.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记数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2.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5.2.1.项目安全经理代表项目经理组织好爬升式塔吊的安装、安全使用期间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
1).组织好好内爬式塔吊安装、验收和使用期间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好塔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上报;
3).组织好塔吊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5.2.2.项目部在内爬式塔吊安装、使用期间应当作好如下工作:
1).向临安市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内爬式塔吊资料档案进行备案,资料内容有:
.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按规定提交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对其真实性负责。
4).由政府设备备案机关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后,方能安装、验收和使用。
5.2.3.项目部在委托安装、拆卸单位时应分清各自的安全职责,并对其安全职责签订履约合同,分包内爬式塔吊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主要有:
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5.2.4.项目部对安装、拆卸塔吊的单位报审的齐全有效资料,尽快审核完报监理审批签署意见后执行。
5.2.5.项目部应在内爬式塔吊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临安市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内爬式塔吊备案证明;
2).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履约协议书;
3).内爬式塔吊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4).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5.3.内爬式塔吊的安全操作:
5.3.1.塔机司机、起重工和塔吊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塔机的构造和安全装置的安全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塔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以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由安全经理组织,供货商负责好这方面的培训。
5.3.2.严格按和专项方案说明,提供的起重特性表进行安装、操作、管理,严禁超载运行。
5.3.3.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的超载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位置推进。
5.3.4.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粘在地上的物品。
5.3.5.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3.7.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5.3.8.严禁司机酒后上机操作。
5.4.塔吊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5.4.1.塔机使用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最高处风力应小于20m/s,由塔吊测风仪检测结果确定。
5.4.2.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负荷使用。
5.4.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5.4.4.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使用要求: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和采用步话机联络。
5.4.5.应保证塔吊的使用电压380V±10%的范围内,否则塔吊的电气设备容易损坏。
5.4.6.在遇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20m/s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5.4.7.现场是多台塔机同时使用时,应执行多台塔吊专项方案要求。
5.4.8.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内应全面检查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5.4.9.司机必须严格安装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作业。
5.4.10.操作时避免起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乱绳,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5.4.11.固定在载重小车侧面的吊篮是供维修使用的,当需要维修起重臂上的某一零件时,维修人员可站在吊栏内随载重小车一起执行维修任务,吊篮的额定承载重量为100公斤,当起吊重物时,员栏内严禁站人,在立塔施工中,地面安装起重臂时,要仔细检查吊篮与载重小车的连接是否完善可靠。
5.4.12.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常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
5.4.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5.4.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吊钩必须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放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4.15.每天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回转支承、起重臂刚性拉杆,平衡臂拉杆、卷筒联接螺栓,刹车制动器及换倍率装置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螺栓等进行日常的检查、紧固,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
5.4.16.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及换倍率器等处要按照日常保养加油,如发现有漏油现象,有及时处理。
5.4.17.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5.4.18.司机操作起升机构时,对于不同速度,有最大起重重量的限制。如用4倍以高速提升大于4t重物时,高速无法动作,控制系统自动切换到低速。
5.4.19.每月检查高强度螺栓时,须对安装高强度螺栓的连接套及附近的母材进行检查,特别需要对内爬支撑框架、支撑梁螺栓和母材进行检查,每月须对塔顶与回转塔身进行检查,特别需对其连接耳板及附近的母材进行检查。
5.4.20.每三个月须对起重臂上弦杆的连接耳板及附近的母材和下弦杆的接头及附近的母材进行检查。
5.4.21.每次顶升须对标准节、顶升节、加强节的横腹杆及液压顶升系统的鸟头支撑横梁和爬升支撑架进行检查。
5.4.22.塔身和回转总成的高强度连接螺栓使用前必须检查,检查时须用煤油等清洗剂对螺栓、螺母和垫圈清洗干净。破损和任何可疑的破损(包括螺杆和螺纹部分锈蚀)都不能使用。每次安装前螺栓、螺母和垫圈必须用MOS2润滑脂涂裹,特别是结合面,以达到均衡摩擦。
5.4.23.高强度螺栓的拧紧:高强度螺栓的双螺母须达到预紧力矩,其中防松螺母距应稍大于预紧力矩。
5.4.24.安装后的检查:塔机立塔后应按下列规定对螺栓进行检查,先一周二次,再一周一次,两周一次然后一月一次,每年内拆下2~3组螺栓检查其变形、腐蚀等情况。
5.5.电气安装与使用
5.5.1.电气安装应在立塔安装完毕进行,参看电气原理图,外部接线及控制箱接线图,连接各控制及动力电缆,制动器电缆,及安全装置,接地装置,障碍灯,探照灯,风速仪。
5.5.2.送电之前对电气系统进行如下检查,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通电。
5.5.3.所有线路联接必须正确无误,应该固定的电线电缆应有可靠的固定,防止塔机在运行时损伤电缆。
5.5.4.在通电之前应对电气进行绝缘检查,主回路控制回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塔身对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5.5.主电缆(地面连司机室电缆)在进入司机室前应穿入电缆保护圈后再进入司机室,并留适当长度,保证塔机在左右一圈半的旋转时不致损坏电缆,且保证顶升时不损伤电缆。
5.5.6.将司机室所有操作机构置在安全位置,主开关放在断电位置,最后连接好地面电源。
5.6.其他安全要求:
5.6.1.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5.6.2.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5.6.3.拆装人员在进人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5.6.4.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系统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7).内爬升操作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8).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9).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10).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混凝土应是膨涨混凝土。
11).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5.6.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5.6.6.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供电电缆无破损。
5.6.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6.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6.9.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5.6.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6.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除非停电时)。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6.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5.6.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5.6.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5.6.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7.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职责:
5.7.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7.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5.7.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5.7.4.内爬式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5.内爬式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临安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7.6.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内爬式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5.7.7.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5.7.8.内爬式塔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项目部进行安全使用说明交底。
5.7.9.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内爬式塔吊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10.内爬式塔吊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内爬式塔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7.11.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8.内爬式塔吊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5.8.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5.8.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5.8.3.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8.4.专项施工方案;
5.8.5.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公司下发的整改单,市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单,整改记录;
5.8.6.内爬式塔吊备案证明;
5.8.7.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履约协议书:规定安装、拆卸、使用中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5.8.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5.8.9.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8.10.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8.11.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12.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5.8.13.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8.1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一章、内爬式塔吊垂直运输概况 1
1.1.编制依据: 1
1.2.规范和标准: 1
1.3.国家建设部文件: 1
1.4.中鑫公司有关塔吊安全管理文件: 1
1.5.内爬式塔吊垂直运输概况: 1
第二章、内爬式塔吊安装使用工作准备 2
2.1.管理工作准备: 2
2.2.安装及使用准备: 2
第三章、内爬式塔吊的安装 3
3.1.安装前的工作: 3
3.2.内爬式塔吊设备安装前的检查: 3
3.3.塔吊安装程序: 4
3.4.内爬式塔吊安装: 4
3.5.内爬式塔吊的拆除: 7
第四章、内爬式塔吊工作性能和安全方案 8
4.1.内爬塔机主要参数: 8
4.2.爬式塔吊的爬升: 8
4.3.内爬式塔吊安装后的检查项目: 9
4.4.塔吊安装后的实验: 10
4.5.安全装置的调试: 10
4.6.内爬式塔吊的保养与维修: 12
DBJ50/T-038-2018标准下载第五章、内爬式塔吊的安全管理 16
5.2.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6
5.3.内爬式塔吊的安全操作: 17
5.4.塔吊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17
5.5.电气安装与使用 19
5.6.其他安全要求: 19
5.7.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职责: 21
山西12J14建筑变形缝.pdf5.8.内爬式塔吊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