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幸福家园-幸福人家一期安置小区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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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幸福家园-幸福人家一期安置小区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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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134381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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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总体施工顺序及总体施工构想

整个基坑的施工全部采用基础大开挖施工方法进行,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占地面积大的情况,先从12#、11#、3#、4#楼开始开挖,因19#开挖深度大先进行降水施工再做土方开挖。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放出基坑的土方开挖线及开挖深度→土方开挖→人工清底夯实→地基处理→验槽。

(1)在基坑土石方开挖和排桩施工前,必须进行测量放线,确保基坑的位置准确。

2)选用一台J2经纬仪,用作平面定位放线,平面控制点的引测。

3)选用一台DS3型水准仪及铝合金5米塔尺一把,用作工程水准测量和标高引测。

4)选用两把50米钢卷尺和10把5米钢卷尺,用作平面距离丈量及高程传距用。

(2)基坑土方施工时按角点坐标测量放线完后,为了不使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被破坏,把测量控制引测到基坑外的可靠位置进行标识,并对其进行保护。

(3)设计施工图中施工总平面图上拟建筑物的各边及角点的坐标及建设单位所指定的基准坐标点。

(1)为保证基坑高程的有效控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基点,在受施工影响较小的区域设置临时高程水准基点,作为基坑施工阶段期间高程引测的控制依据。

(2)对临时水准基点的设置,须经检查闭合后,才能使用,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发现误差及时纠正。

6、测量基准交底、复测及验收

根据设计总平面图给定的基准点及控制线编制出测量放线方案,报业主、监理批准后才能进行测量定位。

验线人员、仪器要求与放线工作不同,每放完一次线,验线人员应会同监理公司联合验收。

7、测量定位放线、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测量定位轴线、标高必须正确,不允许存在测量错误,测量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工程所用的测量设备必须经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的设备,未经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测量设备不得使用。

(3)测量和定线按正倒镜作业。以消除仪器本身不确定度,保证测量点的精度。

(4)控制点,水准点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中破坏。

(5)测量成果(资料)整理归档、按规定要求执行,并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

十二、基排水措施及环境保护坑排水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沿二环路靠近的围墙敷设管道排除,排至临近的走马河。

由于我方施工场地地势较高,而基础开挖深度较深,所以基坑排水采用降水井,具体降水方案详19#楼深基坑降水施工方案。

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及卸土地点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出入车辆及卸土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进入城市道路。运土车辆要设篷布进行覆盖。

十三、挖机的配置及开挖

1、在本工程施工中,主要选用斗容量为q=1.1m3的2台单斗挖掘机进行土方挖掘。每一工作循环延续时间t=40s,本工程总挖方量约为Q=60000m3,每台挖掘机每天工作时间按18小时计算,实际可利用时间只有80%左右,约为24天。

Qh=(3600qK)/t,取k=0.9

=(3600×1.1×0.9)/40=89.1m3/h

Qd=2×Qh×KB,取KB=0.8

Qd=2×89.1×0.8=142.56m3/台班

T=(Q/Qd)×[1/(N×C×Kt)],其中C=2,取Kt=0.8

T=(60000/142.56)×[1/(2×2×0.8)]=131天。

每天工作18小时,则:T1=131/(18/8)=58天

在本工程中将选用10t自卸汽车进行土石方运输,每台挖掘需配用5辆10t自卸汽车(1.5公里运距内运输),共需配备2×5=10辆自卸汽车。

3、土方采用两台反铲挖掘机开挖,辅以人工修整,土方采用自卸汽车外运,土方的出口设在场地的东北方向,从场地中部设一条通道通外运土方,通道按拟建建筑物布置及施工总平面图,本工程的基坑土石方按三段进行开挖,每次开挖深度按图纸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每段开挖均要按要求设置集水井,并及时用水泵抽到北边的水沟。

4、开挖时,先行开挖第一开挖段位置,开挖至设计深度高出200mm深度时,采用人工清基修边,避免超挖;开始第二段土方的开挖,以此流水施工,至到完所有土方。

5、基础开挖到设计深度,经核定符合设计要求后,要及时清底,不得扰动基地。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7、施工现场有混凝土浇筑的道路,以便自卸汽车平稳安全拉运土方。

8、在挖土时要密切配合测量放线抄标高,防止超挖,少挖现象。基础清底完毕后,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院、质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混凝土垫层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3、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杜绝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特制定检查制度。

a、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c、检查过程中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完后要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检并作好复验记录。

凡违返以上规定的将对相关人员处以50—200元罚款,对于不执行此规定而出现重大事故的相关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a、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b、对架工、电工、起重工、焊工及各种机械操作工,都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才能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操作;

c、对变换工种的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d、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设备、使用新产品时,应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a、每个作业班组在操作前要由班组长按上级及项目部对此项工作的安全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待,并根据所交待的内容作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b、安全活动的内容包括:安全用品的正确使用和进行此项工作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c、每次作业之前都应作班前活动并作好班前活动记录。

d、班前活动记录每周交到主管工长处由主管工长审核并在班前活动记录上写出审核意见。

所负责的工作完成后班组要把班前活动记录交给主管工长,由主管工长交给项目质安员存档备查。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

为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把责任目标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严格控制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人员责任目标考核作如下规定:

a、管理人员目标考核:

工伤事故:各工长所管辖班组内允许3次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如安全事故发生人次超过以上标准,应对工长、质安员、项目经理追究责任;

现场文明:各工长所管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内部检查一次不合格,对工长处以20~100元罚款,公司检查一次不合格,对工长处以100~200元罚款。

(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为使本工程安全、优质、快速完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a、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熟悉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自己的的职责,认真完成自己的安全生产任务,并作好记录;

b、项目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资料;

c、每月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按“好、中、差”三级分别作好记录;

d、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达不到要求的给与处罚;

应用黑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工伤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a、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b、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d、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的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7)伤亡事故调查及处理规定

a、为了及时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b、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c、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还应邀请人民检查院派人参加;

d、事故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事故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f、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g、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h、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i、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j、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k、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l、调查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结案后,应当宣布处理结果。

(8)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a、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落实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小组,抓好各种安全组织,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解决防火安全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b、一切电器安装,设施线路,必须由电工按防火要求操作。严禁私自烧电炉,未经批准。不得用明火或电炊具。

c、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d、油漆间、木工房、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e、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能堆物,保持道路通畅。

f、要害和重点部位必须配置适当的消防器材。

g、施工现场不准生火取暖,宿舍内不准烧电炉和煤炉。

h、食堂及电焊等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有动火监护人。

为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生产任务顺利进行,使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免受损害。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依法文明施工,做到群防群治,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a、现场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按岗位责任制办事,积极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工作,不得擅自私拿任何物资。保卫人员严格检查,任何人不得刁难。值班时要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不得监守自盗。

b、一切贵重物质、小型工具应收归库房集中保管,特殊情况必须与警卫人员联系,重点看管,对不安全的隐患,公安保卫人员及时下整改通知书,不整改而发生的案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自己先进行赔偿。

c、施工现场发生的案件,必须立即报公安科(或派出所)进行现场勘查,任何人不准闯入现场,破坏现场。凡不报案私自处理,后果自负。

d、未经允许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烧电炉,木柴等所引起火灾的隐患。

f、现场所有民工必须要在项目部登记,办理有关证件,不准携带家属子女居住现场,不准私自留宿。

(10)安全施工责任制

a、项目经理安全施工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考核指标和安全施工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施工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施工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保证实现安全施工目标所必要的资源。

b、项目副经理安全施工责任制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施工的原则,项目副经理要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管好项目的安全施工。

定期组织安全施工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施工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参与安全施工事故的调查、分析。

c、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责任制

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施工工作。

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制度。

参与组建项目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施工值班。

监督、支持项目质安员行使其职权、职责。

有权对违规操作人员或班组进行处罚。

组织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包括各种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

审核施工员编制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和可操作性。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要有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或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d、项目质安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落实安全施工设施的设置。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施工隐患,组织安全施工教育和全员安全施工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监督班组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施工规范、规程、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安全施工规定。

参与编制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安全施工活动,经常对项目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和参加安全施工检查小组的定期安全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做好安全施工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

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施工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对违规操作人员,经说服无效时,有权提出处罚意见,上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进行处罚。

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建立工伤事故台帐,建立安全施工资料档案,对安全施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e、施工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配合质安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施工规范、规程、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安全施工规定。对所负责的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编制本工种的班前活动制度,监督班组认真搞好班前活动。

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组织旗袍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

监督班组对质安员或上级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并写好整改回单交质安员,经质安员复检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参加检查小组的定期安全施工检查。对出现的安全施工问题要及时纠正。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对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f、后勤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的生活,使职工少生病,不能让职工带病上班或带思想包袱上班。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

监督管理民工食堂卫生的检查工作。

对民工的生活区,宿舍区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严禁在宿舍内生火,严禁电线私自乱拉乱接。

g、材料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及时组织安全施工所需材料的进场。

控制所采构的材料的质量,避免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安全施工事故。

对搬运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使搬运过程中不产生安全事故。

现场材料的堆码及库房管理要符合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

所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对所进材料的物理性和化学性要了解,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材料。

h、班组长安全施工责任制

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安全施工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完整。

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的安全生产会。

每周应进行安全施工记讲评。

i、作业班组安全施工责任制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施工交底和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定。

服从安全施工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施工活动。

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4、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

基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边坡垮踏的预防措施

基坑为边开挖边支护,但在开挖过程中还没支护前,特别是冬雨季边坡容易垮踏。

(1)在基坑周边每隔15米设置观测点,开挖土方时,派专人对观测点随时进行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出基坑内作业的人员及机械设备。

(2)边开挖基坑土方时把基坑边的松动的土方清理好,避免松散土石方下落伤人和砸坏机械设备。

(3)开挖时不能挖神仙土,要适当放坡开挖,如果不能放坡的部位也要垂直开挖。

(4)在雨季开挖时,边开挖边要避免雨水进入坑边土体,造成垮踏。

(1)、临时用水不能流入基坑DB3205/T 1007-2020 电梯修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pdf,多余的水要集中收集,回收再用。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

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时,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头号超越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拉铲作业时,铲斗不能超载。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不论时间长短GB/T 28826.2-2020标准下载,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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