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花园居住区七组团2#配电房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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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花园居住区七组团2#配电房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对容易发生重大伤亡施工的有害环境,必须加强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夜间施工时,工作面上应有足够的亮度,在操作区域应优先选用安全的照明设备,危险区域夜间应用红灯示警。

3、现场施工应遵守有关消防规定及用火申请制度,现场施工道路应随时保证畅通,在库房及其他临时设施要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工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栏或围墙,

设置门卫,非工地员工不得入内,工地正面入口处悬挂安安责任制牌,强化安全责任制,形成从公司经理到工程处处长、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全标牌加强宣传。

4、搞好"四口"及周围的安全防护机械洞口作业及在因施工过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机械高处作业时市政管网施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护设施;

(2)、设备、管道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网,设备竖身内应层层设置栏杆、安全网。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向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错位和移动。

B、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件的洞口以及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边长大于50~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

D、边长大于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E、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设备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要求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F、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设开关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l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G、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米时,应加设1.2米高的临时护栏。

H、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孔、洞口均应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坚持七个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不准进入工地上岗作业,不戴安全带不准进行悬空作业,不是专人不准操作机械和电器,不准从楼层向下抛物,跳板不准铺放空搭头,末按规定张挂好安全网,不准操作。

6、正常情况下,下列电器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器设备转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和控制屏的金属部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框架栏和金属门;

(5)、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土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8)、电器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0)、用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 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在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物。现场照明专用回路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灯具金属外应作接零保护。

7、模板施工时的安全措施:

(1)、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置在盒或工具袋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放置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2)、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严禁抛掷踩撞,若中途停歇,必须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

(3)、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脚手架,装拆过程申,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

(4)、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

(5)、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与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沿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6)、模板支撑和拆除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B、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C、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高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搭设支架。

8、所有物资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堆放,不得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堆码模板和钢管,减少不安全因素。

9、建筑施工机械的安全措施: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己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4)、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和操作室内。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向机械操个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分部分项工作操作前,工长应向操作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新操作班组进场时项目负责人应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11、在基坑四周设置Φ48×3.5mm以扣件连接的钢管做为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12、对于栏杆柱的固定,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13、栏杆柱的固定及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物件碰撞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网。

1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上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板与下边距离面的空隙不应大于l0mm,并设置探照灯。

1、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在迎街面及校园的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毛竹和竹笆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冰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1)、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禁在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4、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7)、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5、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3)、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7)、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8)、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现场的照明线路软基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2)、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3)、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4)、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第十三章工程文明施工和保证措施

创建文明工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安全、卫生、环境、爱民”为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马鞍山市有关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改善工地的生产卫生状况,注重工人的身体健康,唤起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良好的场容场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企业与居民、工地与百姓之间架起信任与理解的桥梁,努力变扰民工程为“利民、便民、爱民”工程。

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进行布置和管理,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其目标为:确保市级文明施工小区,争创省级文明施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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