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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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发包人:
(勘察)设计人:
浙江省泰顺县二级水*站拦河坝工程施工方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
2.4 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2中标通知书(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察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具体要求具体*写):
7.1本合同的勘察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费的 %或 万元;设计费为批复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的 %或 万元。
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 ;设计费调整因素: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
8.1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发包人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
8.2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 %,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4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形式为: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设计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 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标准为: 。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9.2.3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勘察设计费的 %。
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 、 ……的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 。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9.2.6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9.2.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如因设计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 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设计费。
9.2.8设计代表驻工*时间为 天/月。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行*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
(3)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3.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9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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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发包人”)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在7天内予以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书变更合同时恒天国际城项目15#楼桩基施工组织方案,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