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苗木采购招标文件.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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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苗木采购招标文件.doc31.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时间为准)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市政道路工程电力隧道主体施工方案,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柳先生
23.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其对本招标文件无异议(质疑)。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23.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23.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评审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23.5.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3.5.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3.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4.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5.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
2.首先进行符合性评审,之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未通过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再进行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5.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产品货到现场须专人看护,成品保护费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任何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证实,即为废标;
3、开标后,业主保留对预中标单位进行核察的权利,若发现预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与招标及投标文件不符,有欺骗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预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第四章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 一 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上表仅为参考表格,中标单位可自拟表格,但产品信息应齐全。
第 二 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1、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质量要求为:
第 三 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合同价款 。在合同期内,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自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3日内完成(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分期分批批量供货,最终按实际有效供货量以各品种单价结算苗木款)
2、支付方式: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不合格苗木当场退回,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剩余30%待合同履行结束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3、付款单位:合同中另行约定。
4、双方约定银行转帐支付的方式结算。
5、双方对乙方开具发票的约定: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
6、相关手续:报价应包含所投产品价格、运输费用(全覆盖运输)、保险费用、税费、装车费用、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第 四 条 交货的约定
1、实施时间:
2、送货地点:
3、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经甲方验收签署后方为交付。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运输方式和产品价格、运输费用(全覆盖运输)、保险费用、税费、装车费用、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5、标的物随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资料)随货物同时发出,甲方可在收货时,进行清点。
第 五 条 栽种与养护
本项目乙方无需负责栽种养护、但须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1、培训人数: 另行约定 。
2、培训地点: 。
3、培训时间安排: 随机 。
4、培训内容: 。
5、培训目的:能理解和熟练掌握苗木的养护,能熟练的运用有关知识排除苗木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苗木存活率。
6、培训费用的承担:乙方提供免费培训。
1、保成养护期内的服务:
承诺保成养护期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人需按承诺执行;未在响应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在保成养护期内由乙方提供服务,提供维修配件,不增加其它费用。
2、保成养护期届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另行签订服务协议,乙方承诺提供优惠的服务价格和配件价格。
1、甲方的保密责任:乙方的技术方案、产品产品及其相关的文件属保密内容,甲方有责任承担保密责任。
2、乙方的保密责任:甲方的商业数据和信息及其相关文件属保密内容,乙方有责任承担保密责任。
(2)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交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乙方可相应延长履行其义务的期限。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更换的费用。乙方没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理或更换的,甲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乙方除在合同解除一周内归还全部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的物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标的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由此造成标的物损毁、灭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因乙方栽种不善或未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停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影响连续40日以上,双方应就是否进一步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南岸文化馆施工方案,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做任何修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下列文件和资料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S15工点公路病害处治施工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