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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及检查要点.doc第一大部分、危大工程的概念、分类、工作程序及管理体系
一、危大工程的概念及分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是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0]16号)关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分类有几处不同的地方: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中央空调安装施工方案,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我省规定为: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我省规定为:200kN,并增加一条规定:安装高度超过60 m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我省规定为:落地架24米、悬挑架15米、提升架60米及其他用于60米及以上建筑物的各类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我省规定为10米)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省增加一类:(六)特种设备: 1、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机械设备的拆卸工程。 2、悬挂(挑)的特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 3、其它地下及周围环境复杂的特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
二、危大工程的工作程序
危大工程的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七个过程,具体如下:
1、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签约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人员针对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结合涉及提供的图纸对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2、辨识危大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对于划分出的分部分项工程对照危大工程目录进行甄别。
3、编制危大工程专线施工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危大工程分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专项方案的审查: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提出进行专家论证的建议;一般规模的审批后下发项目具体实施。
5、专家论证:对在审核中发现风险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提请专家进行专项方案的论证。
6、完善方案:对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家意见进行收集,并将意见纳入专项方案;对专家论证没有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并再次提请专家论证。
7、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审查、论证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签字,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签字。项目拿到经过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后,必须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四位一体管理体系
所谓四位一体管理是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告知、控制、反馈四个程序。这四个程序环环相扣共同组成了重大危险源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如下如所示。
辨识是指: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专业知识,针对建筑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作经验,对施工现场已存在的,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的行为。既包含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分析,也包含对某个施工阶段、某个分部分项的识别。
辨识的结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要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危险源辨识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施工,使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具有科学理论依据。
2)要考虑全程与阶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不是一劳永逸的过程,需要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季节特点随时对存在的和将要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以期能够真正达到指导施工的目的。
3)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危险源辨识的目的是为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其最终是要回到实际管理中去的,因而措施一定要具备可操作性。
告知是指将辨识的结果,如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部位、可能导致的伤害、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等以某种形式告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告知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等。
告知看似简单但是要想取得好的效果确是要费一番脑筋。以重大危险源公示牌为例,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才能具体直观,便于不同文化层次的人接受;放置在哪个位置才能使更多的作业人员注意到;甚至摆放的高度,颜色的对比都要涉及到安全生理学的相关知识。告知的形式虽多种多样,但总的原则却是不变的,那就是遵循安全管理中的人本原理,真正做到以作业人员为本。
控制是指根据辨识制定的措施来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防范,其实际是辨识和告知的实际落实过程。也是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措施制定的再好,落实不到位也是徒劳无功。
控制这环节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全过程控制,不能是一时热的短期管理。
2)要全员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作,仅仅靠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远远不够。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应本着群众性的原则,项目部全体参与,从业人员全体参与,只有如此方能事半功倍。
反馈是指将本管理循环内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加以总结,好的方面加以继承发扬,不足之处加以改善,为下一个循环提供经验,以使下一个管理循环得到更好的管理结果。
第二大部分、常见重大危险源(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的安全监管检查要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城市土地可用资源减少,人们对地下空间的渴求真与日俱增,致使深基坑工程越来越多,基坑面积越来越大,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在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的概率也在逐步增大。如何通过当前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进一步规范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从而避免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当前深基坑工程施工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1)设计阶段存在的隐患
1)勘探资料不详细,设计方案存在先天性缺陷
按照有关规定,为使基坑设计安全、可靠、合理,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拟建区域详尽的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周边环境资料以及拟建工程施工图纸等必备资料。但在现实中往往一些建设单位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草草提供一些资料给设计单位进行基坑围护设计,而设计单位在现场踏勘后,在未深究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可靠的前提下就匆忙进行围护设计,导致设计方案本身存在一些先天性缺陷。
2)片面追求低成本、短工期目标,致使设计方案安全储备大幅下降
基坑围护的设计原则应是安全、经济、合理、可行。而多数建设单位为了追求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目标木别墅施工全套技术交底,将基坑安全储备摆在了次要位置,在设计阶段就进行干预。部分基坑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将设计安全储备一降再降,甚至出现临界值的基坑设计,从而多后续的基坑围护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3)基坑设计方案缺乏有效的审查
基坑围护设计方案一般在实施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确定方案可行后,方可进行施工。而目前有些地区对基坑围护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执行不力,致使设计方案大打折扣,也埋下了一些安全隐患。
(2)施工方面存在的隐患
1)基坑围护施工质量未达设计要求
基坑围护体系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基坑工程的安全。从实际施工中的“土钉的长度不够、注浆量不足、止水帷幕的水泥掺量不足、冷缝接头处理不当、三轴搅拌桩垂直度超标”等现象均与围护体系施工质量的好坏有关。基坑围护体系的质量控制基本上依靠施工单位的自检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由于基坑围护工程专业性极强,不少监理单位在此专业方面技术力量匮乏,无法有效监控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造成不少基坑围护施工质量失控。
2)施工单位未按合理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开挖
在整个基坑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施工对基坑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坑开挖方式应分段、分层进行。基坑工程受“空间时效”影响十分明显电信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有目录),分段开挖是为了减小基坑长边效应的影响,防止基坑长边中部位移过大;分层开挖是为了让坑外侧土体应力逐渐释放,从而避免应力突然释放带来不利影响。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往往由于工期的压力或自身的麻痹大意,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盲目进行大开挖,直接导致基坑位移过大甚至地面开裂或局部坍塌。
3)应急物资准备不足,应急措施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