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ES 40-2020 寒冷地区渠道安全监测技术规程(中国水利学会,报批稿,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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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ES 40-2020 寒冷地区渠道安全监测技术规程(中国水利学会,报批稿,附条文说明)

6.3.1 对于有冬季输水任务的渠道,应开展冬季输水监测。

6.3.2 冬季输水监测应包括冰凌监测、冰压力监测等,应与环境监测结合开展。

6.3.3 监测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JGJT411-2017 冲击回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pdf1 衬砌渠道的监测部位宜设置在宽口、弯曲段处。

2 倒虹吸及渡槽、闸室、拦冰设施等的监测,宜设置在入口和出口、闸门、拦冰设施前端等部位。

6.3.4 冰凌监测应包括冰棱面密度、流凌密度、流凌速、冰盖发展位置、冰速、岸冰长度、宽度,以及渠道水位、流量等。

6.3.5 冰凌监测宜采用图像法,在具备通信条件的闸室等处设置工业摄像机,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计算流凌密度、流速分布等。

6.3.6 冰压力监测方法和频次要求可参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 725第14.3.6条的规定。

7.1.1 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充分考虑渠道监测的特点,安全、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结构简单、性能稳定、维护方便、扩展性好,易于升级和改造。

7.1.2 自动化监测系统可使用分布式网络结构,由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和网络发布系统4个子系统构成。

7.1.3 应在靠近监测结构的相对稳定区域设置监测站、基准站。监测站宜配备太阳能电源,及相关通讯设备、模块等。采用移动通信或GNSS传输数据的,应配置有效的人工观测、比测手段,且宜具备与其他自动化系统、局域网或广域网连接的接口。

7.1.4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管辖渠段工程特点和监测系统情况,制定监测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监测数据记录与处理、数据安全与应急管理预案等。

7.1.5 自动化系统宜适应智慧水利的发展趋势,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云平台、移动终端和大数据技术等数据处理技术。

7.2.1 系统设备基本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低温环境运行功能。

2 具有自动巡测、选测、自检、自诊断功能。

3 具有掉电保护功能。

4 具有现场网络数据和远程通信功能。

5 具有网络安全防护功能。

6 具有防雷及抗干扰功能。

7 具备人工测量接口,可以进行补测、比测。

8 系统软件应具有以下功能:

1)基于通用的操作环境,具有可视化、图文并茂的用户界面,可方便地修改系统设置、设备参数及运行方式。

2)在线监测、离线分析、人工输入、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图形报表制作和信息查询、发布。

3)系统管理、安全保密、运行日志、故障日志记录等。

7.2.2 基本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集信号型式:可接入模拟量、数字量信号。

2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6000h。

3 数据采集缺失率:≤2%。

4 系统采集与人工比测数据偏差:≤2σ。

5 防雷电感应:≥500W。

6 瞬态电位差:<1000V。

7 测量装置掉电运行时间:≥72h。

8 定时采集间隔:10min~3d,可调。

9 单点采集时间:<30s。

10 巡测时间:<30min。

11 存储容量:不小于50测次存储数据容量。

13 供电电源:交流220V±10%,50Hz±1Hz或直流小于36V。

14 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5 通信接口:支持符合国际标准的通用电气接口,如RS232、RS485、CANbus,以太网等。可支持GSM、GPRS等其他通信方式。应提供软件接口(如控件、函数库、动态链库等)或开放通用通信协议规约。

7.3.1 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包括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源及防护设备、数据采集软件与安全监测管理软件等。

7.3.2 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自检和远程诊断功能,宜优先采用低功耗、高可靠性的现场仪器设备。

2 应具有多种电源和通讯接口,并宜采用光缆(光纤)或无线公网通信。

3 宜采用太阳能(风能)/蓄电池或市电/蓄电池供电,并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4 应具有特殊工况和应急条件下,保证系统供电、通信和数据可靠性的具体措施。

5 应具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抗干扰能力以及防人为破坏的措施。

7.3.3 自动化系统配套软件应具有数据采集和信息管理模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据采集模块应具有仪器设备、通信链路和电源供电等检测功能,以及任意测点组合选测和自动测量设置功能。

2 信息管理模块应具有针对渠道工程特点的过程线、分布图和相关线绘制功能,以及特征值统计功能、报警功能。

7.3.4 自动化系统功能及性能、数据采集装置主要技术指标以及监测站、网络通信、电源及防护、防雷接地等设计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 725第15章中的规定。

7.4.1 自动化系统安装时,应对系统仪器设备进行检验、试验、参数标定,并做好详细记录。

7.4.2 电缆布线不应明线敷设,应布置整齐,并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

7.4.3 监测设备支座及支架应安装牢固,确保与被测对象连成整体。

7.4.4 逐项检查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确保设备安装方向与《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764、《水闸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768中的有关要求一致。

7.4.5 监测自动化系统调试时,自动采集数据应与人工监测数据同步比测。

7.4.6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提交系统安装调试报告。

7.5.1 运行管理应按照监测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做好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定期提出分析报告,适时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7.5.2 应做好监测系统运行记录、监测数据及视频资料的保存,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7.5.3 监测自动化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操作性较强的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2 监测数据备份每月不少于1次。

3 系统时钟每年应校正1次。

4 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 系统维护维修应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6 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宜每年进行1次人工比测,并编写监测报告。

7 应适时开展监测自动化系统维护。

7.5.4 应定期进行系统防雷击专项检查,每年应至少检测1次接地电阻。

7.5.5 应定期通过检验测试、校验测试和数据分析等,分析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提出运行维护或升级改造意见。

8 监测资料整理与整编

8.1.1 监测资料整编的范围应包括巡视检查、常规监测、专项监测等获得的资料。除每月提交的月报外,每年应对监测资料进行一次资料整编和年度分析,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运行监控建议方案。

8.1.2 施工阶段和正常运行阶段应对监测资料进行日常整理,应定期进行资料整编分析,评估渠道工作状态。在竣工验收、出现异常或险情状态时应进行资料分析,提出资料分析报告。

8.1.3 监测资料整理与成果整编,应项目齐全、考证准确、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格式统一、说明完备。必要时可运用数据结构和数学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资料分析。整编所用方法、图表等可参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1执行。

8.1.4 监测资料整编应建立监测资料数据库,并宜建立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

8.1.5 监测资料除在计算机磁、光载体内存储外,巡视检查、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的原始记录、图表、影像资料以及全部资料整编、分析成果应按时间顺序建档保存,并应按分级管理制度报送备案。

8.1.6 应随时补充或修正监测系统及监测设施的变动或检验校(引)测资料,以及各种考证图表等,确保资料的衔接与连续性。

8.2 监测基本资料整理

8.2.1 监测基本资料应包括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布置、埋设、竣工等资料,以及系统运行后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资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系统设计、布置、埋设、竣工资料。

2 监测设施及测点平面、纵横剖面布置图。

3 有关各水准基点、起测基点、工作基点、校核基点、监测点,以及监测设施平面坐标、高程、结构、安设、设置日期和测读起始值、基准值等文字和数据考证表。

8.2.2 安装埋设考证资料记录应及时、准确、完备、规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次整理时,应按渠段监测项目对各项考证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和审核。

2 运行阶段,发生校测高程改变,设施和设备检验维修,设备或仪表损坏、失效、报废、停测、新增或改扩建等情况时,应重新填制或补充相应的考证图表,并注明变更原因、内容、时间等有关情况。

8.3.1 监测资料分析分为初步分析和系统分析:

1 初步分析是在对资料进行整理后,采用绘制过程线、分布图、相关图及测值比较等方法对其进行分析与检查。

2 系统分析是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有关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地综合性分析,并对工作状态做出评价。

8.3.2 季节性输水渠道,应在停水后、翌年通水前进行监测资料系统分析,必要时提出专题分析报告。

8.3.3 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时DB37/T 5187-2021 城市道路沥青混合料厂拌热再生施工技术规程.pdf,应对各类监测因素产生的异常值进行处理,以保障分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8.3.4 监测资料分析可用比较法、作图法、特征值统计法,以及数学模型法等。具体方法可参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第9.4.5条。

8.3.5 资料分析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巡视检查资料某法院9层审判楼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定性判断渠道断面运行安全情况。

2 依据监测值的过程线图或数学模型,判断有无异常和向不利于安全方向发展的时效作用,以及断面有无异常区和不安全部位(或层次)。

3 分析各有关监测量的特征值和异常值,并与相同条件下的设计值、试验值、模型预报值以及历年变化范围比较。当有关监测值超出技术警戒值后,应及时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复核或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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