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8.青岛科技大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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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8.青岛科技大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doc

采 购 人:青岛科技大学

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6月5日

凤凰山隧道明洞浇注施工组织方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国内设备合同签定后最迟30天内供货完毕,进口设备提供该设备的最短供货期。

青岛科技大学指定实验室。

进口设备: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货款给丙方供其开证,丙方保证专款专用,并一周内向乙方指定的外商开立100%信用证,其中90%凭装船单据议付,另外的10%凭验收报告议付。

国产设备:货到安装、调试经甲、乙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凭甲方出具的货物质量验收报告书,支付尾款。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设备具体技术参数中无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厂家工程师到现场免费培训,直至培训对象完全能独立操作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当天起,质量保证期一年。质保期内对仪器发生的非人为因素所致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并免费更换有故障的配件(人为因素除外)。

(2)、厂家服务中心直接提供终身维修,接到故障报告,24小时内响应。如无法解决,工程师在3工作日内到现场维修。

(3)、终身免费技术咨询。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5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6.1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1.6.2(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建设工程门式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方案专业文档(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7残疾人就业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不累计加分,以联合体各方中加分最高的为准。

1.8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8.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8.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9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桥梁桩基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视同为中型企业。

1.10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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