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3-335-20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理规程(附条文说明).pdf表A.0.42 监理文件资料移交清单
表A.0.4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验表
附录C轨道交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应旁站监理
表C轨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
GB/T 41898-2022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耐蚀力和致密性的测定 电化学法 扫描版程机电工程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要求)”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理规程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09 11.1一般规定. .109 11.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109 11.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109
1.0.1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建设中监理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1.0.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为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1.0.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时,要公平 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科学地 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 不能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1.0.4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包括三部分 即①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本规程也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依据:②建设工程勘祭 设计文件,既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直接依据,建设单位 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如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 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也是实施建设工程 监理的重要依据
在编写本章术语时,主要参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等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相关术语。 本规程的术语是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的角度赋予其 函义,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 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0.1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 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 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 成。 3.0.5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 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 价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司时还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履 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0.6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宜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总 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目专业配套、 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建设 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3.0.1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 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 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 成。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4.1.1~4.1.4规定旨在建立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要符合监理合同 的约定,适应工程规模和项目特点,要有利于工程建设监理目标 的控制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合作、信息沟通。
4.1.5本条规定的说明: 1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组成应呈金字塔结构,由一名总监 理工程师、若干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组成。 2根据工程规模、专业划分和项目特点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 表,下列情形宜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施工总包合同,宜按 施工合同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b工程规模较大、专业性强,宜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 表。 3应按专业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素质、能力应满足 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建 设工程的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满足专业要求和数量要求的监理人 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4.1.5本条规定的说明
4.2.3~4.2.7规定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 理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关键工序、重
要部位的旁站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有指导监理员做好旁 站监理工作的职责,对于高危施工作业进行的旁站监理,42.4条 文规定由安全专监负责,是居于旁站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权威要与现场作业的要求相适应考虑的。
5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2.1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对监理实施工作有指导作 用。因而监理规划编制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施工合同 设计文件后进行,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会审意见等 文件资料编制。一个监理标段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由于监理规划编制的时间较早,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 会发生设计方案的较大更改、施工工法的变化,此时总监理工程 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并按原报审程序审核批 准后报建设单位。如若建设单位对已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批准的监理规划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应组织 修改完善。
5.2.2轨道交通工程主要的监理工作制
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例会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5 安全监理日志制度; 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月报制度; 8 监理总结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 10 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1 建设监理廉政制度; 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3 施工现场情况紧急处理制度: 14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5 竣工验收制度: 16 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及顾客满意度调查制度: 17 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5.3.1~5.3.3对本条规定的说明: 1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完 成编制。 2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 理部的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监理
1.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第三方单位分别介 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 监的授权; 3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 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程 序、方法和措施等; 6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谷 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轨道交通工程其他有关事项,
6.2.3首件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勘察)
6.2.3首件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勘察) 单位及施工单位参加,特殊情况下可通知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 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专家。 一
H, 6.2.4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试 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
6.2.4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试
6.2.6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依据、测量人
5.2.6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依据、测量人 员资格和测量成果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要求的,由测 量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6.2.7新材料、新工艺、
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 共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 项目监理部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题论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题论 证会。
6.2.8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 报告等。
6.2.9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 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
6.2.11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 备。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 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直构机始发和到达;盾构带压开仓和首次常压开仓;盾构隧道联 络通道开挖:钻爆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暗挖穿越(江河、 桥梁、居民小区、既有铁路或地铁隧道等重要建(构)筑物)施 工;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或挂篮悬臂浇筑施工;高大模 饭支撑系统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 量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 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建设 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等 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以加强施工现 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 内容:
1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供专家论证资料。 2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情况及相关 交底资料。 3进场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人员等的监理审批资料: 包括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书及验收资料,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复检 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围护结构检测报告等资料。 4施工放样、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及监测 初始值资料。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6应急预案。 7其他需要的技术资料和具备的条件。 6.2.15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 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及参建单位名称。 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 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 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6. 2. 1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 2 工程各参建单位。 3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 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6.3.1参建各方均注重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但变更对进度的 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关键线路工程变更引起的进度变化, 必然影响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甚至原本非关键线路工程可能因变 更而成为关键线路
6.3.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进度计划的实施,检查现场工、料
机及资金保障情况,记录实际进度及现场资源投入、施工管理人 员到位情况,随时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动态掌握进 度计划实施情况。
6.3.3项目监理部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要求时,应要求
单位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严重滞后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 令施工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 响,并报建设单位报告延误风险;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现场施工情 况,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预防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 的建议。
6. 4 工程造价控制
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专业监理人员和在各工区、工点的监 理负责人承担,因此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不同层次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架构,明 确工作职责十分必要。可按监理标段或工区配置安全专监、安全 监理员。
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本条提出了 审查的内容,实际工程建设中,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较多因图纸 资料显示的管线规格、位置、走向、理深与实际不符,施工单位 未进行地下管线探测排查,导致管线迁改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管线迁改施工和结构施工安全,还应增加以下工作内容, 1监理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由勘察、设计、产权、监理、施 工单位参加管线分布、迁改设计图纸交底会。 2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在管线交底基础上,在施工围档内及工 程施工影响范围进行管线仪器探测或人工挖探排查,监理见证探 测、挖探排查过程,最终形成地下管线排查报告。 7.2.3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应包含下列内容:
7.2.3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应包含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符合 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具可操作性,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 3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 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的要 求。 5应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费 用使用计划。 6雨李、台风等李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它内容。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本条 规定了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由于要经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有些项自的总监理工程师就认 为不需要监理审查了,只要施工单位按专家的论证、审查意见作 修改完善就行。这样就过于狭窄理解专家论证和监理审查的关系, 监理应在专家论证前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的审查意见以书 面形式发给施工单位,也可以在专家论证会上提出,体现监理全 面履行审查专项方案职责。 7.2.4关键节点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的 时间节点,包括建设单位认为施工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惠的重要 工序开始施工作业前的时间节点,在关健的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前 的条件验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监控安全施工作业 行为和施工安全。 本条明确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 编制《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监理审查的顺序应 是有无遗漏关键节点,根据工程特点审查验收的主控条件、一般 条件和验收内容是否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一致。
8.1.1建设单位通常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工程变更、索、延期等 管理办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学习、熟悉。
3.2.1涉及建设规模改变及消防、人防、使用功能、节能、结构 等内容的变更,相关部门审查时间较长,提出或审批变更应充分 注意。
8.3.4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索赔报审表,是项
8.3.4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索赔报审表,是项
3.3.4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索赔报审表,是项 目监理部受理索赔申请的条件之一,也是施工单位应尽义务,同 时有利于建设单位及时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
9.2.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 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9.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时,应审 查文件及报告的质量证明内容、日期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和合同约定,审查原材料进货、制造加工、组装、中间产品试 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试验、包装直至完成出厂 并具备装运条件的检验计划与检验要求,此外,应对检验的时间 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进行审查。 9.2.4项目监理部对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零件制造是否按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零件制造是否经检验 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主要及关键零件的材质和加工工序是 否符合图纸、工艺的规定,零件制造的进度是否符合生产计划的 要求。
9.2.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 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9.2.4项目监理部对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应包括以
容:零件制造是否按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零件制造是否经检验 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主要及关键零件的材质和加工工序是 否符合图纸、工艺的规定,零件制造的进度是否符合生产计划的 要求。
9.2.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制造指令时DB34/T 3049-2017 同向回转拉索体系设计、施工与验收 技术规程,应同时提出如下处理
1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原因分析。 2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3确定复工条件。
9.2.7在设备装配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配合
.2.7在设备装配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配合面的配合
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2.12项目监理部签认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 整机性能检测报告、调试报告和出厂验收书面证明资料。 2.15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负责整 总设备监造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和本单位归档。设备监造 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2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3设备制造工艺方案报审资料; 4 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6 原材料、零配件的检验报告; 7 工程暂停令、开工/复工报审资料: 8 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变更资料; 10 会议纪要; 11 来往函件; 12 监理通知与工作联系单; 13 监造日志; 14 监造月报; 15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6 索赔文件; 17 设备验收文件; 18 设备交接文件; 19 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0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10.0.1~10.0.3主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第 9.3节“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并结合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 2号线相关情况编写。
10.0.110.0.3主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第 9.3节“工程保修阶段服务”T/CMSA 0012-2019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并结合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 2号线相关情况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