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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pdf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和工程验收,改、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和工程验 攻可参照执行。当同一项目或同一单体既含公共建筑、又含居住建筑时应分别符合本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 对于在既有用地范围内新增的单体民用建筑(比如在已建成大学的空地新建一栋宿舍楼),涉及的条款均 需符合本文件要求。 不超过300m的城镇新建单体民用建筑可不执行本文件
表1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DBJ 15-71-2010标准下载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为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注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GB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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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障碍设计是充分体现和保 安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的设计内容,是 活质量,确保不同需求的人能够出行便利、安全地使用各种设施的基本保障。在满足GB50763 上,本条要求在室外场地设计中,应对室外场地无障碍路线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场地内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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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绿色建筑应首先满足使用者绿色出行的基本要求。强调的500m步行距离在国家标准中有相关要
机动车停车场宜提供遮阳与防雨等设施;地面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置均应合理布置、方便出 人。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出入便利的区域,不宜设置在靠近主要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场所附 近;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停车场的无障碍机动车停 年位宜靠近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居住区、居住建筑若设有多个停车场,每个停车场宜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 得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建筑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 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地面停车位应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宜小于10%, 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宜小于8%。当室内停车场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再 进行室外停车场的设置
5.3.1建筑室内的环境质量与日照密切相关。我国对住宅建筑以及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等公共建筑都 有日照的要求,相关标准包括GB50180、GB50099以及JGJ39、JGJ36、JGJ450等。建筑布局与设计时需 要充分考虑上述标准要求,若没有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采用日照模拟分析时, 应热行GB/T50947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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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满足日照和热环境相关标准要求外,本条要求建筑布局还应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住宅、幼儿园 主活用房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 ①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②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 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 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对于周边建筑,现行标准对其日照时间有量化要求的(如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可以通过模拟计 算报告来判定达标;对于周边的非住宅建筑,若现行设计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没有量化的要求,则可以不进 行日照的模拟计算,只要其满足控制性详规即可判定达标。 为便于执行本条,总结了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中涉及日照的主要内容如下:
表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中日照及相关要求
5.3.2建筑环境质量与场地热环境密切相关,热环境直接影响人们户外活动的热安全性和热舒适度。本 条要求项目按JGJ286进行热环境设计,该标准对居住区详细规划价段的热环境设计进行了规定,给出了 设计方法、指标、参数。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场地内热环境的舒适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场地通 风不良、遮阳不足、绿量不够、渗透不强的一系列的问题,从通风、遮阳、渗透与蒸发、绿地与绿化等四 个方面,采用促进夏李主导风向下居住区自然通风、户外活动场地遮阳覆盖率等方法,降低热岛强度,提 高环境舒适度。项目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居住区中,当夏季主导风向上的住宅建筑物迎风面宽度超过80m时,该建筑底层的通风架空 率不应小于10%。 b) 居住区绿化遮阳体的叶面积指数不应小于3.0。 C 居住区户外活动场地和人行道路地面应有雨水渗透与蒸发能力。广场、游憩场、停车场、以及人 行道的渗透面积比率应分别达到50%、6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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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条规定要根据居住人口规模等因素提出配建绿地的控制要求。 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护费用昂贵,其生态效益也远远小于灌木、养木。因此,合理搭配养木、灌木和草坪, 以乔木为主,能够提高绿地的综合效益、增加绿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乔, 灌、草组合配置,就是以乔木为主,灌木填补林下空间,地面栽花种草的种植模式,垂直面上形成乔、灌、 草空间互补和重叠的效果。根据植物的不同特性(如高矮、冠幅大小、光及空间需求等)差异而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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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外围护结构应满足建筑使用的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且能适应主体结构在多遇地震及各种荷载下的变形。特别将外保温也归入建筑 外墙提出要求。因此在设计、施工中应符合JGJ144、JGJ/T480、JGJ289、JGJ/T261、GB50345、GB/T 21086、JGJ102、JG/T138、JG139、JGJ133、JGJ103、JGJ214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规 正。 外部设施包括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这些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 计、施工,确保连接可靠,并应符合JGJ237、GB50364、GB/T51368、GB/T51231等现行标准和地方等 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室外环境下的构件连接与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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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设施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计检修通道、马 道和吊篮蓝固定端等。当与主体结构不能同时施工时,应设预理件,并在设计文件申明确预理件的位置、检 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比如,每年频发的空调外机坠落伤人或安装人员作业时跌落 伤亡事故,已成为安全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故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时预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的空调外机 安装位置,并与拟定的机型大小匹配,同时预留操作空间,保障安装、检修、维护人员安全。还有,建筑 运行期内可能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问题,使用环境影响导致钢材锈蚀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外墙外保温 系统受外部环境、气候、风压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的外墙开裂、空鼓、脱落、结露等问题,应定期对建筑结 构、外保温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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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走廊、疏散通道等应满足GB50016、GB51143等对安全疏散和 避难、应急交通的相关要求。对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大堂设置用于应急救护的电源插座。本条重在强调保 特通行空间路线畅通、视线清晰,防止对人员活动、步行交通、消防疏散理下安全隐惠。不应有阳台花池、 机电箱等凸向走廊、疏散通道,影响走廊、疏散通道的有效设计宽度。 6.1.6根据GB2894,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本条所述是指具有 警示和引导功能的安全标志,应在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场所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显 著位置上设置。 设置显著、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能够起到提醒建筑使用者注意安全的作用。警示标志一般设置于人 员流动大的场所,青少年和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容易碰撞、夹伤、湿滑及危险的部位和场所等。比如禁 止上攀爬、禁止倚靠、禁止伸出窗外、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当心碰头、当心夹手、当心车辆、当心坠落、 当心滑倒、当心落水等。 设置安全引导指示标志,包括人行导向标识、紧急出口标志、避险处标志、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急救 点标志、报警点标志、以及其他促进建筑安全使用的引导标志等。对地下室、停车场等还包括车行导向标 只。标识设计需要结合建筑平面、建筑功能及流线,合理安排位置和分布密度。在难以确定位置和方向的 流线节点上,应增加标识点位以便明示和指引。比如紧急出口标志,一般设置于便于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 处,结合方向箭头设置于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等处。
3.2.1设计时,对于全装修建筑项目,可仅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浓度预评估。
6.2.1设计时,对于全装修建筑项目,可仅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浓度预评估。 对于非全装修建筑项目,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50325的有关要求。 建筑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已得到普遍认识,通过 建筑及装修材料合理选用实现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是实现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即使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家具制品均满足各自污染物限量控制标准,但装修后多种类或大量材料制品的叠 加使用,仍可能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超标,控制空气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指标是保障建筑使用者健康 的基本前提。项目在设计时即应采取措施,对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预评估,预测工程建成后室内空气 污染物的浓度情况,指导建筑材料的选用和优化。 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情况、室内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材料的种类和使用量、室内新风量、环境温 度等诸多影响因素,以各种装修材料、家具制品主要污染物的释放特征(如释放速率)为基础,以“总量控 制"为原则。依据装修设计方案,选择典型功能房间(卧室、客厅、办公室等)使用的主要建材(3种~5种) 及固定家具制品,对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水平进行预评估。其中建材污染物释放 等性参数及评估计算方法可参考JGJ/T436和JGJ/T461的相关规定。 6.2.2吸烟及二手烟对人健康同样会造成较大的危害,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发布了控制吸烟条例,如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 吸烟条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等。因此,本条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禁止吸烟,并设置禁烟标志。本条所述的建筑室内,主要 指的是公共建筑室内和住宅建筑(含宿舍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包括电梯轿相及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 众坐席和露天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建筑主出入口包括各类建筑人流密集的主要出入口;未成年人或者 孕妇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教育、医疗等场所的室外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法规规定 禁止吸烟的其他室外区域。 6.2.3本条所指的噪声控制对象包括室内自身声源和室外噪声。营造良好的室内声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环 境品质的提升非常重要。 影响建筑室内噪声级大小的噪声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室内自身声源,如室内的通风空调设备、日 用电器等:另一类是来自室外的噪声源,包括建筑内部其他空间的噪声源(如电梯噪声、空调机组噪声等)
影响建筑室内噪声级大小的噪声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室内自身声源,如室内的通风空调设 器等;另一类是来自室外的噪声源,包括建筑内部其他空间的噪声源(如电梯噪声、空调机组噪 筑外部的噪声源(如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等)。对于建筑外部噪声源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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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规划选址阶段就做综合考量,建筑设计时应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避免或降低主要功能房间受到室 外交通、活动区域等的干扰。否则,应通过提高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等方式改善。对建筑物内部的噪声源, 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有效隔声、隔振、吸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来控制。若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室内 噪声级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室内噪声级的最低要求。 住宅、办公、商业、医院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限值,应分别与GB50118中不同类型建筑涉及房间的 要求一一对应;学校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低限标准限值按GB50118中的规定值选取;旅馆建筑主要 能房间的噪声级低限标准限值按一级指标选取;其余类型民用建筑,可参照相近功能类型的要求进行控 制,也可依据相应类型建筑的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如JGJ39、JGJ450、JGJ36、JGJ58、JGJ57、 JGJ31、JGJ/T131、JGJ66、JGJ/T41、JGJ218等;对于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中的大空间、开放办公空间 等噪声级没有明确要求的空间类型,不做要求。 6.2.4提高建筑构造的隔声降噪能力对使用者的健康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所处环 境的噪声级,提高隔声性能,减少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的隔声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之外,还包括 撞击声隔声性能。本款所指的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与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规定 对应,若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若 能提供相应建筑构件实验室隔声性能检测报告,无需进行现场隔声性能检测, 对于旅馆建筑,GB50118的隔声标准有三级,一级为低限要求;对于学校建筑,GB50118的所有构件 隔声标准只有一个级别,进行设计时将该级别视为低限要求;除旅馆建筑和学校建筑外,其它各类建筑的 隔墙和楼板均规定有低限要求,但外墙、门窗隔声标准只有一个级别,进行设计时将该级别视为低限要求; 对于商业建筑,GB50118仅对部分类型的隔墙、楼板隔声性能有要求,对外墙、门和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无标准要求,故仅要求规定的建筑构件,对其他建筑构件不作要求;对于GB50118没有涉及的建筑类型的 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可参照相近功能类型的要求进行控制,也可依据相应类型建筑的建筑设计规范相 关条文进行设计,如JGJ39、JGJ450、JGJ36、JGJ58、JGJ57、JGJ31、JGJ66;对于公共建筑如办公 建筑中的大空间、开放办公空间等隔声性能没有明确要求的空间,不做要求。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实 验室检测应依据GB/T8485、GB/T19889.3、GB/T19889.6、GB/T50121等标准的相关要求, 6.2.5房间内表面长期或经常结露会引起霉变,污染室内的空气,应加以控制。短时间的结露并不至于 引起霉变,所以本条控制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这一前提条件下不结露。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 以及热桥部分的内表面应满足GB50176的要求,并进行防结露验算。 6.2.6建筑围护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当围护结构两侧出现温度与湿度差时,会造成围护结构内部温湿度 的重新分布。若围护结构内部某处温度低于了空气露点温度,围护结构内部空气中的水分或渗入围护结构 内部的空气中的水分将发生冷凝。因此,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并控制围护结构内部不产 生冷凝。供暖建筑的外墙、屋面应根据GB50176的要求,进行内部冷凝验算。 6.2.7屋顶和外墙的隔热性能,对于建筑在夏季时室内热舒适度的改善,以及空调负荷的降低,具有重 要意义。屋顶和外墙的热工性能不仅要满足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也要满足GB50176的要求,并 进德隔热址能於馆
a 采用浅色外饰面,如:涂刷浅色涂料或热反射涂料、粘贴浅色饰面砖等; b) 采用通风墙、干挂通风幕墙等; C) 设置封闭空气间层时,在空气间层平行墙面的两个表面涂刷热反射涂料、贴热反射膜或铝箔。当 采用单面热反射隔热措施时,热反射隔热层应设置在空气温度较高一侧; d 采用复合墙体构造时,墙体外侧宜采用轻质材料,内侧宜采用重质材料; e) 采用墙面垂直绿化及淋水被动蒸发墙面等; f 提高围护结构的热情性指标D值; 西向墙体宜采用高蓄热材料与低热传导材料组合的复合墙体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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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的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a)采用浅色外饰面,如:涂刷浅色或热反射涂料、粘贴浅色屋面面砖等; b)采用通风隔热屋顶。通风屋顶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0m,通风间层高度应大于0.3m,屋面基层应 做保温隔热层,檐口处宜采用导风构造,通风平屋顶风道口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c)采用有热反射材料层(热反射涂料、热反射膜、铝箔等)的空气间层隔热屋面。单面设置热反射材 料的空气间层,热反射材料宜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 d)可采用蓄水屋顶。水面宜有水浮莲等浮生植物或白色漂浮物。水深宜为0.15m~0.2m; e)采用种植屋面。种植屋面的保温隔热层应选用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的保温 隔热材料; f)可采用淋水被动蒸发屋面; g)宜采用带老虎窗的通气阁楼坡屋面。 6.2.8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为 此要保证合理的建筑布局和气流组织,采取合理的排风措施避免污染物扩散,将厨房和卫生间设置于建筑 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防止厨房或卫生间的气味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同时,应采 取措施使不同功能房间保证一定压差,避免气味或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如污染区设置机械排风, 应保证负压,还应注意新风取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短路或污染。 为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厨房和卫生间宜设置竖向排风道,并设置机械排风,保证负压。厨房 和卫生间的排气道设计应符合GB50096、GB50368、GB50016、GB50352、JGJ/T455等的规定。排气道的 新面、形状、尺寸和内壁应有利于排烟(气)通畅,防止产生阻滞、涡流、串烟、漏气和倒灌等现象。其他措 施还包括安装带有导流装置的防火止回阀,或采用导流装置与防火止回阀组合方式、防倒灌风帽等。止回 排气阀的各零件部品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 6.2.9第一句,对于住宅建筑,每个户型主要功能房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比值进行简 化判断。通风开口面积强调门窗用于通风的开启功能。当平开门窗、悬窗、翻转窗的最大开启角度小于45° 时,通风开口面积应按外窗可开启面积的1/2计算。宿舍建筑按本款的要求执行; 第二句,若公共建筑有大进深内区,或者由于别的原因不能保证开窗通风面积,使得单纯依靠自然风压 与热压不足以实现自然通风,需要进行自然通风优化设计或创新设计,以保证建筑在过渡李典型工况下平 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大于2次/h。模拟计算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 数,可采用区域网络模拟法或基于CFD的分布参数计算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应符合JGJ/T449规定。
屋顶的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a)采用浅色外饰面,如:涂刷浅色或热反射涂料、粘贴浅色屋面面砖等; b)采用通风隔热屋顶。通风屋顶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0m,通风间层高度应大于0.3m,屋面基层应 做保温隔热层,檐口处宜采用导风构造,通风平屋顶风道口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c)采用有热反射材料层(热反射涂料、热反射膜、铝箔等)的空气间层隔热屋面。单面设置热反射材 料的空气间层,热反射材料宜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 d)可采用蓄水屋顶。水面宜有水浮莲等浮生植物或白色漂浮物。水深宜为0.15m~0.2m; e)采用种植屋面。种植屋面的保温隔热层应选用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的保温 隔热材料; f)可采用淋水被动蒸发屋面; 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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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
6.4.1建筑设计时应强化“空间节能优先”原则的重点要求。优化体形、空间平面布局,包括合理控制建筑 空调供暖的规模、区域和时间,可以实现对建筑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优先利用,降低供暖空调照明负 荷,降低建筑能耗。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设计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需要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其建筑的形体、尺度还 需要综合场地周边的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统筹协调,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应结合场地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 制约,并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多方面分析、优化建筑的规划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还应在综合 考虑基地容积率、限高、绿化率、交通等功能因素基础上,统筹考虑冬夏李节节能需求,优化设计体形、 朝向和窗墙比。 首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本条的前提。具体是:GB50189、DB42/T559的强制性条文,主 要指标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或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等。 对于住宅建筑,如果建筑体形简单、朝向接近正南正北,楼间距、窗墙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也满足标 准要求,本条可直接通过;对于公共建筑,一般应提供空间节能设计的分析报告。此外,如果经过优化后建 筑各朝向窗墙比都低于0.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也满足要求,也可直接通过。 6.4.2有些建筑由于体形过于追求形式新异,设置大量的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造成结构不合理、 空间浪费或构造过于复杂等情况,引起建造材料大量增加或运营费用过高。这些做法为片面追求美观而以 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不符合绿色建筑节约资源的要求,应该在建筑设计中避免。设计过程中,应控制 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使用,减少装饰性构件的使用。装饰性构件应尽可能兼具功能性, 尽量避免设计纯装饰性构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有功能作用的室外构件和室外设备应在设计时就与建 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利用功能构件作为建筑造型的语言,可以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表达美学效果,避 免后补造成的防水、荷载、稳固、材料浪费等问题,节约资源。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应用,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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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具备遮阳、导光、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b)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c)女儿墙高度超过标准要求2倍以上。 对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对有纯装饰性构件的项目应以单栋建筑单元进行造 价比例核算,各单栋建筑均应符合造价比例要求。计算时,分子为各类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分母为单栋 建筑的土建、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包括征地、装修等其他费用。对于地下室相连接而地上部分分开的项目 可进行整体计算。为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兼顾公共建筑尤其是商业及 文娱建筑的特殊性,本次对其装饰性构件造价比定为不应大于1%。 6.4.3建筑物设置了两部及以上垂直电梯且在一个电梯厅时才考虑群控。对垂直电梯,应具有群控、变 频调速拖动、能量再生回馈等至少一项技术。对于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技术来降低使用能耗,如同 时采用垂直电梯和扶梯,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能量反馈装置,一般应用于高层建筑时效果明显,可参见 GB/T32271。 GB51348及特定类型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例如JGJ243、JGJ333)均有电梯节能、控制的相关条款。 电梯和扶梯的节能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群控、扶梯感应启停及变频、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 民等。 建筑专业在设计说明的电梯设计章节提出电梯节能设计要求,由电梯厂家或电气专业深化落实相应节 能技术措施。
时采用垂直电梯和扶梯,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能量反馈装置,一般应用于高层建筑时效果明显, 可参 GB/T32271。 GB51348及特定类型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例如JGJ243、JGJ333)均有电梯节能、控制的相关条款。 电梯和扶梯的节能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群控、扶梯感应启停及变频、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 民等。 建筑专业在设计说明的电梯设计章节提出电梯节能设计要求,由电梯厂家或电气专业深化落实相应节 能技术措施。
6.5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包括导向标识和定位标识等,能够为建筑使用者带来便捷的使用 体验。住宅和公共建筑涉及的标识类别很多,例如人车分流标识、公共交通接驳引导标识、易于老年人识 别的标识、满足儿童使用需求与身高匹配的标识、无障碍标识、楼座及配套设施的定位标识、健身慢行道 导向标识、健身楼梯间导向标识、公共卫生间导向标识,以及其他促进建筑便捷使用的导向标识等。公共 建筑的标识系统应当执行GB/T51223,住宅建筑可以参照执行。 标识系统设计应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协同进行,考虑建筑使用者的识别习惯,通过色彩、 式、字体、符号等形式进行整体设计,形成统一性和易辨识性。公共建筑的室内外空间应进行导向标识 的专项设计,居住建筑的室内外空间宜进行导向标识的专项设计。 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识,且图形标识应符合GB/T10001.2~6、9的规 定,并应符合GB/T20501.1、2的规定。边长3mm~10mm的印刷品公共信息图形标识应符合GB10001.1 的规定。标识的辨识度要高,安装位置和高度要适宜,易于被发现和识别,尤其避免将标识安装在活动物 体上,例如将厕所的标识安装在门上,会因门打开而不容易看到。对于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群,在场地主出 入口应当设置总平面图,标注出楼号及建筑主出入口等信息
7.1.1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和建筑 件。结构的耐久性指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结构构件保持承载力和外观的能力,并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吉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GB50068、GB50009、GB50010、GB/T50476、GB50007、GB50017、GB50011、GB 50003、GB50005、GB50023及JGJ3等;同时针对建筑运行期内可能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使用环境影响 导致的钢材锈蚀、结构构件裂缝等影响结构安全或耐久性的问题,应定期对结构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 .1.2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等,固定 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移动式档案密集柜等。设备指建筑中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气构件、 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烟火监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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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系统、公用大线等。附属设施包括整体卫生间、固定在墙体上的橱柜、储物柜等。建筑内部非结构构 牛、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满足建筑使用的安全性。如内填充墙高厚比应满足稳定性计算要求;楼屋面下机 电设备的吊杆及连接满足吊挂设备的承载力要求;墙上固定吊柜与墙体连接可靠,连接锚栓满足吊柜预期 极限承载能力的要求;电梯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门窗、防护栏杆等应满足国家现 行相关设计标准要求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事故发生:且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材料或进行耐腐蚀处理。近 年因装饰装修脱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如吊链或连接件锈蚀导致吊灯掉落、吊顶脱落、瓷砖脱落 等等。室内装饰装修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需对承重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测验证。装 筛构件之间以及装饰构件与建筑墙体、楼板等构件之间的连接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连接可靠并能适 合主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之外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建筑部品、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等应采用机械固定、 捍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引 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应注意的是,以膨胀螺栓、捆绑、支架等连接或安装方式均不能视为一体化措施。 非结构构件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对非结构构件的填充墙,应适应主体结构梁、柱受力变形及不同材 科之间因温度膨胀系数不同而产生的变形,需要采取相应的构造要求。如填充墙墙高超过一定高度与长度 市设腰梁及构造柱,与结构柱之间设拉结筋;对非结构构件的装配式内墙条板,在楼面与梁(板)底连接 处设金属限位连接卡,墙板之间设子母槽等;对非结构构件的移动式档案密集柜,楼面需要足够的刚度, 避免移动档案柜脱轨等。
8.1.1湖北省属于夏热冬冷地区,采用风冷热泵机组(含房间空调器)作为冷热空调方式较为普遍,要特 别注意处理好空调室外机的安装问题。 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确保安全可靠、适用。外部设施需要定期 检修和维护,应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计检修通道、马道和吊篮固定端等。当与 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与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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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与拟定的机型大小匹配,操作空间及通风换气条件应满足湖北省有关地方标准 的要求。
3.2.1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为 比要保证合理的气流组织,采取合理的排风措施避免污染物扩散,将厨房和卫生间设置于建筑单元(或户 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防止厨房或卫生间的气味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同时,可以对不同功能 房间保证一定压差,避免气味或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如设置机械排风,应保证负压,还应注意其 取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短路或污染。 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气倒灌,对室内空气品质影响巨大,因此为避免厨房和卫生间排气倒灌特进行了此 规定。除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气道设计时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外,排风设施中也应安装排风止回阀。 上回阀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 8.2.2建筑应满足室内热环境舒适度的要求。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其房间的温度、湿度、新风 量等是室内热环境的重要指标,应满足GB50736中的有关规定。对于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有保 章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如户式空调、分体空调或户式通风系统安装条件等。 8.2.3本条强调用户个体对室内热舒适的调控性。采用个性化热环境调节装置可以满足不同人员对热舒 适的差异化需求,从而最大限度地改善个体热舒适性,提高室内人员对室内热环境的满意率。对于采用集 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根据房间、区域的功能和所采用的系统形式,合理设置可现场独立调节的热环 境调节装置;末端设有独立开启装置,温度、风速可独立调节,或系统具有满足主要功能房间热环境需求 的调节装置或功能,则认为是可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对于未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 立合理设计建筑热环境营造方案,具备满足个性化热舒适需求的可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或功能。可 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包括多联机、分体空调、吊扇等个性化舒适装置等。 8.2.4地下车库与地上建筑相比,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状态,自然通风和采光很少。汽车排放的主要污 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等,而其中以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大;如果不能及时排 出,就会对进入车库的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了保证车库内的良好室内空气质量与节约能源,在地 下车库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且与排风设备联动,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一定的量值时即报警并启动排风 系统,以保证地下车库内的一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一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检测点并与通风 系统联动。 所设定的量值可参考GBZ2.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中对非高原地区工作场所空气中的一氧化碳职业 接触限值规定: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高于2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高于3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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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未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建筑,本条直接通过。本条旨在通过完善和落实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目 动监控管理功能,确保建筑物的高效运营管理。但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建筑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以及需设 置的系统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范设置。比如当公共建筑的面积不大于2万m或住宅建筑面积 不大于10万m时,对于其公共设施的监控可以不设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但应设置简易的控制措施,如 时供暖、空调及通风设备设置不联网的就地控制器、简单的单回路反馈控制等,也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确保建筑高效运营管理,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能实现对主要设备的有效监控。
3.4.1对没有供暖需求的建筑,仅考虑空调分区。对于采用分体式以及多联式空调的,可认定为满足空 周供冷分区要求。不同朝向、不同的使用时间、不同功能需求(人员设备负荷,室内温湿度要求)的区域 应考虑供暖空调的分区,否则既增加后期运行调控的难度,也带来了能源的浪费。因此,本条文要求设计 应区分不同功能需求及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空调系统一般按照最不利情况(满负荷)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而建筑在绝大部分时间内是处于 部分负荷状况的,或者同一时间仅有一部分空间处于使用状态。GB50189已经对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 IPLV)提出了要求,本条文参照执行。 最终决定空调系统耗电量的是包含空调冷热源、输送系统和空调末端设备在内整个空调系统,整体更 尤才能达到节能的最终目的。规定空调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这个参数,保证空调冷源部分 的节能设计整体更优。GB50189中对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已提出了要求,本条文参 照执行。 8.4.2避免空调供暖、空调空间全覆盖或者简单降低夏季空调和提升冬季供暖温度的做法,降低供暖、 空调能耗。建筑应结合不同的行为特点和功能要求合理区分设定室内温度标准;在保证使用舒适度的前提 下,合理设置少用能、不用能空间,减少用能时间、缩小用能空间,通过建筑空间设计达到节能效果。室 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走廊及高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有人员停留, 可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目的。“小空间保证、大空间过渡”是指在设计高大空间 建筑时,将人员停留区域控制在小空间范围内,大空间部分按照过渡空间设计,
优才能达到节能的最终目的。规定空调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这个参数,保证空调冷源部分 的节能设计整体更优。GB50189申对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已提出了要求,本条文参 照执行。 8.4.2避免空调供暖、空调空间全覆盖或者简单降低夏季空调和提升冬季供暖温度的做法,降低供暖、 空调能耗。建筑应结合不同的行为特点和功能要求合理区分设定室内温度标准;在保证使用舒适度的前提 下,合理设置少用能、不用能空间,减少用能时间、缩小用能空间,通过建筑空间设计达到节能效果。室 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走廊及高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有人员停留, 可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目的。“小空间保证、大空间过渡"是指在设计高天空间 建筑时,将人员停留区域控制在小空间范围内,大空间部分按照过渡空间设计。 8.4.3对于城市市政热源,不对其热源机组能效进行评价。GB50189包含的供暖空调制冷、制热设备,其 能效应满足有关条款的要求;GB50189没有包含的供暖空调制冷、制热设备,其能效应满足相应设备能效 分级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风机、水泵效率应达到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对于市致微源,对其数源组能效进行评。 能效应满足有关条款的要求;GB50189没有包含的供暖空调制冷、制热设备,其能效应满足相应设备能效 分级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风机、水泵效率应达到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3.5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暖通空调应对下列污 染物进行处理:厨房油烟及锅炉烟气等废气、室外通风口处及室外通风空调设备的噪声等。 如有废气排放,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应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且排出口的位置及高度应满足 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筑内通风空调设备均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会通过与室外相通的通风口传播至室外;同时,安装在室 外的通风空调设备也会产生噪声。当噪声大,不能满足场地环境对噪声的控制要求时,建筑内通风空调设 备与室外通风口之间的风道上应设消声设施:安装在室外的通风空调设备应采取消声或隔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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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防正与建筑主体结构发生共振;管道支吊架与结构受力点、变形缝的关系及支吊架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牢固性构件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材料或进行耐腐蚀处理 9.1.2室内给水系统可采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等综合性能好的不锈钢管、铜管、塑料管道(同时应符 合GB50015对给水系统管材选用规定)等。 9.1.3太阳能设施、空气能设施等,这些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确保连接可靠,并应符 合GB50364、GB/T51368等现行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室外环境下的构 件连接与构造要求。 外部设施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计检修通道、马 道和吊篮固定端等。当与主体结构不能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位置、检 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
建康要求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是建筑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1款,能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是绿色建筑的基本前提之一。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水点出 水水质的常规指标应符合GB5749的规定。GB5749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 生物),作出了量值规定,同时对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 主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 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等。生活饮用水主要水质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毒理指 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消毒剂指标等,而这些指标义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 常规指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非常规指标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 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第2款,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储水设施、集中生活热水储水设施、储有生活用 水的消防储水设施、冷却用水储水设施、游泳池及水景平衡水箱(池)等。储水设施清洗后应进行水质检 则,水质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第3款,水封装置是建筑排水管道系统中用以实现水封功能的装置。卫生器具(便器)构造内自带水封, 能够在保证污废水顺利排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防止排水系统中的有害气体逸入室内,避免室内环境受 到污染,有效保护人体健康。便器构造内自带水封时,有效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能采用活动机 戒密封替代水封。不带水封的卫生器具,在其与排水支管连接的部位应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小 于50mm。 第4款,要求对非传统水源的管道和设备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标识,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施工、日常 维护或维修时发生误接、误饮、误用的情况,为用户提供健康用水保障。目前建筑行业有关部门仅对管道 际记的颜色进行了规定,尚未制定统一的民用建筑管道标识标准图集,标识设置可参考GB7231、GB50242中 的相关规定。如:在管道上设色环标识,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大于10m,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 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均应设置标识,标识由系统名称、 流向等组成,设置的标识字体、大小、颜色应方便辨识,且应为永人性的标识,避免标识随时间褪色、剥 、损坏。
9.3在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前,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实 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 放量。 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是指设计范围内,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适宜于当地环境与资源约束条件的前提 下,将供水、污水、雨水等统筹安排,以达到高效、低耗、节水、减排目的的设计成果。主要包括建筑节 水、再生水回用、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与雨水回用等。具体编制内容可参照下列几个方面:
B42/113192021 a)湖北省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地质条件等,各县市另有规定的应同时 考虑。 b)项目概况及市政设施概况。 c)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用水量计算表及水量平衡表。 d)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概述。 e)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的相关说明。 f)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对雨水、再生水等水资源利用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进行水量平衡计 算,确定雨水、再生水等水资源的利用方法、规模、处理工艺流程等。 g)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h)确定景观水体补水水源和人工景观水体规模等。景观水体补水不应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 供水,可采用地表水和非传统水源,取用建筑场地外的地表水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 采用雨水和建筑中水作为水源时,水景规模应根据设计可收集利用的雨水或中水量确定。景观水体的水质 根据水景功能性质不同,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i)确定用于热水供应的太阳能光热系统的使用范围、系统形式等。 当项目采取市政再生水且能够满足所有绿化、道路浇酒、水景补充水的用水需求时,可不采取雨水回 用措施。污水再生回用对于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状况、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减少污水排放无为重要。再 生水水量大,水质稳定,受季节和气候影响小,是一种十分宝贵的水资源。国家和湖北省《节水型城市考 核标准》的指标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应达到不低于20%。 第1款,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可以统计各种用水部门的用水量和 分析渗漏水量,达到持续改进节水管理的目的。同时,也可以据此施行计量收费,或节水绩效考核,促进 行为节水。 第2款,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在单位时间内的出水量超过额定流量的现象,称超压出流现象,该流量与额 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超压出流量未产生使用效益,为无效用水量,即浪费的水量。给水系统设 计时应采取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应合理进行压力分区,并适当地采取减压措施,避免造成浪费。当选 用自带减压装置的用水器具时,该部分管线的工作压力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即可。当建筑因功能需要, 选用特殊水压要求的用水器具时,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当的工作压力,但应选用用水效率高的产品,并 在说明中做相应描述。 第3款,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GB/T18870的要求。除特殊功能需求外,均应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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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第1款,室内照明质量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照明不但有利于提升人们的 工作和学习效率,更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各种职业疾病。良好、舒适的照明要求在参考平面上具 有适当的照度水平,避免眩光,显色效果良好。各类民用建筑中的室内照度、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照 明数量和质量指标应满足GB50034的有关规定。 第2款,对照明产品光生物安全性作了规定,GB/T20145规定了照明产品不同危险级别的光生物安全 指标及相关测试方法,为保障室内人员的健康,人员长期停留场所的照明应选择安全组别为无危险类的产 品 第3款,光源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义称为频闪比,用来评价光输出的波动对人的影响。当电光源光通 量波动的频率,与运动(旋转)物体的速度(转速)成整倍数关系时,运动(旋转)物体的运动(旋转) 状态,在人的视觉中就会产生静止、倒转、运动(旋转)速度缓慢,以及上述三种状态周期性重复的错误 视觉,轻则导致视觉疲劳、偏头痛和工作效率的降低,重则引发事故。光通量波动的波动深度越大,负效 应越大,危害越严重。 10.2.2地下车库与地上建筑相比,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状态,自然通风和采光很少,且内部有汽车出入, 汽车排放的尾气如果不能及时排出,就会对进入车库的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汽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等,而其中以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大。因此,为了保证车库 内的良好室内空气质量与节约能源,在地下车库设置与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联动的自动控制排风系统, 以保证地下车库内的一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有地下车库的建筑,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检 测装置,超过一定的量值时即报警并启动排风系统。所设定的量值可参考GBZ2.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于 氧化碳浓度的要求,地下车库内,短时间接触一氧化碳浓度超过30mg/m3时,即联动开启排风设备。 对于无地下车库的建筑,此项要求不适用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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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目标值”要求更高。本条按“现行值”作要求, 在建筑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照明系统的分区控制、定时控制、自动感应开关、照度调节等措施对降低 照明能耗作用很明显。照明系统分区需满足自然光利用、功能和作息差异的要求。功能差异如办公区、走 廊、楼梯间、车库等的分区:作息差异一般指日常工作时间、值班时间等的不同。对于公共区域(包括走 郎、楼梯间、大堂、门厅、地下停车场等场所)可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如楼梯间采取 声、光控或人体感应控制;走廊、地下车库可采用定时或其他的集中控制方式。 采光区域的人工照明控制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有利于单独控制采光区的人工照明,实现照明 节能。 10.4.2建筑能源消耗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其他动力系统等。设置分项或分功 能计量系统,有助于统计各类设备系统的能耗分布,发现能耗不合理之处, 对于公共建筑,要求采用集申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 建筑内各能耗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热水能耗等都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对非集中冷热源的公 供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建筑内根据面积或功能等实现分项计量。这有 助于分析建筑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对于住宅建筑,不要求户内各路用电的单独分项计量,但应实现分户计量。 10.4.3电气设备的节能选型及控制措施,对于实现电气系统节能起着关键的作用。要求所用照明产品 三相配电变压器应满足GB30255、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的空 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值均应不高于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水泵、风机等其他电气设备也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对于公共建筑,要求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 建筑内各能耗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热水能耗等都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对非集中冷热源的公 共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建筑内根据面积或功能等实现分项计量。这有 助于分析建筑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对于住宅建筑,不要求户内各路用电的单独分项计量,但应实现分户计量。 10.4.3电气设备的节能选型及控制措施,对于实现电气系统节能起着关键的作用。要求所用照明产品、 三相配电变压器应满足GB30255、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的空 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值均应不高于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水泵、风机等其他电气设备也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10.5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所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对柴油发电机 等装置产生的烟气、噪声、污染物等污染源,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 求。
1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11.1.1湖北省绿色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认定由相关审图机构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工程应根 据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11.1.2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设计。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绿 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结果,本条对涉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变更加以限制。任何影响绿色建筑设计的变更除应由 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后确定。确定变更后,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 位的确认。变更后,应按照变更后的绿色建筑工程进行验收。么 本条的设定增加了绿色建筑设计变更的难度,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审查确定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11.1.3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在验收时的基础依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绿色建筑设计内 容向参与建设的其他各方单位进行交底。施工前,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纳入绿色建筑施工的要求, 并履行内、外部审批程序。施工单位应对从事绿色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 操作培训,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绿色建筑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11.1.4阐述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范围和合格条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图是本文件在验收 时的基础依据。与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才能作为验收依据。本文件规 定的绿色建筑设计各专业条款均应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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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分为三个部分,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绿色建筑相关的检测报告以及绿色建筑 现场检查。其中各分部分项验收内容由原分部分项验收同步进行,绿色建筑相关的检测报告以及绿色建筑 现场检查记录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编制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信息表时应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1.7阐述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技术档案内容。除采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外,本文件还提出针对绿色 建筑工程验收的信息表和附件资料,都应作为技术资料纳入竣工验收技术档案中。 11.1.8阐述验收不合格的绿色建筑工程的处理办法。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直至合 格为止。
表B.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信息表
NB/T 47002.3-2019 压力容器用复合板 第3部分:钛-钢复合板DB42/T13192021
表B.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信息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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