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ICS 91.140 P 42
CJ/T476—2015
污水处理池内壁玻璃钢防腐工程施工方案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优力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 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机电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元辰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家明、郑炜、吴道禹、下广为、华明九、曹换、刘敬疆、赵锂、赵力军、李平生 黎祥动、董翔、涂刚要、王宝华、周斌、唐小卫、吴建挺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优力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 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机电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元辰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家明、郑炜、吴道禹、下广为、华明九、曹换、刘敬疆、赵锂、赵力军、李平生、 黎祥动、董翔、涂刚要、王宝华、周斌、唐小卫、吴建挺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 通用技术条件
抗震支吊架按支撑方式可分为: a)支撑式抗震支吊架(简称支架),用符号KZZ表示; b)悬吊式抗震支吊架(简称吊架),用符号KZD表示。
产品标记由产品分类代号、企业自定义产品代号或规格、材质、标准编号组成。
5.1支吊架金属部件可由碳钢或不锈钢制作,各零部件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2 紧固件的性能等级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GB/T3098.6和GB/T3098.15的规定 5.3垫圈的性能应符合GB/T93、GB/T95的规定。 5.4全螺纹吊杆的性能应符合GB/T15389的规定。 5.5 锚栓的性能应符合JG160的规定。 5.6 刚性支撑部件的性能应符合GB/T6723、GB/T3091的规定。 5.7 柔性支撑部件的性能应符合GB/T9944的规定
6.1.1支吊架各部件应表面工整、光洁,无加工缺陷、碰伤、毛刺等 6.1.2支吊架各部件的尺寸制造公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
6.1.1支吊架各部件应表面工整、光洁,无加工缺陷、碰伤、毛刺等
按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部件在额定荷载作用下,保持1min,部件应无断裂或永久变开 环现象
参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组件经过15次相同力值振幅的循环加载后,继续受到力值振幅逆 循环荷载,达到规定的终止条件时,确定组件的试验荷载。试验过程中,循环荷载的频率为0.1Hz
的方法进行试验道路工程20#及22#污水井管段及(窨井)专项施工方案,支吊架部件应能满足相应的防
7.1.1外观检查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目测产品外观,是否符合6.1的规定
7.1.1外观检查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目测产品外观,是否符合6.1的规定 7.1.2尺寸检验使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
部件的测试,需要能够反映出该部件实际的受力
CI/T 476—2015
试验时所用建筑部件,应满足企业规定的安装条件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加载试验时 损坏。 加载试验装置应具有对试样施加恒定荷载1min以上的能力。 抗震连接部件试验荷载施加方向应根据使用 度进行试验(见图1)
图2侧向管道连接部件加载示意图
7.2.6对于纵向管道连接部件, 管道轴线(见图3)
国道307平定城段改线工程照明设施施工方案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