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层橡胶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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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支承隔震支座的支墩(或柱),其顶面水平度误差不宜大于 5%o;在隔震支座安装后,隔震支座顶面的水平度误差不宜大于 8%00 7.1.2 隔震支座中心的平面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5.0mmo 7.1.3 隔震支座中心的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不应大于5.0mm。

13隔震支座中心的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不应大于5.0mm 4 同一支墩上多个隔震支座之间的顶面高差不宜大 mmo

7.1.5隔震支座连接板和外露连接螺栓应

7.1.6在隔震支座安装阶段,应对支墩(或柱)顶面、隔震支座项 面的水平度、隔震支座中心的平面位置和标高进行观测并记录。 7.1.7在工程施工阶段,对隔震支座宜有临时覆盖保护措施。

7.1.6在隔震支座安装阶段越南胡志明市顺桥广场内置FM2555塔机群拆卸施工方案.doc,应对支墩(或柱)顶面、隔震支座顶

7.2.17 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对隔震支座的竖向变形做观测并记 录。

物的脱开距离进行检查。

物的脱开距离进行检查。

.3.1隔宸结构 为规定外,尚应提交下列文件: 1 隔震层部件供货企业的合法性证明; 2 隔震层部件出厂合格证书; 3 隔震层部件的产品性能出厂检验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预埋件及隔震层部件的施工安装记录: 6 隔震结构施工全过程中隔震支座竖向变形观测记录: 7 隔震结构施工安装记录: 8 含上部结构与周围固定物脱开距离的检查记录

7.4.1 应制订和执行对隔震支座进行检查和维护的计划。 7.4.2 应定期观察隔震支座的变形及外观。 7.4.3 应经常检查是否存在可能限制上部结构位移的障碍物。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4Z 2术语、符号 (45) 2.1 术语 (45) 2.2 主要符号 (45) 3 隔震结构基本要求 (46) 3.1 一般要求 (46) 3.3试验和观测 (47) 4 房屋结构隔震设计 (48) 4.1 一般规定 (48) 4.2 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算 (51) 4.3 隔震层设计 (53) 4.4 上部结构设计 (54) 4.5 下部结构和地基基础设计 (54) 5 桥梁结构隔震设计 (55) 5.1 一般规定 (55) 5.2 隔震支座设计 (56) 5.3 地震作用和地震作用效应计算 (56) 5.4构造要求 (57) 6 隔震层部件的技术性能和构造要求 (59) 隔震结构的施工和维护 (60) 7.1 施工安装 (60) 7.2 施工测量 (60) 7.3 工程验收 (60) 7.4 隔震层维护 (61)

杂的“加强”措施,基本不影响上部结构已有的使用功能或外观,也 大大减少或避免加固改造的施工过程对原有上部结构的干扰,或 人员、仪器设备搬迁等所导致的损失。当隔震技术应用于建筑改 造工程时,可参照本规程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 执行。 1.0.2自前世界各国(如美国、月本、新西兰、意大利等)应用隔震 技术于桥梁的项目总数比应用于建筑的项目总数还要多。我国南 疆铁路布谷孜桥采用隔震技术的振动台试验结果表明,采用隔震 支座的隔震效果最好,与非隔震桥梁结构相比,其上部结构地震加 速度反应衰减了60%~80%。基于上述情况,本规程的内容包括 了房屋和桥梁结构。其他结构或设备(如储液罐、储气罐等)、特种 结构、重要设备仪器等的隔震设计和施工,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某些隔震房屋或结构,除采用隔震支座作为主要隔震装置外 币同时采用其他隔震装置(如摩擦滑移装置等):桥梁结构也早有 采用多种隔震装置的工程实例。在采用多种隔震装置的工程中 本规程对隔震支座的隔震设计与施工也具有参考价值。 隔震支座隔震技术应用于高烈度地区,更能显示其减震效果 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抗震设防烈度10度及10度以上的地区,也 适宜采用隔震支座隔震技术。由于我国内陆自前缺乏10度以上 地区较完善的近场地震记录数据和地震动参数,故在进行地震波 输人及结构地震反应时程分析时,需进行更详细的技术分析工作, 1.0.3按本规程设计,房屋或结构采用隔震技术后,其设防水准 高于相应的非隔震房屋或结构。 与各烈度水准相应的设防自标

1.0.3按本规程设计,房屋或结构采用隔震技术后,其设防水准

高于相应的非隔震房屋或结构。与各烈度水准相应的设防目标 是:遭遇第一水准烈度(多遇地震)时,建筑结构及内部仪器设备处 于正常的使用状态,结构可视为弹性体系:遭遇第二水准烈度(设 防烈度的地震)时,建筑结构及内部仪器设备基本仍处于正常的使 用状态,结构基本上可视为弹性体系;遭遇第三水准烈度(罕遇地 震)时,上部结构可能出现有限的非弹性变形,但不危及生命安全 和不丧失使用功能,内部仪器设备也不致出现丧失其使用功能的 破坏,下部结构也不产生危及上部结构的破坏,使整个隔震体系仍

能保持正常工作。 上述三个水准的设防目标是通过二阶段设计实现的: 第一阶段设计是强度验算,取第一水准(多遇地震)的地震动 参数,计算结构的弹性地震作用标准值和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对 隔震结构构件进行截面承载力验算。为了便于设计人员按照《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抗震设计,可以通过隔震结构与非 隔震结构的层间剪力对比确定的“水平向减震系数”,然后进行结 构截面抗震验算和采取构造措施。在确定“水平向减震系数”时 隔震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仅有该结构对应于减震系数的水平地 震作用的70%,这意味着按本规程进行隔震结构设计,其上部结 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构件承载力天致留有0.5度的安 全储备,并且剪力对比是在多遇地震下进行的。多遇地震下的隔 震层水平位移较小,水平刚度较大,隔震层的隔震和消能效果并未 充分发挥;当隔震结构遭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及罕遇地震作用时 隔震层水平位移较大,水平刚度较小,隔震层的隔震和消能效果将 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按多遇地震下剪力对比确定的“水平向减震 系数进行抗震设计的隔震结构,其设防水准将高于按设防烈度进 行抗震设计的非隔震结构。 第二阶段设计是变形验算,取第三水准(罕遇地震)的地震参 数验算隔震结构的水平变形。对上部结构,只容许出现有限的非 弹性变形,其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只相当于《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BG50011对层间弹塑性位移角规定限值的1/2;而对下部结构 亦需满足上述要求。这样,隔震结构的设防水准明显高于相应的 非隔震结构。 对隔震结构,若内部设有重要仪器设备,还要求对楼层加速度 反应进行验算,使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出现丧失使用功能的破 坏并满足楼层加速度限值要求。这样,采用隔震技术,不仅能提高 建筑结构的抗震安全性,而且能保护重要仪器设备在罕遇地震时 不丧失使用功能。

,本节汇总了本规程所采用的主要符号及其含义,按拉了学母 和希腊学母顺序排列。每个符号由主体符号或主体符号带上、下 标构成。主体符号一一般代表物理量;上、下标代表物理量或物理量 以外的术语、说明语,用以进一步说明符号的涵义。本节未列出的 其他符号及其含义均在各有关章节的条文中列出。

3.1.1本规程对隔震房屋的高度、层数、高宽比等没有提出明确

的限值只京和专感图系 美国UBC建筑规范86版、90版、94版和97版,均未对隔震房 屋的高度和层数提出明确限制,美国新建或改造的隔震建筑大多 为面积较大,高度较高和层数较多的重要建筑,例如洛极杉矶市政 府大楼为混凝土结构,28层,高度108.6m;盐湖城市政府大楼为砌 本结构,13层,高度76.2m。日本1996年在免震构造协会编著的 《免震结构设计基准》(草案)中提出了适用的房屋高度为45m,并 指出“随着技术的进步可对适用范围进行修改”,但该草案并 未正式执行。国外近年来新建或改造的隔震建筑的高度均较高 层数也较多,如仙台营城野区森大楼,混凝土结构,20层,高度74 9m。若我国对隔震建筑的高度和层数作过于保守的限制,非但依 据不足,而且明显落后于国外水平,也会阻碍我国隔震技术的发 展。 但是,隔震房屋高度增高和层数增多导致房屋重量增大,自振 周期增长。为了确保安全和达到隔震效果,势必要求采用较大规 格的、高质量的隔震支座,以具有较大的承载力、较长的自振周期, 较大的变形能力,也要求对隔震结构进行更为合理可靠的设计分 析。鉴于我国隔震技术的推产应用尚处于开始阶段,大部分生产 隔震支座的企业生产,其能力和产品质量仍未达到很高水平,大部 分设计单位对隔震设计还不十分熟悉,因此,提出非严格的高度和 层数限制仍是必要的。当超过该限值时,必须进行详细的设计分 析,并采取专门的措施,包括隔震体系的安全措施,隔震支座的性

能和质量保证措施等。 隔震房屋高宽比主要影响房屋的防倾倒安全性,当高宽 大时,应进行罕遇地震下的抗倾覆验算。

脂和质量保证施等。 隔震房屋高宽比主要影响房屋的防倾倒安全性,当高宽比较 大时,应进行罕遇地震下的抗倾覆验算。 3.1.2隔震层宜设置于结构第一层以下的部位,有利于保证下部 结构的抗震安全性。当房屋无地下室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能 要求将隔震层设置于其他部位,国内外均有此种工程实例,如日本 大成总部大楼,钢筋混凝土结构,16层,高度49m,隔震层就设置于 刚度突变的第8层,从而使整幢房屋(上部和下部结构)的层间剪 力减少40%~80%。所以本规程要求,当隔震层设置于其他部位 时,应进行详细的设计分析并采取可靠的措施。 3.1.4《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建筑结构的设计 基准期为50年。隔震结构应保证在设计基准期内具有正常使用 功能。实践表明,隔震支座的设计工作寿命可能超过50年。自前 已有超过50年的工程记录,如澳大利亚墨尔本某铁路桥使用橡胶 支座,于1889年建成,已使用100多年,老化深度仅为5mm。英国 伦敦佩列姆大桥已使用42年,因在橡胶支座中加人抗老化剂,现 场检验未发现有老化迹象。目前,在隔震支座制作技术中均采用 了加抗老化剂、保护层、阻燃剂等措施,其设计工作寿命是有保障 的。

的抗震安全性。当房屋无地下室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育 将隔震层设置于其他部位,国内外均有此种工程实例,如日本 总部大楼,钢筋混凝土结构,16层,高度49m,隔震层就设置于 突变的第8层,从而使整幢房屋(上部和下部结构)的层间剪 少40%~80%。所以本规程要求,当隔震层设置于其他部有 应进行详细的设计分析并采取可靠的措施。

3.1.4《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建筑结

3.3.1对于甲类建筑及体型过于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结构,考虑 到重要性及复杂性,为了确保其隔震效果,宜通过振动台试验加以 验证。

震效果,宜设置强震观测系统。

4.1.1对隔震房屋的基本要求已在第3.1.1条说明中作了解释。 从理论上讲,隔震房屋的地震反应中,上部结构近似平动,结构的 层间变形较小,大部分的地震能量由隔震层消耗,上部结构的延性 要求可比非隔震房屋降低,因而,隔震房屋只要确保达到隔震效 果,对其高度、层数和高宽比是不必格限制的。 由于非隔震砌体房屋的基本周期短,地震作用大,并考虑到码 体材料的脆性(延性较差)和震害经验.抗震规范对砌体房屋的层 数和高度进行了较严格的限制;且为了减小弯曲变形的影响,对砌 体房屋的高宽比也作了限制。对于隔震体房屋,由于基本周期 大,地震作用小,上部结构近似平动,水平地震作用引起的弯曲变 形大大减小,对结构的延性要求可以降低一些,砌体材料的脆性对 结构安全的影响没有非隔震砌体房屋那样大,因此对砌体隔震房 屋的层数、高度及高宽比的限制可适当降低(4.1.5条)。 对钢筋混凝士框架和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其高度不超过40m 时,一一般可以得到满意的隔震效果和经济效益,超过此限值后隔震 措施的经济效益有所下降。对于有些结构,提高建筑的设防水准 以保护建筑内设备的价值远比建筑本身的经济效益重要,此时,虽 其高度较高、层数较多,只要达到隔震效果,仍可考虑采用隔震技 术。 短周期结构的隔震效果好于长周期结构。值得说明的是,隔 震房屋除了通过延长结构的基本周期以减小结构底部的水平地震 作用外,还可减小高振型对上部结构层间剪力的影响。隔震层实 际上是人们按预定位置给房屋设置的不会破坏、不影响结构安全

和使用的柔性层,可起到保护结构的作用。美国对隔震结构的高 度和层数没有明确的限制,目前建成的隔震房屋已达到28层,在 日本目前已建的隔震房屋达到20多层。从国外经验来看,只要隔 震结构有足够的抗倾覆能力,隔震支座的规格、性能和质量满足要 求,隔震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就有保证,隔震结构的高度、层数 和高宽比不必严格限制。

4.1.2隔震层的刚度和阻尼特性是决定结构震动反应、进行结构 计算的重要参数。由于隔震支座或阻尼装置等产品的生产企业不 同、型号不同、制作工艺不同、生产条件不同等因素,导致其力学性 能不同,所以应通过试验确定上述参数,而不能仪根据理论计算确 定。 隔震支座的水平有效刚度K应按下式对每个加载循环进行 计算:

式中 。一一隔震支座的有效阻尼比; Ei一一每个加载循环所耗散的能量。 4.1.3隔震房屋所处的建筑场地,在任何水平方向设计反应谱特 征周期值通常看作是相同的。隔震房屋在两个方向的基本周期如 果差别过大,将导致两个方向隔震效果也差别较大,所以有必要限 定两者相差不宜超过较小值的30%,有特殊要求时除外

4.1.4本规程参照美国UBC房屋设计规范,对隔震】

是出两种方法,即等效侧力法和时程分析法。 等效侧力法类似底部剪力法,是一种简化计算方法,易于为

大设计人员掌握。因此本规程将等效侧力法作为基本计算方法, 但当结构物超过一定限制条件时,尚需要同时采用时程分析法进 行分析。 由于隔震层的水平有效刚度远远小于结构层间水平刚度,地 震时隔震结构的水平变形集中于隔震层,上部结构总是呈现“平 动”状态,第一振型(基本振型)的控制作用特别明显,其他振型的 参与作用相对较小,如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计算,精确度 的提高并不明显。所以,作为简化计算方法,采用等效侧力法已能 基本满足要求。

了便于我国设计人员掌握隔震设计方法,提出了水平向减震系数 的概念,相应降低水平地震的影响。本规程规定,可根据降低后的 烈度计算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并据此决定上部结构的抗震措 施。对一定数量隔震结构的设计与试算表明.由于隔震结构的层 间剪力及其分布有利于上部结构,采用水平向减震系统对上部结 构进行设计是偏于保守的。但这样做有利于与现行结构抗震设计 方法衔接,从而简化设计过程,便于工程技术人员掌握。 根据日本神地震中多栋隔震房屋竖向加速度的观测记录 以及国内对隔震结构模型的振动台试验结果,隔震结构竖向加速 反应与地面竖向加速度相比并无明显变化,因此,竖向地震作用 和抗震验算凡本规程未有规定者仍按设防烈度进行。

4.1.6采用隔震支座隔震的隔震结构能明显减少结构包括地基

础的水平地震作用,但不能衰减竖向地震作用。由于地基 要承受竖向荷载,为安全考,地基基础仍应按设防烈度进 设计和采取抗震措施

4.1.7本条内容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有关条

4.1.8隔震层以上的首层梁可作为上部结构构件参与结

当上部结构为砌体结构时,首层梁可按单跨简支梁或多跨连续梁 考虑。当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首层梁可作为与柱底固 接的框架梁考虑,隔震支座可作为铰支座考虑。

4.1.9对于建筑结构平面不规则或竖向不规则的情况,从概念上 讲,隔震房屋可以通过调整隔震层部件的布置,使各部分的一阶振 型基本接近(即各部分的刚度基本匹配),从而减小各部分振动变 形不协调引起的结构破坏。也可以通过调整隔震层部件的布置使 隔震层的刚度中心和上部结构的质量中心基本一致,避免结构扭 转破坏。但是,隔震层以上的楼面要承受水平剪力重分布弓引起的 剪力传递作用,由高阶振型亏起的各部分振动变形不协调依然存 在。因此,虽然隔震结构一般可以不设防震缝,但应选择符合实际 的结构计算模型进行较精确的抗震分析,且对结构的局部构件采 取必要的加强措施。 4.1.10对于非隔震结构,由于底部约束可能产生温度应力。对 于隔震结构,由于隔震层水平方向的刚度很小,变形能力很大,对 上部结构的约束作用较小,上部结构的底部可近似认为处于水平 自由伸缩状态而使温度影响减弱,从而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的限 值可适当放宽。当不得不设置伸缩缝时,缝的觉度应满足防震缝 的要求。 4.1.11隔震房屋上部结构与其他房屋或结构相邻时应设置隔离 缝。缝宽不宜小于罕遇地震时隔震层水平位移的1.2倍,以防止

4.1.10对于非隔震结构,由于底部约束可能产生温度应 于隔震结构,由于隔震层水平方向的刚度很小,变形能力很 上部结构的约束作用较小,上部结构的底部可近似认为处于 自由伸缩状态而使温度影响减弱,从而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 值可适当放宽。当不得不设置伸缩缝时,缝的宽度应满足防 的要求。

4.1.11隔震房屋上部结构与其他房屋或结构相邻时应

缝。缝宽不宜小于罕遇地震时隔震层水平位移的1.2倍,以 结构因碰撞导致破坏。

4.2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算

4.2.1等效侧力法是按单自由度计算模型结合反应谱法建立的。 在房屋层数较少、高度较低、质量和刚度分布比较均匀、结构地震 反应以第一振型为主、场地相关反应谱特征周期较小等条件下,等 效侧力法可得出较为可靠的结果。对仅使用等效侧力法进行计算 的隔震房屋的高度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满足此要求的结构,使等 效侧力法计算结果与动力法计算结果基本相符。 大量的计算统计表明,等效侧力法对I、Ⅱ、Ⅲ类场地,其计算 结果与时程分析法较吻合。对IV类场地,由于场地差异大,计算统

计数量不够,一般仍需采用时程分析法。 对上部结构体型规则的要求,主要是考虑上部结构质量、刚度 均匀性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同时,等效侧力法不能很好考虑因上部 结构质量偏心引起的结构扭转反应的影响。 分析表明,当隔震房屋符合第4.1.1条规定时,隔震房屋上部 结构的平动效应较明显。

4.2.3~4.2.5本条内容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关条

4.2.6地震影响系数α1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计 算,并考虑阴尼比的影响。该阻尼比可近似取隔震层的有效阳尼 比。正文图4.2.3中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也称为场地相关反应 谱。

4.2.6地震影响系数α1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旧 对砌体结构及上部结构的层间刚度较大的结构,其基本振型 近似为平动,地震作用的分布可近似按集中于质点的重力代表值 分配。G值近似按质点取值。 对于其它一般结构,由于上部结构的层间刚度相对较小,隔震 结构的基本振型仍需考虑上部结构各质点的不同侧移。因此,地 震作用的分布需同时考虑质点重力分布和质点高度分布。 4.2.8计算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隔震层水平位移时,隔震层的 水平有效刚度按第4.2.9条的规定取值。 4.2.9对多遇地震的抗震验算,隔震支座的剪切应变取50%,比 取剪切应变为100%(相当于设防烈度地震时)的刚度稍大,计算结 果偏于安全。对罕遇地震的抗震验算,隔震支座的应变取250%, 比取剪切应变为300%时的刚度稍大,计算结果也偏于安全。所 以,上述剪切应变的取值都是偏安全的近似取值。 4.2.10地震波的选取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场地条件、近远震 结构基本周期等。对人工波的合成,可根据本条要求按似合目标 谱的方法进行。限制地震波的最少数目,是考虑到所选地震波的 频率范围、最大幅值的频率分布等都有一定的随机性。 41

力矩对地震作用的影响,宜按条文要求选取隔震结构的计算模型。 紧靠隔震支座的上部结构层可简化为刚性层。

4.3.2隔震支座的压应力设计限值为10~15MPa,其依据是:从压

内外的大量试验结果得知,隔震支座在S1≥15、S2≥5的条 其压应力极限值一般都在90MPa以上,考虑在罕遇地震作用 到最大水平位移时仍能保持稳定等因素,其压应力设计值的 系数取 6~ 9 是必要的。

0.55d,其根据是:从国内外大量试验结果得知,质量良好、上 接牢靠的叠层橡胶支座,在保持恒定设计压应力的情况下,出 平剪切(或失稳)破坏时剪切应变超过400%,最大位移超 65d。考虑工程设计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1.2,所以取2 300 % , um≤0 .55d.

4.3.6隔震支座必须满足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设隔震

切应变为100%)的弹性恢复力大于抗风装置受剪承载力设 (或隔震支座水平屈服荷载设计值)的1.4倍,以保证隔震支 多次地震作用后仍具有良好的复位性能。

4.3.8对穿过隔震层的管道,特别是重要管道,或可能泄漏有

隔震层形成的缝隙,要求采用柔性材料封堵填塞,以防水或灰 砂侵入,也可防止鼠或虫进人,确保其功能不受影响。采用的封填 材料必须是柔性的,以免影响隔震效果。 实际上隔震支座在建筑物使用年限内一般不需要更换。之所 以要求在隔震层留有可供检查和更换隔震支座的空间,是为了在 出现异常情况时便于检查和在房屋使用功能上有变化时便于对结 构进行改造。

本节中的内容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有关条文 相同。

4.4.4本节中的内容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不

4.5下部结构与地基基础设计

设置隔震层后,下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按 牟遇地震进行,并应考虑隔震层水平位移产生的附加影响。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均应满 足设防烈度下的要求。 地基基础抗震验算及抗震措施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中的要求热行。

5.1.1本章适用于采用具有双线性滞回特性的铅芯隔震支座的

匀称,抗震性能较好;当桥墩高度相差过大时,采用连续梁市 止严重震害。

5.1.3当桥墩水平刚度相差较大时,用不同屈服前刚度、

5.1.5采用隔震支座的桥梁,为了减小使用中的温度应力 桥梁所在地的日温差,年平均温差,选择合适的气温条件架望 要的。

5.1.6根据国内外桥梁的宏观震害经验,桥墩、台、基础支座只需

产生震害的桥,作为抗震设防的重点,在设计控制条件上要严 些,建筑材料等级也要高一些,对易产生屈服的部位要加强一些 所费投资不多,但对保护工程的效果较显著,即使在发生较大地震 时也有足够的安全度。

时,一般很难加固。若采用隔震支座取代传统的铸钢支座,减

其所受地震作用,则可能使其强度符合要求。美国已有这方面的 实践经验。

地震作用的效果一般比较小,故规定全桥各桥墩的基本周期不宣 大于1.0s。

5.2.1~5.2.2为了保证采用隔震支座的桥梁在运营中处于良好 工作状态,确保安全性与舒适度,本规程对隔震支座的屈服前刚度 及屈服荷载提出了要求。风力、列车制动力和摇摆力可能同时出 现,为满足正常运营要求,做到隔震支座在风荷载、车辆或列车制 动力或摇摆力作用下只产生较小的水平位移,但又能在设防烈度 地震或罕遇地震下提供较小的水平刚度,以达到隔震的目的。

动力或摇摆力作用下只产生较小的水平位移,但又能在设防烈度 地震或罕遇地震下提供较小的水平刚度,以达到隔震的目的。 5.2.3隔震支座锚栓是确保隔震结构体系正常工作的重要连接 部件,其安全度需要适当加大。每个隔震支座应与梁、墩有可靠的 连接以保证水平剪力的传递。

部件,其安全度需要适当加大。每个隔震支座应与梁、墩有可靠的 连接以保证水平剪力的传递。

5.2.4考虑到隔震支座竖向受长期荷载,因此规定了较大的安全

5.2.5 ~ 5.2.6

5.3地震作用和地震作用效应计算

5.3.1由于地震作用包括二个水平分量,因此有必要对顺桥向和 横桥向分别进行验算。

震结构,本规程统一采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会

设计反应谱。 当桥墩质量影响较大时,一般桥梁简化为双质点模型,采用反 应谱法计算;重要及技术复杂的桥梁采用时程分析法计算。当桥 墩质量影响较小时,顺桥向的全桥和横桥向的单墩均可简化为单 质点模型。 反应谱分析法中,谱曲线采用图4.2.3。为保持与现行《公路 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及《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相 衔接,采用了第4.2.3及4.2.5条中对αmax值及特征周期的有关规 定。阻尼变化对反应谱值的调整系数按式(4.2.5)计算。 5.3.5时程分析法主要用于复杂的桥(如曲线桥)、比较重要的桥 和易产生震害的桥(如高墩、大跨、深水基础、松软和可液化地基) 此时采用简化法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用时程分析法时,隔震支座 特性采用双线性滞回曲线,也可简化为有效刚度与有效阻尼比,对 全桥作线性时程反应分析。当桥墩局部单元皇弹性状态时,则应 作非线性时程反应分析。欧洲桥梁规范将桥墩处于弹性状态下的 隔震桥梁称为全隔震桥梁,将桥墩处于弹塑性状态下的桥梁称为 半隔震桥梁。

5.4.1 由于隔震支座的变形较大,故对梁端间隙的最小值规定为 100mmo 5.4.2为了防止纵向落梁,需对梁端至墩边缘的搭接长度作最小 限值的规定

5.4.3相邻梁端应采取纵向伸缩连接,以防止升裂

5.4.5在墩顶支座处需要对梁体设置横桥向支档设施

与支档设施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隙植筋施工方案1,以允许地震时梁体产生有 横向位移。在梁体与支档的缝隙中堵塞足够的弹性材料是为

简平的运宫状态下价的横度。

在超出设防烈度的较大地震作用下桥墩不致遭受严重破

震支座有较好的耐久性,实际使用寿命可超过百年,但仍需要 检查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故应在桥墩、台处预留必要的空

7.1.1本条主要考在隔震层发生水平位移时,如果隔震支座水

7.1.1本条王要考在隔震层发生水平位移时,如果隔震支座水 平度有过大误差将会出现多种不利影响:(1)隔震支座顶部结构发 生不均匀竖向变形;(2)隔震支座顶部结构产生爬坡或滑坡现象, 影响隔震效果;(3)隔震支座的竖向荷载发生改变,产生附加弯矩: (4)下部结构支承构件出现附加水平效应。根据我国隔震房屋的 施工经验,如果对水平度误差要求过严,则在施工中不易真正做 到。本条提出的限制,是施工上可以达到的,并可使上述不利影响 减少到可忽略的程度。

7.2.1~7.2.2本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进行 跟踪检查TCCT 002-2019 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pdf,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隔震结构安全的关键在于隔震支座的质量。保证了隔震 支座的质量和施工质量,在设计合理的情况下,隔震结构的抗震安 全性就可以得到保证。

7.4.1~7.4.4经验表明,隔震结构,特别是房屋交付使用后,由 于用户不了解隔震机理,常将隔震层预留的变形空间堵塞,严重者 将使隔震房屋丧失隔震功能,故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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