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工程测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6-2020.pdf定,若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可终止观测; 不满足时,应继续按3个月间隔进行观测,应在最后两期建筑物稳 定指标符合规定停止观测。 4工业厂房或多层民用建筑的沉降观测总次数不应少于5 次,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10.5.9建(构)筑物的主体倾斜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7 1整体倾斜观测点宜布设在建(构)筑物竖轴线或其平行线 的顶部和底部,分层倾斜观测点宜分层布设高低点; 2倾斜观测标志可采用固定标志、反射片或建(构)筑物的特 征点; 3 倾斜观测精度宜采用三等水平位移的观测精度; 4观测方法可采用经纬仪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正垂线法、激 光准直法、差异沉降法、倾斜仪测记法等。 10.5.10 当建(构)筑物出现裂缝且裂缝不断发展时,应进行建筑 裂缝观测。裂缝观测应满足本标准第10.4.14条的要求。 10.5.11 当对建(构)筑物进行日照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变形观测点宜设置在监测体受热面不同的高度处; 2日照变形的观测时间宜选在夏季的高温天进行;普通观测 项目,可在白天时间段观测,应从日出前开始定时观测,至日落后 停止; 3在每次观测的同时,应测出监测体向阳面与背阳面的温 度,并应测定即时的风速、风向和日照强度; 4观测方法应根据日照变形的特点、精度要求、变形速率以 及建(构)筑物的安全性等指标确定,可采用交会法、极座标法、激 光准直法、正倒垂线法等
10.6水工建筑物变形监测
工建筑物结构及布局、基坑深度、水库库容、地质地貌、开挖断面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监测内容应在满足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的基础上按表10.6.1选择。表10.6.1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变形监测项目和内容阶段项目主要监测内容高边坡开挖稳定性监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倾斜、裂缝堆石体监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倾斜、接结构物监测缝、裂缝施工期临时围堰监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建筑物基础沉降观测垂直位移近坝区滑坡监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深层位移库周跨断裂(断层)监测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裂缝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倾斜、坝体混凝土坝表面接缝、裂缝、应力、应变等坝体土石坝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倾斜、裂缝等灰坝、尾矿坝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堤坝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运行期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裂缝、张合涵闸、船闸变形等滑坡体库首区地质软弱层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深层位移、裂缝库区跨断裂(断层)高边坡10.6.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不应超过表10.6.2的规定。.174·
表10.6.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mm)位移量中误差项目名称平面高程3高边坡开挖岩石边坡稳定性监测55岩土混合或土质边坡堆石体监测55结构物监测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临时围堰监测510建筑物基础沉降观测混凝土构筑物、大型金属构件裂缝观测其他结构3岩体滑坡体近坝区滑坡监测5岩土混合或土质滑坡体注:1临时围堰位移量中误差指相对于围堰轴线,裂缝观测指相对于观测线,其他项目指相对于工作基点而言;垂直位移观测应采用水准测量;不具备观测条件时,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10.6.3,水坝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混凝土水坝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应符合表10.6.3的规定。表10.6.3混凝土水坝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项目测量中误差重力坝、支墩坝1. 0水平位移坝体径向2. 0拱坝(mm)切向1. 0坝基重力坝、支墩坝0.3175
2中小型混凝土水坝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不宜超过表10.6.3 中测量中误差的2倍,土石坝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不宜超过表10.6.3 中测量中误差的4倍。 3中小型水坝的垂直位移监测精度,小型混凝土水坝不 应超过2mm,中型土石坝不应超过3mm,小型土石坝不应超 过5mm。 10.6.4水坝坝体变形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体的变形观测点宜沿坝轴线的平行线布设;点位宜设置 在坝顶和其他能反映坝体变形特征的部位;在关键断面、重要断面 及一般断面上,应按断面走向相应布点; 2混凝坝每个坝段应至少设立1个变形观测点;土石坝变 形观测点,可均匀布设,点位间距不应超过50m; 3有廊道的混凝土坝可将变形观测点布设在基础廊道和中 间廊道内; 4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可共用同一桩位。 10.6.5水坝的变形监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体施工过程中,应每半个月或每个月观测1次; 2坝体竣工初期深层水泥搅拌桩施工方案(试桩),应每个月观测1次;相对稳定后,宜每3个
月观测1次; 3土坝宜在每年汛前、汛后各观测1次;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密观测或持续观察 1)水库首次蓄水或蓄水排空; 2)水库达到最高水位或警戒水位; 3)水库水位发生骤变; 4位移量显著增大; 6)库区发生地震。 4mm,垂直位移监测中误差宜为6mm 10.6.7堤坝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变形监测内容、精度和观 测周期,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堤形、设计要求和水文、气象、地 形、地质等条件综合确定。 10.6.8大型涵闻除进行位移监测外,还应进行闸门、闻墙的张合 变形监测。监测中误差不应超过1.0mm。大型涵闸的变形观测 点,应在闸墙两边和靠近闸门位置布设 10.6.9库首区、库区地质缺陷、跨断裂及地震灾害监测,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库首区、库区地质缺陷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滑坡体、地质软 弱层、施工形成的高边坡等;监测项目、点位布设和观测周期,应符 合本标准第10.9节的有关规定; 2跨断裂及地震灾害监测应结合地震台网的分布及区域地 质资料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点位应布设在地质断裂带的两侧,点位间距根据需 要确定,工程需要时,还应进行平洞监测; 2)变形监测宜采用三角形网、卫星定位网、水准测量、精 密测(量)距、裂缝观测等方法,监测点的点位和高程 中误差不应超过1.0mm;
3)监测周期应按不同监测区域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确定;对于重要的、变形速率大的监测体,宜每周观测1 次。10.7地下工程变形监测10.7.1地下工程变形监测项目和内容应根据埋深、地质条件、地面环境、开挖断面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内容应根据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按表10.7.1选择。应力监测和地下水位监测选项应满足工程监控和变形分析的需要。表10.7.1地下工程变形监测项目和内容阶段项目主要监测内容支护结构的水平侧向位移、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立柱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挠度监测《桩墙挠曲支护结构住房城乡桩墙侧向水土压力和桩墙内地下工程施工阶段力、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应力监测地下建(构)水平支撑轴力、地基反力、地层筑物基坑压力、静水压力及浮力基坑回弹、分层地基土位移监测沉降地基地下水基坑内外地下水位178: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地下建(构)筑物的结构变形和地基基础变形宜采用 二等精度,一般的结构变形和基础变形可采用三等精度; 2重要的隧道结构、基础变形可采用三等精度,一般的结构 基础变形可采用四等精度; 3受影响的地面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精度应符合本标准 表10.1.3的规定,地表沉陷和地下管线变形的监测精度不宜低于 三等。
10.7.3地下工程变形监测的周其
3对于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应在基坑开始开挖 或降水前进行初始观测,回填完成后可终止观测。周围建(构)筑 物的变形监测宜与基坑变形监测同步。 4对于受隧道施工影响的地面建(构)筑物、地表、地下管线等的 变形监测,应在开挖面距前方监测体的距离等于隧道理深和隧道高度 之和时进行初始观测。观测初期,宜每天观测1次~2次,相对稳定后
主:1L为监测体或监测断面距开挖工作面的前、后距离(m);B为开挖面宽度 (m);
2新奥法施工时,当地面建(构)筑物、地表沉陷观测3个月后,可根据变形情 况将观测周期调整为每月观测1次、恢复稳定后可终止观测。 5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当监测体的变形速率明显增大时,应 增加观测次数至每周多次或每日多次;当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有 事故征兆时,应持续观测。 6地下工程在运营初期,第一年宜每季度观测1次,第二年 宜每半年观测1次,以后宜每年观测1次,但在变形速率增大时, 应增加观测次数。 10.7.4地下工程基坑变形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10.5.3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应力监测的计量仪表应满足测 试要求的精度;基坑回弹、分层地基土和地下水位的监测应符合本 标准第10.5.4条~第10.5.6条的规定。 10.7.5地下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宜布设在地下建(构)筑物的出入 口附近或地下工程的隧道内的稳定位置;工作基点应设置在底板 上,并不应少于3个点;变形观测点应布设在变形敏感的柱基、墩 台和梁体上;水平位移观测可采用交会法、视准线法、极坐标法、自 由设站法、激光准直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也可采用全站仪自动 跟踪测量法; 2垂直位移观测的基准点应选在地下建(构)筑物的出入口 附近不受沉降影响的区域,也可将基准点选在地下工程的隧道横
10.7.5地下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宜布设在地下建(构)筑物的出入 口附近或地下工程的隧道内的稳定位置;工作基点应设置在底板 上,并不应少于3个点;变形观测点应布设在变形敏感的柱基、墩 台和梁体上;水平位移观测可采用交会法、视准线法、极坐标法、自 由设站法、激光准直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也可采用全站仪自动 跟踪测量法; 2垂直位移观测的基准点应选在地下建(构)筑物的出入口 附近不受沉降影响的区域,也可将基准点选在地下工程的隧道横
通道内,可设立深层钢管标,基准点个数不应少于3个点;变形观 测点应布设在主要的柱基、墩台、地下连续墙墙体、地下建筑底板 上:垂直位移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静力水准测量方法,精度 满足要求时,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或三维激光扫 描法。 10.7.6隧道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的变形监测应对临近开挖面的隧道断面、不良地质构 造、断层和衬砌结构裂缝较多的隧道断面的变形进行监测: 2隧道内的基准点应理设在变形区外相对稳定的地方或隧 道横通道内;可设立深层钢管标,位移监测基准点个数不宜少于3 个点; 3变形观测点应按断面布设;当采用新奥法施工时,断面间 距宜为10m~50m,点位应布设在隧道的顶部、底部和两腰,项目 需要时可加密布设,新增设的监测断面宜靠近开挖面;当采用盾构 法施工时,监测断面应选择并布设在不良地质构造、断层和衬砌结 构裂缝的部位;, 4隧道拱顶下沉和底面回弹宜采用收敛计法、断面测量法和 水准测量方法:三等及以下精度要求的,也可采用全站仪自动跟踪 测量法; 5衬砌结构收敛变形宜采用收敛计进行监测,也可采用极坐 标法测量、全站仪自由设站法、三维激光扫描等方法; 6可在地表布设沉降监测横断面,埋设土体分层沉降计、沉 降磁环、测斜管等。 10.7.7地下建筑物的建筑裂缝观测应按本标准第10.4.14条的 要求执行。 10.7.8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隧道在施工和运营初期,还应对受 影响的地面建(构)筑物、地表、地下管线等进行同步变形测量,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建(构)筑物的垂直位移变形观测占应布设在建简物
的柱基上,水平位移变形观测点宜布设在建筑物外墙的顶端和下 部等变形敏感的部位。点位间距宜为15m~20m; 2地表沉陷变形观测点应布设在地下工程的变形影响区内; 新奥法隧道施工时,地表沉陷变形观测点应沿隧道地面中线呈横 断面布设,断面间距宜为10m~50m,两侧的布点范围宜为隧道深 度的2倍,每个横断面不少于5个变形观测点;人 3变形区内的燃气、上水、下水和热力等地下管线的变形观 则点,宜设立在管顶或检修并的管道上;变形观测点可采用抱箍式 和套筒式标志;当不能在管线上直接设点时,可在管线周围土体中 埋设位移传感器间接监测管线的变形; 4变形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极坐标法、交会法等。 10.7.9地下工程变形监测的各种应力应变传感器应布设在不良 地质作用、断层、衬砌结构裂缝和其他变形敏感的部位,应同时兼 顾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的布设;应力、应变监测的主要 10.7.10地下工程运营期间,变形监测的内容可减少,监测周期 也可延长,但应满足运营安全监控的需要。运营期间变形监测的 主要技术要求与施工期间相同。专项工程需要时,宜将监测方法 升级为自动化监测系统。
10.8桥梁变形监测
10.8.1 桥梁变形监测的内容应根据桥梁结构类型按表10.8. 选择,
表10.8.1桥梁变形监测的内容
型 施工期主要监测内容 运营期主要监测内容 桥墩垂直位移 桥墩垂直位移 拱桥 装配式拱图水平、垂直位移 桥面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索塔倾斜、索塔摆动(塔顶水平位 索塔倾斜、索塔摆动(塔顶水平位 移)、塔基垂直位移 移)、塔基垂直位移 悬索桥 桥面线形(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斜拉桥 桥面线形(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挠度(垂直位移) 挠度(垂直位移) 锚锭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桥梁两岸 桥梁两岸边坡水平位移、垂直 桥梁两岸边坡水平位移、垂直 边坡 位移 位移 10.8.2 桥梁变形监测的精度应根据桥梁的类型、结构、用途等因 素综合确定,特大型桥梁的监测精度不宜低于二等,大型桥梁不宜 低于三等,中小型桥梁可采用四等。 10.8.3变形监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极坐标法、精密测距、导 线测量、前方交会法、正垂线法、电垂直梁法、激光准直法、水准测 量等。 10.8.4大型桥梁的变形监测,必要时应同步观测梁体和桥墩的 温度、水位和流速、风力和风向。 10.8.5桥梁变形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墩的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应沿桥墩的纵、横轴线布设在 外边缘,也可布设在墩面上:每个桥墩的变形观测点数,根据桥墩 大小应布设1个~4个点; 2梁体的徐变、挠度观测点应在支点、跨中梁体截面布点;每 个梁体截面的观测点数,根据截面大小应布设2个~5个点;悬臂 法浇筑或安装梁体的桥面线形观测点,应布设在每段梁体的前端 裁面每个体裁面
1桥墩的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应沿桥墩的纵、横轴线布设在 外边缘,也可布设在墩面上;每个桥墩的变形观测点数,根据桥墩 大小应布设1个~4个点; 2梁体的徐变、挠度观测点应在支点、跨中梁体截面布点;每 个梁体截面的观测点数,根据截面大小应布设2个~5个点;悬臂 法浇筑或安装梁体的桥面线形观测点,应布设在每段梁体的前端 截面,每个梁体截面观测点数,根据截面大小应布设2个~5个 点;支架法浇筑或安装梁体的桥面线形观测点,应在桥墩和梁体的
1/4、1/2、3/4处截面布点;每个梁体截面的观测点数,根据截面天 小应布设2个~5个点。 3索塔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宜布设在索塔底部的四角;索塔 顷斜、摆动变形观测点宜在索塔的顶部、中部和下部并沿索塔横向 轴线对称布设; 4斜拉桥、悬索桥桥面线形、挠度观测点应在桥墩(索塔)和 拉索锚固点梁体截面布点,每个梁体截面的观测点数,根据截面大 小应布设2个~5个点; 5桥梁两岸边坡变形观测点宜成排布设在边坡的顶部、中部 和下部,点位间距宜为10m~20m。 10.8.6桥梁施工期的变形监测周期应根据桥梁的类型、施工工 10.8.7桥梁运营期的变形监测,每年应观测1次,也可在每年的 夏季和冬季各观测1次。当洪水、地震、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 时,或遇船只碰撞等特殊情况时,应加密观测或持续观测。
10.9.1滑坡监测的内容应根据滑坡危害程度或防治工程等级按 表10.9.1选择。工程需要时,还应监测区域的降雨量和进行人工 巡视。
表 10.9. 1 滑坡监测内容(mm)
表 10. 9.2 滑坡监测的精度要求(mm)
10.9.3滑坡水平位移观测可采用交会法、极坐标法、卫星定位测 量和多摄站摄影测量方法;深层位移观测可采用深部钻孔测斜方 法。垂直位移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 法。地表裂缝观测可采用精密测(量)距方法
10.9.4滑坡监测变形观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已明确主滑方向和滑动范围的滑坡,监测网可布设 成十字形和方格形,纵向应沿主滑方向,横向应垂直于主滑方 向;对主滑方向和滑动范围不明确的滑坡,监测网宜布设成放 射形; 2点位应选在地质、地貌的特征点上 3单个滑坡体的变形观测点不宜少于3个点; 4地表变形观测点宜采用有强制对中装置的墩标,难以设置 敦标地段可设立固定照准标志。 10.9.5滑坡监测周期,宜每月观测1次,并可根据旱、雨季或滑 移速度的变化进行调整。邻近江河的滑坡体,还应监测水位变化 水位监测次数不应少于变形观测的次数。 10.9.6滑坡整治后的监测期限,宜在单元滑坡内所有监测点3 年内变化不显著并预计若十年内周边环境无重天变化时,可延长 监测周期或结束阶段性监测。 10.9.7工程边坡和高边坡监测的点位布设,可根据边坡的高度 按上中下成排布点。监测方法、监测精度和监测周期宜与滑坡监 测的要求一致。
10.10核电厂变形监测
10.10.1核电厂变形监测项目应包括厂区内核岛、常规岛等重要 建(构)筑物、水工建筑物、边坡等的变形监测。 10.10.2核电厂变形监测基准网宜由次级网的基准点和工作基 点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点位应选在主尺区周边、变形 影响区域之外、稳固的位置; 2工作基点数量宜为6个~8个,宜选在核岛和常规岛等主 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应整体设计,并应进行一次 布网。 10.10.3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点应埋设在监测体上且最能反映 10.10.4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应根据适用对象选择相应的精度 等级,核岛、常规岛等体建筑物变形监测应按本标准第10.1节 中二等变形监测要求施测,附属设施边坡、水库坝体、码头、环廊 基础等的变形监测可按本标准第10.1节中三等变形监测要求 施测。 10.10.5核岛、常规岛等重要建(构)筑物应有独立的变形测量监 测系统,同时应满足工程设计对变形监测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 对各项监测设施应随施工的进度预先埋设。 10.10.6核电厂项目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边角 交会法、极坐标法、小角法、经纬仪投点法、视准线法、正垂线或倒 垂线法。 10.10.7核电厂项目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的垂直位移监测宜采 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在无通视条件或无法立尺观测的地方,可采 用静力水准法监测。单体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仪或机械倾斜仪、 电子倾斜仪等进行测量。
10.10.8核岛、常规岛等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应按照设计图 理设,在下列位置处宜设置观测点: 1建筑物四角或沿着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根~3 根柱子柱基上; 2裂缝、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 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可埋设在建筑物不同结构 的分界处; 4烟窗、水塔或大型储藏罐等高构筑物的基础轴线的对称 部位,每个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人 10.10.9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在施主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按 照施工进度和荷载变化情况确定,施工期间,宜每3个月观测 次,施工过程中若遇暂停工,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1次 停工期间的监测宜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运营期间,第1年应观测 1次,之后宜每3年观测1次。) 10.10.10核电厂水坝变形监测的点位布设、精度和监测周期应 符合本标准第10.6.3条~第10.6.5条的有关规定。 10.10.11核电边坡和高边坡监测的点位布设可根据边坡的高 度,按上、中、下成排布点,应同时进行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监测周期宜为每月观测1次,并可根据旱、雨季和位移速率的变化 进行调整。
10.11.1对变形监测的各项原始记录应进行整理、检查。 10.11.2监测基准网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数据的改正计算、检核计算和数据处理方法,应按本 标准第3章、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规模较大的网,还应对观测值、坐标和高程值、位移量进行 精度评定; 3应利用稳定的基准点作为起算点;监测基准网平差的起算
点,应为经过稳定性检验合格的点或点组。监测基准网点位稳定 性的检验,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应采用最小二乘测量平差的检验方法;复测的平差值与 首次观测的平差值较差△,在满足下式要求时,可认为点 位稳定。
式中:公 平差值较差的限值; 单位权中误差; Q 权系数。 2)应采用数理统计检验方法。 部信息 3)应采用第1)项、第2)项相结合的方法。 10.11.37 变形监测网观测数据的改正计算和检核计算,应符合本 标准第10.11.2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监测网的数据处理可采 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
0.11.4监测数据处理中的数值取位量
10.11.5监测项目的变形分析,对于大中型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 宜包括下列所有内容;对小型工程项目,应不少于下列第1款~第3 款的内容: 1观测成果的可靠性: 2监测体的累计变形量和两相邻观测周期的相对变形量和 变形速率; 3相关影响因素(荷载、气象和地质等)的作用分析;
4回归分析; 5有限元分析。 0.11.6变形监测项目,应根据变形监测项目实际工程需要和委 方的要求,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1变形监测设计方案。 1)每期观测成果; 3)本期观测后的累计变形及说明: 4)变形监测图表及说明; 5)监测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3变形监测技术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监测内容及基本技术要求 2)作业过程及技术方法; 3)每期观测成果汇总; 4)变形监测图表及说明; 缆览专用 5)变形监测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6)基准点稳定性分析资料;二 7)变形分析方法、结论和建议; 8)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10.12变形监测信息系统
10.12变形监测信息系统
10.12.1变形监测的观测记录、计算资料的管理,数据处理及分 析、建模和预警等宜采用变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宜具备 下列功能: 1能接收和管理各种变形监测的原始数据和观测数据、计算 数据、成果数据等资料; 2能接入和接收存储各类传感器和设备的实时监测数据; 3能对各期观测数据进行检核和处理;
4能进行监测基准网和变形监测网观测数据的平差计算和 基准点的稳定性分析; 5能通过变形量和变形因子关系模型,对监测点的变化统计 分析后,进行变化趋势预报; 6具有数据查询、数据上传、数据共享和推送功能; 7具有变形成果图表生成功能和实现监测结果的三维可视 化表达功能; 8能根据不同风险类型、风险级别建立预警及报警处置 预案; 9具有用户管理、数据与信息管理和系统安全管理等功能。 10.12.2变形监测信息系统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运行方式应支持24h不间断运行; 2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6300h,系统的故障率应低 于5%; 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4系统应具有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0.12.3系统宜采用作图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建模 分析法等对监测数据进行变形的几何分析和物理解释;当利用变 形量与变形因子关系模型进行变形趋势预报时,应给出预报结果 的误差范围及适用条件。 10.12.4系统在评审验收之前,应进行系统测试和试运行。验收
1.0.1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且多余观测数小于20时,可 安本章方法评定观测精度。 .0.2评定对象的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0 评定对象的中误差(母体中误差估值): KM 修正系数; m 由观测数据计算的中误差(子样中误差) A.0.3 评定对象的中误差值应满足下式要求: K60 (A. 0. 3) 式中:60一 评定对象的中误差值。 A.0.4 观测中误差修正系数应根据多余观测个数n按表A.0.4 选取
附录B平面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图B.2.1二、三等平面控制点标石规格及埋设结构(mm)
的规定,柱石与盘石间应放10mm~20mm厚粗砂,两层标石 的最大偏差不应超过3mm,
的规定,柱石与盘石间应放10mm~20mm厚粗砂,两层标石中心 的最大偏差不应超过3mm。 B.2.2四等平面控制点可不埋盘石,柱石高度应加大。 B.2.3一、二级平面控制点标石规格及埋设结构应符合图B.2.2 的规定。 B.2.4三级导线点、埋石图根点的标石规格及埋设可符合图B.2.4
B.2.4三级导线点、埋石图根点的标石规格及埋设可符合图B.2.4 的规定,也可自行设计。
图B.2.4一、二级平面控制点标石规格及埋设结构(mm)
B.3变形监测观测墩结构图
B.3.1变形监测观测墩制作规格应符合图B.3.1的规负
.3.1变形监测观测墩制作规格应符合图B.3.1的规定 .3.2墩面尺寸可根据强制归心装置尺寸而定
图B.3.1变形监测观测墩制作规格(mm)
附录C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理设规格
C.2.1二、三等水准点标石规格及埋设结构应符合图C.2.1的 规定。 X
2.2四等水准点标石规格及埋设结构
C.2.4线路测量专用高程控制点宜采用本标准图C.2.2规格 也可自行设计。
C.3深埋水准点结构图
C.3.1测温钢管式深理水准点规格及理设结构剖面应符合图 C. 3. 1 的规定,
图C.3.1测温钢管式深理水准点规格及埋设结构部面(mm) 1一标盖;2一标心(有测温孔); 3一橡皮环;4一钻孔保护钢管; 5一心管(钢管);6一混凝土(或M20水泥砂浆); 7一心管封底钢板与根络
C.3.2双金属标深埋水准点规格及埋设结构面应符合图 的规定。
图C.3.2 双金属标深理埋水准点规格及埋设结构部面(mm) 钢筋混凝土标盖;2钢板标盖;3一标心=4钢心管;5一铝心管; 6一橡胶环;7一钻孔保护钢管;8一新鲜基岩面; 9M20水泥砂浆;10一心管底板与根络
附录D建筑方格网点标石规格及埋设
D.0.1建筑方格网点标志规格、形式及埋设应符合图D.0.1的规 定,标石顶面宜低于地面200mm~400mm,并应砌筑并筒加盖保护
图D.0.1建筑方格网点标志规格、形式及埋设(mm) 20mm铜质半圆球高程标志;2一91mm~2mm铜芯平面标志, 3一200mm×200mm×5mm标志钢板;4一钢筋爪;h一埋设深度 根据地冻线和场地平整的设计高程确定
方格网点平面标志宜镶嵌铜芯表示,铜芯直径应为
附录 E建(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
录F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基础的相对倾斜值△SAB(图F.0.1)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 F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运动场施工组织设计F.0.1基础的相对倾斜值△SAB(图F.0.1)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AB 相对倾斜值; SA、SB 倾斜段两端观测点AB的沉降量(m); L A、B间的水平距离(m)。
F.0.2基础的挠度 fc(图F.0.2)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c 挠度(m); △SBC B、C两点的沉降差(m); △SAB A、B两点的沉降差(m); L1 B、C两点间的水平距离(m); L A、C两点间的水平距离(m)。
fc = △SBc △SAB Li+L2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丫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牙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GB50167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标准》GB/T50548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 形图图式》GB/T20257.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CH/T9012 《车载移动测量数据规范》CH/T6003V入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4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I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编审制度《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GB50167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标准》GB/T50548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 形图图式》GB/T20257.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CH/T9012 《车载移动测量数据规范》CH/T6003V入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4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I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