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307-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307-2013 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pdf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4.1.5如建筑物夜景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物表面色彩,合理选
择光的颜色以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具体要求和内容 依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第5章照明 设计。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2021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 集分专业目录--结构专业.pdf4.2.3此项要求自《“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开
4.2.3此项要求自《“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开
4.2.4、4.2.5《“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具体目材 条中对灯具效率的要求,比《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中第7.2.3条第2款要求提高5%,作为城市照明节能项目, 做到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送相关实 验室检测。
容补偿或配用电子镇流器来予以提高。从经济合理的角度考虑, 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在0.8~0.9为宜,本标准规定其不小 于0.85。
容补偿或配用电子镇流器来予以提高。从经济合理的角度考虑,
4.2.7引导用户使用优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为城
4.2.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夫
重点工作第(二)项,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城市 照明信息监管系统,统计城市照明设施的基本信息和能耗情况, 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项目应当能够纳入城 市照明信息系统,及时反映该项目的实际状况和节能水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系统运行功能和审核相关台账资
4.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3.1国家自“十一五”以来鼓励使用高光效、长寿命光源, 城市照明中常用的高压钠灯、陶瓷金卤灯等传统光源及LED新 光源,其寿命均超过8000h。寿命过短的光源将增加材料的耗费 和维护成本,不利于节材和材料资源的利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4.3.4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较高的IP等级能在环境污
4.3.5废旧物资的回收率越高,对材料资源的耗费就越少。回
收率等于回收的设施数量除以总废旧设施数量,即回收率二(回 收的设施数量/总废旧设施数量)×10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台账资料审核
4.4.1灯具的安全性要求应当符合《灯具第一部分:一般安全
兼容限值》GB17625等规定要求,不应对电气线路产生谐波干 扰,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审核。 4.4.3节能产品作为照明设施的附加装置,其故障时不应影响 到照明设施正常的功能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兼容限值》GB17625等规定要求,不应对电气线路产生谐波干 扰,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审核。
4.5.1主次干道功能照明采用非截光型灯具,无法满足眩光限
4.5.1主次干道功能照明采用非截光型灯具,无法满足眩光限 制的定量要求,同时会产生大量的上射光通,上射光通通过大气 散射使夜空发亮,妨碍天文观测,或产生其他危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制的定量要求,同时会产生大量的上射光通,上射光通通过大气 散射使夜空发亮,妨碍天文观测,或产生其他危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4.5.3随看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居住区的光十扰 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在设计、建设和运行阶段予以重视和控 制。居住区及其附近的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灯具及 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和射向窗户的光强不得超 过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应于扰行人和驾驶员对交通信号的辨识
4.5.5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干扰天文观察的正常工作
5.5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于扰天文观察的正常工作。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干扰 观察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4.5.6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影响动物生存状态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影响 生态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影响植 物生态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4.5.8照明设施在运行中不应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对环 境的影响。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有毒有 害物质扩散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 害物质扩散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4.6.1、4.6.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 划纲要》具体目标第4条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4.6.3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是落实城市照明节能的重要环节, 应当建立照明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由专业单位进行 专业化管理,依据照明规划的要求,根据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 具其体的维护计划,确保照明质量和节能成效。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台账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4.6.4对于照明设施的定期
设施的效率,减少了系统的能源消耗,是在维护阶段的有效 能措施之一。
4.6.5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实现管理节能,是节能的有效措施之 一,随看自动控制系统的普及和照明设施量的增加,通过智能化 控制来实现节能的效果越来越显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
4.6.6为确保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通过可靠的手段
在终端与控制中心通信中断的情况下,照明设施能正常地投入运 营,确保功能需求的满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
4.6.7项目的节能投资指为实现照明节能所产生的投入成本。 城市照明节能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 下,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材和保护环境,同时还要考虑经济合理 性,过长的节能投资回收周期,会增加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从 经济性的角度考虑是不合理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文件审核
5.1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建设
5.1.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是城市照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城 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照明规划应当涵盖功能照 明和景观照明。城市照明规划对实施城市绿色照明,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起看引领作用,因此必须在规划中有独立的节能篇章, 才能更好地指导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开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及相关资料。 5.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 重点工作第(二)项,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城市 照明信息监管系统,统计城市照明设施的基本信息和能耗情况: 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项自应当能够纳入城 市照明信息系统,及时反映该项自的实际状况和节能水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系统运行功能和审核相关台账资料 文件。
5.2.3根据不同的道路或场所的特点,实现同样的功能需求可 以有多种方式,不同的灯高、灯间距,布灯方式都可以满足某种 功能需求。在达到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 现节能节材的方式,是最合理的方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5.2.4具体要求和内容依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5.2.5如建筑物夜景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物表面色彩,合理选 择光的颜色以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具体要求和内容 依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第5章照明 设计。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5.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
5.3.3此项要求自《“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开 始即有要求,相关光源和电器产品的能效值必须比能效限定值即 国家充许产品的最低能效值高一个等级以上。自前我国已制定了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高压钠灯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3、《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
容补偿或配用电子镇流器来予以提高。从经济合理的角度 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在0.8~0.9为宜,本标准规定其 于0.85。
容补偿或配用电子镇流器来予以提高。从经济合理的角度考虑,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3.7引导用户使用优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为块
5.3.8此条为《“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主要目 标第6条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3.9节电率为采用节电措施后与未采用节电措施的
5.3.9节电率为采用节电措施后与末采用节电措施的用电量白 分比值,即节电率=(现用电量/原用电量)×10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主要为资料审核,必要时结合现场检查,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3.11对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导向,鼓励通过科学技术研究, 提高城市照明的科学水平,鼓励在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 装和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鼓励城市照明的 低碳方向发展,鼓励采用太阳能、风能等零排放清洁可再生 能源。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1国家自十一五”以来鼓励使用高光效、长寿命光源, 城市照明中常用的高压钠灯、陶瓷金卤灯等传统光源及LED新 光源,其寿命均超过8000h。寿命过短的光源将增加材料的耗费 和维护成本,不利于节材和材料资源的利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4.3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较高的IP等级能在环境污 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保证较高的维护系数,提高灯具 使用效率和寿命。
5.4.3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较高的1P等级能在环境污
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会使用金卤灯、紧凑型荧光 灯。寿命较短的光源应用率不应过高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4.5废旧物资的回收率越高,对材料资源的耗费就
5.4.5废旧物资的回收率越高, 对材料资源的耗费就越少。回 收率等于回收的设施数量除以总废旧设施数量,即回收率(回 收的设施数量/总废旧设施数量)×100%。
收率等于回收的设施数量除以总废旧设施数量,即回收率二(回 收的设施数量/总废旧设施数量)X10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台账资料
条的评价方法为台账资料审核。
5.5.2节能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不应对
电气线路产生谐波干扰,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审核。 5.5.3节能产品作为照明设施的附加装置,其故障时不应影响 到照明设施正常的功能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6.1主次干道功能照明采用非截光型灯具,无法满足光限 制的定量要求,同时会产生大量的上射光通,上射光通通过大气 教射使夜空发亮,妨碍天文观测,或产生其他危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6.3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居住区的光于扰
5.6.3随看社会、经济和城币建设的发展,在居任区的光十扰 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在设计、建设和运行阶段予以重视和控 制。居住区及其附近的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灯具及 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和射向窗户的光强不得超
过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检查
过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6.4城市照明设施产生的光强、光色、闪烁、动态等
应于扰行人和驾驶员对交通信号的辨识,
应十扰行人和驾驶员对交通信号的辨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信息收集和现场检查。
5.6.5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干扰天文观察的正常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 文观察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5.6.6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影响动物生存状态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影响 生态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5.6.7城市照明的光污染不应当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本条的评价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文件为判断依据,如有影响 生态或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则不得分
5.6.10本条引导对照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无害化
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从而真正实现对污染的 控制。
价方法为相关信息收集和现场
7.1、5.7.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 纲要》要求。
5.7.3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是落实城市照明节能的重要环节, 应当建立照明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由专业单位进行 专业化管理,依据照明规划的要求,根据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 具体的维护计划,确保照明质量和节能成效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台账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5.7.3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是落实城市照明节能的重要环节,
5.7.5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实现管理节能薛家村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是节能的有效措施之
5.7.6为确保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通过可靠的手段
5.7.6为确保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通过可靠的手段实现, 在终端与控制中心通信中断的情况下,照明设施能正常地投人运 营,确保功能需求的满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
5.7.7城市照明节能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照明厚
5.7.7城市照明节能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照
5.7.7城市照明节能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照明质量要 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材和保护环境,同时还要考虑
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材和保护环境,同时还要考虑
经济合理性,过长的节能投资回收周期DB5101T 112.3-2021 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3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pdf,会增加投资风险和投资 成本,从经济性的角度考虑是不合理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相关文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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