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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21年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5月).pdf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夏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一年五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管理部门 1.4技术支撑 2术语和定义 2.1适用范围 2.2房产测绘名词. 2.3建筑名词和术语. 一般规定 3.1房产测量的精度. 3.2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幢的认定 3.3房屋层的划分和层次的编列 3.4地下层与半地下层的认定.. 3.5房屋上盖认定. 3.6主体结构范围的认定 3.7公众开放空间认定 3.8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 .10 3.9房屋墙体的面积计算 ...10 3.10幕墙墙体的面积计算 ..11 3.11层高、净高的计算 .12 3.12建筑物占地面积计算 ...13 4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4
心剂 1.1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管理部门 1.4技术支撑 术语和定义 2.1适用范围 2.2房产测绘名词. 2.3建筑名词和术语. 般规定. 3.1房产测量的精度. 3.2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幢的认定. 3.3房屋层的划分和层次的编列. 3.4地下层与半地下层的认定.. 3.5房屋上盖认定. 3.6主体结构范围的认定 3.7公众开放空间认定 3.8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 .10 3.9房屋墙体的面积计算 ...10 3.10幕墙墙体的面积计算 ...11 3.11层高、净高的计算 .12 3.12建筑物占地面积计算 ..13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4
4.1一般规则 4.2非普遍建筑空间的面积测算 .15 4.3部分建筑部位的面积测算弹性层丙烯酸球场施工方案, ...16 4.3.1阳台的面积计算 ..16 4.3.2凸窗的面积计算 ..17 4.3.3楼梯的面积计算 ...18 4.3.4坡道的面积计算 ...21 4.3.5走廊的面积计算 ..21 4.3.6门廊的面积计算 ...23 4.3.7各类板的面积计算 4.3.8柱状装饰性空间的面积计算 4.3.9井道的面积计算 4.3.10屋面上建筑空间的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部位的处理 5.1房屋建筑部位划分 5.1.1房屋基本单元 5.1.2特定附属用房 5.1.3共有建筑部位 ..27 5.1.4其他附加建筑部位 5.2房屋建筑部位确认依据 5.3房屋建筑部位处理原则 ..28 5.4房屋建筑部位处理若干具体规定 ...29 5.4.1楼梯、电梯、核心筒及井道 ...29 5.4.2各类走道、车道 .31
4.1一般规则 .14 4.2非普遍建筑空间的面积测算 .15 4.3部分建筑部位的面积测算, ...16 4.3.1阳台的面积计算 ..16 4.3.2凸窗的面积计算 ..17 4.3.3楼梯的面积计算 ...18 4.3.4坡道的面积计算 ..21 4.3.5走廊的面积计算 ..21 4.3.6门廊的面积计算 ...23 4.3.7各类板的面积计算 4.3.8柱状装饰性空间的面积计算 4.3.9井道的面积计算 4.3.10屋面上建筑空间的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部位的处理 5.1房屋建筑部位划分 5.1.1房屋基本单元 5.1.2特定附属用房 5.1.3共有建筑部位 ....27 5.1.4其他附加建筑部位 5.2房屋建筑部位确认依据 5.3房屋建筑部位处理原则 ..28 5.4房屋建筑部位处理若干具体规定 ...29 5.4.1楼梯、电梯、核心筒及井道 ..29 5.4.2各类走道、车道 ...31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31 6.1共有建筑面积的分类 ..31 6.2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 ..32 6.3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公式.. ..32 6.4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32 6.4.1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方法. .32 6.4.2单一功能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32 6.4.3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32 6.4.4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33 其他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厦「市行政区域内规划、主地、不动产登记管理所涉及的建筑面积测 算。房屋征收拆迁、行政裁决等建筑面积测算可参照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本市房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产测绘工作的 统一监督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2. 2. 1 面积测算
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 章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2.2.2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各层外墙(柱)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指具 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大于等于2.20米的永久性建筑,包括阳台、走廊、地下室、 室外楼梯等。
2.2.3房屋产权面积
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登记部门登记确权认 定。
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 定空间。包括特定附属用房
2.2.5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房屋单元权属界限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包含本单元专有的建筑面积,如阳 2.2.6房屋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2.2.6房屋共有(公用)建筑面租
建筑物内由多户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 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2.7建设工程设计图建筑面积测算
依据设计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算。测算成果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参考 及报批。
依据建筑施工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算。测算成 果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预测楼盘表搭建
2.2.9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依据房屋竣工现状和相关图文资料所进行的专项测绘。测绘成果主要用于建设工程 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2.10房产建筑面积测量
依据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及楼盘建筑面积预测算成果所进行的房屋现状测量, 成果主要用于地价核算、不动产登记等。
2.2.11房产变更测量
因房屋的建筑面积、产权界限、使用功能、房屋属性(如建筑名称、房屋编号 三变化而进行的变更测量,
2.3 建筑名词和术语
2.3.1建设用地面积
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一般指室内地坪土0.00以下的按楼板结构分层的层高大于等于2.20米的自然
建筑物内主要使用功能与平面布置相同的各楼层
在一个楼层内,以结构板形式局部增设的楼层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 层进行结构转换,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排水、配变电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使 用的楼层,
2.3.9屋顶(面)层
在房屋顶部,屋面楼板以上,由屋面梁、拱等大跨空间构件和支撑边缘构件组成的 楼层,
2. 3. 10 架空层
建筑物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围合外墙的开散空间层。架空空间指架空层中 核心简和公共设备用房、楼梯间及其他功能用房后的剩余部分
2. 3. 11 避难层
高层建筑中为消防安全专 避难的楼层。避难空间指避难层口 核心简和公共设备用房、楼梯间及 他功能用房后的剩余部分
2. 3. 12 核心筒
由楼梯、电梯、通风井、电缆井等组成,解决垂直交通、垂直管线、联系其他空 建筑结构。
套内部分空间的楼面与其余部分形成高差,但该套内空间水平投影仍为一个层 重叠面积的单元。
房屋套内空间跨跃两个及以上楼层的单
.3.15多功能综合楼
综合多种使用功能、共有建筑面积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的建筑物。以商业和 主宅为主要用途的综合楼称为商住楼,
相邻楼层楼(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楼(地)面至上层楼板结构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窗框与地板直接相连 0.45米的窗。
2. 3. 20 走廊
建筑物内设置的套外水平交通空间。柱廊、无柱走廊、挑廊、檐廊、连廊、架空通 廊等均为走廊的特殊形式
2. 3. 21 柱廊
有顶盖和支柱,供人通行的走廊
2. 3. 22 挑廊
二层及以上挑出建筑物外墙体,有围护结构无支柱的走廊。
建筑物出檐下的走廊。
2. 3. 24 连廊
连接两幢房屋的走廊。
龙口水利枢纽位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二层及以上连接两幢房屋的走廊。
2. 3. 26 骑楼
底层为有柱廊房,廊道上方建为楼房的一部分。一般建于道、路、街、巷两侧。
2. 3. 27 阳台
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与房屋相连、可以供人活动或利用的房屋附属设
35~750kV变电站通用设计通信、消防部分修订成果(基建技术[2019]51号 国网基建部2019年8月)2. 3. 28 晒合
有围护无上盖(或局部有上盖),可以供人室外活动或利用的合面。晒合由某个房 屋单元单独使用,视为专用晒台,否则视为公共晒台,但是,位于交通运输类建筑或属于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性质的,视为公共晒台
房屋楼层之间供垂直交通用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