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7044-2022 色素炭黑.pdfGB/T7044—2022 代替GB/T7044—2013
Colour carbon black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DB44/T 1899-2016 LED舞台灯.pdfGB/T 7044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7044一2013《色素炭黑》,与GB/T7044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增加了“多环芳烃总含量、重金属总含量”的特性要求(见5.4,5.5); c)删除了“验收(见2013年版的5.4); d)增加了“判定规则”(见8.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轻化工大 学、河津市龙门炭黑有限公司、上海焦化化工发展商社、方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克林泰尔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东橡胶材料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智彪、聂素青、邓毅、陈建、段吕明、陈容、朱业胜、郭庆民、西廷军、陈林东、郭 灵芝。 本文件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2003年第二次修订,2013年第三次修订,本次为 第四次修订
GB/T 70442022
本文件规定了色素炭黑的分类及命名、特性要 取样、试验方法、检验判定规则、包装、标志、贮存 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油墨、涂料、塑料、皮革化工等行业用的色素炭黑
下列文 必不可少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文件。 GB/T 3780.2 炭黑 第2部分:吸油值的测定 GB/T 3780.6 炭黑 第6部分:着色强度的测定 GB/T 3780.7 炭黑 第7部分:pH值的测定 GB/T 3780.8 炭黑 第8部分:加热减量的测定 GB/T 3780.10 炭黑 第10部分:灰分的测定 GB/T 3780.12 炭黑 第12部分:杂质的检查 GB/T 3780.21 炭黑 第21部分:筛余物的测定水冲洗法 GB/T 3780.28 炭黑 第28部分: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GB/T 7047 色素炭黑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GB/T 7048 色素炭黑 黑度的测定 GB/T 7052 色素炭黑 流动度的测定 GB/T 10722 炭黑 总表面积和外表面积的测定氮吸附法 GB/T 29612 炭黑中镉、铅、汞含量的测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多环芳烃polycyclicaromatichydrocarbons;PAHs 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 注:根据苯环的连接方式可将多环芳烃分为多苯代脂肪烃、联苯和稠合多环芳烃三类。 2 重金属heavymetal 密度在4.5g/cm以上的金属。 注:如铜、铅、锌、锡、镍、钴、锑、汞、镉和铋等、
GB/T70442022
按色素炭黑的粒径和黑度分为以下三类,见表1
5.1所有产品应无杂质。 5.2各品种特性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5.345μm筛余物≤300mg/kg。 5.4多环芳烃总含量≤80mg/kg 5.5重金属总含量≤20mg/kg。
5.1所有产品应无杂质。
表示结构较高 表示后处理过 表示高色素 表示接触法
6.3.1A法(仲裁方法):将炭黑包装袋需要割开取样的部位清扫干净,割一略小于取样管外径的十字 形小口,并压上密封板,将取样管斜口端向上插到所需处,使炭黑试样从管口流出,用合适的容器收集, 取足数量后,用合适的材料、方法封闭取样口。 6.3.2B法:拆开炭黑包装袋的缝口,用取样勺扒开袋口中心处,在深约100mm处取样,取样后将包装 袋口缝合。
样品盛入容器后随即在容器外壁上贴上标签,标签包括下列内容: a)样品名称及编号; b)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 c)生产单位; d)样品量; e)取样地点; f)取样日期; g)取样者。
样品保存及有效贮存期: a)样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的样品室内 b)样品有效贮存期为6个月
7.1样品在测定前,除杂质特性指标测试外,其他特性的测试均应通过850μm试验筛。 7.2杂质的测定执行GB/T3780.12。 7.3吸油值的测定执行GB/T3780.2。 7.4着色力的测定执行GB/T3780.6。 7.5pH值的测定执行GB/T3780.7。
7.1样品在测定前,除杂质特性指标测
7.6加热减量的测定执行GB/T3780.8。 7.7灰分的测定执行GB/T3780.10。 7.8挥发分的测定执行GB/T7047。 7.9黑度的测定执行GB/T7048。 7.10流动度的测定执行GB/T7052。 7.11总表面积的测定执行GB/T10722。 7.1245μm筛余物的测定执行GB/T3780.21。 7.13多环芳烃的测定执行GB/T3780.28。 7.14重金属的测定执行GB/T29612。
GB/T 70442022
7.6加热减量的测定执行GB/T3780.8。 7.7灰分的测定执行GB/T3780.10。 7.8挥发分的测定执行GB/T7047。 7.9黑度的测定执行GB/T7048。 7.10流动度的测定执行GB/T7052。 7.11总表面积的测定执行GB/T10722。 7.1245μm筛余物的测定执行GB/T3780.21。 7.13多环芳烃的测定执行GB/T3780.28。 7.14重金属的测定执行GB/T29612。
产品出厂均应检验:吸油值、着色力、pH值、加热减量、灰分、黑度、流动度、45um筛余 9项。
3.2.1按第5章的规定对产品特性进行全项检验
按第5章的规定对产品特性进行全项检验, 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老产品在改变生产线生产时; c) 生产中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d) 正常生产时,周期进行检验,以考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e 产品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g) 当发生质量争议时; h) 合同规定等其他特殊情况
3.3.1根据样品检验结果对样品批次产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判定。 3.3.2杂质、筛余物任一项目未达到特性指标要求,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其余项目未达到特性指标,允 件双倍量取样或取双样,进行复检。以双倍量或双样复检,结果达到特性指标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 判定为不合格
9包装、标志、购存和运输
9.1.1产品每包净含量为(10士0.15)kg、(20士0.2)kg,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9.1.1产品每包净含量为(10士0.15)kg、(20士0.2)kg,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9.1.2包装袋和材料:包装袋应具备防潮湿、防污染能力,可任选下列包装材料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特殊情况供需双方 商定。 a)纸袋:5层牛皮纸,内袋为3层80g/m²牛皮纸,外袋为两层80g/m²牛皮纸。 b)复合袋:内袋为3层80g/m牛皮纸,外袋为塑料编织袋
c)符合用户要求的其他包装。
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志,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 b)商标; c) 产品文件代号; d) 净含量;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f) 生产厂名和厂址。
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志,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b))商标; c) 产品文件代号; d)净含量;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f)生产厂名和厂址
9.3.1产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湿、严防破包造成污染。 9.3.2不应与可使产品变质或能使包装损坏的物品混存。 9.3.3凡漏出包外的产品,不应再返人产品包内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污染水泵原理、运行维护与泵站管理,并不应与可使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的物品在同一车(船舱)内混 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