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06-2022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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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紧靠基础一侧,选择结构承重受力、地基持力层有变化或可能存在结构病 害的部位; 2数量应根据建筑物轮廓形状及基础条件确定,每栋建筑物不宜少于2个,地 基基础条件复杂和D类工程应适当增加; 3对于浅基础,开挖深度宜达到基础底面以下0.5m; 4开挖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埋深。 5.2.2探井或探槽内采取原状土样,在基础外侧可采取大块土或用试验环刀直接压入 取样,在基础正下方应采用试验环刀直接压入取样。 5.2.3对于井探、槽探,应采用文字描述、部面图、展开图、照片影像等反映下列信 息: 自防出胜地自公用注连家

基础侧壁和底部土层的岩性、地层分界、构

2取样和原位测试位置; 3基础类型、埋深、材质、断面尺寸、裂缝、暴露钢筋的锈蚀情况等。 5.2.4探井、探槽回填应分层夯实。

5.3.1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A类工程,应结合新建基础平面位置布置; 2对于B类工程,应邻近既有基础的一侧布置或在新建基础平面位置布置 3对于C类工程,应邻近既有基础的一侧布置; 4对于D类工程,受邻近工程影响的,宜在紧靠既有基础一侧和既有建筑与邻 近工程场地之间布置;对于存在结构病害的,应在病害对应地基基础处应布置; 5对于移位工程某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中央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移位到的新场地及行走线路上布置; 6钻孔间距应结合既有建筑物轮廓及加固改造工程类型布置,勘察等级为甲级 时宜为15m~20m,勘察等级为乙级时宜为20m~30m,荷载或体型突变部位宜布置钻 孔; 7移位工程行走线路上钻孔间距宜为30m~40m,或按设计要求布置;

1对于A类工程,应结合新建基础平面位置布置: 2对于B类工程,应邻近既有基础的一侧布置或在新建基础平面位置布置; 3对于C类工程,应邻近既有基础的一侧布置; 4对于D类工程,受邻近工程影响的,宜在紧靠既有基础一侧和既有建筑与邻 近工程场地之间布置;对于存在结构病害的,应在病害对应地基基础处应布置; 5对于移位工程,应在移位到的新场地及行走线路上布置; 6钻孔间距应结合既有建筑物轮廓及加固改造工程类型布置,勘察等级为甲级 时宜为15m~20m,勘察等级为乙级时宜为20m~30m,荷载或体型突变部位宜布置钻 孔; 7移位工程行走线路上钻孔间距宜为30m~40m,或按设计要求布置; 8宜在基础外侧适当距离处布置一定数量的对照钻孔。 5.3.2钻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或人工换填地基的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层取附加 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高压缩性土层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 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2对于桩基础,钻孔深度应超过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深度; 3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既有建筑,以及邻近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 新建地下工程基础埋深大于既有建筑基础埋深并对既有建筑产生影响时,钻孔深度应 满足地基稳定性验算需要; 4当上述规定深度内遇软弱层时,钻孔深度应加深;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时, 钻孔深度可适当减浅。当由软弱下卧层或硬层分布不均引起建筑物差异沉降的,应适 当加深钻孔深度; 5当需设置抗浮桩或抗浮锚杆时,钻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要求 6当拟地下增层时,钻孔深度应满足新建地下结构开挖支护、抗浮稳定性验算

1天然地基或人工换填地基的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层取附加 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高压缩性土层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 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2对于桩基础,钻孔深度应超过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深度; 3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既有建筑,以及邻近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 新建地下工程基础埋深大于既有建筑基础埋深并对既有建筑产生影响时,钻孔深度应 满足地基稳定性验算需要; 4当上述规定深度内遇软弱层时,钻孔深度应加深;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时 钻孔深度可适当减浅。当由软弱下卧层或硬层分布不均引起建筑物差异沉降的,应适 当加深钻孔深度; 5当需设置抗浮桩或抗浮锚杆时,钻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要求:

的需要; 7移位工程钻孔深度应满足移位过程中的不均匀沉降、新旧基础的差异沉降以 及新址地基的沉降或差异沉降的验算需要; 8钻孔深度应满足各类地基基础加固对地质资料的需要: 9对于抗震加固改造类工程,部分钻孔深度应能满足地震液化判别和场地类别 判定的需求。 5.3.3斜孔钻探的钻进轨迹宜垂直于靠近基础一侧的平行方向,下穿非主要承重部位 并适当缩小钻孔孔径,需全程采用套管护壁、静压或回转钻探工艺,终孔后应进行 定压力的灌注封孔具体要求可按本标准附录热行

5.3.4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基底以下1倍基础底面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取样间距宜为0.5m,其下宜为 1m; 2每一主要土层,于探井或探槽的合计取原状土样数量不应少于6件,当地基 土层不均匀时,应适当增加原状土取样数量; 3对不同风化程度的岩石,各类取样不宜少于6组; 4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每层取水样不应少于2件。 5.3.5地下水位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钻探宜采用套管护壁跟管钻进: 2遇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3现场勘察结束时,宜统一量测稳定水位; 4遇水位有异常时,应分析原因; 5地下水位长期监测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观测频率和延续时间。 5.3.6 钻探应采取减轻扰动地基土的钻探工艺,地基压密层范围内宜采用套管护壁钻 进。 5.3.7钻孔应妥善回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分层回填夯实; 2靠近既有基础的钻孔,地面以下1.0m深度范围内应采用水泥浆或4:1水泥 膨润土浆液进行灌注回填: 3当基底下存在压力水头较高的承压水时,应在终孔后采用水泥浆或4:1水泥 膨润土浆液从孔底至孔口对钻孔及时封堵

5.3.5地下水位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井间层析成像法进行既有建筑基础的埋深、尺寸及基础以下的地质构 情况探测时,测试钻孔宜布置在建筑物外围,钻孔中心连线宜垂直建筑物轮廓; 2采用电测并法进行既有建筑基础以下含水层的位置及厚度探测时,测试钻 应采用回转钻进泥浆护壁成孔

5.4.3当有条件在既有建筑内部布置物探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探地雷达法或面波法进行既有建筑的基础理深、形式、基础及基础周边的 土体病害探测时,测线宜沿基础长边布设,且覆盖整个基础范围: 2采用面波法进行既有建筑地基评价探测时,测线宜交叉布设,数量不应少于两 条。 5.4.4工程物探成果解释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多解性和周边环境因素影响,排除干扰 信号。

6.1.1原位测试方法应根据现场条件、岩土条件、地基基础分析评价要求等因素选用。 6.1.2室内试验项目、试验条件和要求应根据工程特点、岩土特性和地基承载力、变 形、边坡稳定性等分析计算需要确定。

6.1.2室内试验项目、试验条件和要求应根据工程特点、岩土特性和地基承载力、变 形、边坡稳定性等分析计算需要确定。 6.1.3原位测试成果与室内试验成果宜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各种测试条件 试验方法的影响因素,结合岩土条件综合使用

6.2.1评价土层均匀性、密实度,对碎石土可进行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对砂土、 粉土及黏性土可进行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或标准贯入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 据不应少于6个。 6.2.2判定饱和粉土和砂土液化,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 应少于6个。 6.2.3划分建筑场地类别和评价土的动力性质,宜进行波速测试,每一建筑场地波速 测试孔不宜少于1个,测试深度不应小于20m。 6.2.4评价黏性土、粉土和粉砂、细砂的承载力、桩基设计参数和地层土质软硬变化 情况,可进行静力触探试验,每一单独建筑物不宜少于2个测试点。 6.2.5测定土层在水平方向的强度和变形特性以及应力一应变关系,综合评价地基承 载力及变形参数,可进行旁压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宜少于6个。 6.2.6测定饱和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可进行十字板剪切试验,每一主 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宜少于6个。 6.2.7针对A类工程,用其他手段难以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可采用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应布置在基础底面标高处,试验点不宜少于3点。 6.2.8针对B、C类工程,需提高原地基承载力时,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基础下地基土的载荷试验,或按本标准附录C、D的规定,进行地基土或桩基础持载 再加荷载荷试验,试验点不宜少于3点。 6.2.9针对存在土岩结合面、岩体软弱结构面等的斜坡工程,宜进行现场直剪试验

6.2.1评价土层均匀性、密实度,对碎石土可进行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对砂土、 粉土及黏性土可进行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或标准贯入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 据不应少于6个。 6.2.2判定饱和粉土和砂土液化,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 应少于6个。 6.2.3划分建筑场地类别和评价土的动力性质,宜进行波速测试,每一建筑场地波速 测试孔不宜少于1个,测试深度不应小于20m。 6.2.4评价黏性土、粉土和粉砂、细砂的承载力、桩基设计参数和地层土质软硬变化 情况,可进行静力触探试验,每一单独建筑物不宜少于2个测试点。 6.2.5测定土层在水平方向的强度和变形特性以及应力一应变关系,综合评价地基承 载力及变形参数,可进行旁压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宜少于6个。 6.2.6测定饱和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可进行十字板剪切试验,每一主 要土层的测试数据不宜少于6个。 6.2.7针对A类工程,用其他手段难以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可采用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应布置在基础底面标高处,试验点不宜少于3点。 6.2.8针对B、C类工程,需提高原地基承载力时,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基础下地基土的载荷试验,或按本标准附录C、D的规定,进行地基土或桩基础持载 再加荷载荷试验,试验点不宜少于3点。 6.2.9针对存在土岩结合面、岩体软弱结构面等的斜坡工程,宜进行现场直剪试验 恭取款强生均而的培前强产会新达新是不营小工5点

水文地质参数宜通过现场注水试验获取,需进行抽水试验时应评估抽水对既 地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固结排水剪试验或直接剪切试验,排水条件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 6.3.7对既有建筑地基压力扩散范围以内和地基压力扩散范围以外的地基土,宜进行 物理力学指标的平行对比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平行对比试验数量不宜少于6组。 6.3.8岩石的强度和弹性模量测试可采用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对于一般岩石应分别测 定岩石在干燥和饱和状态下的抗压强度,并计算软化系数;对于黏土岩应测定天然状 态下的抗压强度

7.1.1岩土工程评价应在搜集已有资料、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原位测试与室 内试验的基础上,结合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要求进行。 7.1.2岩土工程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1场地稳定性、适宜性; 2场地地震效应; 3既有建筑病害情况; 4地基均匀性; 5地下水影响; 6 周边环境条件影响: 7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条件; 8新建地基基础及原地基基础加固; 9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 10地质条件可能引发的工程风险

7.2.1既有建筑病害情况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上部结构开裂、差异沉降、倾斜等; 2基础开裂、腐蚀及破损程度等。 7.2.2地下水影响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提供抗浮设防水位,提出抗浮措施建议; 2分析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3验算边坡稳定性时,应考虑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7.2.3工程周边环境条件的影响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周边是否存在对既有建筑有影响的在施明挖基坑、暗挖地下工程、边坡 工程、临时降水等不利环境因素; 2分析环境因素对既有建筑稳定性、变形的不利影响。 7.2.4与原勘察资料中岩土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物理力学指标:

1上部结构开裂、差异沉降、倾斜等; 2基础开裂、腐蚀及破损程度等。 7.2.2地下水影响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提供抗浮设防水位,提出抗浮措施建议; 2分析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3验算边坡稳定性时,应考虑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7.2.3工程周边环境条件的影响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周边是否存在对既有建筑有影响的在施明挖基坑、暗挖地下工程、边坡 工程、临时降水等不利环境因素; 2分析环境因素对既有建筑稳定性、变形的不利影响。 7.2.4与原勘察资料中岩土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物理力学指标:

2原位测试指标; 3地基压缩性、地基承载力等。 7.2.5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条件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性: 2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建议, 7.2.6天然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基均匀性; 2直接持力层和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或考虑地层组合条件下的综合地 承载力; 3变形计算的相关参数。 7.2.71 复合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适宜的地基处理方法、处理范围; 2复合地基设计和施工相关岩土参数; 3复合地基成桩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复合地基检测要求。 7.2.8 桩基础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适宜的桩型、施工方法和桩端持力层; 2建议桩型的侧阻力、端阻力等桩基设计相关岩土参数; 3成桩可行性、桩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桩基础检测要求。 7.2.9 注浆加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需加固地层的孔隙率等相关岩土参数及其均匀性、可注性评价: 2注浆施工相关技术建议; 3注浆效果检测要求。 7.2.10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适宜的基坑和地下工程开挖及支护方法 2基坑开挖需进行地下水控制时,分析降水或截水措施的可行性及其对基坑利 既有建筑本身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3当基底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应评价坑底土层的隆起或发生突涌的可能性。 7.2.11针对移位工程,应评价行走路线的地基均匀性和承载性能:当不满足设计

求时,应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7.2.12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评价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并提出规避风险的相关技术建议。

7.3.1勘察报告应包括文字报告正文、图表及附件

工程概况与勘察工作概述: 1)拟加固改造工程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4)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完成情况; 5)其他说明等。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1)区域地质构造、地震、气象、水文; 2)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的种类、分布、发育程度; 3)工程周边环境条件; 4)场地地形、地貌; 5)岩土描述; 6)肥槽回填土、埋的河道、坑塘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的分布、特征 7)场地的地下水和地表水。 岩土参数指标分析: 1)土工试验成果分层指标统计分析; 2)原位测试成果分层指标统计分析。 既有建筑调查情况: 1)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方案; 2)既有建筑变形、裂缝情况。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1)场地稳定性评价; 2)场地地震效应评价: 3)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评价:

4)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 5)本次勘察与原勘察成果的对比分析: 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条件评价; 7)地基基础方案评价: 8)工程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评价; 9)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评价。 6结论: 1)场地稳定性及工程建设适宜性; 2)场地地震效应; 3)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标准冻结深度; 5)其他重要结论。 7建议: 1)地基基础方案及加固方案; 2)加固改造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3)加固改造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的建议; 4)对确实无法满足工作条件的勘探点,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5)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应提出施工勘察或专项勘察建议; 6)对检测与监测的建议; 7)其他相关问题及专项工作建议。 勘察报告的表格: 1勘探点主要信息数据一览表: 2各项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汇总统计表; 3其他相关的计算分析表格。 勘究生的图件及附件

7.3.3勘察报告的表格

勘探点主要信息数据一览表; 2各项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汇总统计表; 3其他相关的计算分析表格。 7.3.4甚 勘察报告的图件及附件: 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关键地层层面等高线图和等厚度线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钻孔柱状图; 5探井或探槽展示图:

室内试验成果; 各项原位测试成果; 8其他相关图件及附件: 工作照片、探槽照片及岩芯照片集。

8.1.1针对特殊、复杂、疑难问题,可根据任务要求,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进行专项 评估,提供专题咨询报告。 8.1.2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的地基基础专项评估工作应在现场调查与测绘、结构检测、 工程勘察、加固改造设计或施工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开展。 8.1.3当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开展地基基础专项评估: 1对A类、B类工程,需要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比选、有效性评价或需要对方案 进行优化; 2对C类工程,需要分析计算并评价利用原基础承担荷载的可行性; 3对D类工程,既有建筑出现结构裂缝、地基不均匀变形或变形超限等,或在地 面沉降、周边近接施工等影响下,既有建筑的地基稳定性、变形等存在较大风险; 4既有建筑的地基基础加固改造施工存在较大风险。

8.2.1针对A类、B类或C类工程,对其地基基础方案的专项评估工作应包括下列内 容: 1针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分析计算,应全面预测分析方案对既有建筑物变形、承 载力、稳定性的影响; 2对比选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或工期综合分析,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明确 推荐方案: 3应对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施工及监测提出相关建议。 8.2.2针对D类工程,对其地基基础专项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既有建筑现状调查与检测,针对其既有变形、开裂等问题进行分析: 2对作用于既有建筑的风险类型及其允许变形、承载力、稳定系数或振动幅值等 控制指标的确定; 3近接施工或灾害对既有建筑结构影响程度的分析预测; 4根据风险控制指标影响程度的预测结果,分析判断既有建筑的安全性: 5对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施工及监测提出相关建议。 8.2.3专项评估应明确提出风险控制指标,并对本体或环境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

测项目等提出相关建议,必要时应结合关键施工步序的划分给出分步控制指标。 8.2.4风险控制指标应按照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既有建筑现状调查与检测结果 综合确定。其中,建筑变形控制指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沉降、差异沉降、倾斜、整体倾斜等变形控制指标类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2变形控制指标量值的确定应考虑既有建筑结构特性、建筑既有变形情况。 8.2.5在地基基础专项评估中的预测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测分析宜采用数值分析方法,并充分考虑地基、基础的共同作用及与周边环 境的相互影响: 2模拟分析步序应与设计和施工考虑的工序一致; 3应结合类似工程经验对预测分析模型进行验证,并对分析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

境的相互影响: 2模拟分析步序应与设计和施工考虑的工序一致: 3应结合类似工程经验对预测分析模型进行验证,并对分析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 析。

施工期间应进行地基主质检验,验证勘察成果,对出现的岩主工程向题提出处 见。 应根据加固改造工程类型及要求,对既有建筑上部结构、地基基础、新建建筑 水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监测,

9.1.1施工期间应进行地基土质检验,验证勘察成果,对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处 理意见。

9.1.2应根据加固改造工程类型及要求,对既有建筑上部结构、地基基础、新建建筑 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监测

9.2.1基坑(基槽)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

1检验基坑(基槽)的岩土体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 2检验基坑(基槽)底土质是否受到扰动以及扰动的范围和深度: 3对地基土可进行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规定。 9.2.2对大直径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对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条件进行检验。 9.2.3根据基坑(基槽)、桩端持力层检验结果,对施工中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 处理意见。 9.2.4当现场检验结果与勘察报告有较大出入,对设计参数取值、施工方案实施影响 较大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1对于A类工程,应对既有建筑和新建部分进行沉降监测; 2对于B类工程,应对既有建筑进行沉降、倾斜、水平位移和裂缝监测,必要 时对结构内力(或应变)进行监测; 3对于C类工程,应对既有建筑进行沉降、裂缝监测; 4对于D类工程,应对既有建筑的沉降、倾斜和裂缝进行监测。受外部环境作 用影响较大时,宜对周边建筑进行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监测,以及对周边地表、管 线进行沉降监测。 9.3.2当地下水对基坑开挖、基础施工、地基加固处理有较大影响时,应对地下水水 进

9.3.2当地下水对基坑开挖、基础施工、地基加固处理有较大影响时,应对均 位进行监测。

9.3.3峻工后应视既有建筑的地基类型和沉降速率对相关建筑结构和周边环境进行 变形监测,监测频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规定。 9.3.4监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和信息反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IGJ8的规定;根据项目委托要求,可按期或按变形发展情况提交监测阶段性成果 监测任务全部完成后,应提交各期观测成果和技术报告作为综合成果。 9.3.5宜采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对既有建筑及周边环境进行远程智能监测及全天候实 时监测

附录A斜孔钻探基本要求

钻孔应按策划孔径、方向和深度进行,并保持直线和设定的方位,钻孔改正孔 计算参见图A.0.1,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图A.0.1斜孔钻探孔深计算示意图

A.0.2J 应根据拟钻探的深度、角度和孔径,选用适宜的钻机及配套装备,包括钻头、 套管、角度测量与控制装备、注浆设备等。 A.0.3 钻孔倾角α的允许偏差应为±0.3°。 A.0.4 钻孔孔径宜为80mm~110mm A.0.5 钻探过程中应全过程采用套管护壁 A.0.6 应根据孔斜和孔径选择适宜的原位测试手段。 A.0.7 终孔后将钻具、套管从孔内拔出时,应自孔底向孔口保持适当压力的注浆,既 可维持孔壁稳定、又不会导致基础抬升。浆液应为水泥浆或4:1水泥、膨润土浆液,

A.0.2 应根据拟钻探的深度、角度和孔径,选用适宜的钻机及配套装备,包括钻头、 套管、角度测量与控制装备、注浆设备等。 A.0.3 钻孔倾角α的允许偏差应为±0.3°。 A.0.4 钻孔孔径宜为80mm~110mm A.0.5 钻探过程中应全过程采用套管护壁 A.0.6 应根据孔斜和孔径选择适宜的原位测试手段。 A.0.7 终孔后将钻具、套管从孔内拔出时,应自孔底向孔口保持适当压力的注浆,既 可维持孔壁稳定、又不会导致基础升。浆液应为水泥浆或4:1水泥、膨润土浆液,

应添加速凝剂,钻具、套管的拨出速度宜控制在0.5m/min以内。 A.0.8钻具拨出及注浆过程中,应对地基基础进行细致观察,防止基础下沉或抬升 必要时应进行监测。

B.0.1本试验要点适用于测定地下水位以上既有建筑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模量。 B.0.2试验压板面积宜取0.25m²~0.50m²,试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压板直径的 3倍。试验时,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在试压土层的表面,宜铺不 大于20mm厚的砂层找平。 B.0.3试验位置应在承重墙的基础下,加载反力可利用建筑物的自重,使千斤顶上的 测力计直接与基础下钢板接触(图B.0.3)。钢板大小和厚度,可根据基础材料强度 和加载大小确定。

图B.0.3载荷试验示意

B.0.4在含水量较大或松散的地基土中挖试坑时,应采取坑壁支护措施。 B.0.5加载分级、稳定标准、终止加载条件和承载力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执行。 B.0.6在试坑开挖时,可同时取土样检验其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承载力取值和地 基变形进行综合分析。 B.0.7当既有建筑基础下有垫层时,试验压板应理置在垫层下的原土层上。 B.0.8试验结束后,应及时采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将试坑回填密实。

既有建筑地基土持载再加荷载荷

C.0.7在含水量较大或松散的地基土中挖试坑时,应采取坑壁支护措施,

算,或按规定的变形值对应的荷载值进行计算。

有建筑桩基础持载再加荷载荷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贵阳市供电局生产调度通讯楼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S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GB/T1297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3017 X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DB11/6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GB/T1297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3017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DB11/689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

DB11/T 20062022

总则... .34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366 基本规定, .388 4 调查与测绘. .444 4.1 一般规定. ..444 4.2 资料搜集 ...444 4.3 现场调查. ..455 4.4 工程测绘 5 勘探 .499 5.1 般规定SLT 801-2020一张图空间信息服务规范.pdf, .499 5.2 井探与槽探. ...499 5.3 钻探. .50 5.4 工程物探. .51 b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 6.1 一般规定. ..53 6.2 原位测试. 6.3 室内试验 岩土工程评价与勘察报告 .566 7.1 一般规定. 7.2 岩土工程评价 ...566 7.3 勘察报告. .577 地基基础专项评估. .588 8.1 一般规定. .588 8.2 评估要求. ...588 9 检验与监测 ..60 9.1 一般规定 9.2 检验 .60 9.3 监测. 60

1.0.2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应按本标准进行岩 土工程勘察。既有建筑的检测与鉴定需要相关勘察资料时,可参照本标准提出勘 察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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