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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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9月).pdf

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导则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在城市体检中对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的深入分 析,及从问题导向针对性地提出补短板、强弱项建议,浙江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制了本 导则。 *制组经过厂泛调研,深入分析各地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管理 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吸收相关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浙江省实际情况和需求形成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体检内容、体检 万法、成果要求和附录。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负责管理,由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历史文 化专项体检导则》*制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 ***31003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朱振通陈乙文李鑫赵鹏柴舟跃吴韵王瑞馨 赵浩张俊杰程红波孙霖梁爽 主要审香人:张书恒宋丹妮朱静洪明朱黎明

市*道路次干A道路沥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 总则 1.1*制目的 1.2*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制原则 1.5工作组织 1.6与现行标准规范的一致性 2术语 4 2.1城市体检 2.2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 2.3历史城区 2.4历史地段 2.5历史文化街区 2.6历史建筑 2.7地下文物埋藏区 2.8保养维护率 2.9空置率 2.10挂牌率 2.11档案完成率

附录A专项体检指标体系, 附录B专项体检基础资料清单 17 附录C专项体检报告大纲(参考) 18

为推动浙江省各城市在综合体检的基础上,针对历史文化保护升 展专项体检,切实排查梳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的 可题,分析原因,补齐短板,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 高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导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 古工作可参照执行。

(11)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 (1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制审批办法》

(1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制审批办法》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设区市、县(市)的专项体检工作。设 区市的专项体检范围为市辖区,县(市)的专项体检范围为县(市) 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

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应遵循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价值导向、 应保尽保,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体检 应坚持*府统筹、部门联动;坚持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 生、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和引 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传承工作

1.5.1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的城币、县人民*府应建立和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工作机制,推动城市体检工作常态化长效 化;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体检工作高效开展;及时组织专家对专 体检报告进行论证,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形成正式的年度历史文化保 护专项体检报告。 1.5.2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的城市、县人民*府应将专项 本检成果作为*制*府年度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做好与历史文化保护专 顶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引导相关规划及时吸纳专项体检的有关成

果内容。 1.5.3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工作采用第三方、部门、社会共同 参与的方式。建议选择熟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规 划、设计、管理等专业能力与经验的院校、学术团体、机构等,以保 障专项体检质量。

1.6与现行标准规范的一致性

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工作应符合国家、省、行业和地方 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符合本导则的有关要求。

城市体检是指对城市发展状况、人居环境状态、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及相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反馈,把握城市发 展状态,发现“城市病”,督促并开展城市治理的专业性活动,

2.2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体检

针对历史文化保护情况、效果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止历史文化保护 中存在的保护内容不完整、保护利用不到位、保护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对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保护管理工作执行 情况等方面进行的专项体检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 般通称的古城区和老城区。本导则特指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 呆存较为完整、需要保护的地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范围由其 保护规划划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力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地段。

经城市、县人民*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 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

2.7 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下文物集中分布的地区,由城市人民*府或行*主管部门公布 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包括埋藏在城市地面之下的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古建筑等。

保养维护指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轻微损害所做的日常性、季节性 的养护。保养维护率指不可移动文物实际保养维护面积除以同类需进 行保养维护总面积

护对象空置数量占保护对象总数的百

完成保护标志牌设置的保护对象数量,占已认定并公布的保护对 象总数量的百分比。

完成档案建立的保护对象数量,占已认定并公布的保护对象总数 量的百分比

3.1.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主要从整体山水城关系、历史 成区格局肌理、保护本体三个层面开展体检。整体关系层面主要评估 山水城整体格局保护情况;历史城区层面主要评估历史街巷、空间尺 度、空间格局的保护情况;保护本体层面主要评估街区和历史地段 力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 等历史文化遗产的存量及新增、依法保护的有效性及利用情况。 3.1.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主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卫生洁具安装施工方案2, 空间载体、文化传承三个方面开展体检。非遗本体保护层面主要评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量与新增情况;空间载体方面主要评估非物质文 化遗产展示空间的存量与新增情况;文化传承方面主要评估非遗传承 人的存量及新增情况、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3.1.3环境与配套设施。该类指标的评估范围主要是历史文化街 区与历史地段。环境方面主要评估现状历史环境的保护及一般环境的 舒适整洁情况;配套设施方面主要评估基础设施(消防、水电、环卫 公厕等)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居家养老、邻里中心、文化展示点等) 的配建及改造提升情况。

3.1.4保护与管理工作。主要从体制机制、资金投入、人才建设、 挂牌建档、规划*制及执行、监测管理等方面开展体检。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表3.1及附录A。

表3.1 一般指标一览表

采用采集数据、开展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总结历史文化 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专项 本检报告。 4.1数据采集 4.1.1以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包括统计部门数据、城建 充计年鉴,结合现场采集数据、相关规划分析数据。积极采用多源数 据,相互校验,多方对比,确保真实有效。 4.1.2建立体检基础数据库,采用数据截止时间点为上一年年底 (12月31日),并根据各项指标的分析诊断要求,向前回溯2至5 丰采集各年份数据,将上述数据按照指标计算要求进行标准化 4.2分析论证 4.2.1对各市县通过指标的统计分析,综合采用横向比较、纵向 趋势分析等方法,结合调研座谈、分析发展规律等措施,判断历史文 化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工作的瓶颈所在,进行系统的问题、短板诊 断。 4.2.2为便于对不同市县之间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 水平进行横向比较,或对不同年份的自身保护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可 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设置一般指标和特殊指标,具体的资料来源 以及诊断建议、图表成果可参考附录A的规定。

5。1专项体检应形成体检报告、图表,对体检的路、内容、方 法、结论给予全面论述,并说明专项体检各项指标的解释、计算方法、 数据来源、现状数值、参考标准值等内容,具体可参考附录A、附录 C的规定。 5.2通过体检应形成问题清单、建议措施、任务清单建筑钢结构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问题清单 可通过对附录A指标评价后确定,并依据问题清单提出对策,依据 对策制定任务清单,为后续年度行动计划提供重要参考。

附录A专项体检指标体系

一般指标(4大类24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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