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040-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AGHP-040-201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试行).pdf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划分表
4.4.2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类别、投资、对经济及环境影响程度,将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 为重要、较重要和一般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应按表2确定。
表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4.4.3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类型应根据工程规模、效益等技术指标划分重要性GB/T 51420-2020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并按表3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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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水利水电工程重要性划分表
4.4.4依据区域地质背景、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和岩土体特性、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灾害 发育现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应按表4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 个类别。
表4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4.5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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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应根据灾情或险情 导致因灾死亡人数、受威胁人数及直接或可能的 失等方面按表5划分为危害大、危害中等、 、危害小三个等级
表5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
注1:灾情指已发生的地质灭害,米用死亡 注2: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注3: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
4.5.2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应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危害程度按表6划分为危险性大、危险性中 等、危险性小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4.6不同评估级别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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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当已有基础资料不能满足评估技术要求时,可在调查和测绘的基础上,投人少量的实物工 作量,基本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特征。 b)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 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以及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 别进行预测评估。 d) 综合评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 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可行的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 与建议。 4.6.3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在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 评估。
5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
质灾害种类及影响范围来圈定,调查范围应大于评估范围。 5.1.2地质环境调查应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地质勘测资料,并根据建筑物布置格局和特点 合理选择地质调查手段和线路。 5.1.3调查内容应包括气象水文、植被、区域地质及地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 条件、不良地质现象、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及程度。 5.1.4通过调查,应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发育规模,分析地质灾害形成 机理,并对其发育程度和稳定性做出定性判断。 5.1.5调查所采用的地形地质图范围应包括全部评估区,并应能满足反映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 体分布及特征、水利水电工程总布置等评估所需要素。 5.1.6全域评估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不宜小于1:50000,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体应采用1:10000 重要的枢纽工程和建筑物区评估图的比例尺可采用1:1000~1:5000。 5.1.7调查控制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图幅面积10cm×10cm的范围内,对于一级评估不应少于5个,二级评估不应少于3 个,三级评估不应少于2个。 b) 对地质灾害形成有明显控制与影响的微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重要部位或重点地段 可适当加密调查点。 5.1.8调查点的记录应准确、条理清晰、图文相符。重要的调查点应附素描图、柱状图、面图或照 片。地质灾害评估调查表应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附录E执行。 5.1.9通过综合分析,应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做出总体评价,可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区段划分。
5.2.1区域地质背景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地项育京管包百以下内谷 a)收集水利水电工程已有的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资料。 b)收集工程研究区、近场区、场址区1:20万1:100万区域地质及构造背景资料,包
造运动性质和时代,各种构造形迹的特征、主要构造线的展布方向等,分析判断在其背景下 可能发育的地质灾害及与评估区的关系。 c 收集评估区及周边活动断裂的规模、性质、产状,分析现今活动特征和构造应力场及断层活 动规律,分析判断对评估区的影响程度。 d 收集区域地震历史资料和附近地震台站测震资料,分析历史地震对评估区的影响。 5.2.2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收集降水、蒸发等资料,包括长年降水量变化特征,最大日降水量、最大过程降水量,一次降 雨过程中连续大雨、暴雨天数及其年内时段分布等气象特征。 b 收集多年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温度、日照时数、日照率、无霜期天数、冻土 时间、最大冻土深度、多年平均冻土深度等资料。 收集流域汇流面积、径流特征;主要河、湖及其他地表水体(包括湿地、季节性积水洼地)的 流量和水位动态;最高洪水位和最低枯水位高程及出现日期和持续时间、汛期洪水频率及 变幅、历史洪水及洪涝灾情等。 当水利水电工程位于海岸带时,应收集当地的最高、最低潮位和多年平均高(低)潮位资料。 5.2.3 地形地貌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调查评估区及周边天然地貌类型、形态与组合特征、过渡关系与相对时代。 b) 调查斜坡的形态、类型、结构、坡度、高度;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冲洪积扇等分布特征 植被发育情况。 C 调查评估区现状人工地貌类型(包括人工边坡、水库、大坝、堤防、弃碴等)、分布位置、形态 特征、规模、形成时间、运行现状、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和对工程的影响。 d 调查评估区微地貌的组合特征、相对年代及其演化历史。
5.2.2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5.2.5地质构造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5.2.7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收集或编制水文地质图及水文地质面图。 b) 调查评估区含水层的分布、类型、富水性、透水性,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和分布。 c) 调查地下水类型,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特征。 d 分析地下水对评估区岩土体的影响及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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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调查评估区附近的采矿、采砂、采金巷道和矿山已开采及规划的范围、层位、开采方式、开采 规模、开采时间等。 ) 调查评估区弃土、弃渣、矿山固体废弃物堆放形成的尾矿库等分布位置、形态、数量、方量、 堆放形式、密实程度、特性和防护措施等。 d 调查评估区附近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边坡开挖、坡顶加荷、切坡工程建 设、斜坡开荒等人类活动情况
5.3.1应查明水利水电工程评估区已发生(或潜在)各种地质灾害的类型、形成条件、分布范围和规 模、活动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划分易发区段
.3.2滑坡调查宜包括
a)滑坡体上微地貌形态及其潢变过程,主要包括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古、滑坡裂 缝、滑坡鼓丘等;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物理力学特性。 b 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 C 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判断 其向上、向下及两侧的发展趋势。 d 滑坡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分布情况,泉水出露点及流量。 e 滑坡体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时间和过程,
5.3.3崩塌调查宜包
a) 崩塌区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落方向和崩塌堆积体物质组成情况。 b 崩塌区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类型、结构面产状、组合关系、力学性质、充填情况、组成物质 及胶结情况、闭合程度、延展及贯穿特征、结构面的切割组合关系,分析崩塌的崩落方向、规 模和影响范围。 C) 初步判断崩塌成因机制及稳定程度,并确定影响范围和对象。 5.3.4泥石流调查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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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评估区周边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及矿山规划等资料。 收集形成地面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展史,矿山开采历史过程和闭坑方式、时间。 收集矿层分布、层数、深度、厚度、埋藏特征和开采顶板的岩性、结构等。 收集矿层开采方法、时间、顶板支撑及采空区塌落时间、过程、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调查地表变形和分布特征,包括地表塌陷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 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调查采空区建筑物变形特征、变形时间、规模等现状。 调查层状沉积矿山开采后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区和外边缘区,确定地 表移动和变形特征值。对于产状变化剧烈的位置要重点进行调查,历史上是否发生过抽冒 型塌陷以及发生地点、时间、规模。 调查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收集当地防治采空塌陷的经验
5.3.6岩溶塌陷调查内容宜包括:
a)地貌成因类型与形态,可溶岩分布与岩溶发育特征,上覆第四系松散覆盖层的厚度、结构与 工程地质特征。 b) 岩溶陷发育的地貌条件,如岩溶洼地、谷地或平原,岩溶盆地,山前缓丘坡地,河湖冲积平 原或阶地等,地表有无漏斗、天窗、碟形洼地、槽谷等古塌陷或沉陷的遗迹。 C) 可溶岩的岩石成分、岩性、结构构造、厚度、埋深、分布和顶板形态,发育和充填程度等。 d 岩溶塌陷坑数量,影响范围,塌陷坑形态和规模,分布特征和密集程度,最大下沉深度,地裂 缝长度、宽度、数量、组合特征、延伸范围和展布方向等。 e) 岩溶塌陷发生的时间与形态、发育强度与频度、发育过程与发育阶段、塌陷的伴生现象。 岩溶水的赋存状态、水位埋深与动态变化,覆盖层的含水性及其与岩溶水的水力联系,着重 调查岩溶塌陷等变形现象与岩溶水主径流带、排泄带及具双层含水结构地段的关系,调查 地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关系。 g) 场地及附近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和损失情况,划分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段。 3.7 地裂缝调查内容宜包括: a) 调查地裂缝附近的地质构造与性质,新构造运动和发展史。 调查新构造运动、地震情况与地裂缝的关系。 版的去间
5.3.8地面沉降调查内容宜包括:
a) 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的年代、成因、厚度 构造。 b) 测量地下水位,调查地表水(雨水、污水)的积水情况,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历史、动态变化 特征。 c) 调查地面沉降发展历史、现状。 d)地面沉降对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影响及防治经验。
5.3.9次生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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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宽度及地表附着物的种类和分布。 b) 泄洪雾化区主要根据水工建筑物泄洪方式,确定泄洪雾化区宽度、高度,对雾化影响范围内 的岸坡地质环境和灾害类型进行调查。 C 滑坡涌浪根据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调查库水位波动影响带已有或新增滑坡的分布和 规模。
6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6.1.1现状评估应在充分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类阐述评估区内现状条件下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形成机制。 6.1.2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范围、发育程度(稳定性)、发育规模、危害程度等按灾种进行。 6.1.3稳定性分析应结合地质灾害类型选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成因历史分析法、稳定性计算等定 性、半定量、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 6.1.4应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程度、稳定状态、威胁对象等,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级别
6.2.1滑坡稳定性分析方法宜包括
a)地质分析法、工程地质类比法等定性分析法。 b) 统计法、因子权重指数法、赤平投影法、图解法等半定量分析法。 c)有条件时可采用相关公式定量计算。 6.2.2滑坡的发育程度可根据滑坡的规模、稳定状态、发生发展特征,按表7确定
表7滑坡灾害的发育程度分级表
骨坡危险性现状评估应根据发育程度、稳定状态和危害程度截水沟施工方案,按本规程表6进行危险性
3.1崩塌发育程度可按表8确定
6.3.1崩塌发育程度可按表8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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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崩塌发育程度分级表
表9崩塌体稳定性分析表
6.3.3崩塌危险性现状评估应根据发育程度、稳定状态和危害程度雨污分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按本规程表6达 分级。
4.1根据泥石流沟谷地形地貌、物源、水源等多种影响因素 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