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02-2022 农村住宅清洁供暖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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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20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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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城镇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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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02-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2002-2022 农村住宅清洁供暖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5.5.1发现室内有燃气和烟气泄漏异味的,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 并在室外或非事故现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隐患消除前,不应运行燃气采暖热水 炉和动用事故现场的所有电器和火源。 5.5.2燃气采暖热水炉运行过程中,当压力下降到供暖系统适用水压下限时,应 利用注水或补水阀给系统补水。 5.5.3燃气采暖热水炉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燃气采暖 热水炉的任何部件和维修设备。 5.5.4每年的供暖期前,应对燃气采暖热水炉进行检查和保养;供暖期内,应对 然气采暖热水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5.5供暖期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停用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短时间停用的,应保证电和燃气输送通畅,水压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系统 降至设定温度时防冻装置的可靠自动运行; 2长时间停用的,应将燃气采暖热水炉和供暖系统中水排空后切断电源和气 源。 5.5.6非供暖季的供暖水系统应满水保养

4其它类型集热器的热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6.1.4太阳能供暖系统用紧凑式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日太阳辐照量为17MJ/m2时,贮热水箱内集热水终温应大于等于50℃, 单位轮廓采光面积贮热水箱内水的日有用得热量应大于等于8.0MJ/m²: 2贮热水箱平均热损系数应小于等于15W/(m²·K)。 6.1.5供暖季的太阳能供暖系统平均热损失率应小于等于20%。 6.1.6太阳能供暖系统中的太阳能和辅助热源之间的控制与切换,应遵循优先利 用太阳能、减少使用辅助热源的原则进行。 6.1.7安装的太阳能供暖系统,不得影响或降低相邻建筑日照条件。 6.1.8太阳能热水供暖系统采取的防冻措施应经济、可靠。供暖周期内的防冻总 能耗量不应高于太阳能供暖系统总集热量的10%。 6.1.9太阳能供暖系统负荷计算应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负荷计算和辅助加热设备 负荷计算。太阳能供暖系统应同时具备全年综合利用功能

5.2.1短期蓄热太阳能供暖系统用集热器面积设计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下式计算南向50°倾角设置的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

2020年一建市政习题班 讲义全本.pdf式中:A.一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m²)

式中:qH一建筑供暖耗热量指标(W/m2); A一建筑供暖面积(m²)。 f一供暖季太阳能供暖保证率(%);采用电和燃气为辅助热源的,f可 取≥40%;采用热泵为辅助热源的,可取≥30%; J一供暖季12月份北京地区50°倾角集热器采光面上日平均太阳辐照 量(kJ/m²),缺少实测数据时,可取16000kJ/m²; ned一基于采光面积的供暖季太阳能集热系统日平均集热效率(%);按 设计选用产品效率曲线计算确定: n。一供暖季贮水箱和管路平均热损失率(%);满足本规程6.2.2条对 集热系统室外管路(含风管)和6.2.3条对贮热水箱保温要求的,可取20%。 K一直接或间接加热形式的集热器采光面积修正系数,采用直接加热集 热系统的,K。可取1.0,间接加热集热系统的,K。可取1.1~1.3 2集热器工程总面积应根据集热器实际安装倾角和方位角,按下式计算:

Af = A×R, /R

D=Hxcotα,xcos?

p=Hxcotαxcos

式中:D一集热器与前方遮挡物之间的最小间距(m); H一前方遮挡物最高点与集热器最低点的垂直距离(m); αs一太阳高度角(°); ’一集热器安装方位角(°)。集热器安装倾角为50°的,可取D=2H。 5.2.2集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系统宜采用温差循环方式收集太阳能量。热水型集热系统的循环温差 宜控制在5℃~15℃范围内。热风型集热系统的循环温差,宜控制在10℃~30℃ 范围内; 2热水型集热系统用循环水泵流量,直接式系统宜按每平方米集热器采光面 积24kg/h~36kg/h取值,间接式系统宜按每平方米集热器采光面积9kg/h~12kg/h 取值;热风型集热系统用循环风机风量,宜按每平方米集热器采光面积36m/l 取值。水泵的扬程和风机风压应根据集热系统阻力损失计算结果确定: 3热水型太阳能供暖的集热系统的防冻设计,采用平板集热器或金属流道真 空管集热器的,可采取停泵回流排空或者防冻工质间接换热方法;采用全玻璃真 空管集热器的,可采取停泵回流排空或者沿管道敷设电伴热带的防冻措施 4采取停泵回流排空防冻方式的,集热系统管路沿水流方向,应设不小于8% 的向上坡度,且不得出现返弯; 5热水型太阳能供暖的集热系统管路应采用导热系数小于等于0.04W/(m·K) 的保温材料进行保温,保温层厚度宜不小于表6.2.2限值。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满 足建筑防火等级要求:

表6.2.2热水型集热循环管路保温层最小厚度限值表

6热风型太阳能供暖系统的风管应采用导热系数小于等于0.04W/(mK)的保 温材料或复合保温风管进行保温,保温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保温材料防火性 能应满足建筑防火等级要求; 7室外保温管路和保温风管的外敷防护材料,宜采用镀锌板或铝板。室内保 温管路或风管的外敷防护层,可采用与保温材料同寿命的材料; 8热水型太阳能供暖系统集热管路的最高处或易发生气堵的位置,应设置排 气装置;最低处应设置泄水阀。热风型集热系统的风管应设置可定期清洗或更换 的空气过滤网或装置。

6.2.3赔热水箱的设计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80mm;紧凑式真空管太阳能热水系统贮热水箱的保温层厚度不宜小于60mm。 保温层外敷的防护材料,可采用0.4mm~0.5mm厚的不锈钢薄板、彩涂钢板或镀 锌铝板等; 7水箱连接管应合理布置,按集热、辅热及供暖的不同温度需求进行合理分 区设计。

6.2.4太阳能供暖系统的供暖末端应按下列原则设计:

1热水型太阳能供暖系统宜采用地面辐射或风机盘管未端供暖形式。采用既 有散热器的,应根据太阳能供暖供水温度,对散热器面积进行校核计算和必要的 散热器组数增补; 2热风型太阳能供暖系统宜采用地板送风或下送风未端供暖形式,应均匀布 设送风未端,控制送风量的平衡性。可通过增设一定形式蓄热体等措施,提升热 风型太阳能供暖的室内舒适性

6.2.5辅助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辅助加热设备供热量应按建筑供暖设计热负荷确定: 2辅助加热设备应优先选用热泵、燃气采暖热水炉等节能型设备; 3以热泵或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辅助热源的,辅助热源应设置在太阳能供暖 系统的供热管网出口处,并宜可以按房间进行供热量的单独调节; 4以直接电加热设备作为辅助热源的,宜采取按供暖房间分别设置即热式电 加热器的分散辅助加热方式;采取电加热器集中辅助加热的,应采取蓄热形式: 电加热器宜采用水电隔离类型。

6.2.6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与切换,应遵循方便操作且安全可靠

2控制系统应能够方便的进行参数设置并即时显示主要运行参数;应具备在 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及时报警功能; 3应具备按室内温度需求进行自动运行控制的功能 4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宜设置为供暖未端可正常使用的低值;热风系统室内送 风温度不宜超过40℃; 5热水型太阳能供暖用控制系统,应具备可靠防冻控制功能;当采用沿管道 敷设电伴热带防冻措施时,电伴热宜设置独立于控制系统的电源

.1基座及钢结构支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基座及钢结构支案施工应付合下列规定: 1设备基座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牢固连接,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基座使用的 预理件应做防腐处理; 2支架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抗风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3.2集热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器阵列安装的朝向、倾角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集热器应与建筑主 体结构或集热器支架牢靠固定,防止滑脱: 2集热器连接完毕,应按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漏试验: 3集热器之间连接管的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材料的材质与厚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贮热水箱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热水箱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板焊接的贮热水箱内外壁,均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内壁防腐材料 应能承受所贮存工质的最高温度; 3现场制作的贮热水箱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贮热水箱保温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185的规 定。 6.3.4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供暖系统的管路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2水泵与风机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规定; 3安装在室外的水泵与风机,应采取防雨和防冻保护措施: 4承压管路与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试验方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管路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185的规定: 6太阳能空气供暖的风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 页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5.3.5辅助加热设备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加热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范》GB50303的规定 2热泵、燃气采暖热水炉等辅助加热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相应章节规 定要求。

6.3.6电气与控制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应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以及集热器进出口温度 贮水箱温度、贮水箱的水位、水泵和电磁阀的开关状态、辅助加热装置开关状态 等参数的正常观测和调整; 2辅助热源系统中直接加热的电热管及其它电气设备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3所有电气设备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各种传感器的接线应牢固并做屏蔽处理,

6.4.1安装完成后,应首先进行单机调试。水泵、风机、辅助加热设备、电气装 置、阀门等,应工作正常、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6.4.2太阳能热水供暖系统安装完毕且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 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设计未注明时,开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应以系统顶 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为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闭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和供暖系 统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 规定执行。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不少于30min的冲洗,直至排出水 不含泥砂、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6.4.3单机调试及水压试验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联动调试。联动调试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对温度、温差、水位、时间等控制仪器的控制区间或控制点进行的调试 应使各种控制仪器工作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2对辅助加热系统的调试,应使辅助加热系统正常启动和停止电缆安装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并应满足供

暖系统优先使用太阳能热量和供暖系统对加热温升的设计要求; 3联动调试应在设计工况下进行。调试后热水供暖系统的流量和供热温度, 热风供暖系统的风量和热风温度,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6.4.4系统联动调试后,应进行连续3d试运行。 6.4.5太阳能供暖系统联动调试及试运行后,同时满足下列条款为验收合格判定 条件: 附录表(

6.4.4系统联动调试后,应进行连续3d试运行。 6.4.5太阳能供暖系统联动调试及试运行后,同时满足下列条款为验收合格判定 条件: 1验收资料齐全,涵盖本规程第3.0.9条内容和本规程附录E中表E.0.1《太 能供暖系统验收记录表》的各项检验、调试内容,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 2供暖期内,太阳能供暖系统连续正常运行3d且室内温度达到设计要求

5.5.1太阳能系统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期清扫或冲洗集热器表面灰尘; 2使用全玻璃真空管型集热器的系统,不得在发生空晒后立即上冷水 3检查水箱、管路的保温状态及密封性,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2系统日常维护中,发现下列故障或隐惠,应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1集热器、管路、水箱或系统部件破损,液体泄漏; 2水泵或风机运行中的电机温升过高、异常噪声、振动或松动; 3电气元件或控制系统设备发生异常或损坏等情况。 .5.3专业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及设备保养,内容应包括 1维护保养集热器、水箱等设备以及水系统管道及阀门等: 2检查或去除集热器内水垢:

3逐根检查真空管集热器系统的真空管,及时更换破损及真空度失效产品; 4检查确认系统防冻设施的有效性; 5采用空气源热泵辅热的,检查空气源热泵压缩机和风机,确认设备工作正 常;采用燃气采暖热水炉辅助的,检查燃气管道和对应水系统,确认处于正常工 作状态;采用电直接加热辅热的,检查电辅助加热系统中的电加热器线路,确认 不存在异常发热和烧损等。发现故障隐患,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排 除故障; 6对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参数的设置进行检查,确认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 态; 7对系统的防雷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6.5.4非供暖期或系统因故需停用较长时间时,应对供暖系统设备采取如下对应 防护措施: 1供暖期系统长时间停用时,应对设备及系统进行防止水系统冻损的排水处 理;非供暖期长时间停用时,应对集热器进行防止设备过热损坏的遮盖; 2非供暖期但热水需求量有限或供暖期但供热需求量不大时,应根据实际供

6.5.4非供暖期或系统因故需停用较长时间时市政道路边坡喷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供暖系统设备采取

应过对供暖系洗设备木 1 防护措施: 1供暖期系统长时间停用时,应对设备及系统进行防止水系统冻损的排水处 理;非供暖期长时间停用时,应对集热器进行防止设备过热损坏的遮盖; 2非供暖期但热水需求量有限或供暖期但供热需求量不大时,应根据实际供 热需求量采取对集热器部分遮盖或进行集热系统散热循环等防过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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