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18-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329.18-201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8部分:渡轮、浏览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
JGJ/T 443-2018 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1/329.18201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
DB31/329的本部分规定了本市渡轮、游览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总体要求及系统配置,各子系统及 集成,检验、验收、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经本市相关部门批准在黄浦江、苏州河、崇明三岛营运的渡轮、游览船。 其他类似船舶可参照本部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渡轮 固定运营时间、班次和路线,乘载人员及随行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往返于江河两岸之间的公共交通 船舶。 3.2 游览船 用于乘载人员观光的营运船舶。 3.3 重要设备机房 船舶上航行控制系统、动力系统、空调系统、广播(音控)等设备所在的区域。
重要物资仓库 船舶上重要配(耗)物品、抢险救灾物资等的集中存放区域,
4.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经CCC 认证、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合格。有防爆、船检要求的产品、设备应取得相应检验合格的报告。 4.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348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防爆、船检等要求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3渡轮、游览船的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渡轮、游览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组成及设施基
4.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4.5渡轮、游览船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船舶建造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 立验收、在营运前达到本部分规定的要求。 4.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181等相关标准要求
5.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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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船舶营运期间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501x。 5.1.3摄像机安装应安全、牢固、减震,船舱外摄像机应采用室外防护罩。 5.1.4船舶乘客登船口应采用固定摄像机,且应朝向一致。通过显示屏应能清楚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 员的面部特征和活动情况。 5.1.5其他区域通过显示屏应能清楚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及相关的活动情况。 5.1.6应尽量减少或避免盲区、逆光。 5.1.7声音复核应与图像记录同步,回放应清晰。 5.1.8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 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其联动响应时间应小于2S。 5.1.9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船舶营运期间应对系统所有摄像机摄取的图像进行连续记录。数字录像 机设备应符合GB20815一2006标准中Ⅱ、Ⅲ类A级机和公安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GB/T 20568-2022 金属材料 管环液压试验方法.pdf,图像信息保存时间 30d。图像记录应在本机或通过其他通用设备播放。 5.1.10具有多路的视频图像,在单屏多画面显示的同时,系统宜按一定的比例另配图像切换显示装 置,对重点区域图像进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 5.1.11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视频图像文字标注应符合 GA/T751的规定。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士30s以内。 5.1.12系统由多台数字录像设备组成并同时运行时,在确保图像不丢失的前提下,宜配置统一时钟源 对所有数学录像设备进行时钟同步。 5.1.13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具有虚拟警戒、目标检测、行为分析、视频远程诊断、快 速图像检索等功能。 5.1.14系统应有可靠的供(备)电模式。
5.2.2系统的防区应无盲区和死角,且应根据船舶运营的要求设防。 5.2.3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且应有防误触发措 施。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5.2.4应安装声光告警器,声光报警持续时间大于或等于10min。 5.2.5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的部位,并置于防护区域内。 5.2.6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d。 5.2.7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5.2.8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和GA/T368的规定。
对非法进人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系统安装部位的声光告警 入侵报警系统共用。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6、GA/T394的规
5.4.1视频安防监控、人侵报警终端设备、出人口控制等系统的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可设 在船舶驾驶室)。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显示。 5.4.2应配备无线通信联络器材。 5.4.3安防中心控制室设备布置应符合GB50348和船检的相关规定,工作区域照明应不小于501x,无 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控制室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5.4.4安防中心控制室宜设置空调设施
5.4.1视频安防监控、人侵报警终端设备、出人口控制等系统的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可设 在船舶驾驶室)。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显示。 5.4.2应配备无线通信联络器材。 5.4.3安防中心控制室设备布置应符合GB50348和船检的相关规定YD/T 2092-2015 网上营业厅安全防护要求,工作区域照明应不小于501x,无 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控制室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5.4.4安防中心控制室宜设置空调设施
6.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GA/T75的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并合格。经修改完善设计、安装调试、 试运行、初验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中第7章要求进行系统检测。检测合格后,应根据第5章 和GB50348、GA308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6.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 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过期和损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GA/T75的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并合格。经修改完善设计、安装调 行、初验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中第7章要求进行系统检测。检测合格后,应根据第5 GB50348、GA308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定期进 户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过期和损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